最近读了都梁的《血色浪漫》,主人翁钟越民离奇的一生,兄弟之间的
血色浪漫读后感_读后感_模板

血色浪漫读后感_读后感_模板血色浪漫读后感(一)郭保、赵琦马塞尔.普鲁斯特说过: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
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前一阵时间刚好充裕,受《亮剑》影响,又仔细阅读了都梁的另一部作品《血色浪漫》。
作品主要讲了从文革到21世纪的时间段里一群部队大院孩子的生活成长经历,这里面的很多内容深入思考后都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所以说谈不上一些纯粹的读后感,只是认识并找到了一个定义更加清晰的我。
情义。
先俗点,说说被当今社会过于夸大宣扬的感情。
看看主人公钟跃民对待感情的态度吧!他在陕北插队时对蒋碧云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故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反驳说: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就没有真情了。
这时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可以看出在现实面前钟跃民对爱情很冷静和理性,我也很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我认为相恋和婚姻是两个概念。
相爱相恋可以无条件地去轰轰烈烈甚至去作,但是婚姻是有条件的。
花朵需要适宜的环境才能生长,婚姻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功。
人生遇到的每个人,出场顺序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在合适的时间遇到是天时。
以过来人角度讲异地恋真的很辛苦,我当然不是反对异地恋。
既然要结婚,两个人最好不要聚少离多。
空间地域相近,这是地利。
结婚嘛,最重要的肯定是感情啦!所以聊的来,玩的开,能有感情的过日子这是人和。
除了感情,在其他情义上,钟跃民并不是很理性,而是一个很容易感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
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等等,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能让他流泪。
在这些细节里我看到了他的单纯和义气,他的单纯使他内心情感世界很丰富,他的义气使他能结交到真心的哥们。
血色浪漫观后感

血色浪漫最近在看一个电视剧——《血色浪漫》,那是在1968年那样一个不算太平的年代。
在北京这样一个政治极度敏感的城市,一群“大院”里的不良少年在路上搭讪女孩儿展开了这个故事的发生。
男主角钟跃民和女主角周晓白、秦岭、高玥的故事。
他们这群人习惯上被称为“老三届”,在文化大革命的时代背景下他们上山下乡、当兵服役、退役工作做着和那个时代大多数人一样的生活。
只有这些并没有什么可说的,至于剧情也不算太过出色。
我只是由衷的佩服戏中男主角钟跃民的生活追求,钟跃民干部子弟用现在的话说那是“军二代”父亲是部级官员。
钟跃民平时嘻嘻哈哈、没个正经,但是冷静下来的时候连最好的朋友都会觉得吃惊。
钟跃民的生活应该算是相当丰富了,1968年初中毕业由于家庭的原因没有了当兵入伍的资格。
他和朋友一块儿下乡插队到陕北,一个穷乡僻壤鸟不拉屎的地方。
由于当地贫穷他们要过饭,用裤子跟老乡换东西吃。
一年后凭借关系当兵入伍,在部队也是出类拔萃。
十多年升至营长,十多年的军旅生涯使他厌烦。
毅然决然的选择退伍,退伍后没有合适工作摆地摊卖煎饼。
因无照经营被迫停止,继而进入国企整天香车美女。
又因为帮助朋友拆借公司资产被骗而进过监狱,出狱后开了一家餐厅。
在餐厅越来越好之际他选择了离开,孤身一人去到西部加入了保护藏羚羊的队伍。
这就是在他四十岁之前的全部经历,不管是挨饿要饭还是香车美女他都过出了自己的个性。
不管是什么生活都只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步骤,他并不在乎结果是什么。
他要的是过程,他追求的也是哪一种在路上的快感。
在路上说起来是那么让人羡慕,而且充满了诱惑力。
但是真正给你你的人生不是所有人都能很好地把握,我们都羡慕钟跃民的为人处世。
但是谁又能真正的体会一个在路上人的内心痛苦!人都是这样很容易看到别人光鲜亮丽的一面,而不去在意人家为了这光鲜亮丽所付出的代价。
灵魂的漂泊是最难做到的,而在灵魂漂泊的时候身体还能跟随灵魂那就更难了;然而钟跃民就做到了。
他不会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太久,也就是说只要他体验过一种生活方式之后就会马上换另一种。
《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
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
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谋略,善用逆向思维,很少按游戏规则行事,将门出身的他,有着与身俱来的魅力。
面为战争,谈到死亡时,他这样说“假如人有灵魂,会像书上写的一样,去找阎王爷报到,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跟我说,我带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他就是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当顽主,下乡插队,带队行乞,当兵作战,卖过煎饼,蹲过牢房,开过饭店,经历过大起大落,故事的尾声也是他新路途的开始。
对他而言,一生的每个时间段都是一个单独游戏。
每当生活失去了刺激,便会毫不犹豫离开,寻找想要的感觉,属于游戏人生的人,然而却在游戏人生的过程中享受了人生。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不喜欢过正常人的日子,而是愿意接受挑战,喜欢冒险,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及本主人公钟跃民,他们有个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这样一段话,人生最重要的有两件事,要么旅行,在大自然的美妙中寻找自己;要么读书,充斥于知识的海洋,不管任何时候身体与灵魂总要有一个要在路上,只有在路上我们才能看到美丽的风景,才能感受酸甜苦乐。
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第一篇:血色浪漫读后感血色浪漫谁说鲜血和浪漫无法统一?这就叫血色浪漫,钟跃民,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那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都是高官和将军,他们曾是满怀激情的红卫兵战士,但是到了1968年,这个群体正在残酷的青春中茫然游荡,他们穿着家里箱子底儿翻出来的将校呢军服,在北京的街头成群呼啸,他们身怀利器,随时为微不足道的理由大打出手,他们拍“婆子”,看白皮书或灰皮书,他们有自己的仪式、礼俗和黑话,在革命的废墟上,一群独特的青少年文化蔚然形成,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钟跃民:他的青春是在一个血腥而混乱的年代,初看时他给人的印象是,一张铁嘴,一口三寸不烂之舌,海说胡侃,极尽损人之能事,但慢慢的你会发现这也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艺术。
他的生命可以说是一段传奇,有他在的地方,永远不会让人觉得无聊,即使是在贫困苦难到你无法想象的插队的陕北,他总有办法苦中作乐,让生活变成一种有趣的体验。
当他进入部队,他开始慢慢成熟,他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魅力,让人喜欢和让人信服,总之是几年的军人生涯让他成长为一个更加出色的男人。
但我丝毫不怀疑就算他不经历军队,他也会一样出色,他的人生同样精彩,因为他是钟跃民,那是他骨子里的东西。
周晓白:出身于典型的军人世家,父亲是中将,哥哥们是少将,她这个最小的女儿军衔也最低,肩章上是两杠四星的大校军衔。
她是钟跃民的初恋,我没爱过,无法想到一个女子对男子究竟可以钟情到何种地步,难怪古语有云:“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不过老话总是逃不过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算可以求同存异,但两个丝毫没有共同点的人是绝对不可能在一起的。
周晓白是将门之后,又是家里的乖乖女,她的一生是一出世就已经铺垫好的,而钟跃民是永远不甘寂寞与平庸的,他的人生是游戏组成的。
郑桐:比之钟跃民多些文人气,多些理性,少些激情和灵性。
袁军:比之钟跃民多些鲁莽,少些思想。
秦岭:钟跃民最深爱的女人,生活的随性洒脱,不受拘束,是在那种社会下的一朵奇葩,虽然没能和钟跃民在一起,焉知这不是最好的结果,让他们永远有一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更好。
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这是我读完这本书首先思考的问题。
《血色浪漫》,作者都梁为我们勾勒了在文化大革命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一群年轻人,钟跃民、袁军、张海洋、李奎勇、郑桐……文革以前,他们是一群普普通通的学生,而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他们的命运也随之改变。
虽然80后的我们不太能理解那个特定环境下成长的他们,但是“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人生观还是真切的震撼了我。
回想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为了活着而活着。
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直线发展,日复一日,忙忙碌碌,求权求利求财富。
我已经能想象出自己今后的生活,还是日复一日的不停重复,在这种想法之下,枯燥、乏味感早已将我淹没。
看看钟跃民,他年轻时是北京出了名的顽主,仗义幽默,大胆有才。
他不安于现状,不墨守成规,对生活充满激情。
他把人生看成是一段又一段过程的集合体:下乡插队,参军打仗,当个体户卖煎饼,在大公司当经理,开出租,坐牢,开饭馆儿等等。
令人佩服的是他无论富贵还是贫贱,无论顺境还是逆境,他都会认真、投入的生活,热情的扮演当下的职业角色,并充分享受其中的过程和乐趣。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作者梁都是否在引领我们思考——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你既可以选择努力的适应这个社会,也可以体验人生各种不同经历的过程,在得到和失去之间,将结果带来的快乐与痛苦,看成是“在路上”过程中的一种体验;于是,我们可能不会那么患得患失,可能不会那么委曲求全。
那么我们可以活的更洒脱,更自我,更单纯,更快乐。
朝着我们早已压抑而被遗忘的梦想潇洒前行。
正如钟跃民自己所说的:“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功能科赵媛。
《血色浪漫》读后感_1

《血色浪漫》读后感《血色浪漫》读后感1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
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
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
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
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
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
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
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
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
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
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
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
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
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
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
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
人为活着而活着。
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
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
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
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血色浪漫》读后感2前些天看完了《血色浪漫》,看到结尾竟然破涕为笑了…风流倜傥的钟跃民写给高玥的信竟是那样有文采的,“当你在高处俯瞰交错的河道和连绵的森林时,你会想到若不是蕴涵了最深沉悲伤的灵魂,这草原绝不会沁出如此浓郁而又迷人的色调”。
在路上——读《血色浪漫》有感

在路上——读《血色浪漫》有感“秦岭,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串连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著……但很多时候,初体验往往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
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
”这是《血色浪漫》里一段对白,在接近结尾处总结着主人公钟跃民的一生——在路上。
钟跃民的人生轨迹并不与同时代的大多数人有较大的出入——钟跃民也悉数经历了闹文革、上山下乡当知青、参军、复员、改革开放后干个体、在公司任职等等事件,只不过,作为一个算是“出类拔萃”的人,在每一个事件的过程中,钟跃民都要做得比同时代的大多数人要成功、风光地多——甚至连蹲班房都比一般犯人蹲地卓越。
什么样的人,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钟跃民在文革里潇洒地当着顽主,大胆地打架,前呼后拥地享受、侠义赤胆地珍惜着哥们情义,还成功地“拍着婆子”,精彩地打发着那一段常人难以忍受的蹉跎岁月,在陕北插队时苦中作乐,着迷于陕北信天游,且不失时机地陷入爱情享受爱情,没有浪费一秒时间,抓住机会圆了参军梦后在部队上又结交了患难与共的兄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屡次表现优异,官至特种兵大队长,转业后又进入名企高层,业绩卓越……即便用社会上世俗的观点来衡量钟跃民,钟跃民的人生也绝对是精彩有余的。
然而,这不是钟跃民的人生价值。
故事的结尾,钟跃民放下经营的饭馆去沙漠寻找楼兰古国,却因偶然的机会留在青海加入了当地警察,保护藏羚羊……钟跃民是一杆理想主义的旗帜。
他的人生,永远带着热切,奔波在探索自我边界的路上。
他全身心投入到每一阶段生活中,无论是讨饭、卖煎饼还是当军官、经理。
他,无所谓,只在过程中寻找乐趣、享受过程,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在路上——其实是种心态,永远乐观,永远积极,永远探索,将个人得失抛开,只看路边风景,得之坦然、失之淡然。
《血色浪漫》有感.doc

《血色浪漫》有感最近闲来无事,就又重新看了一下《血色浪漫》;虽然没看几集,但是还是有点感悟,就当发发牢骚了。
小混蛋篇故事的主角是钟跃民,但是我把小混蛋放到第一个来说,主要是因为我对小混蛋从心里佩服。
小混蛋一直是我渴望成为的那种人,从他那里,我了解到了血色;他长得也不高,其实我也没怎么看到他和谁打过架。
但是,他那种气场足以秒杀里面所有顽主。
他能直接去抢黎援朝的歌剧票,(注:黎援朝:当时悲剧三九城顽主老大)黎援朝有那么多手下,其中包括,钟跃民,张海洋等一大批小混混。
但是,又能怎样,还不是怪怪把票给了小混蛋。
还有次,小混蛋在老兵大院门口,调戏两个姑娘;然后姑娘回院里找来好多混混来收拾小混蛋,但是一知道这是小混蛋,马上认怂。
小混蛋也不难为他,毕竟出来时很嚣张嘛,小混蛋就提出条件,要他一件大衣;但是他在那磨磨蹭蹭怕丢人,结果才被小混蛋捅了。
最后,也就是小混蛋退出历史本片舞台时,黎援朝让他去,他明知道不可为而为之,那是什么,是大丈夫宁死不丢气节。
我早就名声在外了,能不去吗钟跃民篇不得不说,钟跃民确实是血色与浪漫的结晶。
智慧与勇猛并存的汉子,不愧是本剧的主角。
从一开始追女孩时,无赖的形象,到中间在监狱勇猛确实是很好。
就前期来看的话,他很聪明,很会交接朋友,也很会收买人心。
这样的人在今天的社会貌似也会混得不错。
但是觉得他有几点比不了别人;他在领导才能上面不如黎援朝,在血性上比不了小混蛋,在仗义上比不了我将要提到的人--奎勇。
血色与浪漫,就叫血色浪漫吧奎勇篇奎勇这个人,我觉得在前期是非常成功的角色。
从他第一次出场,是贫穷,但是不卑不亢;袁军想和他比划,他根本不屑于。
或许是导演不太喜欢袁军这个角色,所以把他刻画的很形象的小流氓色彩。
奎勇在和钟跃民聊天几次,都充分的展示了他义气的一面;无论钟跃民对他好还是不好,他都是会把钟跃民当作朋友,胜似小混蛋这个发小。
当然,他是一个典型的穷人家的孩子,平时话不多,但是绝对仗义。
小混蛋就是在万人唾弃的时候,奎勇仍然会站在他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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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人的话
老爸一天和我说起初中同学聚会之事,我突然来了兴趣,便要求老爸带我去。
这种冲动大概缘于最近我读了都梁的《血色浪漫》一书吧。
《血色浪漫》中的主人翁钟越民跌宕起伏的一生(文革胡闹、农村插队、当兵、转业、保护藏羚羊等等),兄弟之间的深厚情谊,爱人和情人间纯真却又夹杂着些阴谋的爱情,无一不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看过不少写情感的故事,不论是手足情还是爱情,都没有这本书写的真切,感人。
而这些故事发生的背景即是文革。
我本来很反感文革,对文革绝无兴趣。
在我的脑海里一直记着一句话,“文革毁了一大批青年的一生”,可是读完这本书后,我居然对文革时期发生过的那些事情产生了兴趣。
我知道老爸是从头至尾经历过文革的,所以从一开始读《血色浪漫》时,我便一直想象着在那个年代老爸是什么样子。
我本想和老爸侃侃那个年头的故事,可结果却大失所望。
老爸他没穿过“将校呢”;没碴过架;没拍过婆子;冰场也没去过;“老莫”只知道门朝哪面开;刀子、板带、弹簧锁,砖头、菜刀、棍棒……摸都没摸过,更别提“拔份儿”了,唯一让我有些欣慰的是老爸还知道新街口的“小混蛋”,我刚想细问,可老爸来了一句“可惜只有耳闻呀!”。
我晕啊,按说老爸也算个老兵,怎么活得那么窝囊呀。
后来看了老爸那些同学写的文章,看到说打过架,爬过烟筒……终于有那么点动荡的味儿了……
最近一段时间,只听见老爸和同学们电话唧唧喳喳聊个不停,一大帮人电子邮件哗啦发个不停,光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就做了好大的一张表,好不认真。
从不跟我抢着上网的老爸,居然也会把我轰到一边去。
看来老爸他们是玩真的了。
我真是纳闷,仅仅相处了一年而已的初中同学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凝聚力。
或许正是出于吃惊,我有了参加这次聚会的冲动。
第二个原因是考试这段时间太缺乏营养,所以想蹭顿饭。
第三个原因是想请程远画家叔叔帮我画一张Paul Hunter(我的偶像。
台球明星)的素描。
第四个原因是来做……呵呵。
灯泡
说到整个聚会给我的感受,就是——不可思议。
我本来想,都那么多年没见了,这帮老同学再碰面,哪里还能认得,不冷场就算好的,怎料一个个见了面,都来了个超级大拥抱。
屋子里不多久就热闹了,不清楚的还以为这里正卖报呢。
一大帮五十多岁的人,却都是相当的不正经,津津有味地谈论着谁变成啥样了。
我老爸,再老实不过的人,居然说他像南美洲贩毒的“黑帮”老大。
我真被打败了。
接着,转战餐厅,更不得了,大家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只要是点事就干啊!干!的碰杯,玩得不亦乐乎,一个个悠哉游哉的,只看得旁人一头雾水。
哪里像分开了多年呢,大家都好像是昨天才刚见过面的。
说实话,你们那天的场面我只在电视剧和小说里面见过。
一直生活在如今这个充满竞争的环境的我,哪里有什么说得来真心话的朋友,称得上朋友的那几个也都出国了。
说来也巧,我最近也见过他们,除了生疏还是生疏,想找个话题都难。
我们才分开两年而已,就已经全变了。
恐怕再过几年我们就要变成陌生人了。
有人说,初中的朋友是一辈子的朋友。
这句话看来是不太适用于我们了。
我现在差不多就已经和初中的同学断得干干净净了。
我问过老爸“为什么你们只做了一年的同学,却能有着如此深厚的感情?”他说,“那还不是因为特殊的年代。
”我终于知道正是在那复杂、曲折、艰难、充满着风风雨雨的年代,使得人人充满不灭的激情,拥有着患难与共的真心朋友。
只有这种真情,才不会随着时光而变迁。
看了你们的聚会是如此热闹。
你们的班长居然要我写一篇“会后感”。
我真的很惧怕写什么读后感,观后感,学期总结,团员总结的,既麻烦还虚伪。
我是一直认为真正的情感只需留在心里就足够,并没有说出来或写出来的必要(呵呵,开玩笑啦)。
但是,班
主任要求我们交的一大堆总结我确实是没写过几份。
不过这次提出要求的是老爸的班长嘛,岂有不写之理呢。
但鉴于本人能力有限,时间有限,大篇的感受恐怕写不出来,只当在这里随便聊聊了。
虽然我有些羡慕你们的儿时友情,讨厌当代人的功利,但我同样知道,世间永远有真情在!
王笑
20
5."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