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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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PHC管桩)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监理要点…………………………………………………………………………

二、工艺流程…………………………………………………………………………

三、执行质量标准……………………………………………………………………

四、质量目标控制点及预检项目……………………………………………………

五、施工准备…………………………………………………………………………

六、桩的验收…………………………………………………………………………

七、桩基实施细则……………………………………………………………………

八、桩基验收…………………………………………………………………………

参考资料:

附1 抗拔桩与承台的连接…………………………………………………………

一、监理要点

1.1 施工前的监理控制

1.1.1检查建筑场所和邻近的高压电缆、通讯线路和其他地下管线;

1.1.2研究工程地质报告、桩位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图;

1.1.3审核承建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

1.1.4审核承建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1.1.5检查预应力管桩的合格证,并进行管桩外观检查,核对管桩直径、壁厚、长度,以及生产日期;

1.1.6检查备用电源的供电能力;

1.1.7审核周边沉降观测点布置。

1.2 施工中的监理控制

1.2.1复查测量放线、桩位及标高控制;

1.2.2沉桩过程中,检查接桩的焊接质量。桩的对中定位和垂直度的控制情况。接头施焊要对称进行,焊缝要饱满,焊接时间要控制恰当,焊接完成后须自然冷却8mim~10mim,

才可继续沉桩;

1.2.3沉桩到位后,检查贯入度/油压表续数是否达到预定值,以及终压次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2.4组织设计院、质监站、甲方及施工方,确认静载试验以及动测的数量和桩号;

1.2.5审核土方开挖的施工技术方案;

1.2.6土方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员须跟班检查并及时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3 施工后的控制

1.3.1静载试验和动测工作须在管桩复压完毕15d后进行;

1.3.2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沉桩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桩位平面布置图;

1.3.3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管桩验收;

1.3.4组织对桩基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1.4 施工安全

1.4.1经常检查吊车缆绳是否完好无损,管桩捆绑起吊是否可靠,避免滑落伤人损物;

1.4.2经常检查用电安全,包括低压照明用电,三相五线制;

1.4.3经常检查限位开关,爆押开关,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1.4.4经常检查、督促工人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禁穿拖鞋进现场;

1.4.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甲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艺流程

本工程地基处理采用PHC管桩,静压法/锤击法施工,其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PHC管桩锤击法施工工艺流程

PHC管桩静压法施工工艺流程

三、执行质量标准(本桩基工程)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201-91);

广东省标准《预应力砼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15-22-98)。

四、质量目标控制点及预检项目

4.1监理人员对如下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4.1.1防止桩倾斜及偏位;

4.1.2防止桩顶打/压碎;

4.1.3保证桩端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4.1.4预应力管桩的制作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4.2监理人员以如下内容作为预检项目

4.2.1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桩位顺序;

4.2.2堆放场地:平整坚实,地基良好,排水顺畅;

4.2.3桩基质量检查:按质量标准进行;

4.2.4桩位复核:检查桩位的平面位置。

五、施工准备

5.1建筑物场地工程地质资料和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

5.2桩基工程施工图(包括同一单位工程中所有的桩基础)与图纸会审纪要,可作为施工依据;

5.3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管道、电缆)等的调查资料;

5.4认真检查打桩设备各部件的性能,以保证正常作业;

5.5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6水泥、砂、石子、钢筋、外加剂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5.7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5.8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

5.9桩基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如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开工前准备就绪,场地平整,以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5.10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六、桩的验收

6.1桩的表面应平整、密实,掉角的深度不应超过10mm,且局部蜂窝和掉角的缺损总面积不得超过桩表面全部面积的0.5%。并且不得过分集中;

6.2由于收缩产生的裂缝深度不得大于20mm,宽度不得大于25mm,横向裂缝长度不

得超过直径的一半;

6.3桩顶和桩尖处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和掉角;

6.4管桩检查时,应参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做好记录,桩上应注明编号、制作日期和吊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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