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人员办理工作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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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票接收

运行值班负责人接到工作票通知后,应仔细审查工作票的具体情况,包括工作任务、工作票项目、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工作期限以及该票的措施是否与其他工作有冲突等,对工作票的各个部分如有疑问都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工作内容的描述应该准确,工作票项目应该清晰,安全措施要求正确齐备无缺项、漏项,且恰当不盲目扩大范围。如果内容、安全措施不全或不正确应将工作票驳回给工作负责人。确认无问题后运行值班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接收时间、接票人姓名和批准工作结束时间,然后将工作票发给工作许可人。

二、工作许可人审票、布置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再次审查工作票上内容,并负责检查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符合现场工作条件,若不合格退回工作负责人重新填写工作票,否则由工作负责人打印出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填写操作票、布置安全措施,不需要填写操作票的直接手持工作票到现场布置安全措施,每落实一项安全措施,在该项后面打勾,检修自理的填写“检修自理”(电气一种票中运行人员填写的安全措施流程中就已填好)。

三、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已完善、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确认,同时工作许可人确认所有工作班成员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已在工作票上签字,许可人方可签上许可时间,双方签名,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

当运行有补充的安全措施时,工作许可人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内容,无补充的安全措施时,由工作许可人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填写“无补充”(机械票盖“以下空白”章)。不得空白。

工作票许可后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带到现场开始工作,另一份保留在办票处(中控室专用票夹),工作许可人将许可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并在工作票记录本上登记,值班负责人则将许可的工作票记录在日志内。

四、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长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后,方可工作。

五、工作监督

运行值班人员有权检查现场检修人员工作情况,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情况(包括无票作业)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六、工作人员变更

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确认、签名;工作班人员变动时,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人员变更均应将变动情况填写清楚。

七、工作延期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八、设备试运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检修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

时,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提出设备试运申请。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工作班成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如果设备试运会影响其他工作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许可人还应同时联系相关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收回全部相关的工作票,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开始试运。试运不合格,重新落实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重新开始工作。试运合格后,应及时恢复变动的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

九、工作终结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拆除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班成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检修交代,检修交代的内容主要包括检修部件、处理措施、检修结果;是否更换部件或设备(注明型号和规格);设备是否可以正常投运等。检修交代的内容应该对照工作票项目一一核对,如果对检修交代有任何疑问,运行许可人员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在确认检修交代正确清楚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

十、工作票终结

在确认检修设备无问题后,运行值班人员下令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工作许可人找到保存在办票处的同一编号的工作票,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别签名确认,然后填写好结束时间,盖上“已终结”和“卫生验收合格”的章,将其中一份工作票交给工作负责人,另一份工作票收执到一终结的工作票夹中,工作票终结完成,工作许可人将终结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并在工作票记录本上登记,值班负责人则将终结的工作票记录在日志内。

对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在履行上述检查、交待、确认、双方签字手续后,运行人员应将所做安全措施拆除情况详细填写在“接地线(接地刀闸)共___组,已拆除(拉开)__组,未拆除(拉开)____组,未拆除接地线的编号____栏,运行值班负责人确认后签名,工作票方告终结(接地线填写时,数字按 XX填,如02组)。

十一、安全措施的拆除

设备检修工作结束后,值班负责人安排工作许可人拆除设备检修所做安全措施(若另一份未终结的票中有相同的安全措施时,则不得拆除),若需要填写操作票的则持操作票执行,恢复设备运行,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工作票终结情况和设备投运情况,并在台帐上作记录(包括操作台帐、接地线台帐、工作票台帐)。

动火工作票的办理流程

一、一级动火票由动火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发后,必须由本单位生产、安监、保卫及消防部分负责人审核,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字批准。二级动火票由申请动火负责人签发,本单位安监人员、保卫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批准。运行值班负责人接票后,审查措施是否正确符合现场条件、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隔断;确认无误后安排工作许可人接票。

二、动火票转到许可人处,审查正确后填写工作票号,布置现场安全措施。

三、工作许可人与动火负责人一起到就地检查确认现场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措施符合要求,测定可燃、易爆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填写在可燃气体检测记录本内,完成后,签名,一式三份打印,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由运行许可人收执。

四、动火结束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运行许可人共同到就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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