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通用信托业务
我国信托机构业务知识

我国信托机构业务知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信托业务逐渐成为了重要的金融工具之一,信托机构也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我国信托机构的基本概念、分类、业务种类和业务特点等相关知识。
一、基本概念信托机构是指通过设立信托计划,为委托人成立、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实现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的金融机构。
信托是指信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或权益,通过设立信托计划,交付给受托人管理的一种金融行为。
二、分类我国的信托机构可以根据其性质和管理方式进行分类。
按照性质可以分为非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
非金融机构主要是指非银行金融机构,如民营企业或民间资本设立的信托公司。
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的信托公司。
按照管理方式可以分为独立托管信托和银行保全信托。
独立托管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协议,由受托人独立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作。
银行保全信托则是指信托公司作为银行的合作伙伴,由银行负责信托财产的保全工作,信托公司负责专业化的管理和运作。
三、业务种类信托机构的业务种类多样,包括信托贷款业务、地产信托、股权信托、基础设施信托、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等。
其中信托贷款业务是最为常见和主要的信托业务。
地产信托则是指信托机构以房地产为标的物的信托业务,通过设立信托计划,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用于支持地产企业的新项目。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或非上市公司股权,通过设立信托计划,交付给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和运作的信托业务。
基础设施信托则是指为基础设施建设或运营提供资金支持的信托业务,如高速公路、桥梁、港口等。
私募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信托业务。
四、业务特点信托业务具有一定的特点和优势。
首先,信托业务灵活多样。
信托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多种多样的信托计划,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其次,信托业务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信托机构在进行业务操作时,有较完备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具体分类要求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具体分类要求信托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通过接受委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为受益人提供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财产,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以达到保护信托财产、实现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信托业务通常包括信托财产的组织管理、投资运作、风险防控等方面。
根据业务的性质和运作方式的不同,信托业务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类:1.投资型信托业务:投资型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通过投资信托财产获得收益,为受益人实现资本增值的业务。
这种业务包括股权投资信托、债权投资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等。
投资型信托业务的目标是通过市场投资实现资产增值,同时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2.运营型信托业务:运营型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企业或项目运营提供资金支持、管理和监督等服务的业务。
这种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信托、基础设施建设信托、产业升级信托等。
运营型信托业务的目标是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3.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委托人进行资产管理、财富传承、遗产规划等服务的业务。
这种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信托、保险信托、遗嘱信托等。
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目标是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管理和保护服务,实现资产的持续增值和保值。
4.债务担保信托业务:债务担保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融资主体提供信托贷款,并以信托财产为担保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业务。
这种业务包括银行间债权信托、企业债权信托、个人债权信托等。
债务担保信托业务的目标是为融资主体提供融资支持,同时对风险进行担保和管理。
5.其他信托业务:除了以上几类信托业务外,信托公司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开展其他类型的信托业务。
这些业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命名,例如信托产品创新业务、境外投资信托业务、公益信托等。
总之,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具体分类要求是根据业务的性质、目标和运作方式等因素来确定的。
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面对的风险、要求和投资策略也有所不同,所以信托公司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情况,合理配置信托业务,提供全面、专业的信托服务。
信托与租赁

信托与租赁第一章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合称现代金融的四大支柱。
1.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信托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种本质具体表现为:(1)信托的前提是财产权;信托财产是信托业务的中心,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
(2)信托的基础是信任;(3)信托的目的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4)信托收益按实际收益计算;(5)信托体现的是多边信用关系。
(一项信托业务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3.信托业在各国影响的发展状况。
英国是最早开展信托业的国家,仍然以个人受托为主。
从受托主体来看,英国信托业的发展贯穿“个人→官选个人→法人”这一主线;美国的信托是从英国引进的。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法人信托的国家,从个人受托转变为法人受托,也是当今世界信托业最发达的国家;日本的信托制度是从美国引进的,日本是信托业发展最快、信托立法最完善的国家;中国的现代信托业却是从国外传人的,其发展道路也比较曲折。
19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家标明为“信托公司”的企业“中国商业信托公司”在上海成立。
4.信托的职能:(1)财务管理,信托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而这正好体现了信托的财务管理职能,也是信托最基本的职能。
所谓“财务管理职能”也称为“财产事务管理”或“社会理财职能”,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后者经营管理或处分财产的职能;(2)资金融通;(3)社会投资;(4)沟通协调;(5)社会福利。
5.信托业职能发挥的条件:(1)培育整个社会的信托意识是发挥信托职能的基础;(2)提升信托机构的管理水平是发挥信托职能的根本保证;(3)加快信托业人才的培育室发挥信托职能的关键;(4)完善的外部环境可以为信托业的职能发挥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二章1.法定信托:由司法机关依其权力指派而确定信托关系建立起来的信托。
2.公益信托:委托人为学校、慈善、宗教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信托。
第四章信托、典当、财务公司

模块一 信托 • (四) 动产信托 • 动产信托是指以各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而设定的信托。动 产包括的范围很广,但在动产信托中受托人接受的动产主 要是各种机器设备,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管理和处理机器 设备,并在这个过程中为委托人融通资金,这种信托形式 具有很强的抵押贷款功能,所以动产信托具有较强的融资 功能。
模块一 信托 • (二)信托行为 • 信托行为是指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 委托人立下遗瞩也属信托行为。根据不同的信托目的,需 要鉴订不同的合同,但属于同一的,大量发生的业务,如 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 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的信托存款证书 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的效力。
•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愿表达而成立的信托称为设定信 托。设定信托又称为自由信托或民事信托,主要指委托人、 受托人、受益人根据自愿形成信托关系,而且这种自愿意 思在信托契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现行的大部分信托业务 都属于设定信托。
模块一 信托 • (二)法定信托 • 法定信托是与设定信托相对应的一种信托形式。主要指由 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法定 信托的当事人之间原本并没有成立信托的意愿,司法机关 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当事 人之间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当事人无论自己的意思如何, 都要服从司法机关的判定。设立法定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保 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当事人财产被不法使用。
模块一 信托 • (三)处理信托 •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 的信托业务。在处理信托中,信托财产具有物上代位性, 即财产可以变换形式,如将财产变卖转为资金,或购买有 价证券等等。若以房屋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 以将房屋出售,换取其它形式的财产。若以动产为对象设 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动产出售。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释义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释义一、信托业务的定义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通过签订信托合同,接受委托人的资产或权益,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资产,为受益人实现经济利益的一种金融业务。
二、信托业务的分类根据信托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可以将信托业务分为以下几类:1.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依据委托人的要求,对其委托的资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的信托业务。
该业务主要包括资产配置、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
委托人可以通过信托公司专业的团队和投资经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投资收益,为个人和机构提供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
2.财富管理信托业务财富管理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根据个人或家族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的信托业务。
该业务主要包括财产传承、家族办公室、私人银行等方面。
通过信托公司的专业团队和专业的财富管理产品,委托人可以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更好地规划家族财富,实现财富持续传承。
3.房地产信托业务房地产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通过设立房地产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不动产开发、运营、销售等方面的信托业务。
该业务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信托、商业物业信托、住宅物业信托等方面。
委托人可以通过房地产信托业务,参与到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和收益中,实现资金的增值和分散风险。
4.基础设施信托业务基础设施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通过设立基础设施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信托业务。
该业务主要包括公路、桥梁、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信托业务。
委托人可以通过基础设施信托业务,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实现资金的增值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5.证券信托业务证券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托业务。
该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
委托人可以通过证券信托业务,参与到证券市场的投资和收益中,实现资金的增值和分散风险。
通用型2024信托贷款协议规范格式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通用型2024信托贷款协议规范格式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术语定义1.2 合同的构成1.3 解释规则第二条贷款条件与用途2.1 贷款金额2.2 贷款期限2.3 贷款利率2.4 贷款用途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回收3.1 贷款发放3.2 贷款回收3.3 还款方式3.4 提前还款第四条担保与保证4.1 担保方式4.2 担保物4.3 保证人第五条费用5.1 贷款费用5.2 手续费5.3 其他费用第六条信息披露与报告6.1 信息披露义务6.2 定期报告6.3 重大事项报告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人违约7.2 贷款人违约7.3 违约后果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仲裁机构8.3 适用法律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 合同变更9.2 合同终止9.3 合同解除第十条权利与义务10.1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10.2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强制性条款11.1 法律法规11.2 强制性规定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不可抗力12.2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12.3 合同的副本第十三条附加条款13.1 附加条款内容13.2 附加条款的生效第十四条签署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术语定义1.1.1 贷款人:指本合同约定的出借方,负责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1.1.2 借款人:指本合同约定的借入方,负责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并按约定偿还贷款。
1.1.3 贷款: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的货币资金。
1.1.4 贷款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偿还贷款的时间期限。
1.1.5 贷款利率:指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的利率支付贷款利息。
1.1.6 担保:指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偿还贷款及支付相关费用而提供的担保。
1.2 合同的构成1.3 解释规则1.3.1 本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参照合同本身的文字表述。
《信托与租赁》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电大

一、名词解释:1、信托财产:是信托行为的标的物,也称财产权。
它是指由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同时,还包括通过财产的管理和运用而取得的财产。
2、回租:也称售后租赁,是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资产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公司租回使用。
3、资金的时间价值:是通过人们有效地使用货币,而随着作用货币的时间推移,该货币实现的增值部分。
4、索赔:是投保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按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的行为。
5、信托: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了某种目的,把财产转移给自己信任的人,由其去管理和处理的行为,即是一种以信托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6、信托行为:是指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也就是信托当事人在约定信托时,为使信托具有法律效力而履行的一种手续。
7、特定金钱信托:是指在该项信托中金钱的运用方式和用途委托人特具体指定,受托人只能根据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
8、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在世时的各项业务。
9、身后信托: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后各项事务的信托业务,是个人信托特有的业务。
10、监护信托:是指利用信托方式,由信托机构对某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行为。
11、人寿保险信托:是由人寿保险的投保人作委托人,信托机构作受托人,由保险受益人作信托受益人信托业务。
12、动产信托:又称设备信托,它是由设备制造商及出售者作为委托人,将设备托付给信托机构,同时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后者再将设备出租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给资金紧缺的购买企业的一种信托方式。
13、雇员受益信托:是公司为雇员提供各种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从员工的工资或公司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委托后者加以管理和运用,并约定信托的目的是为了本公司员工。
雇员受益信托的委托人是雇员所在的公司,受益人是公司雇员,受托人常为各类信托机构。
(2021年整理)信托与租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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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信托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是( D ).A、委托B、金钱C、股权D、信任2、整个信托期间,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风险由( B )承担A、受益人B、委托人C、受托人D、保险公司3、( C)是信托的基本职能,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A、融通资金的职能B、社会投资的职能C、财产事物管理职能D、社会福利职能4、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是( B )。
A、法人信托B、法定信托B、公益信托 D、他益信托5、以下信托财产具有物上代位性的是( B )。
A、管理信托B、处理信托C、生前信托D、担保信托6、信托财产的有限性是指对(C )权利的限制。
A、受益人B、委托人C、受托人D、担保人7、以下属于自益信托业务的是(B ).A、宣言信托B、贷款信托C、生前信托D、养老金信托8、属于金钱债权信托业务的是(B )A、专利信托B、人寿保险信托C、公司债信托D、投资信托9、属于单独运用指定金钱信托业务的是(D )。
A、专利信托B、人寿保险信托C、公司债信托D、福利养老金信托10、在特定金钱信托业务中,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旦出现财产运用损失由(A )负责。
A、委托人和受益人B、委托人和受托人C、受托人和受益人D、受托人和担保人11、属于典型私益信托业务的是(A )。
A、雇员受益信托B、贷款信托C、身后信托D、生前信托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于( C)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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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通用信托业务综述
➢一、通用信托的含义 ➢二、通用信托的产生 ➢三、通用信托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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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020
一、通用信托的含义
通用信托业务指那些既可以由个人作委托人, 也可以由法人作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二、通用信托的产生
• 随公司法人的涌现,法人信托成为信托主要 业务。信托业务要求信托财产所有者多元化, 信托机构业务的多重化开始了通用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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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用信托的种类
• 基金信托; • 不动产信托; • 公益信托; • 管理破产企业的信托; • 处理债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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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金信托
➢一、基金信托的含义 ➢二、基金信托的特点 ➢三、基金信托的种类 ➢四、基金信托的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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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信托的含义
• 基金信托简称基金,又称投资基金,它是一种金 融信托,它通过信托、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 发行基金券(如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和基金股份 等)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不等额 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 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 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 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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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通用信托业务
1
通用信托业务综述
2
基金信托
3
不动产信托
4
公益信托
第四章 通用信托业务
本章共分五节,分别是:第一节 通用信托 业务综述;第二节 基金信托;第三节 不动产 信托;第四节 公益信托。通过这四节,阐述了 通用信托业务的主要种类及业务操作。
本章重点是掌握基金信托、不动产信托、 公益信托等几种主要的通用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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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信托的类型
(四)根据投资对象不同划分
❖ 4、期货基金是指以各类期货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 的投资基金;
❖ 5、期权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权为投资 对象的投资基金;
❖ 6、指数基金:按照以某种证券市场的价格指数作 为投资对象。如:上证综合指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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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信托的类型
(五)根据资本来源和运用地域的不同
• 1、公司型基金:组建基金股份公司,发行股票 募集投资者资金,基金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操 作,委托金融机构保管;
• 2、契约型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指根 据一定的信托契约,由委托者、受托者和受益者 三方订立信托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信托公司 与投资者签定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募 集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经营 决策,由基金保管公司负责保管基金。
不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上市交易后,仅可以再在二级 市场交易。
价格形成 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来计 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难 方式 算,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的 以直接反映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
投资策略
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以便 投资者随时赎回,一般投资 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得到的 资金可全部用于投资,可据以 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取得长 期经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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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信托的含义
• 基金投资对象包括有价证券和实业; • 在业务上:集合众多投资者投资资金,委托
专家经营操作,中小投资者共同分享投资收 益的一种信托形式; • 在组织上:按照一定的信托契约原则、通过 发行受益凭证而形成的投资机构; • 在证券上: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 所发行的投资凭证; • 在资金运用上:众多委托人按同一契约交付 委托人统一管理运用的信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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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型基金与封闭型基金的区别
区别
开放型基金
封闭型基金
基金单位可赎回,也可在基 有明确地存续期(我国不少于5
基金规模 金的存续期内申购,资金总 年),在此期限内已发行的基
额不断变化。
金单位不能赎回。
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 基金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 买卖方式 销售机构申购或赎回,一般 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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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信托的类型
(三)根据投资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划分
• 1、成长型投资基金:以资本长期增值作为投资 目标的基金。
• 2、收入型投资基金:以追求基金当期收为投资 目标基金。
• 3、平衡型投资基金:既追求长期资本增值又追 求当期收入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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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信托的类型
(四)根据投资对象不同划分
四、基金信托的运作程序
(一)基金的当事人 1、基金投资人 2、基金管理人 3、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三)基金的募集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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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信托的运作程序
(一)基金的当事人
❖ 1、基金投资人 (1)基金投资人的含义 基金投资人是指持有基金单位或基金股份的自然人 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持有人。他们是基金的实 际所有者,享有基金信息的知情权、表决权。基 金的一切投资活动都是为了增加投资者的收益, 一切风险管理都为围绕保护投资者利益来考虑的。 因此,投资人是一切基金活动的中心。
❖ 国内基金:指资本来源于国内投资者,投资于国内 市场的基金;
❖ 海外基金:指资本来源于国外投资者,投资于国内 市场的基金;
❖ 国际基金:指资本来源于国外投资者,投资于国外 市场的基金。
❖ 国家基金: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某一特定 国家的投资基金。
❖ 区域基金是指投资于某个特定地区的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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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票基金:最主要的基金品种,以股票为投资 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
❖ 2、债券基金: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基金适合于想获得稳定收入的投资者。具有 低风险收益稳定的特点。
❖ 3、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 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 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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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信托的特点
• 实行专业管理、专家操作; • 以“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为基本原则; • 实行资产经营与保管相分离的管理制度; • 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 • 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 • 流动性高,变现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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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信托的类型
(一)按基金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形态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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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信托的类型
(二)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和赎回划分
• 1、封闭型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 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 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 2、开放型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 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 者赎回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