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年人健康权
健康养老服务法律法规解读

健康养老服务法律法规解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福祉,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促进健康养老服务的发展。
本文将对与健康养老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要求。
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
该法明确规定了老年人享有的基本权益,包括健康权、幸福权、人格尊严权等。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并提供健康、安全、文化的养老服务。
二、《老年人社会保障法》《老年人社会保障法》是为了解决老年人经济保障问题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老年人社会保障的范围和保障水平,提出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多种方式的保障措施。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和养老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老年人福利院管理条例》《老年人福利院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福利院的管理,确保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保障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福利院的基本建设要求、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福利院提供舒适、安全、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福利院的监督和评估制度,以便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四、《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是针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设立条件、资质认定、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提供健康养老服务的机构来说,这项法规的要求尤为重要,因为它保障了老年人在福利机构中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五、《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一项标准性文件,旨在规范和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
该标准从健康管理、生活保障、文化娱乐等多个方面对养老服务进行评价,以确保老年人得到全面、优质的养老照料。
同时,该标准还对养老机构的设施、管理、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提升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老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社会的大家庭中,老年人是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和关爱的群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让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了解并掌握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老年人要对自己所拥有的合法权益有清晰的认识。
这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权、人身权、健康权、隐私权等。
例如,财产权方面,老年人对自己的房产、存款、投资等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
子女或其他人不得未经老人同意擅自处理其财产。
人身权方面,老年人的人格尊严、身体自由不受侵犯。
健康权则体现在有权获得良好的医疗保障和服务。
增强法律意识是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
老年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比如观看法制节目、阅读法律书籍、参加社区组织的法律讲座等。
了解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和解决途径,能够在遇到问题时迅速做出反应,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在消费领域,如果老年人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就应当知道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比如,在进行交易时,要妥善保存合同、发票、收据等凭证。
如果与他人发生纠纷,相关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视频资料等都可能成为重要的证据。
有了这些证据,在维护权益时就能够更有说服力。
签订合同是老年人经常会遇到的事情,比如购买保险、入住养老院等。
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向对方询问,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所有的条款。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请子女或者专业人士帮忙把关。
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对于一些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的决定,老年人要谨慎对待。
比如,在处置房产、进行大额投资等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不要轻易受到他人的蛊惑和欺骗。
如果有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老年人进行投资,一定要保持警惕,多与家人商量,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在家庭关系中,老年人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老年法律知识点

老年法律知识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老年法》作为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老年法为老年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并规定了他们的基本权益和利益保障。
本文将围绕老年法的知识点展开讨论,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老年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老年权益保护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存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知情权等。
老年法明确规定了老年人的权益保护,禁止侵害老年人的尊严和荣誉。
例如,禁止非法拘禁、非法剥夺老年人的人身自由;禁止虐待、遗弃或者故意伤害老年人等。
如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要求赔偿等。
二、老年人收养和监护制度根据老年法,老年人无论是否有直系亲属,都有权利要求亲友照顾、扶养或者赡养。
同时,老年法还规定了老年人的代理权和监护权。
如果老年人需要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来帮助处理其个人事务或者保护其人身权益,可以通过法院的审批程序进行申请。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家庭内外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老年人医疗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权是法律明确保护的重要权利之一。
老年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和护理等。
同时,老年人还可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在医疗服务方面,老年人有权选择并接受合理安全的医疗服务,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也有责任对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老年人财产继承与经济保护老年法规定了老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
在老年人去世后,其财产将按照法律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确保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保障。
同时,老年人的经济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禁止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如果老年人的财产受到非法侵害,老年人和其法定近亲属有权要求侵害人予以赔偿。
五、老年人社会参与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和公共事务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老年法保障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利,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
同时,老年人也有权利参与社会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方面的活动,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老年人权益保障

老年人权益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已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对他们的权益保障不仅是一项法律责任,更是社会的道义担当。
本文将从老年人的基本权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现状和问题以及解决措施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老年人的基本权益老年人作为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享有一系列基本权益。
首先,老年人享有生存权和健康权。
他们应有权利享受到食物、衣物、住房、医疗等生存和健康保障。
其次,老年人享有社会参与权。
他们有权利参与社会活动,包括社区义工、文艺演出等,这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
第三,老年人享有权利获得教育和培训。
不论年龄大小,老年人都应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这有助于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和提升他们的自我价值。
最后,老年人还享有权利获得经济和社会保障。
他们有权享受退休金、社保、医保等福利待遇,确保他们的经济安定和社会安全。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现状与问题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老年人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
许多老年人仍需要继续工作以维持生计,但往往面临着年龄歧视和技能匮乏等问题。
其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尚需加强。
虽然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医保政策,但对于慢性病的治疗和护理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困难。
第三,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和社交困境亟待解决。
许多老年人因失去亲人或退休后的社交圈子变窄,导致精神状态下降。
最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需完善。
虽然国家已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但在实施和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资源分配不均、执法力度不够等。
三、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的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老年人的法律宣传和教育。
通过政府、媒体等渠道,向老年人普及相关的法律常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其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包括提高退休金水平、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等,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我国特定人群合法权益保障法规与政策

➢ 政治权利 ➢ 文化教育权利 ➢ 劳动与社会保障权利 ➢ 财产权利 ➢ 人身权利 ➢ 婚姻家庭权利
1、政治权利
➢ 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代表大会中 的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 任用干部男女平等
2、 文化教育权利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 接受义务教育 ➢ 女性儿童就学困难的帮助 ➢ 保障妇女文化活动
➢ 基本供养: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藉 特殊供养:患病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2、居住权 ➢ 赡养人应当妥当地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
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 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房屋,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侵占, 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 ➢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3、婚姻自由权
答:(1)一般性方式方法。包括:①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 教育和普法工作。③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老年人法律服 务工作。④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 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
(2)具体方式方法。包括:①有关部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②司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 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有关组织保护。国 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 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均应按照各自职责,反映 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4.简述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 等三个方面对老年人的十项合法权益作出了规定。 (1)获得家庭赡养与扶养的权利。包括:①享受家庭赡养与扶养的权利: 指老年人有从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那里获得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住房权:指老年人有居住在条件良好的房屋及拥有自有的或承租的住房 的权利。③婚姻自由权:指老年人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和处理婚姻问题 的权利。④财产所有权:指老年人作为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⑤继承权:指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 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 (2)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包括:①生活保障权:指老年人有从国家与社 会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为此国家应建立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②健 康权:指老年人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医疗照顾的权利,为此国家应建立健 全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③文化教育权:指老年人依法享有继续受教 育以及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④享受 生活照料的权利:指老年人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生活照料的权利,国家应 当建设老年福利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服务和特殊优待等。 (3)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指老年人依法拥有继续为国家、社会和家庭作 贡献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尊重并创造条件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健康权概念是什么

健康权概念是什么一、健康权包括哪些具体权能?一般说来,健康权的内容应包括健康维护权,劳动能力保有、利用和发展权,在特殊场合,也承认健康利益支配权。
(一)健康维护权。
健康不仅是免于疾病和衰弱,而且是保持体格方面、精神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完美状态。
所以当今社会将健康视为基本人权,在世界范围内均认为其是文明社会的共同利益所在,故对健康的维护也成了一项权利。
1、健康利益保持权首先体现为自然人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
人人都有通过各种体育活动、心理调试,使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保持完好的状态的权利。
当生理、心理机能、功能出现不正常时,及时请求医治,使健康状况达到完好或恢复到原有状态的权利,不受任何的干涉或限制。
2、维护健康司法请求权。
健康利益维护权还表现为当自然人的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的司法保护请求权。
健康权主体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法定义务。
凡是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的外在组织的完整或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而影响他人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影响到生命活动的正常维持时,不论其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受害人均有权请求司法救济。
(二)劳动能力保有、利用和发展权。
一般认为,劳动能力是指自然人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其作为自然人健康权的一项基本人格利益,当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保有、利用及发展的权利,当其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当然可以请求司法保护。
(三)健康利益支配权。
既然在生命权中包含了生命利益支配权,同理,在健康权的内容中,就应该包含健康利益支配权。
所谓健康利益支配权,就是指自然人有权支配与自己的健康有关的那些利益的那些民事权利。
在人们的传统道德以及传统的民法理论中,都不承认放弃健康或故意恶化自己的健康状况是一种权利。
所以,法律对故意恶化自己健康状况的行为,如吸毒等可以施行强制性治疗。
但是,就自甘冒险、见义勇为等行为而言,显然难以否定在这些特殊场合中的确有健康利益支配权的问题。
民法典老年人保护权益保障法有何保护意义
民法典老年人保护权益保障法有何保护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关注。
《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老年人保护权益保障的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民法典》为老年人的人身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在生活中可能面临更多的风险和侵害。
例如,在生命健康权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老年人的身体和健康。
对于那些故意伤害老年人身体、导致老年人受伤或患病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使得老年人在遭受身体伤害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救治。
在人格尊严方面,《民法典》强调老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老年人无论在家庭中还是社会上,都应得到尊重和关爱,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或歧视。
这有助于营造一个尊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让老年人能够有尊严地度过晚年生活。
其次,《民法典》保障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老年人可能因为年事已高、认知能力下降等原因,容易成为财产侵害的对象。
比如,可能会有不法分子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骗取老年人的财产。
《民法典》对此类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
法律规定了老年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利,只要老年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对财产的处置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同时,对于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老年人财产的行为,法律将予以追究,保障老年人的财产能够安全、合法地传承和使用。
再者,《民法典》在家庭关系中为老年人的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
《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包括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不仅为老年人在家庭中获得应有的照顾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有助于弘扬尊老敬老的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另外,《民法典》还关注到了老年人的居住权益。
论农村老年人健康权的国家义务
Ju a o i o r a U i ri Sca Si c ) o r l f z uNom l nv sy( oi ce e n Gu h e t l n
2 0 年第 4 09 期 ( 总第 19期 ) 5
论 农 村 老 年人 健 康 权 的 国家 义 务
、
农村老年人健康权 国家义务 的宪法文本解读
“ 人权 的切实保 障和现实享 有 , 归根结底 仰 赖 文 明国 家 中 宪 政 秩 序 的构 建 , 以及 作 为 ‘ 政 宪 之法 ’ 的宪法 的 构设 。 [1虽 然 我 国 宪法 目前 尚 ”21 11
权 的国家义 务具 有重 要 的现实 意义 。
一
人健康权作为一项特殊人权 已经逐步为世界各 国 所普遍 承认 与 接受 。在 我 国 , 据 宪法 第 2 根 1条 、 第4 5条 以及 《 家 人 权 行 动 计 划 ( 09—2 1 国 20 00 年) 等文件的规定 , 障老年人健康权是立宪 中 》 保 国 的基 本 国家 义 务 。然 从 现 实上 来 看 , 国家 对 老 年人健 康权 保 障义 务 的履 行 , 目光更 多 的是 投 其 向处 于相对 强势 的城 市老 年人 或老 年人整 个 群体 身上 , 而对处于更加 弱势地位 的农村老年人健康 权却鲜 有关 注 。 由于我 国宪法 已经 明确 规定法 律 面前 人 人平 等 ,且 该 平 等 不 仅 意 指形 式 平 等 , 更 要求“ 社会经济关系之事实上的均等” …% 。 因而 , 从宪法平等原则 出发 , 积极探讨农村老年人健康
Ab t a t T a r a t n in t n u rn e h u a l e p e e l ih n i o tn o tn o c n t u n o n sr c : o p y a g e tat t o a d g aa te t er rlod p o l  ̄h at r ti a e o h g s mp r tc n e t o si e t o ・ a t t c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感想体会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感想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我们的生活中,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今他们步入晚年,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和关爱,其合法权益更应得到充分的保护。
在参与相关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我对此有了许多深刻的感想和体会。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
首先是经济权益,许多老年人在退休后收入减少,生活可能面临经济压力。
比如一些老年人可能因为缺乏足够的养老金,而在医疗、生活等方面捉襟见肘。
这就需要我们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确保老年人能够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其次是健康权益。
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
在医疗保障方面,部分老年人可能会因为医疗费用过高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制度,让老年人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知识的普及,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再者,老年人的精神权益同样不容忽视。
随着年龄的增长,许多老年人的社交圈子逐渐缩小,子女又忙于工作,他们可能会感到孤独和失落。
我们应该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家庭成员多陪伴老人,社区也可以组织各种适合老年人的活动,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比如一些不法分子针对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进行诈骗活动,使老年人遭受财产损失。
还有一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年人生活陷入困境。
这些现象令人痛心,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紧迫性。
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政府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大执法力度,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要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到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工作中来。
健康权答辩状范文
健康权答辩状范文
尊敬的评委、各位领导:
大家好,我是健康权的辩手。
今天,我想就健康权这一话题与大家展开一次深入的讨论。
作为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健康权在现代社会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健康权。
我理解的健康权,是指每个人拥有保持身体、心理和社会全面健康的权利。
这包括了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健康教育、安全环境等方面。
这些权利不仅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每个人应当拥有的基本权利。
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
有些地区,健康资源不足,医疗设备和医疗人员都十分缺乏,导致人们的健康权得不到保障。
有些人群,比如老年人、贫困人口、残障人士等,由于经济、社会、身体等原因,往往难以保障自己的健康权。
这些问题的存在,让我们不能忽视健康权的重要性和保障的必要性。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每个人的健康权。
首先,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健全的医疗保健体系,为人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其次,要加大对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关注健康问题,
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
总之,健康权是每个人应当拥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应该共同关注的问题。
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应该始终把人民的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对健康权的保障,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全面健康的生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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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年人健康权
作者:徐玮娅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4期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我国迎来了银色浪潮时代,老年人的健康权利问题成为社会的关注点。
本文通过分析老年人健康权的内容、特征,认为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在实现健康权方面面临无法通过自身力量解决的难题,国家要承担保障老年人实现健康权的主要义务。
【关键词】老年人;健康权;国家义务
根据《2005年亚太社会经济形势概览》报告预测,2050年中国老龄化人口占全国人口的29.9%。
面对老龄化问题,中国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权成为重要一环。
老年人健康权是指“老年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
本文“老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采用60岁这一年龄标准。
一、老年人健康权的内容
依据相关国际法与惯例,老年人健康权主要内容划分为两类:健康照护(health care)和健康的基本前提条件(underlying preconditions for health)。
”[1]
(一)老年人健康照护
第一、免费健康照护服务。
老年人在经济上是处于弱势的,虽然大部分相关条约条款没有规定,但是这些条约条款却要求健康照护服务至少是老年人可以负担的。
第二、疾病预防、治疗和控制。
国家必须根据其具体国情履行相应的预防、治疗和控制疾病的义务。
第三、精神健康照护。
由于我国心理医师非常缺少,人民对心理治疗比较排斥,医生精神照护很难被接受,老年人精神健康看护的承担主体还是家庭。
(二)实现健康权的前提条件
第一、环境卫生。
包括一系列健康条件,尤其是清洁的饮用水,足够的卫生实施。
第二、足够营养的食物。
国际法明确规定了获取足够营养的食物的权利。
缺乏足够的食物或者食物缺乏营养造成营养不良,这是世界范围内许多疾病流行的重要原因。
第三、环境健康。
土地质量下降、核泄漏、空气的污染、森林的大面积减少等,都对老年人的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
第四、禁止有害的传统习俗。
中国是礼仪之邦,孝文化是基础,但是个别地方仍有“年老者无用”思想,虐待老人的事件层出不穷,所以这一点也应该包含。
[2]
二、老年人健康权的特征
第一、老年人健康权主体面临更多健康问题。
老年人面临其他群体不同的健康问题,例如老年慢性疾病、常见疾病、孤独引起精神障碍等等。
除了生理健康外,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比其他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更加突出、更加令人关注。
第二,老年人健康权更易被忽视。
老年人属于脆弱和边缘群体,容易受到比其他群体更多的歧视与不平等待遇,老年人往往是一个得不到应有的注意和保护的群体。
第三,老年人健康权保护方式特殊。
老年人的健康权保护需要建立多种护理体系包括家庭、社区和机构护理制度,将任务合理的分配由各方承担;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建立确保老年人不受歧视、平等的享有一切人权和自由,积极参与社会等各个方面。
第四,老年人健康权保护制约因素太多。
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也受多方面因素例如国家的经济条件、人口结构、福利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三、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
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对老年人健康权的严峻挑战。
预计到204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数量将占总人口的28%。
[3]目前,政府一直在为社会保障做出努力,但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不高,大多数老年人仍然依靠他们的子女或家庭来赡养晚年。
但是,随着中国现代化的演进以及家庭规模逐渐缩小,政府有义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而不是把老年人健康权的实现转嫁给年轻人或家庭推托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一)明确义务主体
在早期,家庭负担对老年人的赡养责任,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家庭帮助老年人权利实现的功能在逐渐萎缩。
于是,在中国现代的老年人权利保障体系中,主要的义务承担者须由家庭转移给国家,家庭与社会组织只承担辅助性责任(但却不代表不重要)。
第一、国家。
在现代意义上,老年人权利主要体现的是个人与公共当局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或政府当然地成为义务的承担者,《联合国老龄人原则》和《国际行动计划》都明确了国家是老年人健康权的义务主体。
第二、其他主体。
一是用人单位,其在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中,同国家和个人一起承担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二是自愿性组织,其在社区日常照顾方面是有益的力量补充,虽然现在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但相信未来会有及快速的发展;三是家庭,其在老年人权利的实现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老年人健康权实现方式
第一,政府。
首先,以法律形式将国际条约中的人权转化为国内法律权利。
其次,具体制定实施措施。
对于老年人而言,国家需要制定并逐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动用宣传工具改
变社会公众对老年人的固有看法;建立针对老年人的教育体制并让老年人参与到社会文化生产当中;逐步消除就业中的年龄歧视等。
最后,完善老年人权利受到侵害后的救济。
第二、其他主体。
首先,单位要建立并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好他们的社会保障这一块的事务,作为国家与老年人之间的桥梁,让老年人的健康权得到实现。
其次,社区作为生活起居的场所,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老年兴趣班,组织趣味竞赛,出门集体旅行等等,这样老年人锻炼了身体,心情也很愉悦。
最后,家庭,家庭成员所承担的具体义务在这里无需赘述,民法中己经有明确的规定。
这样多方面,多主体的老年人权利保障体系,国家积极承担老年人健康权方面的义务,家庭也发挥长久以来发挥的作用,相信“银色浪潮”是能承受住的,老年人健康权也会得到真正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康巍燕.中国老年人权利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06.
[2]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冯贵山.迈向21世纪老龄问题探讨[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