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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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弊端

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弊端

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弊端一、引言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现代劳动市场中常见的一种雇佣关系形式。

然而,这种雇佣模式存在一些弊端,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弊端,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二、劳动者权益受限1. 薪资待遇不稳定:劳务公司通常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合同,导致劳动者的薪资待遇不稳定。

劳务公司可能会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给劳动者带来不确定性。

2. 缺乏福利保障:相比于直接雇佣企业,劳务公司对劳动者的福利保障往往较少。

劳务公司可能不提供完整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使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3. 职业发展受限:劳务公司往往以短期合同为主,这导致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受到限制。

缺乏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劳动者很难获得职业晋升和培训机会。

三、劳务公司利益优先1. 中间环节多:劳务公司作为劳动者与直接雇佣企业之间的中介,增加了劳动关系的中间环节。

这导致了信息传递的不畅和沟通的困难,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受到限制。

2. 利润追求:劳务公司的主要目标是追求利润,而不是关心劳动者的权益。

劳务公司往往会通过压缩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来提高自身的利润空间,给劳动者带来不公平待遇。

3. 难以维权:由于劳务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可能面临更多的困难。

劳务公司可能会利用合同条款或法律漏洞来限制劳动者的维权权利,使劳动者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四、解决方案1. 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加强对劳务公司的注册和审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 完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劳务派遣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加大对劳务公司的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3. 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立劳务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提供真实、准确的职位信息和薪资待遇。

劳务公司应公开自身的经营情况和业绩,增加信息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劳务合同的利弊分析

劳务合同的利弊分析

劳务合同的优势与劣势探讨一、引言劳务合同是指一方(劳务提供方)将其劳务提供给另一方(劳务使用方),并由后者支付相应报酬的法律协议。

在现代经济中,劳务合同的使用愈发普遍,但与此同时,它也伴随着一定的利弊。

在本文中,将对劳务合同的优势与劣势进行全面分析。

二、劳务合同的优势1. 灵活性高劳务合同通常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劳务提供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这种灵活性适合临时性或短期性工作需求。

2. 成本控制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劳务合同雇佣人员可以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因为不需要支付诸如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费用,适合初创企业或短期项目。

3. 专业技能劳务合同允许企业迅速获取特定领域的专业技能,如IT、设计等领域的自由职业者,能够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的成功执行。

4. 简化程序劳务合同相对传统的劳动合同在签订与解除上程序更为简便,减少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复杂性。

三、劳务合同的劣势1. 法律保障不足劳务提供方的权利保障相对薄弱,因其性质使其不受常规劳动法保护,可能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

2. 工作稳定性差劳务合同通常是短期或临时性质,导致劳务提供方缺乏工作稳定性和安全感,影响个人的长期职业规划。

3. 信息不对称劳务合同中的信息传递可能存在不对称情况,劳务提供方未必能充分了解工作环境或企业文化,可能面临适应性和表现上的问题。

4. 雇佣风险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劳务提供方不符合实际需求或工作质量不达标,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与质量,带来潜在的经济损失。

四、结论劳务合同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在满足灵活性与成本控制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与稳定性缺乏的问题。

对于劳务提供方和企业而言,全面了解劳务合同的利弊,有助于在签订合同时做出更为明智的决策,确保各方权益的有效保障。

---以上分析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劳务合同的作用与潜在风险,从而做出更好的选择和规划。

签劳务合同的利弊

签劳务合同的利弊

签劳务合同的利弊引言劳务合同是指由劳务供应商与劳务使用方签订的一种合同,旨在规范双方的劳务关系。

劳务合同的签订对双方都有利有弊,本文将探讨签劳务合同的利弊。

签劳务合同的利1. 灵活性劳务合同允许雇主在需要时快速雇佣劳动力,并在工作结束后终止合同,这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劳务合同可以根据工作需求来调整雇佣人数,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

2. 节约成本劳务合同可以帮助雇主减少劳动力成本。

对于企业来说,不需要为劳务人员支付社会保险和福利,也无需支付长期雇佣员工的相关费用,从而节约人力资源和财务开支。

3. 专业技能与经验通过签订劳务合同,雇主可以获得来自劳务供应商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劳务供应商通常会有一支经过培训和筛选的劳动力队伍,这些劳动力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工作服务,并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

4. 法律保护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为雇主提供法律保护。

合同可以明确约定劳动力的责任和义务,保护雇主的利益。

在劳务合同的框架下,如果劳动力未能履行合同中的责任,雇主有权利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解决争议。

签劳务合同的弊1. 不稳定性劳务合同对劳动力来说是一种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劳动力可能会面临工作不稳定的情况。

合同期满后,劳动力可能需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这给劳动力带来不确定性和困扰。

2. 缺乏福利保障相对于长期雇佣员工,劳务合同的劳动力往往无法享受到相同的福利保障。

劳动力可能无法获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退休金等福利待遇,这增加了劳动力个人的风险和负担。

3. 不利于建立员工忠诚度由于劳务合同的临时性,劳务人员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去适应公司文化,建立员工忠诚度。

他们倾向于将工作视为一份短暂的职业选择,缺乏对公司的留存和发展的长期承诺。

4. 潜在合同纠纷由于劳务合同涉及多方之间的关系,存在潜在的合同纠纷的风险。

劳务供应商、雇主和劳动力之间可能发生各种纠纷,例如工资支付问题、工作条件争议等。

这些纠纷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增加了双方的成本和风险。

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正规范本(通用版)

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正规范本(通用版)

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引言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签订劳务合同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签订劳务合同也存在一些利与弊,本文将对其进行探讨。

利1. 保障劳动者权益签订劳务合同可以明确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保障。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务合同了解自己的权益,避免权益受到侵害。

此外,劳务合同还可以约定福利待遇,如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2. 规范劳动关系签订劳务合同可以规范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责。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减少争议的发生。

劳务合同还可以约定违约责任,避免双方利益受损。

3. 提升劳动力价值签订劳务合同可以提升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

劳务合同可以约定培训和提升计划,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和专业能力。

这不仅能够增加劳动者的个人价值,也能够提高整个团队的综合素质。

4. 促进经济发展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劳务合同可以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使劳动者得以在不同单位之间灵活就业,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和能力。

此外,劳务合同还有助于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形成。

弊1. 信息不对称劳务合同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可能无法完全了解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信息,容易受到误导或被钻空子。

而用人单位则可以充分了解劳动者的情况并在合同中设置一些不公平的条款,导致劳动者利益受损。

2. 难以维护权益劳务合同的权益维护相对困难。

劳动者在合同期间可能难以对违约行为进行维权,尤其是在跨地区的劳务合同中。

同时,劳务合同中的争端解决机制可能不完善,导致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较高,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3. 潜在的劳动力剥削劳务合同可能导致劳动力剥削的风险。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劳务外包形式,将一些工作岗位外包给第三方劳务公司,从而削减员工福利待遇。

这可能导致劳动者工资水平下降、工作条件恶化等问题。

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弊端

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弊端

一、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则由用工单位提供。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一旦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合同,劳动者将失去工作,劳动关系不稳定。

二、工资待遇较低由于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往往不会给予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

此外,劳务派遣公司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降低派遣员工的工资水平,使得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普遍低于正式员工。

三、社会保障权益难以保障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下,派遣员工的社保缴纳往往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然而,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减少派遣员工的社保缴纳,甚至不给派遣员工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派遣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四、职业发展受限由于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派遣员工在职业发展方面受限。

用工单位往往不会给予派遣员工晋升、培训等机会,使得派遣员工在职业生涯中难以获得提升。

五、劳动争议处理困难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难以维权。

一方面,由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难以证明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公司可能会推卸责任,使得劳动者维权困难。

六、逆向派遣问题逆向派遣是指用人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往往无效。

逆向派遣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规避劳动法规,造成不公平竞争。

七、法律法规监管不力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进行了规定,但实际监管过程中,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仍然存在不足。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利用监管漏洞,侵犯劳动者权益。

总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存在诸多弊端,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这些弊端,谨慎选择。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

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

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引言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中的一种重要形式,用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然而,签订劳务合同也存在一些利与弊。

本文将讨论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解释。

利1.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劳务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会详细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薪水、工作时间等信息,确保雇主和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具有明确的指导和约束。

这样可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争议与纠纷。

2. 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务合同可以作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

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工作条件、合法权益等内容。

一旦雇员的权益受到侵害,劳务合同可以作为维权的有力工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提供工作稳定性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工作稳定性。

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工作期限、续约条件等内容,确保劳动者在一段时间内有稳定的工作机会。

这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的临时工或季节工来说尤其重要,使得他们在劳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4. 促进双方高效协作劳务合同促进了双方的高效协作。

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期,有助于雇主和雇员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这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水平,实现双方的共赢。

弊1. 不利于灵活就业签订劳务合同可能不利于劳动者的灵活就业。

一些劳务合同规定固定期限和就业地点,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选择。

此外,劳务合同可能不具有与雇主进行长期合作和发展的机会,对个人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限制。

2. 不稳定的收入和福利待遇签订劳务合同可能导致劳动者的收入和福利待遇不稳定。

合同的终止或不续约可能导致劳动者失去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此外,一些劳务合同可能没有提供规范的福利待遇,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权益得不到保障。

3. 信息不对称签订劳务合同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

合同一般由雇主制定,劳动者在签订合同前对工作条件和雇主的信息可能了解有限。

这可能使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存在信息不对称,难以全面了解工作内容、薪水待遇等重要信息。

劳务合同的好处和坏处

劳务合同的好处和坏处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就业关系,它规定了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方面的内容。

劳务合同的签订对于雇主和雇员都有一定的好处和坏处,下面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劳务合同的利与弊。

劳务合同的好处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务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劳动力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与义务,避免了劳动纠纷的发生。

2.提高用工稳定性劳务合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上注明雇佣期限,从而提高用工稳定性,避免了用工期满后员工随意离职的情况发生。

3.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务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休息时间、保险等待遇,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避免了被公司剥削、欺骗等情况的发生。

4.鼓励公司投入劳务合同可以让公司投入更多的资源,从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不仅可以获得劳动者的配合,还能提高公司的生产质量和效率。

5.便于组织管理劳务合同能够规范企业的组织结构,明确员工的职责和任务,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劳务合同的坏处1.合同一旦签订,难以更改劳务合同一旦签订,就会限制公司在管理方面的内容,如果需要更改合同内容就会比较麻烦,往往需要经过很多程序。

2.限制劳动者的职业自主权由于劳务合同的约束力较强,一旦签订,劳动者就不易更改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甚至会对就业前景造成一定的影响。

3.劳务合同需要付出成本劳务合同需要用人单位花费一定的成本去制作和签订,尤其是雇佣短期员工时,由于员工流动性较强,一经签订,合同就会失去效力,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4.合同期限影响企业政策制定劳务合同规定的工作期限会对企业的政策制定产生影响,也会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生一定的限制。

5.难以对员工进行有效控制劳务合同无法对员工进行有效控制,一旦员工出现违规和其他问题,企业很难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也难以预防和避免员工问题的发生。

总结劳务合同既有好处,也有坏处。

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的弊端

一、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派遣员工之间,而实际用工单位则是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动给付的事实。

这种复杂的劳动关系容易导致责任不清,一旦出现劳动争议,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往往会互相推诿责任,给员工维权带来困难。

二、工资待遇不保障由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因此,实际用工单位可能不会按照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标准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

此外,派遣员工的工资可能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从而损害了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社保福利不完善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可能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为派遣员工缴纳最低标准的社保,甚至不缴纳社保。

这不仅影响了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还可能导致其未来的养老、医疗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四、职业发展受限由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员工在职业发展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

在实际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往往难以获得晋升机会,也无法享受到企业内部培训、晋升等福利。

五、工作稳定性不足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派遣员工的工作稳定性相对较低。

一旦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合同终止,派遣员工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

此外,在实际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可能面临与其他正式员工不平等对待的情况,如加班费、奖金等福利待遇的缺失。

六、法律法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6条,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可能会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导致违法风险。

七、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劳务派遣公司可能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情况,如合同条款不明确、格式不规范等。

这给派遣员工维权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增加了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存在诸多弊端。

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要注意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劳务合同的好处和坏处

劳务合同的好处和坏处
劳务合同的好处有:
1.保障双方权益:劳务合同明确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的权利和
义务,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明确劳动关系:劳务合同规定了双方的受雇关系,确定了劳
动者的工作职责和雇主的支付薪酬等情况,避免了争议和纠纷。

3.保证合法权益:劳务合同规定雇主要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工
作环境和条件,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

4.提供法律保护:劳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违反合同
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合同的坏处有:
1.限制自由:劳务合同通常有一定的期限和约束力,劳动者在
合同期限内难以自由选择离职或转换雇主,可能限制了其职业发展。

2.不稳定性:劳务合同的期限限制导致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较低,容易面临工作不稳定或长时间失业的风险。

3.信息不对等:一些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可能由于信息不
对等,无法获得合理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4.合同争议:劳务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可能存在模糊性或不合理性,容易引发纠纷和争议,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2024精)

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引言劳务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的约束协议,旨在规范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在当前社会中,签订劳务合同已成为一种常见的雇佣方式。

本文将探讨签订劳务合同的利与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种雇佣模式的优势和劣势。

利1. 灵活性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相比于传统的长期员工雇佣方式,劳务合同更容易灵活地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合理安排,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

2. 持续就业机会在某些行业,雇主对于持续的劳动力需求可能存在波动性。

通过签订劳务合同,雇主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地雇佣和解雇劳动者。

同时,劳务合同的持续就业机会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选择。

3. 学习和成长机会通过签订劳务合同,劳动者可能会接触到更多不同的工作项目和领域。

这种多样性可以帮助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 享受法律保护签订劳务合同意味着劳动者在合同期间将享受到与雇主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益保护。

雇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工资、福利和职场保护。

劳动者可以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遭受不公平对待和欺骗。

弊1. 工作不稳定相比于长期雇佣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动者更容易面临工作不稳定的情况。

因为劳务合同通常是临时性或项目性的,一旦项目结束或者雇主不再需要劳动者,劳动者可能会失去工作机会。

2. 缺乏稳定的福利和保障与正式员工相比,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动者通常缺乏稳定的福利和保障。

他们可能无法享受到一些长期雇员常见的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此外,劳务合同的期限较短,使得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可能面临失业风险。

3. 收入不稳定由于劳务合同的雇佣方式通常是按项目付酬或按小时计酬,劳动者的收入相对不稳定。

尤其在某些行业中,季节性工作或项目的波动性可能导致劳动者收入的不稳定性,给个人生活造成一定的困扰。

4. 没有长期职业规划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动者通常会面临没有长期职业规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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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利弊篇一: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十大陷阱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的十大陷阱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

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

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

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

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

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

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

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

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

(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

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

你就得当心了。

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

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

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

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

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

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

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

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

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

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

怎么签都无所谓。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

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

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

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

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

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

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

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

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

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

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

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

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

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

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

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

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

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00元。

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00元。

你去找单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

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

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

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

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

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

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

七、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

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

因此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

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

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贷款买房买车时,作为自己收入证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重新找工作时,纳税凭证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经历证明。

八、注意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

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条款,必须和单位交涉,能否改为“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了也无妨,因为这样的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实践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有效的。

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约定的越少越好。

实践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某公司聘请王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合同中就注明了“劳动者同意派驻到下属分公司担任同等职务或者更高职务”,在工作人王先生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领导,结果一纸调令把王先生派驻到分公司去做总监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结果却以败诉而告终。

九、注意奖金和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往往约定将奖金和业绩挂钩。

此时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奖金是和回笼资金挂钩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销售资金提取。

此条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

但是往往有这样的不法公司,在货物销售出去以后,以各种理由立刻和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销售人员主张权利,则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因此,你作为销售人员,当有公司同你约定奖金与资金回笼挂钩时,你得先打听一下这家公司的信誉怎么样,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劳动纪律中的陷阱《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

这些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证明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有效的。

如:“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否则一律辞退”“上班时间,男士必须穿西装衬衫,打领带,女士必须化妆,束发。

违反此规定两次以上,一律辞退处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某销售经理可以在外跑业务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结果销售经理满心欢喜地跑业务,单位领导却以长期旷工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

法庭上由于劳动者无法对领导的口头命令举证,导致劳动者以败诉告终。

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将单位的一份报纸装在工具箱中,准备带出工厂,却被保安查获。

后被公司以盗窃为由辞退,后经仲裁和诉讼,单位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用人单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一看考勤、劳动纪律的条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还是不要进入这家公司。

防止一开始就入套。

篇二:劳务协议(员工与劳务公司签)劳务甲方:南京广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协议劳务协议甲方:南京广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从事工作。

三、劳动条件:1、劳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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