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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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模板】

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模板】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注:1、折算工龄按飞院发[1997]150号计算。2、购房性质指: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或集资合作建房。3、离、退休职工需注明离休、退休。4、学历指职工参加工作前大专以上学历,并注明学习年限。5、将所购公房房屋所有权证复印后连同此表一同上交。6、表中各项需分别填写完整。7、学院房改后由外单位调入学院工作的职工,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及所在地房改部门的住房情况证明(含是否购公房、位置、房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内容)。
签名:
配偶姓名
配偶工作单位
购公房情况
房屋位置
购房性质
建筑面积
m2
公摊面积
m2
合计
m2
成本价购房面积
m2
非成本价购房面积
m2
租住公房情况
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位置
租房建筑面积
m2
公摊面积
m2
合计
m2
租金标准
是否续租(注明是否按房改价或市场价租)
签名:
配偶单位房管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配偶单位纪检部门意见
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离(退)休时间
折算工龄
职务职称
房改工龄(算至1997年12月底)
购公房情况
房屋位置
购房性质
建筑面积
m2
公摊面积
m2
合计
m2
成本价购房面积
m2
非成本价购房面积
m2
租住公房情况
房屋位置
租房建筑面积
m2
公摊面积

房屋调查表及填表说明介绍

房屋调查表及填表说明介绍

附录1 房屋调查表调查员:日期:年月日附录2:房屋调查表填写说明采用活页的形式填写调查表。

表格采用活页的形式,对整页无内容的,可不归入成果。

如原表格式与本方案规定的表格式一致,并且内容没有任何变化的,其复印件加盖“复印件”印章后,可直接利用归入成果。

1.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2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 \ ”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3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 / ”符号填充。

1.4 文字内容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签名签字部分需手写。

1.5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宗海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相关单位部门印章。

附录2.1:房屋基本信息调查填写说明(1)市区名称或代码:填写房屋所在市区的名称或代码。

(2)地籍区、地籍子区: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4节的划分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3)宗地号、定着物代码: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4)不动产单元号: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5)房地坐落: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地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6)邮政编码:填写该区(县)的邮政编码号。

(7)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姓名;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法定名称。

(8)证件种类: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既有公共建筑调查表单位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既有公共建筑调查表单位
外遮阳种类
□无外遮阳 □绿化遮阳 □活动遮阳 □固定遮阳
□其它(请注明):
内遮阳
□无内遮阳 □部分朝向内遮阳 □均有内遮阳
外门材料
□塑钢门 □铝合金门 □钢门 □木门 □其它(请注明):
外门是否设置门斗
□已设置 □未设置
三、暖通部分
采暖方式
□空调采暖 □暖气供暖
热源形式
□市政热力 □自有锅炉 □外单位区域锅炉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既有公共建筑调查表单位
一、建筑概况
建筑详细名称
建筑详细地址
建筑产权单位名称
建筑使用部门
□一家单位 □多家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建筑主要用途
建筑平均用能人数
改造类型
□综合维修 □抗震加固
□保温
已实施维修改造时间
年 月
建筑型式
□高层□多层
屋顶类型
□平屋顶 □坡屋顶
建筑面积(m2)
地上部分:
地下部分:
本单位使用面积(m2)
建筑层数(层)
地上:
地下:
建筑总高度(m)
标准层层高(m)
屋顶面积(m2)
建筑朝向
二、围护结构
建筑结构形式
□砖混结构 □混凝土剪力墙 □框架结构 □钢结构 □木结构
□其它(请注明):
外墙主体材料
□实心粘土砖 □空心粘土砖 □灰砂砖 □加气混凝土砌块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其它(请注明):
结构类型
□翼型 □柱型 □柱翼型 □板式 □串片型
□其它(请注明):
集中空调系统型式
□全空气系统 □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系统 □其它(请注明):

[知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

[知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国管房改字 [2000]36 号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面积核定和未达标、超标等问题的处理,均适用本办法。

中央在京事业、企业单位职工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面积核定和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第三条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一)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二)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三)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四)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五)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

扣除面积=[职工集资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所购住房总房价款或所建住房成本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第四条有两个(含)以上家庭共同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与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第五条房屋原承租人去世后,实际承租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变更租赁手续的,核定为实际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第六条职工及其配偶既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

第七条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首都师范大学 教职工住房情况确认复核表

首都师范大学 教职工住房情况确认复核表
申请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单位盖章:
代办人签章:关系的证明材料。
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住房情况确认复核表
本人及配偶基本情况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号
部门
职级
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退休时间
婚姻状况(请在下面打“√”)
已婚()未婚()离异()离异再婚()
配偶
配偶单位
原配偶
原配偶单位
本人及配偶已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情况
住房详细地址
产权(承租)人
建筑面积
阳台面积
住房来源
个人承诺
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意见:
1.本人承诺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等情况,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无条件退回已发放住房补贴;
2.自领取住房补贴之日起,由于相关原因致使本人不再符合住房补贴申领资格的,本人愿意按规定退还住房补贴;
3.如申请人去世,由其配偶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填表,但在支取住房补贴时,须按照补贴支取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

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供暖费补助调查表
供暖费补助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此表必须由职工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二、职务(技术)级别指经单位人事部门认定的职务级别或技术级别,如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等
专业职称技术级别;普通工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工人技术等级;办事员、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司(局)级、正司(局)级等职务级别。

三、住房性质指承租公有住房、已购成本价房、标准价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商品房、安居房、康居房、集资房、私房、赠与房、
继承房。

对既无产权房,也没有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如集体宿舍、父母家、承租私房等。

四、购房时间指缴交首付款时间,租赁时间指租房租赁的起始时间。

在职人员离退休时间一栏无需填写。

五、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租赁合同书》上的面积为准,住房面积的核定也可参照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文件规定执行,凡住
平房或简易楼房的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

六、职工住房或职级或其配偶供暖费补助等情况发生变动后,应在一个月内持变动情况证明到资产管理处进行变更登记。

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填报说明

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填报说明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填报说明现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统计报告工作要求1.统计范围:省、市、县、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除本级外,还包括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填报方式: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仅填写本级相关数据〔含本级,垂管、派出机构〕,逐级填报汇总。

不可跨级填报,也不可将不同行政区划、不同行政区划级别的数据填入同一个数据表。

各地区可以为各级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分发U-key和账号,通过系统填报数据;也可以通过电子表格来收集下级数据,再由上级统一导入,但不能将不同级别的数据混到一张表格中。

完成填报后的文件以行政区划全称和行政区划代码命名,以“-〞分隔,如**县仲村镇应命名为“**省-**市-**县-**镇-371326101000〞,行政区划代码请按照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最新数据填写:3.分级负责: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本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后,再向上报送。

上级单位收到下级单位报送的信息时,即视为已经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批。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报送数据的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应及时更正。

国管局将对各省报送数据的质量进行审查,有问题的将第一时间通知各省进行修改。

信息统计报送的质量、时效将作为国管局即将开展的巡检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分体系中。

4.其他:共5张表格,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均填写行政区划信息、办公用房信息、技术业务用房信息、办公用房建设工程信息等4张表格。

省部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信息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填写,通过机要交寄方式寄送国管局。

其他4张表格中,如存在涉密信息〔例如,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平安部门的编制、办公区信息等属于涉密信息〕,禁止通过信息系统填报,应通过机要交寄方式逐级汇总,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但须提供相关依据,不得自行定密。

严格按照电子表格格式和?填报说明?填写,请勿随意设置表格属性、粘贴、更改。

《中央部门本级资产情况调查表》填报说明表1《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模板】

《中央部门本级资产情况调查表》填报说明表1《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模板】

附件2:《中央部门本级资产情况调查表》填报说明表1《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一、《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反映截至2010年年底中央部门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情况,不包括离退休管理机构用房。

中央部门本级租用办公用房的,仅反映部门预算中未单独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用于房租、水电、取暖、物业管理等费用开支的办公用房。

中央部门本级和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的,仅反映本级使用的办公用房情况。

中央部门本级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的,不在本表反映。

二、分项说明1.请区分办公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分别填列。

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其中:办公室用房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传达室、信访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工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附属用房包括礼堂、食堂、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特殊业务用房指除办公室用房等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其他用房。

对其他特殊业务用房,请在备注中说明具体用途,并附有关部门审批文件。

2.建筑面积:区分单位自有办公用房和从市场租用的办公用房分别填列。

其中,单位自有办公用房包括单位自建、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等不需缴纳租金、但需自行支付水电、取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用的办公用房。

从市场租用的办公用房指单位租用的需缴纳租金的办公用房。

3.供暖情况:区分集中供暖方式和其他方式分别填列供暖面积。

其中,其他供暖方式包括燃煤锅炉(直供)供暖、燃煤锅炉(间供)供暖、燃油锅炉供暖、燃气锅炉供暖、电锅炉供暖等,需在表中明确填列。

4.物业管理:区分单位后勤部门自管和委托第三方管理分别填列。

5.电梯数量:填列办公用房电梯数量。

三、表内数据钩稽关系(1)栏=(2)栏+(3)栏;(4)栏+(5)栏〈=(1)栏;(7)栏+(8)栏〈=(1)栏;(10)栏=(11)栏+(12)栏;(13)栏+(14)栏〈=(10)栏;(16)栏+(17)栏〈=(10)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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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供暖费补助调查表
供暖费补助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此表必须由职工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二、职务(技术)级别指经单位人事部门认定的职务级别或技术级别,如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等
专业职称技术级别;普通工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工人技术等级;办事员、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司(局)级、正司(局)级等职务级别。

三、住房性质指承租公有住房、已购成本价房、标准价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商品房、安居房、康居房、集资房、私房、赠与房、
继承房。

对既无产权房,也没有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如集体宿舍、父母家、承租私房等。

四、购房时间指缴交首付款时间,租赁时间指租房租赁的起始时间。

在职人员离退休时间一栏无需填写。

五、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租赁合同书》上的面积为准,住房面积的核定也可参照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文件规定执行,凡住
平房或简易楼房的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

六、职工住房或职级或其配偶供暖费补助等情况发生变动后,应在一个月内持变动情况证明到资产管理处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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