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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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县级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县级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近年来,县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但是,从县级人大行使监督权的现状看,监督虚置和监督乏力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确保监督不僵化、不停滞,不被任何干扰所阻碍,是当前县级人大应着力研究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目前县级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县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人们对人大监督的认识逐步提高,但是,人大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监督观念需要转变。

当前,许多人认为县级人大监督是例行公事,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认真对待。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监督的意识也不够强,在具体实施监督时放不开,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怕得罪人,存在“党委不点头,不敢监督;政府不高兴,不想监督”的现象。

监督工作多数是从支持配合的角度去考虑,从监督制约方面去考虑得比较少,使人大监督处于相对被动的局面。

(二)监督重点不够突出。

近些年来,许多地方的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多数是在每年召开人大会议时例行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等六个工作报告,在日常工作中对计划生育、民族教育、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等的监督,基本上已形成惯例。

而对一些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各项补贴兑现,城乡特困居民生产生活,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子女入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技术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和农民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缺乏监督。

这些问题应当力争通过人大的监督,每年督促政府重点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监督效果不明显。

目前,人大监督基本上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汇报、审查与批准计划及预算等程序性的监督;质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实质性的监督不多,有些基本上没有用过。

当前,执法检查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每年都有,但多数还是走过场、走形式。

在积累创新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在积累创新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法规、 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司法解释等, 依法予 以审查和撤销; 四是 , 在监督工作 中广泛采用辩论 、 听证等方 式, 以使各种意见得 以充分交流和博 弈。 ( 者单 位 : 作 全国人 大 ) 00 第1 期 ( 第2 6 ) 一 1一 人 2 1年 0 总 2期
行 争 鸣 , 以使 审议 更加 深 入 , 更有 利 于议 案 的充 分 讨论 。本 次探 索 无疑 为加 强人 大 监督 工 作 积 累 了新 可 也
的经验 。
监督 权 是 宪法 和 法律赋 予人 大的重 要 职权 。细 心 的人 会发 现 , 届全 国人大 常委会 在 创 新监 督 方式方 本
部 门的工作方式发 生重大转变。我们完全可 以说 , 累积创新的细节中, 在 全国人大的监督工作在不 断改进
和 强化 。
当然 , 宪 法和 法 律 的规定 相 比 , 与 与人 民群 众 的期 望 相 比, 人大 监督 还 有待 于 向更 广 阔 的领域 拓 展 , 监 督形 式、 法还 有待 于进 一步完 善和创 新 。 方 从全 国人 大 的角度来 说 , 后 一段 时 间可 以考虑 从 以下 几个 方面 今 努力: 一是 , 善和 拓展 监督 工作 公 开 的形 式和 渠 道 , 取 电视 直播 、 完 采 网络直 播 或者 邀请 公 民旁 听等 方 式 向 社会 公 开监 督 工作 ; 二是 , 适 当的 时机 , 在 激活 质询 、 特定 问题调 查 、 职 等法律 规定 的监督 方 式 ; 撤 三是 , 强 加
根 据 全 国人 大 常 委会 议 事 规 则 , 国人 大常 委 会 会 议有 三种 组 织形 式 : 体 会议 、 组会 议 和 联 组会 全 全 分

人大创新监督方式经验典型做法汇报

人大创新监督方式经验典型做法汇报

人大创新监督方式经验典型做法汇报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创新监督方式为抓手,以促进民生改善为目标,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有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创优履职平台,夯实履职基础。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放在县委决策中去考量,融入全县大局中去谋划,保持政治定力,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在职能定位上讲政治。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大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的落地落实。

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县委的领导、重视和支持。

*年,县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新阶段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高度,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大工作搭建了平台,创优了环境。

在制度建设上求突破。

近年来,我们把制定和完善人大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先后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所作审议意见的办理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等管理办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办法》《专题询问办法》《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一系列办法和措施。

今年*月又对调查研究、审议报告、工作评议等人大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在履职能力上重提升。

合理制定年度学习培训方案,将人大培训纳入县委干部培训计划。

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扶贫移民局、市发改局的专家教授分别就《》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参加北京、深圳以及省、市人大培训,扎实打牢履职基础;今年*月,在县委党校对全县乡镇人大*和人大机关干部共*多人进行了为期*天的集中培训,对《代表法》《选举法》《乡镇人大*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学法内容,增强法律素养;增设预算工委、法制委和人大信访室,成立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强了人大工作力量;深入开展“岗位创先争优”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提升为民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致辞稿

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致辞稿

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致辞稿汇报人:日期:目录CATALOGUE•引言•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现状及问题•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途径和方法•实例分析:成功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案例目录CATALOGUE•对未来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展望和建议•结束语01 CATALOGUE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治建设社会关注实践经验人民群众对法治实施效果的期望不断提高,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有改进空间。

030201致辞背景回顾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历程,总结实践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总结经验分析当前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探讨问题阐述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未来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明确方向致辞目的02CATALOGUE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现状及问题每年定期开展,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

执法检查频次涵盖各个领域,重点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

执法检查范围采用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

执法检查方式执法检查工作概况问题反馈不畅一些问题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但未能及时有效反馈至相关部门。

检查深度不足部分检查流于形式,未能深入了解实际情况。

整改落实不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问题反复出现。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部分执法检查人员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检查过程中存在疏忽。

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检查工作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体制机制不健全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惩处。

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03CATALOGUE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途径和方法优化执法检查队伍结构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人员加入执法检查队伍,提高队伍整体实力。

建立激励机制对执法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队伍积极性和创造力。

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作者:王秋生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3年第17期◎王秋生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应有之义。

创新,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充满活力的不竭动力。

近年来,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中创新,创新中发展,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实效。

监督形式上力求“活”。

在人大监督方式中,“看、听、问、议”是最基本的形式。

用“活”这四种监督形式,一定程度上就能提高监督实效。

“看”。

常委会把“看”作为各项活动的必备形式,通过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

在选择查看地点时,常委会确定能全面反映工作的视察点,做到好差都有。

同时,尝试无陪同视察,留足充裕的时间,让人大代表细查慢看,从而对查看对象的工作情况了解得更细致、更深入。

“听”。

常委会坚持既“看”又“听”,指导人大代表积极开动脑筋,全面看待问题,既听工作的光亮部分,又听工作的不足之处,既听报告提到方面,又想报告遗落之地。

同时,坚持兼听则明,不只听汇报者一面之词,还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两者结合,认真分析,去伪存真,努力对整体工作有更全面真实的把握。

“问”。

在看和听的过程中,因人大代表从事行业、文化层次各有不同,难免会产生疑惑。

常委会鼓励人大代表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对不懂之处问明真相,弄清原委。

“议”。

议是活动的关键环节,常委会要求人大代表在评议时既不能只讲成绩,不讲不足,又不能全盘否定,抹杀亮点,应抛开个人恩怨,摘下有色眼镜,实事求是地议,一分为二地议,给评议对象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尤其要求人大代表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帮助评议对象破解难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监督内容上找准“点”。

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监督的内容点多、面广,如果平均使用力量,既力不从心,又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为此,常委会在确定监督内容时,力求少而精,抓重点,以一点之突破,求全盘之效应。

一是选择事关全局的重点。

学习贯彻《监督法》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定)

学习贯彻《监督法》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定)

学习贯彻《监督法》创新人大监督工作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中文我于2006年12月由县委副书记转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工作岗位的转变,《监督法》的实施,对我来讲都是一次重新的学习过程。

本文结合几个月来的学习和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监督法》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转换角色,用《监督法》指导谋划监督工作。

党委是领导决策机关,人大是监督机关。

从县委到人大工作,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

但我认为,人大与党委的工作职责虽然有所不同,但是肩负的责任没有减轻。

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同时,县委的决策又可以通过人大监督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

所以在工作中必须及时转换工作习惯和方法,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从人大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出发,找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来行使职权,依法谋划人大监督工作思路。

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在安排部署2007年工作要点及监督计划时,坚持以《监督法》为指导,使工作部署和监督计划充分体现《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各项工作都符合《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为贯彻实施《监督法》打下了较好基础。

二、认真学习,把握《监督法》的新特点。

要抓好《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必须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宣传。

《监督法》颁布后,我们及时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学习,并邀请有关专家辅导。

在全县各重点位置开辟了《监督法》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在县电视台就《监督法》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我们领会到,《监督法》的出台,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提出了更高、更新、更严的要求,在贯彻实施《监督法》过程中,必须把握其新的特点。

首先,《监督法》突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确定监督议题,对“一府两院”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和执法监督,从而使一些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得到解决。

创新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提升实效思考建议

创新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提升实效思考建议

创新完善人大监督制度提升实效思考建议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任务越来越重,对人大监督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近些年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但监督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还很突出。

监督不力仍然是地方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

要从根本上扭转监督不力的现状有赖于监督制度的创新。

一、地方人大监督不力的主要根源(一)监督方向不定位权力法治要求,法律赋予的权力必须得到认真的执行,新创设的权力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

人大监督权力在法治方向上的游离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

在现有监督方式中,地方人大运用频率较高的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工作评议或述职评议、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等,而法律规定的如询问、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和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却很少运用,甚至搁置不用。

二是大量运用的探索性监督方式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

近十多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职权过程中,探索和尝试了多种新的监督方式,如代表评议、述职评议、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个案监督、任职演说、法律监督书或审议意见书等。

但是,这些新的监督方式不是法律设定的,在现行的宪法和法律中找不到任何具体的规定,而且带有行政工作方式的痕迹和随意性。

有人把这种运用宪法和法律以外的监督方式戏称为“大路”不走走“小路”。

其中有的监督方式,部分专家学者和司法工作者存有质疑。

(二)监督程序不完善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地方人大监督程序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监督对象的了解缺乏有力的组织支持。

如县级人大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进行初审的工作主要由财经工作委员会承担,而财经工作委员会一般只有1人,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足够的财政、审计、税收专业知识;况且审计机构又设在政府,人大缺乏专业化、科学化的辅助机构去充分了解预算执行的合法性、真实性,结果是政府怎么报,人大就怎么批,预算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大力加强监督工作 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大力加强监督工作  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大力加强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近年来,XX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行使好监督权作为依法履职的重点,深入贯彻《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大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充分运用法定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取得明显成效。

一、突出“五个监督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一部分,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突出“五个监督重点”,努力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五个XX”建设。

一是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开展监督。

我区提出并实施“5311”的发展战略,即着力推进五大园区、三大商圈、天兴生态绿洲和XX科技一条街建设,努力将XX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科技进步示范区和全国一流生态宜居城区。

区人大常委会也紧紧围绕推进“5311”发展战略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监督,推进“现代XX”建设。

二是围绕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开展监督。

我区城乡一体,城市建设与管理任务重。

我区把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打造“美丽XX”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着力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也积极围绕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开展监督,推进“美丽XX”建设。

三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开展监督。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应让人民群众共享。

我区提出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改善百姓的就业、创业、居住、医疗、教育等保障,突出解决好失地农民的保障和就业问题,提高发展的协调性。

区人大常委会也坚持围绕督促解决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努力促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推进“宜居XX”建设。

四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监督。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

区委提出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发展营造和谐的环境。

区人大常委会也始终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维稳长效机制的形成,推进“平安XX”建设。

五是围绕促进政府依法履职开展监督。

政府机关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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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人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监督内容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不断提升,对人大监
政府的主张,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合理反映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做好察民情、聚民心、集民智的工作,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走出去。

要带着课题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了解重大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好做法、
好经验,取其所长,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要带着议题走出去,结合听取和审议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内容,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拓宽思维,使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更具可行性,重大决策更具科学性。

要带着专题走出去,破解当前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审议意
段性的重点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列为评议议题。

要规范评议工作,精心制订评议方案,选准评议内容,严格评议程序。

要提升评议实效,评议前,参加评议的代表要广泛搜集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评议发言准备;评议时,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并认真回答常委会组成
人员和评议代表的询问;评议结束前,组织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宣布;评议结束后,及时形成评议意见书,送达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向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公开制。

公开是监督法规范的一项重要原则,目前要做
委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不积极,因失职造成损失者,实施问责。

要规范问责程序,由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对行政、司法机关的问责请求,在人代会期间经主席团决定由被问责机关派有关负责人到会答复,在闭会期间经常委会议或主任会议决定由被问责机关出面答复。

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启动特定问题调查,
直到作出相应处理。

实施“三查”
督查。

要突出督查重点,督查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重点代表建议办理、重要信访交办件的处理等情况。

要灵活督查方式,可以要求“一府两院”书面
督;不仅要审查具体收支项目,更要关注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要推进预算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等都要公开,更好地促进预算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检查。

即执法检查,这是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有效
手段。

目前,关键要在提高执法检查实效上下功夫。

要选准检查内容,可选择操作性强、实施中存在问题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条款作为执法检查的内容。

要深化检查工作,既要组织集中检查,也要实行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全面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

要扩大检查效果,举一反三,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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