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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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新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留下火灾隐患和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规范检查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监督人员在实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等有关执法证件。实施检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两名,检查完毕后应当填写《三亚市公安消防局建筑工程施工检查意见书》。

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的流程

1、通知被检查单位的主负责人、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场。

2、开会了解工程的施工情况。

3、现场检查工程按图施工情况。

4、检查工棚的防火状况。

5、反馈检查情况。

三、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为:

1.施工、安装、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和监理;

2.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是否选用经国家检验机构检测合格产品;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棚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4.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用火、用电情况;

6.临时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

7.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日常管理情况;

8.其它有关情况。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按国家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3.国家、省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4.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建筑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二)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便于消防车辆出入的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和地面承载能力,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和国家、

省、市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应设置环形的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两个长边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尽头式临时消防车疲乏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三)灭火器的配置

施工现场、工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做到布局合理;重点部位应重点防范,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落实定人、定责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灭火器材好有效。

(四)消防水源的设置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要求。

2、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监管,管经不得小于80mm,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并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监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3、临时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设专人管理,保证临时消防供水需求。

4、临时消防水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保证连续不断供电。

5、国家、省重点工程的实施现场宜设临时消防抬泵及配套的灭火置。

(五)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1、电焊工、气焊工等从事电器设备安装的电气焊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动火作业前,因严格行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动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动火现场,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割,陪有专人监管和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在竖向井道或高空动为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和灭火准备工作。

2.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cm,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配电线路的的敷设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临时用电必按过载保护装置。

750瓦以上大功率照明设备应用支架支撑,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离必须距可染物件和可染物的水平间距50cm以上,电源引入线有隔热保护措施。

4.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落实专人负责保管,配备灭火器材,且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5.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临时库房采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储存,并分类单独存放。不准在建筑工程内、库房调配油漆燃料。

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不准设置临时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建筑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时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应具备有质量体系认证书和检验报告等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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