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系统五年方案
宗教五进工作实施方案

宗教五进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宗教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宗教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推进宗教工作,提高宗教管理水平,制定宗教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宗教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宗教法规宣传教育。
加强对宗教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宗教人士的法制意识,引导他们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的法治观念。
2. 推动宗教现代化建设。
推动宗教现代化建设,倡导宗教与时俱进,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融入社会主流,推动宗教与社会的融合发展。
3. 强化宗教管理。
强化宗教管理,健全宗教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4. 加强宗教文化交流。
加强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不同宗教之间的交流与互鉴,增进宗教界人士对其他宗教的了解和尊重,构建和谐的宗教文化环境。
5. 深化宗教改革。
深化宗教改革,积极探索宗教改革的路径和方式,促进宗教发展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推动宗教事业不断创新和发展。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宗教五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对宗教五进工作的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保障,为宗教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 完善监督机制。
完善宗教五进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总结。
宗教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推进宗教工作的现代化和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宗教工作五个纳入实施方案

宗教工作五个纳入实施方案宗教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为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
下面是关于宗教工作五个纳入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维护宗教局势稳定维护宗教局势稳定是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加强宗教政策宣传,普及国家对宗教政策的解读,以确保人们对宗教事务的了解更加全面、准确。
2. 完善宗教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宗教机构的注册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机构的监督,防止极端宗教势力的渗透和扩张。
3. 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的结合,加强宗教教育,培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4. 加强对宗教团体和活动的监测和研究,及时了解宗教动态,预防和化解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问题。
5. 加强与宗教界的沟通和交流,促进政府与宗教团体之间的互动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有助于培养公民道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和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
2. 开展宗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信教群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3. 引导宗教团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宗教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互融合。
4. 鼓励宗教团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宗教力量在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5. 推动宗教界与教育界、文化界的交流合作,加强宗教教育和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的融合。
三、加强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规范管理是保障宗教事务正常开展的基本要求。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宗教界的权责与义务,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选任和管理。
2. 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机构,健全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24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

2024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一、总体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宗教信仰的多样化,宗教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本方案旨在明确2024年宗教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各级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开展工作,确保宗教事务在国家的正确指导下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1. 坚持依法管理。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一切非法宗教活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正常活动。
2. 坚持团结和谐。
尊重宗教信仰差异,促进宗教界内部团结,宗教与社会主流文化融合,维护国家宗教和睦。
3. 坚持独立自主。
宗教团体应当独立自主、依法自律,不受外部势力干涉。
4. 坚持对外交流。
积极开展宗教对外交流,促进国际宗教交流和合作,增进国际宗教和谐。
三、工作重点1. 宗教法制建设(1) 完善宗教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2) 严格执法,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坚决维护国家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2. 宗教团体管理(1)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加强对宗教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规范宗教团体的组织和活动。
(2) 加强与宗教团体的沟通和协调,维护宗教团体正常活动权益,促进宗教和睦发展。
3. 宗教人才培养(1) 加强宗教人才培训机制建设,培养一批宗教专业人才,提高宗教界人才素质和综合能力。
(2) 加强宗教教育工作,推动宗教知识在社会中的传播和普及,提升公众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4. 宗教文化传承(1) 加强宗教文化传统的保护与传承,促进宗教文化与社会主流文化的交流融合,推动宗教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弘扬。
(2) 积极开展宗教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宗教文化展览、讲座等活动,推动宗教文化发展。
四、实施措施1. 健全工作机制(1) 加强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宗教团体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推动的宗教工作格局。
(2) 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机制,及时了解宗教界动态,做好风险应对和预警。
宗教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1. 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2. 加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
3. 优化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措施1. 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1)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
(2)严厉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非法宗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传教。
(3)加强对宗教极端思想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群众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识能力。
2. 加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1)支持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事务中的作用。
(2)加强宗教院校建设,提高宗教教育质量,培养合格宗教人才。
(3)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 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1)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国家宗教政策法规。
(2)加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法治教育,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3)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
4. 优化宗教事务管理(1)完善宗教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加强宗教事务部门队伍建设,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组织实施1. 成立宗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宗教专项治理工作。
2. 制定宗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涉宗教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涉宗教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宗教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一些宗教极端势力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一些宗教组织和人员利用宗教活动进行非法活动等。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有必要对涉宗教活动进行排查治理。
二、目标。
排查治理涉宗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宗教活动管理。
建立健全宗教活动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管理,加强对宗教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2. 宣传教育。
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信仰合法合理,增强公众对宗教的正确认识,提高宗教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3. 加强排查力度。
建立健全宗教活动排查机制,加大对涉宗教活动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和破坏。
4. 强化监管措施。
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宗教政策法规,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5.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社会在宗教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挑战,维护全球和平与安全。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涉宗教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 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宗教排查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 加强信息共享。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宗教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4. 健全法律法规。
不断完善宗教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对涉宗教活动的管理水平,确保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五、总结。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信仰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宗教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成为破坏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工具。
排查治理涉宗教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需要。
我们要坚定信心,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宗教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宗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保障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宗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全面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
2. 提高宗教工作队伍素质,增强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3. 营造合法合规的宗教发展环境,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工作内容1. 强化责任落实(1)成立宗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制,将宗教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3)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宗教工作队伍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 强化宣传教育(1)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宗教工作的认识。
(2)开展宗教知识普及活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宗教政策。
(3)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宗教素养。
3. 强化隐患排查(1)开展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
(2)建立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强化规范管理(1)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
(2)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3)加强宗教团体管理,督促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四、工作步骤1. 准备阶段(1个月)(1)成立宗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开展宗教工作队伍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2. 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1)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宗教工作的认识。
(2)动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3. 排查整治阶段(2个月)(1)开展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
(2)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宗教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宗教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信仰对于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宗教事务管理和宗教活动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宗教事务,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提高宗教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宗教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宗教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和谐发展。
三、工作重点。
1.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加强对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登记制度,规范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秩序。
2. 推进宗教依法治理。
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严禁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打击宗教极端思想和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 强化宗教人士培训。
加强对宗教人士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宗教人士的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引导他们更好地履行宗教职责,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4. 加强宗教文化交流。
加强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不同宗教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四、实施措施。
1. 健全宗教事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登记制度,规范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秩序。
2. 完善宗教法律法规,加强对宗教极端思想和活动的打击,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 加强对宗教人士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引导他们更好地履行宗教职责,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4. 加强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不同宗教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宗教专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3.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宗教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预期效果。
通过本宗教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秩序,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和谐发展,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宗教场所整治实施方案

宗教场所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和整治,保障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宗教场所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宗教场所管理。
1. 依法登记备案,所有宗教场所需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宗教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2.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宗教场所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加强对宗教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宗教场所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二、规范宗教活动。
1. 加强宗教教育,宗教场所应加强宗教教育工作,提高信教群众的宗教素养和文明素质。
2. 规范宗教活动,严格执行宗教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的宗教活动。
3. 加强对宗教人员的管理,对宗教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他们的宗教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三、加强宗教场所环境整治。
1. 美化宗教场所环境,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环境整治,营造整洁、文明的宗教场所环境。
2. 安全保障,加强对宗教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 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对宗教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信教群众的健康。
四、加强宗教场所宣传教育。
1. 加强宗教法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法规的宣传,提高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宗教素养。
2. 宣传宗教政策,宣传国家对宗教的政策,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信教、文明信教。
3. 宣传宗教文化,加强对宗教文化的宣传,促进宗教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五、完善宗教场所监督机制。
1.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宗教场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宗教场所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2. 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监督,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宗教活动中的问题和不正之风。
3. 推进宗教场所“阳光工程”,推进宗教场所“阳光工程”,加强对宗教场所的公开透明管理。
六、加强宗教场所信息化建设。
1. 完善信息化设施,加强宗教场所信息化建设,提高宗教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推进宗教场所数字化管理,推进宗教场所的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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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按照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较好的完成了依法治理暨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通过规划的实施,全市的民族宗教系统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法律常识广泛晋及,民族宗教事务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关于印发<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以保障和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道德教育、法制化管理相结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克拉玛依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对法制建设的现实需求,以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干部、公务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及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保障和促进克拉玛依市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大局,保障和促进克拉玛依“十一五”及市民宗委“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克拉玛依和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确定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重要环节,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发展。
从克拉玛依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方法,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一)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二)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法规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通过法律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同“三股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做斗争的自觉性,培养各族干部、宗教人士信法、遵法、守法意识,推进平安克拉玛依建设。
(三)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加强对执有《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民族宗教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四)结合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法律法规。
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座谈会、演讲会等形式,在广大干部和群众集中深入地开展以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以及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各族干部群众信法守法、依法维护权的意识和依法调整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使我市的民族团结工作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的晋及推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三、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和要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区民宗干部、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
(一)加强民宗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他们的依法执法能力。
民宗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立法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以及与民族宗教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法制宣传教育,保持宗教界的团结与稳定。
坚持“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肩负特殊历史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对待”的思想观念,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工作针对性。
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增强广大爱国宗教人士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
进一步提高宗教人士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坚决抵制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等国家事务。
防止和消除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
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广大爱国宗教人士的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坚决抵御渗透、反对分裂。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各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建立稳定工作责任制,建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民族工作信息反馈网络,解决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问题,把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努力促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知法守法、依法求职务工、守法生产生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安排“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11月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宣传阶段:2006年下旬,各区民宗局根据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阶段:2010年。
在市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一)各区民宗部门要加强领导体制和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发挥本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的作用,形成统一规划部署、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抓紧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区民宗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的意见和措施,同时,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
要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认真做好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
(三)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各区民宗部门要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设,重点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工作激励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
要将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于每年2月1日前上报我委。
(四)加强法制宣传干部的培训和行政法制队伍建设。
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法制宣传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要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学法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备案等制度。
坚持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和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相结合,学法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相结合,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宗教界创建和表彰“双五好”活动中,大力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引导他们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关心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开展创建和表彰宗教界“双五好”活动,表彰先进,推广典型,积极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六)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
要深入基层、深入宗教界及广大信教群众之中,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对法律的要求,把群众的要求作为改进和推动法制教育工作的动力。
要立足我市民族宗教法制建设的实际,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线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到作用,加强媒体宣传,形成社会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七)落实经费保障。
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经费预算,从业务经费中安排相应经费,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市民宗委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吾拉木丁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吾提库尔市民宗委副主任蔡德忠市民宗委副主任成员:塔西甫拉提克区民宗局局长怕肉克独山子区民宗局局长艾山江白碱滩区民宗局局长张玲霞乌尔禾区民政民宗局局长阿娜尔古丽市民宗委综合科科长阿不力孜市民宗委民族科科长阿布力克木市民宗委宗教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