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校园先锋评选要求
2012学年少先队优秀队员

2012学年少先队优秀队员、优秀集体、优秀中队辅导员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提高少先队集体的整体素质,提升每一位少先队员的主人翁意识,树立少先队员群体中的学习榜样,更好地发挥少先队集体的作用,开展我校2012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中队辅导员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2.民主集中的原则三、评选对象:优秀少先队员:本校2—6年级的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本校2—6年级的少先队中队四、评选名额: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五、评优条件:(一)优秀少先队员: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少先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准则》,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养成道德好习惯实践体验活动”、“快乐中队建设”、“手拉手互助”、“雏鹰世博文明行动”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创造性地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并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章和若干枚选修章。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二)优秀少先队干部:1.热情主动为集体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
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特点鲜明。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作少先队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热心辅导儿童团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三)优秀少先队集体:1.组织好:少先队知识教育普及化、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理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学校学期各类先进评比条件

“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一、师德表现1、忠诚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衣着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
2、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
在年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
3、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
积极参与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工作有贡献;能胜任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学校安排并组织好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展示、演出活动等工作。
二、教学业务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
能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
教学效果有效,所带班级或学科学生进步显著,学科抽测、期中(末)成绩检测在二等奖以上,学生作业检查等第为优。
2、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
积极参加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本学年至少有一次在组内上过),并在组内或校内外形成较好的社会反响,或取得较高的评价。
(校公开课优先)。
3、重视科研工作,了解学术动态,承担科研项目(独立主持校以上课题)。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的理论学习、自觉读书。
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汇报或结题。
每年都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县以上发表或获奖(交复印件)。
4、精心施教,积极从事多媒体课件制作,善于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活动,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努力改进教法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5、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工作,坚持在职进修,并收到明显成效。
本学年政治、业务、听课笔记、教案、工作手册、个人成长档案等检查均为二等奖及以上。
三、本学年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有关校园先锋工程的制度

有关校园先锋工程的制度一、校园先锋工程的设立校园先锋工程通常由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共同设立,其目的是为了发掘和培养学生中的优秀人才,并为他们提供更多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
在设立校园先锋工程时,学校需要明确制定工程的宗旨、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工程的有效实施和发展。
二、校园先锋工程的选拔标准校园先锋工程通常会根据学生在学业、社会活动和领导能力方面的表现来进行选拔。
一般来说,被选入校园先锋工程的学生需要具有以下标准:1.学业优秀:学生在学业上表现出色,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
2.领导才能:学生在学校中担任过班干部、社团干部或其他职务,并在此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领导才能。
3.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他人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4.社会责任感: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愿意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
三、校园先锋工程的培养计划被选入校园先锋工程的学生将接受专门的培养计划,学校会为他们提供更多关于领导才能、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方面的培训。
培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领导力培训:学生将接受有关领导才能的培训,包括团队管理、沟通技巧、问题解决等方面的训练。
2.社会实践:学生将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建设等,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3.团队合作:学生将参与各种团队合作项目,通过团队合作来提升自己的合作能力和团队意识。
4.领导实践:学生将有机会担任学校或班级中的重要职务,如班长、学生会干事等,通过实践来提升自己的领导水平。
四、校园先锋工程的成果展示校园先锋工程的成员将有机会在学校的各种活动和项目中展示自己取得的成果。
学校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展示活动,如学术论坛、颁奖典礼等,为校园先锋工程的成员提供更多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
五、校园先锋工程的影响通过参与校园先锋工程,学生将受益匪浅。
首先,他们将在领导力、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得到提升,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华电科院学〔2012〕8号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各系部: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冀教政体【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2011-201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2012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一)标准1.三好学生(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5)入学以来获得过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院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在班级或者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入学以来获得过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3.先进班集体(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
(4)获得过先进班集体或者优秀班集体称号。
(5)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记录,全班学生无受处分记录。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学校卫士先锋评选标准

学校卫士先锋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部门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部门干部职工广泛认可。
5、带头创新务实,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标准:按时出勤、遵守纪律、恪尽职守。
(1)、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算离岗。
(2)、无故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半天扣5分。
无故离岗超过2小时算旷工。
(3)、事假每月累计超过2天起开始扣分,每多请1天扣2分。
(4)、串门聊天发现1次扣1分。
(5)、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等活动的一次扣2分。
2012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关于开展2012年“榜样温职·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掘一批在创业创新、职业技能、文艺体育等各个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学院特举行“榜样温职〃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旨在树立一批特长鲜明的学生典型,发挥示范群体的模范带动作用,激励更多的同学从自身做起,发奋学习、大胆实践、励志成才。
一、活动主题树立优秀学生典型,引领优良学风建设二、活动机构1、评选活动终审小组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学工部、学生处、团委负责人组成。
2、评选活动组委会为提升学生群体在榜样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意识,使学生更为主动地去接受榜样教育实施过程中的思想激励和行为引导,评选组委会成员共计40人,通过公开招募方式由各系学生代表组成。
三、活动流程(一)推荐预备人选1、时间:2012年11月12日-11月23日2、活动安排:(1)通过系部推荐、教师推荐、学生自荐等方式面向全院分类别征集“校园之星”;(2)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校园之星”预备人选;(二)候选人综合评定与网络投票1、时间:2012年11月24日-12月30日2、活动安排:(1)制作预备人选事迹材料,每周推出2-3类“校园之星”事迹展,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报纸专刊、广播台等媒体介绍与宣传预备人选事迹;(2)根据“校园之星”类别组建由教师与学生共同组成的评审团,通过审阅事迹材料由评审团进行评分,同时组织组织现场综合展示活动,由现场观众进行评审投票;(3)建设“榜样温职〃校园之星”网站,开展各类别“校园之星”预备人选网络投票;(4)结合评审团评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评定“校园之星”人选。
(三)“榜样温职〃校园之星”表彰典礼1、时间:2012年12月14日-2013年3月15日2、活动安排:(1)“校园之星”人选报送评选活动终审小组审核;(2)分类别对“校园之星”组织表彰活动,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组织“校园之星”颁奖仪式。
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余学院学字…2013‟6号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总结工作,表彰先进。
结合学生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
按照《新余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及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班级工作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思想政治工作有显著成绩。
班集体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尊师重教,为人师表,形成了“团结、求实、创新”的班风。
2、学习好,考风正,绝大多数同学能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有明显提高。
3、文娱活动开展得活跃,既有群众性又能在各项竞赛、汇演中取得好成绩。
4、绝大多数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教室、学生宿舍每天最少打扫两次,做到整齐、清洁,班级在学校卫生检查评比中居前列。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班无一严重违纪现象,无一有损学校荣誉事件。
6、班委与团支部密切配合开展工作,能发挥核心作用,齐心协力,充分发扬民主,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7、有以下情况班级优先考虑:(1)获过省级、市级先进班集体称号者;(2)班级五星级寝室达到一定比例者。
8、有以下情况班级不予评选先进:(1)学生宿舍工作集体或个人受通报以上处分者;(2)学生资助工作出现上访事件者;(3)学生违纪(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达到一定比例者;(4)一学期内未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活动者。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按照全校班级总数的20%评选,各二级学院先按比例推荐,学工处再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三好学生按5%的比例评选。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授予三好学生称号: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修养测评成绩两学期均达85分以上。
2012年“学生之星”“十佳青年”评选方案
2012年“学生之星”“十佳青年”评选方案第一篇:2012年“学生之星”“十佳青年”评选方案湖医药学字[2012]5号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学生之星”和“十佳青年”评选的通知各学院、学生各班级:为在全校学生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展示我校优秀团员青年和学生典型的精神风貌,在大学生群体中营造积极向上、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学工部(处)、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第二届“学生之星”和“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药护学院学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学生之星”评选类别及名额设置“学生之星”共分为10个类型,分别为“道德模范星”、“学习标兵星”、“团学干部星”、“专业技能星”、“科研学术星”、“社会实践星”、“志愿服务星”、“自强励志星”、“校园文艺星”、“阳光体育星”。
各类别均设10个名额,共100个名额。
三、“学生之星”参评条件(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积极乐观、刻苦钻研,不断创新,在相关领域里取得突出成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具体条件:已获得过相关学生之星称号者不再重复参与评选同类型学生之星,但不影响其他称号的参评。
1、道德模范星:党员,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能积极组织并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有典型事迹,产生较好影响。
2、学习标兵星:学习刻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带动影响周围学生积极学习,获得过两次或两次以上校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3、团学干部星:在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优先),能积极参与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在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市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2012年三好评选程序及要求
2011——2012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及要求一、评选程序1、学校对下达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要及时向社会和学校公示,先进个人人选必须经班级师生民主评议,结合个人成长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其所在班全体学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经学校班子讨论通过,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
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由学生和任课教师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程序进行综合考评,使之真正起到典型带动作用。
2、个人(学校)填写评审表后,班主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学校主要领导加注“同意”的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及上级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附后,于2011年12月25日前上报文体教育局教育股。
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审批。
3、评选过程中一律不准预留或增加指标。
二、评选要求1、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强透明度。
2、县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是市级、省级评选的基础,上一级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将从中产生,各校要严格把关,认真对待。
3、各校需要上报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到教育股邮箱下载wcxjyg@):(1)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审批表,一式二份;(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审批表,一式三份,必须为A4纸型反正面打印,不准单面打印。
4、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7517728 联系人:宣海平附件 1.名额分配表2.县、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审批表附件:2011——2012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县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单位:学区学校 2011年 12月日附件: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单位:学区学校 2011 年12月日附件:普通中学、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单位:县学校 2011 年12月日附件:普通中学、市属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市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单位:县学校 2011 年12月日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关于评选推荐2011-2012学年市级和预推省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推荐2011-2012学年市级和预推省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院(系):根据明委教宣[2011]78号文件通知,为深入挖掘、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先进榜样,进一步推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争先创优”活动开展,决定在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组织开展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表彰工作。
我校可上报市级文明班级4个,三好学生12名,优秀学生干部9名(省级名额尚未下文,上年为:文明班级2个,三好学生8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
现将推荐市级先进和预推省级先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和范围评选表彰的范围为我校目前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评选、表彰省、市级“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省、市级“文明班级”标准是:1.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2.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在上学年期末考试中班级平均分名列同年级前茅。
3.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合格率超过95%。
5.并曾获得过校级(含校级)“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
“省、市级三好学生”标准是: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积极参加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达到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4.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等称号或者参加省级以上重大竞赛成绩优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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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扬州大学“校园先锋”评选活动
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行政,校党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引领校园精神潮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扬州大学“校园先锋”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扬州大学“校园先锋”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为青年的全面发展树立典范,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向上、奋发成才,争做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两个转变”的时代先锋。
二、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扬州大学“校园先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芮鸿岩、胡效亚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拥军、贡福海、吴圣龙、沈渭滨、张信华、陈亚平、周斌、姜牧人、洪涛、费坚、秦兴方、雍自成、薛小平
校团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分为科技先锋、学业先锋、创业先锋、诚信先锋、自强先锋、
志愿先锋、团队先锋、技能先锋、实践先锋、文体先锋等10个类别,每个类别各选树10名左右的典型。
四、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为:年龄在16至39周岁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职工。
2.评选标准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任何违纪现象,在各类别的领域里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时代性、示范性。
10个类别的具体条件如下:(1)科技先锋:在省级以上“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学术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拥有专利者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学业先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学年成绩为专业或年级前三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或在校级以上的学习竞赛中获奖,并帮助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事迹突出。
(3)创业先锋:积极参加各类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突出,有坚定的创业意志、卓越的创新能力和顽强的抗压能力,或自主创业事迹突出。
(4)诚信先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严守学校各类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在同学中享有好评,带动良好的校园风气,榜样作用突出。
(5)自强先锋:在经济上追求自立、生活俭朴,或身残志坚、积极进取,或在困难、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拼搏精神,事迹突出且品学兼优。
(6)志愿先锋: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爱心公益活动,积极为有困难的人群提供热心帮助,事迹突出;或在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7)团队先锋: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创建了卓越的团队形象,营造了优秀的团队文化,在团队中具有较高感召力,享有较高威信,为同学服务做出突出事迹。
(8)技能先锋:在某些行业或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勤于训练,进步明显,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9)实践先锋:社会责任感强,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撰写调查报告,有典型事迹,在实践过程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10)文体先锋: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个人才艺突出,在省级以上重大文艺、体育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五、评选办法与步骤
1.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推荐活动,兼顾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职工各类别比例,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每类别候选人不超过1名。
各单位候选人上报前须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并严格
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2.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和评选条件,对“校园先锋”候选人分类别进行陈述面试,确定正式人选,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表彰、宣传。
六、评选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登记表,一式1份;
(2)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各1份,统一为3号仿宋字体
(3)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印章予以证明。
请各班负责人根据班级同学情况和评选要求积极进行申报扬州大学“校园先锋”,并且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登记表,(表格在学干群共享中)和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的事迹简介。
填写之后电子表格和事迹材料等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务必在下周一(12月3日)之前发到学工办金老师邮箱:517225202@!事迹材料中涉及的主要奖项证书和复印件周一前交至学工办!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