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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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精选五篇)

第三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精选五篇)

第三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精选五篇)第一篇:第三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第三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以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警察各种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状况。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队伍的诞生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察道德史上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探讨和研究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警察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概述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我们经常要用到“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个概念,那么,什么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呢?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以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警察各种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状况。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包含了以下两层意思: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一种行为规范,但它不同于政治、法律、纪律等行为规范,它是以社会舆论和民警个人的内心信念作为发挥作用的依据。

换言之,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不具有法律的纪律那样的强制性,是一种自律性的行为规范。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包含着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内涵。

就客观而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规范的总和,这种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在民警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因而它的内容具有客观性,不依民警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就主观而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民警经过职业活动实践和自身的修养提高,在道德品质方面达到的状况,这种状况是民警综合素质的反映,它表明了警察个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否具备了社会和警察机关所需要的职业道德品质及其所达到的境界,这种品质和境界是民警个人学习和修养的结果,因而具有主观性。

论人民警察的道德自律

论人民警察的道德自律

论人民警察的道德自律论人民警察的道德自律人民警察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在社会主义社会,他行使国家的专政职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

这种特殊性质和作用决定人民警察在行使法律和人民赋予的职权时,必须要有较强的道德自律规范,在法律纪律规范的范畴内,自觉地履行和遵守道德义务,培养道德理想人格,提炼内在的道德品质,从而促进人民警察实现道德理想,更好地为公安保卫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人民警察道德自律的含义“自律”即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反思和省察。

人民警察道德自律,即人民警察通过道德自我教育,对自己的道德行为、道德品质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行为和思想过程。

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道德自律对人自身的完善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人民警察道德建设中,更应注重人民警察的道德自律。

首先,自律是人民警察道德存在和发展的精神基础。

社会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是通过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实现的。

主体履行道德准则和规范的过程,是一个知行统一的过程,自律也体现在知行两个层面上。

在知这个层面上,自律就是要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自愿就是指道德主体为履行道德准则和规范心甘情愿作出某种牺牲;在行这个层面上,自律就是要在道德选择中自主自抉。

其次,自律是人民警察完善自我,实现自由的重要方式。

道德的自律和自由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自由是自律的价值目标,自律是实现自由的方式。

人民警察道德自律是通过道德修养完成和实践的,是人民警察道德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道德修养的基本含义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警察依照警察道德的原则和规范所进行的自我学习、反省、评价、选择、约束等活动;另一方面,警察自我教育、锻炼和改造的结果,即已形成进行上述一系列活动的能力和达到的道德水平、道德境界。

更为重要的是,人民警察通过道德自律,道德实践以及道德评价,达到提高道德自律的标准,进而实现道德实践。

浅谈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浅谈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浅谈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已成为和谐文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公安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切实加强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提升公正执法、文明服务水平,树立公安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所谓职业道德,指的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那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就是指人民警察在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警察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当下严酷的社会道德问题,在我们人民警察队伍里也无可避免甚至有的方面还更加突出更加严峻,“广东孙志刚事件”、“湖南邵东监狱事件”等典型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从中反映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问题早已刻不容缓,着力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将是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有:1、对党忠诚。

即要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

2、服务人民。

即要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

3、秉公执法。

即要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4、清正廉明。

即要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

5、团结协作。

即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6、勇于献身。

即要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

7、严守纪律。

即要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

8、文明执勤。

即要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通过以上基本内容,不难看出,要成为一名称职的人民警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我们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过硬的业务能力、较高的文化水平以及强健的身体素质。

这些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的情况下,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第一线,为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的幸福,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和巨大的牺牲。

警察道德作为一种调节警察行为的特殊规范

警察道德作为一种调节警察行为的特殊规范

警察道德作为一种调节警察行为的特殊规范,对警察权力的正确实施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它在警察权力的实施过程中起着保障警察权力的正确实施,促进警察权力正效应的发生,防止、纠正警察权力的错误实施,制约警察权力负效应的发生的作用。

一、警察道德与警察权力之间的关系警察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具体指的是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

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的职业权力,具体指的是我国法律、法规赋予警察在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和影响力的总称。

1、警察道德与警察权力有一个共同的作用,它们的共同作用都是保障警察职责的正常行使。

警察道德作为调节警察行为的特殊规范,对警察执法活动起着保障作用,它要求人民警察忠于宪法,服务人民,刚正不阿,执法如山,无私无畏,切实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

如果警察违背了警察道德的要求,执必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

因此,警察道德是警察完成自己职责的保证。

警察权力也是警察实现职责的保证,有职责,就必须有相应的权力,职责是权力的前提和基础,权力是实现职责的保证。

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人=专政的职能,国家必须依法授予警察相应的权力。

警察如果没有必要的职权,是无法完成自己的职责的。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警察道德和警察权力的共同作用才能保障警察职责的正常行使。

2、警察道德对警察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确保人民警察正确实施国家赋予的职权,除了需要法律,纪律等严格的、强制性的规范作保证外,同时也需要警察道德作保证,特别需要依靠人民警察内在的道德自觉。

优良的道德品质是提高警察感召力的重要因素,权力本身就是一种支配能力和影响能力,因此,一般情况下权力能够带来一定的感召力,警察的影响力也是由权力影响力的非权力影响力两方面构成的,而且这两方面互相影响,相互促进。

警察职业道德

警察职业道德

警察职业道德
警察职业道德是指警察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其目的在于使警察高尚的思想和行为与社会的道德标准一致。

警察职业道德是法律、制度及其他社会因素的结合体,它体现了社会对警察的期望,也是警察职业精神的根本内容。

警察职业道德的核心是“责任心”,它既包括警察必须服从上级指令,履行社会职责,主动投身正义事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又要求警察在实施职务时,不得违背社会道德,不得干出违法行为,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对执法行为负责、担当责任,以此来确保警察行为合法、公正、廉洁,做到尊重公民权利,代表国家和社会公正正义的行为。

警察职业道德要求警察遵守法律、守法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受贿、行贿、谋取私利,不得搞任意拘禁,不得以职权之便谋财害命,不得故意,不得滥用武力执法,不得超越职责范围进行任何形式的报复,不得滥用信息技术,不得违反警察服务行为准则,不得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等。

警察职业道德要求警察勤恳尽责、积极服务,要认真履行职责,尽最大努力抓捕犯罪嫌疑人,妥善处理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

警察职业道德要求警察时刻戒备,维护公共安全,保护财产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安全,遵守纪律,严格执行法律,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秉持公正而公平的精神办事,正确处理司法问题,确保司法公正。

警察职业道德要求警察要有高尚的精神修养,和谐的人际关系,勤奋的精神,学习的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服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尊重人权,实行自律,不搞特权,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犯贪污贿赂等罪行。

警察职业道德是警察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既体现了社会对警察的期望,又是警察职业精神的根本内容。

严格遵守警察职业道德,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也是警察职业的生命线。

《如何有效地进行警察权力的规制?》

《如何有效地进行警察权力的规制?》

《如何有效地进行警察权力的规制?》第一篇。

如何有效地进行警察权力的规制。

如何有效地进行警察权力的规制。

10交通陈夷康1004217如何有效的进行警察权力的规制,是司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之所以要对警察的权利进行制约,是因为现代的警察明显存在着权利泛滥的情况。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一些基层派出所,有很多的案子都堆着不去理会,但是一旦有案子牵扯到有权有势的人,那么派出所将会竭尽全力去破案,甚至可以说是“不惜一切代价”。

尽管这些案子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但是往往一些大案子都放着不管,唯独对这些鸡毛蒜皮确实相当上心,没几天就能破案。

这就从侧面反映出了现代社会警察的权利确实泛滥了。

那么,有什么方法能够有效的限制警察的权利呢。

我认为媒体的监督可以促进警察权力依法行使。

首先,媒体监督警察权力在法理上具有正当性。

一般而言,媒体对警察权力的监督有着特别的“偏好”。

这是因为,警察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生活的范围广、程度深,具有直接强制性、单向性等特点,一方面是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由于权力主体理性不足等人性固有的缺点而极易侵犯公民权益。

其次,媒体监督警察权力经实践检验具有有效性。

近年来,在媒体监督下党政部门对警察执法不公不廉现象“知错纠错”的案例不断增多。

实践中,媒体监督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往往按照这样的路径展开:“媒体报道有关案件——公安机布的事实失真或用权不公、不廉——公众质疑形成舆论压力——上级领导重视、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公布事实真相——对责任人实施问责——事件平息。

”由此,媒体通过报道和评论警察权力滥用行为,引发公众关注,满足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促请职能部门介入,监督调查处理过程,跟踪整改情况,达到纠错的目的,维护了法制的尊严。

当然,其他的很多方法也能够有效的制约警察的权利泛滥,但是我认为媒体的监督比其他的一些方法有着更加有效的效果。

论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新)

论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新)

论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制【论文摘要】人民警察的权力具有正效应和负效应的双重性,必须特别强调建立和完善人民警察权力的制约机制,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加强道德约束,因此,加强人民警察的道德建设,使每一位警察按照人民警察道德要求规范自已的行动,有助于克服特权思想,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防止权力滥用、合法、准确、及时、适度地行使权力。

关键词:警察权力、道德、制约机制一、警察权力与道德的内涵警察权力又称警察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警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从而实现其国家职能,而以法律形式赋予警察的,由其代表国家行使的一种特殊而重要的国家权力。

所谓道德,指的是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它依靠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权利和义务等道德观念来评价每个人的行为,从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

道德对人的约束作用古老而常新。

自古以来,道德始终都是人类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约束力量,今天,在法律规范日益无所不包的法治社会里,道德的作用仍然是法律无法替代的。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警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专门力量,又是执法的主体之一,警察执法是警察权的运行过程,为了防止警察权的不正当使用,必须对警察执法过程加以控制。

警察道德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警察权力的行使质量。

警察道德的失范道德滑坡就会导致价值观念、伦理观念紊乱,民警依法办事的意识就会相对减弱。

因此,警察道德水准的高低,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及正确行使警察权力有着巨大而独特的制约作用。

正因为如此,《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人民警察法》的这一规定,高度地概括了人民警察作为一个执法者应具有特殊的修养和道德风貌。

二、警察权力需要警察道德的出现(一)警察权力对警察道德的需求1、人民警察执法行为需要道德的约束。

论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制

论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制
这 些 问题 正 是 行 政 伦 理 学 要 解 释 的 问 题 。
机 关 及 其 人 民警 察 履 行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和 公 共 秩
序 的职 能所 必需 的各种 权 力 , 以及 警 察 在职 责 范
围内的支 配力 和影响力 的总 称 。启蒙 思想 家孟 德 斯鸠 曾说 :一切 有权 力 的人 都 容易 滥 用权 力 , “ 这 是万 古 不变 的一 条经 验 , 权力 的人 们 会 使用 权 有 力一 直遇到有 界 限的地 方才休 止 。” 毋庸 置 疑 . 任 何 权 力 的滥 用 , 是 对 国家政 权 的损 害 , 终 都 都 最
会 侵 害人 民群 众 的合 法权 益。本文试 从警 察 权力
道 德 制约 的角 度来 进行 分 析 , 并运 用 行 政伦 理 学
警 察作 为 政府 行 政 权力 的重 要 组成 部 分 。 其 运行 机制 、 模式 、 手段 和方 法等行 为 选择 应该 与其 所隶 属的政府 的价 值选择 相一致 。 而 , 然 警察所 具 有 的以暴力 手段 为后 盾的权 力特 征 ,使 其既可 以
20 0 9年 第 3期
( 第 16期 ) 总 0
吉林 公 安 高 等 专科 学校 学 报
Ju n l f i nP bi e ui a e o ra l u l S c rt Ac d my oJi e y
No. 2 0 3, 0 9 Ap i No 1 6 r, . l 0
被 阶 级所 占有 , 至 被 私人 所 窃 取 , 甚 被用 来 为 阶
政 权力行 为 和道德 行为 的基本 价值 选 择 。随着 现 代行 政制 度 的逐 步确 立 ,人们 越来 越关 注政 府公
级 利益 服务 和用来 谋取 私利 。这就要 求权力 必 须 受到制约, 而权 力 的道德 制 约在 一 切存 在 权 力 的 地 方都 有普遍 意义 。 为 了较 准 确 地 研 究 警 察 权 力 的 道 德 制 约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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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题目:论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制专业:公安管理学生姓名:郭程辉准考证号:010*********指导教师: 俞莲英2011年度下(上/下)论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制【内容摘要】警察权力作为构成警察职业生命的基本要素,警察权力具有扩张性和两重性,它既能作为警察保护人民、完成工作任务所使用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又可能因使用不当而成为危害人民,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消极力量。

防止警察执法权力滥用及执法不公和执法腐败等现象的发生是十分必要的,道德约束作为一种重要的权力制约方式,是对警察执法进行制约的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完善警察权力的道德约束机制,提高人民警察的个体道德是人民警察正确行使职权,完成自身工作和任务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警察权力;警察道德;道德约束机制警察权力是国家依法授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职能所必需的职权,是人民警察行使职能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其执法活动的保障。

因此,警察权力是一种国家依法赋予的职业权力。

这也就是说,每位民警只要身居其位,就会自然获得这些权力。

从这种意义上讲,警察权力是一种潜在的权力,即一种尚未变成现实的支配能力。

众所周知,警察道德作为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应当”关系,当人们意识到这种关系并加以总结、提炼和概括之后,就形成了警察职业领域特有的行为规范,对警察职业行为发挥着特殊的调节作用。

而道德约束,是保证警察依法执法和公正执法一个重要的维度。

对警察执法实行道德制约可弥补法律调整的不足,提升警察作为执法者应有的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地做到依法执法和公正执法,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的道德规范,警察道德制约机制是以其特有的调解方式来发挥其制约功能和作用。

一、警察道德与警察权力之间的关系(一)警察道德与警察权力的共同作用警察道德作为调节警察行为的特殊规范,对警察执法活动起着保障作用,它要求人民警察忠于宪法,服务人民,刚正不阿,执法如山,无私无畏,切实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

如果警察违背了警察道德的要求,势必影响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

因此,警察道德是警察完成自己职责的保证。

警察权力也是警察实现职责的保证,有职责,就必须有相应的权力,职责是权力的前提和基础,权力是实现职责的保证。

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国家必须依法授予警察相应的权力。

警察如果没有必要的职权,是无法完成自己的职责的。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警察道德和警察权力的共同作用才能保障警察职责的正常行使。

(二)警察道德与警察权力对警察完成工作任务的影响警察道德规范是一种自律性的行为规范,警察作为道德的主体能够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要求,自觉自愿地以此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遵守履行一定的道德规范。

警察道德规范又是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评判起职业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

所以警察是道德保障警察完成其工作任务的基本条件。

警察权力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可以运用的一定手段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警察权力的内容包括行政管理权、刑事执法权、警械武器使用权、紧急状态处置权。

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权力如此大、如此广,非常利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完成其保卫国家、保卫人民的任务,所以警察权力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完成职责的重要工具与手段。

(三)人民警察执法行为需要其职业道德的约束费孝通曾说:“法律是从外部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

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

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唾弃,是耻。

”这形象说明了法律和道德对行为的不同作用。

人民警察执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外在强制性约束的同时还要受到来自其自身道德意识和道德义务的自律,执法过程中的滥用执法权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更重要是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自责和来自社会舆论的谴责。

道德作为保证社会有序运行的两维之一,能够有效的弥补法律规范的有限与不足。

警察道德带有极强的主体自觉性与人格能动性。

他能通过两条重要的途径来制约警察的权力,一是将体现时代精神和警察道德伦理思想、精神和气所体现的终极价值标准、评价原则和规范准则作为构成公安事业的精神基础,是其成为警察法律与其他监督形式的指导思想和规范力量,这样,警察道德就成为一切监督机制的内在依据,渗透在各种机制对于警察权力的制约作用中;二是通过警察道德教育与修养,是警察道德原则溶入人民警察的内心,变成人民警察的人格、品质与行为准则,从而发挥着其他警察权力制约机制无法发挥的所谓警察“内心的法”的威力。

二、完善警察权力道德约束机制的基本要求(一)强调警察个体的道德修养警察提高个人道德修养主要是指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依照警察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自觉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以形成高尚的警德和达到更高的道德境界的活动过程。

警察道德修养要求警察从社会和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依据警察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要求,对警察的道德行为和品质进行自我省察与自我教育,在道德观念上进行趋善避恶的过程。

因此,警察个体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树立良好的道德意识,注重加强警察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等方面的修养。

(二)加强警察道德伦理制度建设警察道德不能完全依靠警察的精神自律,必须在其运行机制方面运用制度形式加以硬性规定。

这就需要社会以制度的形式,建立一系列具体、清晰、有明确界限的职业道德规范。

警察道德伦理制度建设是把一些警察道德规范和要求纳入制度体系之中,使之获得制度地位上的明确与认可,减少道德实施的随意性和人为性因素。

加强警察道德伦理制度建设有两点需要重视:一是在警察伦理制度中特别突出警察的执法道德,如人性化执法、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等。

二是建立相应的警察道德保障机制,如建立执法回避机制、执法道德激励机制以及道德监督机制等。

(三)实行警察道德激励机制要充分发挥警察道德激励机制的作用,不能仅局限于对警察道德行为的奖优罚劣上,还应注重考虑警察的道德需要。

警察的道德需要应成为实施警察道德激励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受尊重的需要、公正的需要、情感的需要等。

(四)健全警察道德监督机制目前,我国的监督制度仍然很不健全,公权彼此之间的制约和监督的力度不够,而且往往流于形式。

社会层面的监督,因其势单力薄,也很难真正起到监督和制约的效果。

对警察道德行为的监督,关键在于监督和被监督意识的培养和监督机制的健全。

我们可以通过多种综合教育的手段,培养警察监督和被监督意识,提高警察机关内设督察的地位,加强督察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督察人员,赋予督察相应的处置权力,明确督察工作职责,制定操作性强的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确保警察督察效果。

三、完善警察权力道德约束机制的建议提高人民警察的道德素质得从人民警察所处的外部环境和人民警察自身两方面来统筹提升。

人民警察所处的外部环境包括道德环境、政治法律环境,从人民警察自身方面来说包括警察道德教育、警察道德修养。

(一)从外部环境来说,实行警察队伍的纪律奖惩制度和法律强制《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

”全国各地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社会开展学习“八荣八耻”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树立新时期的道德观,必须将“八荣八耻”走进内心,融化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中。

从而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好的道德环境。

为孕育良好的警察道德提供先决条件。

人民警察纪律是公安队伍统一意志、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战斗力而作保证,也是人民警察依法行政,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法工作的需要。

人民警察纪律奖惩是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规和内部章程,对人民警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惩处。

它是用公安行政的强制措施,对人民警察的行为进行正强化或负强化,从而在纪律奖惩所具有的引力和压力的作用下,促使人民警察忠于职守,恪守警察道德,顺利实现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为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的纪律奖惩制度。

首先,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准则等执纪依据。

纪律奖惩必须有完善的法规依据,公安机关应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包括巡逻执勤制度、值班备勤制度、财政报告制度、学习训练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写作配合制度等。

另外应建立公安惩防体系,公安民警办案质量制度、公安政务警务公开公示制度等。

其次,严格管理,加大奖惩力度。

就是要严格管理,严格组织考察与内外监督。

发现有民警有不良行为,不仅要从思想上进行严格教育,让其反省,写检讨,直至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有触犯者,要革职查办,开除其一切职务。

最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组织考察与内外监督。

监督包括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和社会团体监督等。

公安机关在警务工作透明度提高的情况下,讲警务工作之余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

要充分利用媒体,及时人民群众的各种举报。

立争杜绝人民警察队伍里各种腐败行为。

在法律强制方面,在实行依法治警的同时,加强以德治警就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以德治警对实施以德治国方略有着重要作用以德治国的成败取决于行政体系的道德化,而人民警察普遍的道德状况则是行政体系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首先,人民警察是公共行政的实施者,人民警察道德状况的优劣良莠,直接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发挥和政府形象的树立;其次,人民警察是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社会公众价值观念的聚焦中心,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对社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因此,实施以德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道德修养,是推行以德治国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以德治警是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当前,广大公安干警的素质是好的,这是主流。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队伍中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部分公安干警思想上存在的错误认识。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民警身上,但如果得不到切实解决,公安队伍就难以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政治上的坚定性。

究其原因,与体制、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直接的关系,而且有些人民警察道德失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加强人民警察的个体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完善人民警察个体的道德人格。

在人民警察道德教育方面,首先,要提高人民警察的道德认识,树立其正确的警察权力观、公仆意识,有着正确的利益观,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民的监督;其次,得有意识的培养人民警察的道德情感,这需要文化坏境的熏陶,需要耐心的启发、点滴地积累才能奏效;接着锻炼其道德意志,这也就是要求人民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定地用道德行为动机战胜不道德的行为动机,也是要求人民警察能够排除来自自身的和外部的各种障碍,把道德动机付诸于道德的行为,并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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