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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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号: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编号:CA/OP-PR-24

版号:2008

航班载重平衡控制程序

2008-05-30发布 2008-09-10实施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航班载重平衡控制程序

1 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依据飞机的性能数据及载重平衡的要求,合理地安排旅客的座位分布、行李、货物、邮件的重量和舱位,使飞机保持良好的平衡状态,保证航班飞行安全和正点。

1.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北京航站出港航班的载重平衡工作过程。

2 职责

地面服务部载重平衡中心负责以下工作:

2.1 接收运行控制中心飞行性能部门(以下简称飞行性能)提供的飞机性能数据和航线油量数据。

2.2 接收飞行签派部门(以下简称飞行签派)提供的调整后的飞机性能数据及航班实际油量数据。

2.3 向飞行签派提供双方确认的出港航班的预计无油重量。

2.4 向值机部门提供航班旅客座位安排计划。

2.5 接收值机部门提供的航班实际旅客人数、座位布局、实际行李件数/重量。

2.6 接收货运部门提供的航班货物、邮件、空集装器信息。

2.7 制作并向监装部门、货物装卸部门、行李装卸部门提供《装卸机单》。

2.8 接收机务工程部门提供的飞机故障/排除故障的信息。

2.9 接收飞行部门及客舱部门提供的航班机组及乘务组人员数量及变更信息。

2.10 接收航班载重平衡保障特殊信息。

2.11 接收并处理FGOS发布的航班信息。

2.12 结算、制作及传递载重平衡《舱单》。

2.13 传递航班头等舱、公务舱及商务要客名单。

2.14 拍发航班载重平衡电报。

2.15 留存航班载重平衡单据。

3 术语

3.1 FGOS(Flight Ground Operation System)

北京航站航班生产运行管理系统。

3.2 OMIS(Operation Manage Information System)

运行管理信息系统。

3.3 WROCS(Wireless Ramp Operation Control System)

无线站坪运行控制系统。

3.4 DCS(Departure Control System)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航班数据处理系统。包括:(1)CKA:旅客值机系统;(2)FDC:航班数据控制系统;(3)LDP:航班载重平衡;(4)MSG:报文处理系统。

3.5 配载中心语音导航系统

3.6 SITA(Airline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国际航空电讯协会。

3.7 LDM(Load Message)

载重电报。

3.8 CPM(Container and Pallet Message)

集装箱板电报。

3.9 SOM(Seat Occupied Message)

旅客座位电报。

3.10 国航配载上传系统

利用ACARS(Aircraft Communication Addressing and Reporting System),通过地空数据链,将配载数据及航班信息直接发送到飞机上的系统。

3.11 《舱单》

是记录航班载运旅客、行李、货物、邮件重量数据和记录飞机重量、重心数据的图表和单据;是载重平衡中心与飞行机组、航班各到达站之间交接工作的凭证;是执行航班任务时的必备文件。分为计算机制作、手工制作两种。手工制作的《舱单》包括《载重表》及《平衡图》。

3.12 《装卸机单》

是指示装卸部门对飞机货舱的货物、邮件、行李和空集装器进行装卸的单据;分为计算机制作、手工制作两种。

3.13 静态数据

指飞机制造商或性能部门提供的用于载重平衡计算的飞机数据。

4 管理与控制要求

4.0 航班载重平衡工作流程图

航班载重平衡工作流程图

4.1 信息处置

4.1.1 配载员负责载重平衡相关信息的获取、传递、反馈工作。

4.1.2 配载员通过FGOS、OMIS、传真机、电传机、电话、内通电话及步话机等系统和设备,随时了解、掌握本部门、获得其它部门在航班保障过程中关于载重平衡的所有信息。

4.1.3 配载员获取信息

a. 通过OMIS、DCS、电话获取航班油量数据及变更信息;

b. 通过OMIS、传真获取机组、乘务组名单及数量信息;

c. 通过传真获取乘机机组、乘务组人员数量及变更信息;

d. 通过OMIS、SITA获取过站航班的SOM、LDM、CPM;

e. 通过FGOS获取特殊行李(如活体动物、中转行李等)运输信息;

f. 通过FGOS获取更换飞机信息;

g. 通过FGOS获取增加/取消/变更航班信息;

h. 通过FGOS、DCS、传真、电话获取航班旅客、货物、邮件和行李的预计信息;

i. 通过FGOS、DCS、传真、电话获取航班旅客、货物、邮件和行李的实际信息;

j. 通过OMIS、传真获取随机人员的数量信息;

k. 通过OMIS、传真获取飞机故障/排除故障的信息。

4.1.4 配载员传递、反馈信息。

a. 通过FGOS、DCS、电话传递航班的座位安排计划;

b. 通过FGOS、电话传递特殊行李(如活体动物、中转行李等)的装机位置信息;

c. 通过FGOS、电话传递与保障航班有关的其他信息。

4.1.5 配载员处置不正常情况的具体方法按《载重平衡不正常情况处置作业指导书》执行。

4.2 静态数据管理

4.2.1 数据管理员获取信息

a. 通过传真获取飞机静态数据的信息;

b. 通过传真获取机队的航线油量数据;

c. 通过传真获取飞机故障/排除故障的信息。

4.2.2 数据管理员收到飞机静态数据、机队的航线油量数据及飞机故障/排除故障的信息后,应完成如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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