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2作业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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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电大《民法学(2)》形考任务4答案

国开电大《民法学(2)》形考任务4答案

1. 侵权责任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解决民事主体的()问题, 是规范侵权责任成立与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民事权利与合法权益保护B. 民事权利保护C. 合法权益赔偿D. 民事权利赔偿答案:民事权利与合法权益保护2. 依据是否存在数人之间的意思联络(共同故意), 数人侵权责任可以分为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和()的数人侵权。

A. 无意思联络B. 意思联络C. 双重意思联络D. 单独意思联络答案:无意思联络3. 合伙经营不善,退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A. 负有限责任B. 负无限责任C. 与其无关D. 负连带责任答案:负连带责任4. 某日,甲遇到以前的同学乙,甲自夸自己酒量大,一人能喝一斤白酒。

乙即购6 斤白酒并邀请甲、丙共饮。

乙说:“今日能喝一斤白酒,酒钱不用你花。

”甲因此饮酒过量致酒精中毒,在医院花去医疗费几千元。

现在甲诉诸法院,对此损失应由谁承担?( )A. 甲承担B. 乙承担C. 甲、乙共同承担D. 乙、丙共同承担答案:甲承担5. 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砸坏王五的轿车,造成损失8 万元。

三人协商后约定,张三、李四各赔偿4 万元。

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

此案应如何认定?()A. 三人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第178 条“连带责任”之规定,因而无效。

张三应当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向李四求偿B. 约定责任不能改变法定责任,故张三、李四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C. 为减少李四迟延履行的责任,张三应当先为李四无因管理,然后李四向张三支付管理费用D. 王五分别向张三、李四主张4 万元赔偿金答案:王五分别向张三、李四主张4 万元赔偿金6.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A. 停止侵害B. 罚款C. 返还财产D. 赔礼道歉答案:罚款7. 下列属于惩罚性赔偿的是( )。

A. 返还财产B.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 条中规定的双倍返还制度C. 恢复原状D. 修理、重作、更换答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 条中规定的双倍返还制度8. 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是()。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doc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doc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2、后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5、著作权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6、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填空:1、特定性2、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3、开标和决标4、履行要求5、无因管理之债6、人格权身份权7、实用新型外观设计8、被继承人死亡时9、连带责任10、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三、单项选择题:1、B2、C3、D4、C5、B6、D7、 C 8、A 9、B 10、D四、多项选择题:1、A、C、D2、A、B3、A、B、D4、A、B、D5、A、C、D6、A、D7 、A、B、C 8 、A、B、C 9 、A、B、D 1 0 、A、C五、问答题:1、答:⑴从属性。

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权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因而债的担保与被担保的债形成主从关系,其效力一般决定于主债的效力;⑵预定性。

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前设立的,而于债权不能按期受偿时才行使的,当事人于债权未届清偿期前就确定了担保的范围;⑶可靠性。

债的担保或是扩大了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财产范围,或是以特定的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打破了债权人仅能以债务人的财产平等受偿原则,从而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因此债的担保是确保债权的可靠手段;⑷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当事人自愿设立的,而且设立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因此,债的担保一般是当事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自愿设立的。

天津大学《民法学-2》在线作业一-04

天津大学《民法学-2》在线作业一-04

《民法学-2》在线作业一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养子女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B:丧偶儿媳或者女婿一旦再进行结婚,即失去对公婆或者岳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
C: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
D:非婚生子女不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参考选项:C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旅客伤亡的,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由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伤亡如果是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承运人如能证明伤亡是旅客自己的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承运人对无票旅客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选项:D
遗产不包括职工因工伤致残发给的抚恤费。

A:正确
B:错误
参考选项:A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均不适用于法定继承。

A:正确
B:错误
参考选项:B
甲自有房屋三间,2001年3月出租给乙,约定租期三年。

2002年1月,甲以此三间房为抵押标的,向丙借款6万元,约定半年内归还,否则将实行抵押权。

半年后,甲不能还,丙诉诸法院,法院对抵押房屋进行拍卖,由丁以7万元购得。

下列关于此案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丁可以要求乙搬家腾房
B:甲应当要求乙搬家腾房
C:乙有权继续承租房屋
D:丙应负责丁不能立即使用房屋的损失
参考选项:C
下列哪种事实会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A:给付因赌博而欠的债务
B:向“第三者”给付生活费
C:债务人清偿诉讼时效已过的债务
1。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汇总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汇总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2、后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5、著作权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6、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填空:1、特定性2、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3、开标和决标4、履行要求5、无因管理之债6、人格权身份权7、实用新型外观设计8、被继承人死亡时9、连带责任10、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三、单项选择题:1、B 2、C 3、D 4、C 5、B 6、D7、C 8、A 9、B 10、D四、多项选择题:1、A、C、D 2、A、B 3、A、B、D 4、A、B、D 5、A、C、D 6、A、D 7、A、B、C 8、A、B、C 9、A、B、D 10、A、C五、问答题:1、答:⑴从属性。

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权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因而债的担保与被担保的债形成主从关系,其效力一般决定于主债的效力;⑵预定性。

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前设立的,而于债权不能按期受偿时才行使的,当事人于债权未届清偿期前就确定了担保的范围;⑶可靠性。

债的担保或是扩大了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财产范围,或是以特定的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打破了债权人仅能以债务人的财产平等受偿原则,从而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因此债的担保是确保债权的可靠手段;⑷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当事人自愿设立的,而且设立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因此,债的担保一般是当事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自愿设立的。

(2014)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推荐下载

(2014)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推荐下载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4、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生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6、不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二、填空:1、招标 投标开标和决标 2、无权要求 双倍 3、保证 抵押 质权 定金 留置权 4、委托人 5、债务人 6、运输合同 保管合同 委托合同信托合同 居间合同 7、法定义务 公益义务三、问答题:1、答:⑴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即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⑵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

债务具有特定性,即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

⑶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它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⑷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2、答:⑴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⑵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⑶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3、答:又称合同的必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主要有:⑴标的⑵数量和质量⑶价款或者报酬⑷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⑸违约责任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作业2参考答案(一)个人信息是一切可以识别本人的信息的总和,这些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等方面。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债——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答: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的按份债务。

3、质押——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6、不安抗辩权——答: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二、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

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假设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的合同主要有〔1〕运送合同;〔2〕保管合同;〔3〕委托合同;〔4〕信托合同;〔5〕居间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或公益义务的,则不管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三、问答题1、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债的主体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

〔三〕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最新电大专科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最新电大专科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债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答: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的按份债务。

3、质押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答: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6、不安抗辩权答: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二、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

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的合同主要有(1)运输合同;(2)保管合同;(3)仓储合同;(4)委托合同;(5)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或公益义务的,则不论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三、问答题1、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债的主体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

(三)债的客体为给付(四)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

(2014)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参考参考答案

(2014)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参考参考答案

《民法学( 2)》形成性查核册作业参照答案作业 1参照答案一、名词解说:1、债是依照合同的商定或许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益和义务关系,享有权益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半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依照必定份额享授权益或许负担义务的债,包含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富移交给债权人据有,以该财富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执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富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4、合同是指同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余组织之间建立、改正、停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5、要约是希望和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生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6、不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建立后,应当先执行的当事人有凭证证明对方不可以执行义务,或许有不可以执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执行或许供给担保以前,有权中断执行合同的义务。

`二、填空:1、招标招标开标和决标2、无官僚求双倍3、保证抵押质权定金留置权4、拜托人5、债务人6、运输合同保存合同拜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间合同7、法定义务公益义务三、问答题:1、答:⑴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即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好是特定的人,而不可以是不特定的人。

⑵债权是一种恳求权,债务拥有特定性。

债权是债权人恳求债务人为必定行为或不为必定行为的权益,因此是恳求权。

债务拥有特定性,即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

⑶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它能够是物、行为,也能够是智力成就等。

⑷债可因非法行为而发生。

2、答:⑴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⑵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⑶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结果为目的的协议。

3、答:又称合同的必需条款,是指合同一定具备的条款。

主要有:⑴标的⑵数目和质量⑶价款或许酬劳⑷执行限期、执行地址和方式⑸违约责任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作业 2 参照答案(一)个人信息是全部能够辨别自己的信息的总和,这些信息包含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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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2)作业1一、名词解释1、债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答: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的按份债务。

3、质押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答: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6、不安抗辩权答: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二、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对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

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的合同主要有(1)运送合同;(2)保管合同;(3)委托合同;(4)信托合同;(5)居间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义务或责任的,则不论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三、问答题1、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债的主体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

(三)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四)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

2、合同的法律特征?答: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上:(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须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之字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并不要求当事人追求的经济目的相同。

当事人双方追求的经济目的可以相同或相反,但其意思表示的内容须相同。

(三)合同是以发性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协议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合法行为。

3、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答:(一)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数理和质量数理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同一种标的的相互区别的具体特征。

数理和质量也常成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具体、清楚、明确。

(三)价款或者酬金价款或者酬金是标的的价金,是当事人一方取得标的应向对方支付的代价。

价款或者酬金是有偿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中若无价金或酬金条款,就不能是有偿合同。

(四)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债的时间限度,关系到合同履行的经济和法律意义。

(五)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法学(2)作业21、课堂讨论:你认为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请将你的观点发展发表在.con民法学(2)课程论坛教学活动论坛中)答:(一)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人身权是专属于主体的权利,即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

这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等权利相比较所具有的突出特点。

不可分离意味着人身权只有权利人本人才能享有,不能通过转让或继承由他人享有。

许多国家法律还规定人身权不得抛弃。

人身权的专属性还表现在,人身权并不需要有独立意志的个人实际享有,也不需要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去实际取得,不论个人是否意识到有这些权利存在,不论主体在年龄、智力、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何种区别,都应平等地享有人身权。

它随着公民的出生或法人的成立而产生,并随着公民的死亡或法人的注销而消灭。

(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以主体的特定人身或人格利益为内容的,这一点使人身权与财产权相区别,也就是说,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

一般说来,人身权的客体如姓名、生命、肖像、名誉等不是财产,不象有形财产那样可以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而是表现为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

对人身权的侵害,必然造成主体的精神上的痛苦,损害的只能是主体的精神利益。

当然,一些特殊的人身权,如法人名称权,则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属性,但这只是例外现象。

(三)人身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关联人身权的非财产性仅是指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而不是指人身权与财产无任何联系。

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是人身权的又一特征。

人身权是个人作为社会的人存在的前提,也是个人从事社会交往和活动的必备条件。

人身权的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个人财产权的享有及行使,由此影响一个人获得财产的范围。

另一方面,对人身权的损害往往间接带来受害人的财产的损失。

在这方面,法人的人格权与财产的相关联性表现得尤为突出。

比如盗用法人名称或贬损法人名誉不仅会影响法人信誉、造成法人客户减少,还会造成法人与他人之间合同的履行困难及企业管理的混乱,这些无疑都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损失。

所以人身权与财产权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2、网上讨论:你对公民隐私权的看法?(电大在线民法学2课程论坛网上发贴)点评:本题不要求有一致的观点。

答题的方向学生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要点是要划清隐私权的界限,加强立法,对公民的隐私给予必要的保护。

民法学(2)作业3案例分析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

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

王甲有一子。

王丙婚后无子女。

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

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点评:本案涉及二方面的问题:(1)哪些人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2)转继承的内容;学生只有掌握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准确的分析本案例的问题。

答:王某死后,其遗留的三万元应分别由王甲、王丙、女婿各继承一万元,王丙所应得的一万元再由王甲继承。

本案未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王甲、王丙及其女婿,虽然其女儿已过世,但女婿与王某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因而应与王甲、王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同时王丙所应继承的一万元因其过世,根据转继承的规定,应由其兄弟王甲继承。

民法学(2)作业4模拟考试综合练习一、名词解释1、质押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偿受。

2、后履行抗辩权答: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

3、不当得利答: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名誉权答: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平评价的权利。

5、著作权答: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6、遗赠答: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赠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填空1、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3、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5、无因管理一旦成立,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8、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的。

三、单项选择题1、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选择,债分为( B )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C.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C.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2、保证人在( C )承担责任。

A.保证合同签订后…………………………B.主合同签订后C.保证的有效期限内………………………D.保证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内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具备特定的方式,合同可分为( D )。

A.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C.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4、无效合同( C )没有法律效力。

A、在当事人拒绝履行后……………………B.在当事人提出无效请求后C.自始………………………………………D.在法院裁定后5、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 B )。

A.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B.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C.不得不支付报酬使用公民的肖像D.不得合理使用公民的肖像6、著作财产权包括( D )。

A.发表权……B.署名权………C.修改权……D.使用权7、1993年以后批准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 C )。

A.10年………B.15年………C.20年………D.30年8、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可分为( A )。

A.形象商标和非形象商标………………B.制造商标和服务商标C.营业商标和防御商标…………………D.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9、对于侵犯商标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 B )。

A.非法经营额20%以下罚款……………B.非法经营额50%以下罚款C.非法经营额100%以下罚款……………C.非法经营额200%以下罚款10、公民立有数个遗嘱的以( D )。

A.最后一个口头遗嘱为准………………B.最后一个自书遗嘱为准C.最后一个代书遗嘱为准………………D.最后一个公证遗嘱为准四、多项选择题1、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ABD )。

A.债的主体的特定性……………………B.债务具时间性C.债务具有特定性………………………D.债的客体的多样性2、依我国法律规定抵押以的实现方式有(AB )。

A.变卖………B.抵押物折价………C.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D.抵押物留置3、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ABD )。

A.返还财产…………B.赔偿损失………C.履行合同………D.收缴财产4、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AB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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