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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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课程大纲

法理学课程大纲

法理学课程大纲引言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旨在使学生全面理解法律的本质、原则和逻辑,在法学领域发展扎实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

本课程大纲将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教学目标和评估方法,以帮助学生全面理解课程要求和学习重点。

一、课程介绍1.1 课程名称:法理学1.2 主要内容:法律的成因和本质;法律的分类和层级;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等。

1.3 开课学期:法学专业大三下学期1.4 上课方式:授课+讨论+案例分析二、教学目标2.1 知识目标:a) 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系统的组成;b) 掌握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c) 了解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d) 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

2.2 能力目标:a) 发展扎实的法律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b) 培养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能力;c) 提高法律表达和写作能力;d) 培养团队合作和案例分析的能力。

三、课程大纲3.1 法律的成因和本质a) 自然法和人造法的概念和区别;b) 法律的目的和功能;c)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3.2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a) 国家法和国际法的概念和特点;b) 权力法和契约法的区别;c) 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组成。

3.3 法律解释的理论和方法a) 文本解释和评价解释的概念;b) 意图解释和历史解释的区别;c) 法官主义和立法主义的辩论。

3.4 法律推理和法律证据的构成a)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基本原理;b) 法律证据的分类和鉴别;c) 证据推理和证明责任的认定。

3.5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a) 法律原则的概念和作用;b) 法律规则的层级和适用。

四、教学方法4.1 授课a) 系统讲授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b) 分析法律案例,探讨并理解法律推理和证据构成;c)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

4.2 讨论a) 分组讨论与案例分析;b) 学生互动,分享不同的观点与解释;c) 强化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法理学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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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法理学的特点及其学科地位 9
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 的关系。 法理学同理论法学中其他学科的联系更为紧密。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四节 法学、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0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1.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2.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法学?
考 题
3.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的法学、法理学?
4.学习、研究法学、法理学应有什么样的基本态 度和方法?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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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上编 法和法律调整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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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 总称。
法律现实包括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法的创制、实施、法律监督 和一切在法律上有意义的行为及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文件、条款) 、法律关系(包括由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秩序)、法律制度等等法 律现象。
法学研究的对象也有不同层次的划分。最深的层次是法的规律性 ,次深的层次是法学原理、原则,最浅的层次是创制和适用法的方 法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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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12
资料链接 比克斯:为什么学习法理学参见[美]比克斯:《法理学:理论与 语境》,邱继昭译,第4版序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二、学习和研究法理学的方法
(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是马克主义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核心和基础。
一、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 可以把法学、法理学与哲学的关系比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二、法学、法理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三、法学、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 四、法学、法理学与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的联系 五、法学、法理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关系

法理学全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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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与其他类型的权 利义务在内容上有所不同。
❖第三,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运作方式与其 他类型的权利义务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分类
❖ (一)基本权利义务、普通权利义务 ❖ (二)绝对权利义务、相对权利义务 ❖ (三)第一性权利义务、第二性权利义务 ❖ (四)个体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国家权利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概述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律关系的种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在历史上,法律关系的观念最早来源于罗
马法之“法锁”(法律的锁链,juris vinculum)观念。
所谓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 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关系 。
概念。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 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 则,也不是任何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 法律规则。
三、法律规则的分类
❖ (一)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 (二)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 (三)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二)法律原则适用的方式 1、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是从内在方面保证法
的确定性。
2、从整体上来说,法律规则的适用方式是涵 摄(subsumption),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是衡量 (balancing)。
3、在整个过程中,法律人必须进行充分的说 理和论证。
第三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法律部门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问题:你认为上述哪一种或哪些观点有道理?为什么?
❖ 3、讨论 美国最高法院曾审理过“格林斯潘诉斯利特”一案。
在此案中,为了说明判决的理由,最高法院的法官直接援 引了包括奥地利、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和瑞士等国的 有关法律规定。

陈景辉-法理学讲义

陈景辉-法理学讲义

陈景辉-法理学讲义法理学重点问题解读一、总论一、法理学三难1.理论层次之难:法学王冠上的明珠2.理论体系之难:缺乏法条体系的关照3.实践运用之难:难以运用自如二、法理学知识体系(一)本体论:着重分析法学中的基本概念(二)运行论:关注法律的实际运行的表现形式(立法、司法、执法、守法与法律监督)与内在机理(法律适用的基本原理、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三)演进论:以历史和比较的眼光考察中国法律的传统、现实与目标(四)社会论:法律与相关现象的区别和联系三、出题规律与复习准备(一)出题规律:1.所占分值根据章节依次递减,重点较为突出2.第二章的分量逐渐增加3.近些年的出题以法律实践的说明为主,以基本概念的考查为辅(二)复习准备1.基础准备: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准确把握(例如:规范性条文与规范性法律文件)2.硬功夫:分析能力的培养3.真题的运用:最好复习第二遍之后,再做真题。

最少做两遍。

4.每年新增部分:知识难度低,则当年考试难度高;反之,则试题难度低。

四、四个关键:1、基本原理不因个别反例的存在而无效【所有与基本原理矛盾的表述即无效,即使该表述与题干所给材料一致】2、注意尺度:理论有效的意义范围【说的过于绝对可能有问题】3、不能望文生义【注意相似概念、广义与狭义】4、严格禁止以部门法的知识来考量卷一的法理学选择题二、知识要点(一)法概念的争议1.法概念争议的核心:法律与道德之间是否存在概念上的联系。

2.法律实证主义:不承认存在必然联系的(1)定义要素:权威性制定与社会实效(2)权威性制定为主,社会实效为辅:分析法学(3)社会实效为主,权威性制定为辅:法社会学与法律现实主义3.非实证主义:承认存在必然联系的(1)古典自然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2)第三条道路:以权威性制定、社会实效与内容的正确性为定义要素(二)法律作用的局限性1、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2、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3、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4、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1)语言表达力的局限;(2)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3)滞后性;(4)法律为人造物。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目的、价值、规范以及法律规则的适用等问题。

法理学课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哲学概论:介绍法律哲学的基本概念、历史演变和主要思潮,探讨法律的本质和价值等问题。

2. 法律逻辑学:介绍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探讨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解释等问题。

3. 法律伦理学:介绍法律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观点,探讨法律规范与道德标准的关系等问题。

4. 法律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介绍法律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及它们的优缺点,探讨在具体案例中如何权衡法律形式与实质的关系。

5. 法律解释学:介绍法律解释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法,探讨法律解释的标准和原则等问题。

6. 法律规范的分类和层次:介绍法律规范的种类和层次,探讨不同层次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它们。

7. 法律教育与法律文化:介绍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探讨法律文化的特点和作用等问题。

通过学习法理学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规则的适用和解释等问题,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素养水平,为日后的法律实践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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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讲义_张文显(第三版)

法理学讲义_张文显(第三版)

张文显《法理学》(第三版)讲义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历史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8)社会化——20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9)休眠——二战前后: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10)振兴——20世纪50年代:法学派新姿态,新兴法学派。

11)流派——70年代: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

二、中国法学历史1)夏、商、西周: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明德慎刑”“以德配天”2)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大发展的时期,法家“以法治国”,法学曾成为“显学”。

3)西汉至清中: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出现律学(唐律疏议),王安石变法,明末进步法律思想。

4)清末至民国:戊戌变法,洋务派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孙中山民主共和制,法学成为独立学科,法学教育正规化。

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学出现。

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略)第四节法学教育一、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1. 概念:定位为素质教育原因:(1)素质教育是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名称:法理学2、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3、课程学分:X学分4、课程总学时:X学时5、适用专业:法学二、课程性质与目标1、课程性质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它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形式、作用、法的制定和实施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为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

2、课程目标(1)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构建起法学的理论框架。

(2)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能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

三、课程教学内容与要求1、法的本体(1)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特征法的本质(2)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3)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渊源法的形式法的效力范围2、法的运行(1)立法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2)执法执法的概念和特点执法的原则执法的主体和权限(3)司法司法的概念和特点司法的原则司法体制和司法程序(4)守法守法的概念和要素守法的原因和条件(5)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概念和分类法律监督的体系和机制3、法的价值(1)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的概念和特征法的价值体系(2)法的基本价值秩序自由平等正义(3)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4、法与社会(1)法与经济法与经济基础法与生产力法与市场经济(2)法与政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国家法与政党政策(3)法与文化法与文化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法与宗教四、课程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体系。

2、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法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法理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

3、小组讨论组织学生分组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合作学习。

4、课外阅读推荐相关的法学著作和学术论文,要求学生进行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

五、课程考核方式1、平时成绩(X%)包括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法理学》课程说明.

《法理学》课程说明.

《法理学》课程说明
《法理学》是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基础必修课。

法理学是研究各种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的一门理论法学,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初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认识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表现,并为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打下理论基础。

《法理学》的教学内容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关于法的基本原理,一部分则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在第一部分中,涉及到有关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内容比较抽象,理论化程度高,是本门课程的难点和重点;在第二部分中,重点介绍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主要包括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关系、法律意识、法律责任、法律监督等内容。

《法理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设课程,全国电大使用统一的课程名称、使用统一的教材、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考试采用统一试卷、评卷执行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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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即它的研究目标的一般性 与普遍性。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了古今 中外的法律及其与法律相关的事 物,法理学研究对象相当宽泛。
法理学的重要社会功能有: (1) 法学学科体系内的指导功能 (2)促进法律实践理性化的功能 (3) 解决疑难案件的功能 (4)提供法律适用的方法与规范
三、中国法理学 中国法理学的历史 中国法理学体系 中国法理学的未来
误。 (3) 创造和传播法观念,使法思想不断合
理化与系统化。 (4) 培养法律人才。
第一节 法学
二、 法学的分科
第一节 法学
三、 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 1. 与哲学的关系 2. 与政治学的关系 3. 与社会学的关系 4. 与历史学的关系 5. 与经济学的关系
第一节 法学
四、 法学研究的方法 主要分为基本思想原则和技术性方法。 1. 基本思想原则是对法学研究具有根本性、
(2) 价值分析方法 (3) 比较的方法
第一节 法学
五、 法学的历史 1. 中国法学的沿革 2. 西方法学的沿革
第二节 法理学
一、 法理学释义 法理学指法的道理或法的理论 我国法理学界通常认为法理学
是研究一切法律现象的共性问题 或一般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
二、法理学的对象与功能 法理学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的
四、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思考题
1.什么是法学?法学的功能有哪些? 2.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3.什么是法理学?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概念 一、法、法律的词源和词义
在古代汉语中,“法”、“律” 二字最初分开使用,含义也不同, 以后发展为同义,更合称为“法 律”。
(二)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培植了人们的法律需要, 同时又决定着法的本质。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 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Hale Waihona Puke 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内容。
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决定是从最终决定意义上说的。
第二章 法的概念
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 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 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 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 为规范体系。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四节 法的分类 一、 概述 二、 法的一般分类
1.成本法与不成文法 2.实体法和程序法 3.根本法和普通法 4.一般法与特别法 5.国内法和国际法
第三章 法的渊源和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一、 法的渊源的含义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主要有如下几种含义: 法的理论渊源 法的历史渊源 法的文献渊源 法的文化渊源 法的本质渊源 法的效力渊源
二、法的渊源的科学内涵
法的渊源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
1.法的渊源必须与法的效力相联系,即只有 产生法的效力的法律文本或条款,才有可 能成为法的渊源。
第一章 导论(法学和法理学)
第一节 法学 第二节 法理学
第一节 法学
一、 法学的研究对象、目的、功能 法学,我国先秦时期有“刑名法术之学”
或“刑名之学”。汉代始,“律学”、 “法学”或“法律科学”一词于19世纪 由西方传入中国。英语中用Legal Science或 Science of Law 和Jurisprudence。
二、 西文中的“法”、“法律”及相关概念 法指的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 德公理, 法律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 则 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特征
一、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行为规范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法的现象与本质 本质与现象是一对范畴。任何
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 事物的外部联系。
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 的意志。
导向性的思维方法,是技术方法得以正确 运用的前提。
第一节 法学
2. 技术性方法 (1) 实证分析法(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通用的
方法) 形态:
A.规范实证分析方法 B.社会调查方法 C.历史考查方法 D.经济分析方法(是用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 来阐述法律领域中的各种争议和问题的方法)
第一节 法学
第二章 法的概念
三、 法的特殊分类 1.公法和私法 2.普通法和衡平法 3.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五节 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释义 法的作用表现为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所产生的影响。
二、法的规范作用 告示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 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第二章 法的概念
三、法的社会作用 法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
第一节 法 学
一、 法学的研究对象、目的、功能 1. 研究对象: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
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第一节 法 学
2. 法学研究的目的:即法学家研究工作的 主观目标。
(1) 伦理目的 (2) 科学目的 (3) 政治目的
第一节 法学
3. 法学的功能 (1) 指导立法司法实践 (2) 填补实在法的空白,纠正实在法的讹
独 角 兽
獬 豸
第二章 法的概念
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广义的法律(有时称为“法”)——指法律 的整体。我国《宪法》第33条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广义用法) 面前一律平等。” 狭义的法律——《宪法》第62、67条分 别规定全国人大和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 (狭义用法)。
第二章 法的概念
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作用。
四、法的局限性
(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二)法律并不能有效地干预或解决所有的 社会问题。
(三)法律具有保守性、僵化性和限制性。 (四)法的运作成本巨大。
(五)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一系列社会 条件。
思考题
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 2.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3.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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