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合作协议最新版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合肥小太阳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壹拾万元整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玖元整(大写); 出资方式: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壹元整(大写); 出资方式:现金支付

为了保障公司融资、人才吸引;公司预留30%(百分之三十)的期权股份;甲方占股比是:63%(百分之六十三);乙方占股比是:7% (百分之七)。

3、公司住所: 合肥市高新区金色幸福年华8#305

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甲方

5、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暂不设立董事会;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双方需要合理分工,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产品设计策划、工商财务、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开发、现场实施、人才培训、售后服务、财务监控等方面的工作。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4、甲、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独立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独立完成。

6、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权项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7、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8、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9、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与分红

1、甲、乙双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甲方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六十三;乙方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七;预留期权股占百分之三十;

3、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70%

5、甲、乙双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很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的各项福利。

6、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2、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伍万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5、私下把公司业务及订单转或介绍给其他公司生产经营等现象的,一经发现扣除违约方在公司所应有的公司履约基金,另一方有权全部处理履约基金.

第七条、退出机制

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1、当然退出(原价回购)

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

1、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

2、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

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

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

7、其他非因股东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发生上述情形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担任公司职务)及公司的发展,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该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

2、除名退出(无偿回购)

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

1、未满5年主动辞职的;

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擅自出售、质押、信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考核,考核年度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或者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

8、股东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的行为。

3、期满退出(现价回购)

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

股东持有股权满10年后主动辞职、当然退出或者退休的,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按现价回购:股东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净资产额。但股东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以下两种回购方式中进行选择:

1、由公司一性次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标准支付五年的红利;

2、由公司每次回购其股权总数额的20%,分五年逐年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股东并有权根据每次回购时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和其持有的股权数额享受红利分配。但如股东在五年内死亡的,公司将现价回购剩余的股权,红利不再发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