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合作运营协议

合同编号:

电动汽车充电桩合作

运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

1.2项目目的:满足小区内住户电动汽车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发展。

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__________的室内停车场以及露天停车场进行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

1.4项目期限:

1.4.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 _年_ _月_ _日左右向甲方交付

_________________,并在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即为计算收益的起始日,双方约定为年月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如期将本批设备有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甲方有管理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产品提供、产品安装和产品调试,并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测试和验收。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产品正常稳定地运行。

电动车充电桩合同

自助式电动车充电桩铺放合作协议 甲方:陕西诚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合同号: 乙方:西安凯莱勒电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为甲方提供自助式电动车充电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一、协议内容 1、乙方在西安市曲江新区区曲江风景线项目投放自助式电动车 充电设备(型号 CDZ-W210D-G20 ),用于便民服务,充电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维护、终端客户服务等运营服务,并向甲方按双方约定标准缴纳费用。 二、协议有效期限 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如有异议, 请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沟通,终止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电费缴纳周期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以内

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结清,甲方开具收据(节假日顺延)。 四、合作模式 □模式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电费,按1元/度收取。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合作前,甲方对引入充电站设备进行管理的决策应充分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到与之相关的管理规划,如有必要须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 2、甲方根据物业管理情况提供安装场地、安装现场电源到位、并协调三大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进行信号覆盖。安装设备前通知乙方,双方就设备布线及选址进行规划。 3、甲方不得购买、引进等以其她一切方式让同类产品或替代品进入甲方场所内经营,不得私自拆除充电设备或自行设置充电插座等其她方式影响乙方设备的运营。 4、甲方可根据使用情况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充设备的投放数量,以匹配用户使用需求。 5、甲方有义务在充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提醒用户爱护设备;当发现私自加装分线盒、转接板进行每路多车充电或在充电设备上涂写、张贴、遮盖的行为时应予以制止与宣传教育。 6、若充电设备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应协助乙方或警方调查,但不承担乙方充电设备的丢失、损坏风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根据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选择收款方式(□刷卡、□手机支付)。 2、因乙方电动车充电设备原因造成电动车充电器或电动车本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与损失方共同协商解决。 3、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电表读数1元/度的电价向甲方支付电费。 4、乙方负责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的安装及定期保养与维修,充电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维修完毕,否则及时更换充电设备,不得因此影响用户的正

小区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小区范围内实施“电动车集中充电站建设工程”。 2、乙方提出系统配置、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合理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全额出资购置设备并负责实施安装,甲方指派专人协调配合。 3、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批建设4套集中充电站,每套充电站含有十个充电插口,可以同时为四十辆电动车提供充电服务。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电动车停放场地、220V单相交流电源接口并负责设备日常安保巡查及充值卡发放。 2、乙方提供电动车集中充电站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及日常技术维护,充电站及其附属设备的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3、项目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园。 4、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首期提供4套户外式集中充电设备,每套含10个充电插口。(单套设备造价¥________元)安装在电动车相对集中的________号楼与________号、________号楼之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硬化地面边缘。根据住户反馈使用情况为后期增设充电站提供参考依据。 2、在双方合作协议签订后8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首期电动车集中充电站架设完成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后交付使用。 3、乙方负责对设备的技术维护,定期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接到甲方报修24小时内要完成修复。 4、电动车主在使用该设备时,如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属于用户人为操作不当或用户自己的充电器或电动车自身质量问题的不在此列。 5、乙方负责提供智能充电站的充值卡,首期提供100张,并视发放情况适当追加卡片数量。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电动车停放场地及遮雨棚的搭建维护,并提供充电站主电源接入口,电源接口参数为:220V 50Hz单相交流电源,接口线径不小于铜线2.5平方,断路器额定电流不小于20A。如因甲方供电线路中的零线故障导致电源电压异常升高进而造成充电站及充电电动车受损的需由甲方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2、甲方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充电站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加大对私拉乱接电线住户的督促整改力度,规范小区居民充电行为,逐步提高充电站设备的利用率。 3、甲方在乙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阶段安排工程人员予以配合协调。 4、甲方对电动车停放场地、停放秩序及充电站设备进行日常安保巡视管理,提醒监督住户爱护设备,不得私自加装插线板或进行每路多车同时充电,不得在充电站设备上乱涂乱画、张贴或覆盖。 5、甲方对充电站设备负有看管责任,若充电站设备在小区内遭到人为破坏或被盗走则由甲方承担修复设备的材料费用。除乙方委托的代表人外,其它人员无权进行拆除机器及附属设施。 6、甲方不得单方面随意更改充电站的投放位置、数量。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能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有相同业务合作。 五、费用核算及利润分成

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计划书

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计划书目录1、电动汽车意义 (3) 2、电动汽车发展趋势分析 (3) 3、3、国内充电系统现状 (3) 4、4、系统架构与描述 (4) 5、5、商业运营分析 (6) 6、6、充电场介绍 (6) 7、7、充电桩介绍 (8) 8、8、后台系统介绍 (9) 9、9、手机端介绍 (10) 10、10、网站介绍 (14) 11、11、市场分析 (17) 12、12、困扰问题: (18) 13、13、投资收益测算 (2) 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计划书广州骏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Guangzhou Junc Queen Industrial Co.Ltd, 广州- 上海- 北京- 成都- 新加坡Guangzhou –Shanghai –Beijing - Singapore 3 / 20

1、电动汽车意义随着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全球汽车总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能源短缺、资源枯竭等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了保护人类的居住环境、保障能源供给,各国政府积极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电动汽车具有高效、节能、低噪声、零排放等显著优点,在环保和节能贡献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目前电动汽车技术的研发已成为各国政府和汽车厂商关注的热点。电动汽车势必成为重要的绿色交通工具。 2、电动汽车发展趋势分析“十五”期间,启动了863 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确立了“三纵三横”(三纵: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横:电池、电机、电控)的研发布局。“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了863 计划节能与新 能源汽车重大项目,聚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和关键零部件研发。中国国务院于2012 年6 月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其主要目标包括:(1)到2015 年, EV 和PHEV 的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 万辆,到2020 年,EV 和PHEV 的累计产销量达到500 万辆,年产能达到200 万辆;(2)到2015 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 燃效达到14.5km/L、节能型乘用车达到16.9km/L;到2020 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 平均燃效达到20.0km/L、节能型乘用车达到22.2km/L 注1)。同时还鼓励在国内 自主开发EV 和PHEV 的动力传动系统及电池等关键技术。 3、国内充电系统现状截至2013 年 4 月,深圳已建起1000 多个充电桩,而原定目标是到2012 年达到40000 个。北京到2012 年底仅有60 个充电站或电池交换站、1080 个充电桩,距离2015 年实现256 个充电站和42000 个充电桩的目标 尚有很大距离。目前,全国25 个示范城市到2012 年底仅有8107 个充电桩和174 个充电站或电池交换站。根据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数据,2011 年全国共有16184 个充电桩和257 个充电站,分别仅达2015 年目标的4%和13%。国内充电系统还处在建设初期,许多电动汽车充电站服务都是不面向社会的非商业运营项目,截至目前,我国电动汽车充电站大多局限于电动公交汽车或内部集团用车,还没有建成真正面向不同用户的充电站服务网络。比如公交集团或者奥运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吹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甲方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控与运营管理。 1.2 项目目的:满足甲方电动汽车用户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推广与发展。 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甲方的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及管理。 1.4项目期限:2015.9.21-2025.9.20 1.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2015年9月21日左右向甲方交付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市场价值:10000 元/台。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21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保证产品是正常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归乙方,甲方有使用权。 1.6甲方需明确停车地点并附相应图纸。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保证所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施工过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运送、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调试,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测试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安装完善工作,并再次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直至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合同期限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桩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DB11∕T 880-2020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运营服务要求 (2) 6 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 (4) 7 人员管理 (5) 8 消防安全管理 (6) 9 信息安全 (6) 10 投诉与评价改进 (6) 参考文献 (7)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运营服务要求、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投诉与评价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站的运营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公交、环卫、物流等)专用的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以及全部由交流充电设备组成的或充电设备数量三台以下的公共运营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中文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8569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GB/Z 28828 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术语 GB/T 293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GB/T 29781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 31525 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 GB/T 3465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 GB/T 34658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GB/T 5131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JJG 1148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JJG 114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8.1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8.2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NB/T 33017 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网络运营监控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29781、GB/T 293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需求方:(以下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内容 1、由“”管理的“”小区位于,目前还没有电动车充电站,为了给业户提供安全的电动车充电场所,创建一个安全、和谐、宜居的生活小区,甲方委托乙方在该小区内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2、甲方为乙方指定充电站建设场地,乙方应提出系统配置、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合理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投资建设电动车充电站供甲方小区内业主使用,甲方可指派专人协调配合。 第二条收费标准 合同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电费单价按元/度缴纳,甲方电价随供电部门电价调整而调整。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协议续约。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指定充电站建设场地,以不影响业主出行为宜,供乙方安装充电站设备。 2、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提供最近距离电源接入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工作,有效的杜绝人为破坏设备的行为,如充电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充电站充值卡的推广宣传工作,规范小区居民充电行为,提高充电站设备的利用率。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2、乙方负责充电站设备的技术维护工作,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时,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充电站使用过程中电动车的安全充电的管理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费用支付及利润分成: 1、乙方电费支付方式为预缴纳方式,乙方应提前预存电费,电费不足应及时缴纳,以免造成充电桩不能正常使用。 2、甲方可为乙方代销充值卡,每次可抽取充值金额的 5%作为业务佣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如一方因需要解除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如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违约金元。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对协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信息。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新、选)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沙田镇政府、虎门港服务楼、沙田医院和休闲公园处公共机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政府、虎门港服务楼、沙田医院和休闲公园处停车场共个充电桩位所需场地(包括变压器增容所需场地),以有偿使用形式提供给乙方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甲方确认为准。本项目的充电桩可采用直流式或交流式,须符合国际标准充电接口。直流充电桩一桩单枪功率不低于个,一桩双枪充功率不低于个;交流充电桩一桩单枪功率不低于个,一桩双枪功率不低于个。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比例不低于。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三条:合作模式 、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变压器增容),项目建成后用于甲方内部和社会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具体用途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项目的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变压器的增容)由乙方负责出资和建设,并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乙方负责办理本充电桩项目的发改备案、供电报装、大工业用电申请报批、变压器增容申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在甲方变压器有足够余量且不影响甲方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前期甲方提供现有部分变压器余量(具体容量以双方确认为准)给乙方使用,充电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后续根据实际充电需求,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可对变压器进行增容。 、乙方向充电客户收取充电费用,充电费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第四条:相关费用 、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并考虑到目前沙田镇电动汽车的普及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本合同前五年内免除乙方场地使用费用(租金),后五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每年元租金。

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与运营的模式研究

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与运营的模式研究 发表时间:2019-07-08T13:48:03.180Z 来源:《电力设备》2019年第5期作者:左煜 [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十分的重视,尤其是对于电动汽车。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彭水供电分公司重庆 409600)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十分的重视,尤其是对于电动汽车。电动汽车能够有效的降低废气排放、提高国家能源安全,并推动智能电网的发展。而在电动汽车充电站发展初期,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和运营模式是非常重要的,这些直接决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发展,对整个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国家能源战略目标的实现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模式 引言 能源危机、环保意识的增强、节约意识的增强等,促进了电动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作为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在未来汽车工业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5年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年”明确列为未来汽车工业发展的十大重要领域之一。根据“2017年全球电动汽车展望”报告,2016年中国电动汽车销量占全球市场的32%,引领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市场。本文突破了传统的汽车运营模式,运用能源互联网的思想对电动汽车的运营模式进行了创新研究,构建了适合在新的价值链或价值网络中大规模推广的电动汽车运营模式。 1.工程概况 重庆市自2009年开始试点推广电动汽车,但推广规模一直较小,与全国最大汽车生产基地的地位严重不匹配。电动汽车受购车成本高、客户里程焦虑和充换电不方便等因素制约,在推广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2015年,为贯彻国网公司服务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要求,重庆公司牵头实施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与车辆制造运营、充换电服务等企业合作,研究分时租赁商业模式,开展分时租赁示范运营。 1.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主要结构是电动汽车和非车载充电器的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交流充电堆。这些设备可以监视充电过程中的充电器和动力电池。并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和电池更换服务。充电站有四个系统,即充电系统、配电系统、电池调度系统和充电站监控系统。充电站的基本功能是计量功能、充电功能和监控功能,可细化为电池检测功能。动力电池更换和电源电池维护。充电站不仅要为电动汽车供电,还要对整个充电站进行监控。同时,还需要车道、监控室、供电设施、监控室等基础设施。在充电站的设计中,必须考虑到可充电车辆的停车和进出。一些采用电池更换方式的充电站需要为可充电车辆提供更换电池、存储设备和场所。 1.1 电动汽车充电站施工原则 在充电站的整体设计上,必须把区内的城市规划和整体规划结合起来,以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的要求,以及周边地区的消防、防洪、排水、交通等公共设施。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它。首先,充电站的建设需要选择合适的地点,不能选择繁忙的交通路段和城市主干道的交叉口。最好是在靠近城市道路的地方进行施工,同时科学合理地设计防洪排水设施。电源进出走廊,进出车站的道路位置也是非常重要的。在环境方面,充电站不仅应建立在具有潜在危险和灰尘、腐蚀性气体的地方,而且还应建立在可能蓄水、地势低洼、高温或剧烈运动的地方。 1.2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建设 1.2.1监控后台建设 两个工作站和一个服务器是充电站后台监控的主要组成部分。正常情况下,充电站监控背景的建设是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服务器和监控工作站的数量。以太网是连接系统中所有计算机的主要网络。对配电系统和充电器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存储,对配电系统的监控和充电器的运行,使充电站监控的主要任务成为背景。充电站不仅具有配电站监控SCADA的功能,而且还具有充电站系统的先进应用功能,如智能负荷控制等。 1.2.2配电系统监控建设 测控和保护是配电系统监控的两个部分。配电系统监控是实现配电系统监控和保护功能的主要手段。利用充电站后台系统与通信管理机进行双向数据交换。配电系统的监控部分具有配电系统各区间电压、电流等电气参数的遥测功能、重要开关的遥控功能和开关位置的远程信号功能。此外,0.4kV侧还配有分段备用自动开关装置.如果其中一种电源丢失,备用自动开关装置可以快速关闭触点开关,从而有效地提高充电站的供电可靠性。 1.2.3安防监控系统建设 充电站不确定的接入控制、周边安全和访问控制以及视频监控都在安全系统中完成,主要利用通信管理机获取充电器和配电系统监控的报警信息。为视频链接监控提供了数据基础。充电站安全监控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红外报警、监控屏、摄像头等。 2.基于价值网的电动汽车运营模式创新探讨 2.1基于价值主导者的电动汽车运营模式 价值领导者是指由与产品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构建的价值网络中确定价值流和利益分配规则的企业,从而将其倡导的业务模式推广给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产品或服务合作。企业系统中的价值领导者往往通过制定价值网络的运作规则,甚至通过地方政府保护或行业垄断地位,形成市场进入壁垒,从而保持其主导地位和竞争优势,从而阻止外部企业进入市场。 2.2车电分离的电动汽车运营模式 电动汽车由汽车电源模块、电动驱动主模块、汽车底盘、车身和各种辅助装置组成。由于电动汽车的零部件是由不同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因此通过电池与裸车使用权租赁相结合,可以形成不同的商品形态。车载电池为电动汽车提供电力,需要从充电站中补充.电动汽车的能量输入和输出都是电池作为重要的载体。价值网络中的龙头企业将围绕其主要产品设计运作模式,以创造最大的商业价值。例如,电网企业作为电动汽车价值网络的龙头企业,其主要产品是电能或电池充电服务。因此,在项目的推动下,重庆市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从零起步,快速跻身为国内分时租赁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市民积极体验使用分时租赁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有效提升了对电动汽车的接受度,2017年底重庆市电动汽车保有量相对2015年底增长了约2.7倍,有效促进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企事业单位对客户群体进行推

充电桩合同 -最新模版

编制单位:集团有限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XX 年 X月 XX日 xxx项目 充电桩合同 编制:__ 审核:__ 批准:__ 编制日期: 编制单位: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电动车,充电设备,安装充值卡及后期维护。 1、乙方提供场地或车棚设备,电源及日常管理人员,并负责充值卡发放。 2、安装地址:焦作市征云悦城 3、合作时间:2019-08-01至2029年-08-01.期限为10年。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安装设备,每套十路智能车充电管理站。提供双方合作经营(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整套设备为9000。使用中,所需数量可按实际需要配置。 2、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智能电动车充电站的设备运达安装就位。双方验收交付时。并负责后期设备保养和维护。接到报修,24小时之内必须修复。如因未及时修复,造成使用人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充电设施设备,甲方定期维护保养。 4、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导致设备设施损坏或报废,由

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电动车充电场地。并接好充电站主电源线。和电量计量表。 2、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各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宣传资料,在项目区域内主动宣传,扩大影响,逐步提高广大业主的认识并使用,逐步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3、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安排人员。配合设备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 4、乙方需维护车辆正常充电行为,拒绝业主私拉充电线路。 5、乙方有责任监管设备,如无故被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智能充电卡设备充值卡的使用方法。甲乙双方按每月出售充值卡的营业额扣除实际消耗的电费后的数额,定为运营净收入,营业电费执行当年现行价按每度一元计算。 7、乙方已充电设备运营净收入额20%提取用于乙方场地,车棚使用费,日常人员管理费用等。 四、违约责任 1、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须按设备三倍价格赔偿对方。 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信息

电瓶车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XX充电”充电桩合作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 过友好协商,就在_______ 小区铺设xx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 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安装、支付及后期软件及设备维护。 2、乙方系______ 小区________ 单位,具有在小区内部提供充电场地或 车棚、设备电源的权限。 3、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 。 4、安装数量:________ 套,设备单价:__________ 元。 5、合作时间:从2019年—月—日起至2024年___________ 月 ___ 日止。 6、充电服务模式:客户预先储值。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小区内部安装【】套XX充电”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每套设备包含【】路充电接口,供双方合作经营,充电设备的所有权和维护责任归甲方所有;并为乙方提供管控和数据监控后台。 2、在签订协议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充电设备安装完成,并可供投入使用。 3、甲方提供的充电设备,如因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或使用过程中设备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4、甲方定期维护保养充电设施设备。 5、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或者使过程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在充电桩周边张贴使用说明、促销、支付方式等相关宣传的画面。 7、甲方在室外安装的设备,由甲方自行做好防水处理,乙方应提供必要配合工作。 8、甲方进场维修前,若设备故障可能造成进一步安全威胁,甲方应尽到必要的安全维护义务,避免故障设备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危险。 9、合作期满、不再继续合作或者因甲方违约、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撤出所有设备,逾期不予拆除,所有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自由处置。 1 0 、甲方与使用客户之间因充值产生的所有争议,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退场,应将未使用完毕款项返还客户,由此引发的所有争议,均由甲方

电动车及充电桩政策及有关通知(1).docx

电动车及充电桩政策及通知汇编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 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 应用的实施意见及山西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年行动计划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 五、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七、关于加快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八、太原市公布电动车充电收费标准 九、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年)》的通知 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及推广应用有关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及《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4〕77号)、《山西省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5 第二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应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科 第三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属地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向项 第四条充电设施建设要符合规划、环保、供电、消防、防雷等方面的 第五条设区的市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

电动汽车充电桩合作运营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 电动汽车充电桩合作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目的:满足小区内住户电动汽车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发展。 1.3 项目范围:本协议对___________________ 的室内停车场以及露天停车场进行汽车充电桩系统 的安装。 1.4 项目期限: 1.4.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左右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 并在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即为计算收益的起始日,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如期将本批设备有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甲方有管理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产品提供、产品安装和产品调试,并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测试和验收。 2.1.3 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产品正常稳定地运行。 2.1.4 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和一般故障排除办法。 2.1.6 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___________小时内,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则甲方可

浅议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模式

浅议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模式 发表时间:2018-08-17T10:08:41.44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4期作者:楼颖焱 [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十分的重视,尤其是对于电动汽车。电动汽车能够有效的降低废气排放、提高国家能源安全,并推动智能电网的发展。而在电动汽车充电站发展初期,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式是非常重要的,这些直接决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发展,对整个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国家能源战略目标的实现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供电公司山西太原 030009)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十分的重视,尤其是对于电动汽车。电动汽车能够有效的降低废气排放、提高国家能源安全,并推动智能电网的发展。而在电动汽车充电站发展初期,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式是非常重要的,这些直接决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发展,对整个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国家能源战略目标的实现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模式 1电动汽车充电站发展模式 根据国内外现有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情况,按照主导者的不同,我国电动汽车充换电运营模式模式可分为电动汽车用户主导型、政府部门主导型、电网企业主导型、社会企业主导型。 1.1 政府部门主导型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指政府或者公共机构作为电动汽车主要投资者,引导和推动电力供应商、充换电技术设备提供商以及其他关联服务提供商共同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公司。政府主导模式下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将作为公共基础设施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非盈利的性质。主要适用于电动汽车发展早期,商业化运营规模比较小的阶段。 政府部门主导型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在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发展初期由政府出资建设和运营,政府财政为充电站的运营进行资本担保,这样能够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和充电站的建设和发展;另外,政府出资可以起到带头发展作用,有利于使社会资本更快的进入该领域,提高商业化水平。政府主导模式下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具有半公益性质,为用户提供低收费服务。同时政府部门主导型模式也存在着一些缺点:随着电动汽车产业化不断完善,市场投资需求加大,政府财力可能难以支撑;其次,在没有市场竞争的环境下,会产生低效率工作,不利于充电站的商业化运行。 1.2 企业主导型模式 企业主导建设模式分为电网企业和社会企业主导模式,其中企业主要由电网公司、传统能源企业和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组成。该模式下,企业作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营管理主体,出于盈利目的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商业化运作,并在运营中达到各自目的。 企业主导型模式的优点一是能拓宽了融资渠道,减少投资风险,加快产品成熟;二是有利于布局电力基础设施,引导市场战略布局;三是有专业的运营团队负责电动汽车的商业化运行,完全按照市场规则经营,可以提高商业化运行效率。缺点是:由于存在利益向导,企业的介入可能会改变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本质,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推广的原始初衷背道而驰,第二,企业主导型模式首先缺乏终端网络和相关规划运营经验,充电价格和充电标准缺乏自主性;第三,企业难以依靠自身力量与新能源汽车厂商、城市规划等部门有效沟通,造成信息不同步等现象。 1.3电动汽车用户主导型模式 该模式下,电动汽车用户主要为满足自身车辆运行需求而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此类充换电设施通常不提供对外服务,仅供充换电设施投资集团内部使用,不具有商业化运营的性质,内部运营管理模式相对简单,适合公交、出租、环卫等领域。 2充电站运营模式 2.1充电站运营模式分类 2.1.1 整车充电模式 目前有很大一部分国家都在研究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整车充电模式。这种模式将电动汽车的电池和车辆视为了一个整体,生产成本较低、容量较大,充电较快、寿命较长的电池产品是它规模化发展的关键,很好的满足了人们的便捷性要求。这种模式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常规充电,一种是快速充电。常规充电就是在蓄电池放电终止后进行充电,它的充电时间一般为五到八个小时,较长的能够达到十至二十个小时。虽然这种充电方式的时间较长,但充电器安装成本较低。这种充电方式比较适合市内环卫车、企业商务车和私家车等车辆。快速充电则是在电动汽车停车的二十分钟到两个小时内,给其提供短时的充电服务,这种方式可以大容量的充电和放电,便于人们的使用。这种充电方式适用于出租车和公交车等车辆。而整个整车充电模式的运营需要政府部门、电动汽车制造商、电池生产商和能源供给企业、建站企业等部门的参与。首先需要能源供给企业支付一定的建站费用给建站企业来进行充电站的建设,完成充电站的建设之后,能源供给企业和充电站会在用户来充电站对电动汽车充电时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实现自身的盈利。刷卡是整车充电管理和缴费的主要形式,能源供给企业会给用户提供统一的IC卡,电动汽车用户只需要使用能源供给企业提供的IC卡就可以进行汽车的充电缴费了。目前为止电动汽车的充电电价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按照其地区的商业用电其他类型进行费用收取。 2.1.2 更换电池模式 更换电池模式没有将电池和车辆视为一个整体考虑,而是将它们分开进行考虑。这种模式的主要思路是用户只需要购买汽车,电池的购买、充电和更换、管理等可以让专门的电池租赁公司负责,这样就可以为用户的能源供给提供方便。利用各个电池更换站集中对标准化的电池进行充电是它主要的运营模式,在用户需要能源供给时可以立即更换充好的电池,给用户的使用提供了很大便利。电池的更换、租赁和维护回收都在它的具体运营过程内。在电池的租赁方面,需要能源供给企业进行电池的购买,然后向建站企业支付一定的建站费用用于电池更换站的建设,电动汽车用户在完成汽车的购买之后可以前往电池更换站,首先办理相关的电池租赁手续,再支付一定的租金就可以直接使用电动汽车了。租赁手续和租金的具体数额由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在电池的使用过程中难免会有容量不均衡的现象出现,所以充电站建设中需要设置检测电池容量的设备,还有充放电维护的设备,一旦发现个别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容量有了明显下降,就需要利用设备进行容量检测,对容量落后的电池进行多次充放电操作,使电池内的活性物质激活,从而有效的恢复电池容量。在电池的回收方面,电

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麻涌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麻涌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停车场35个充电桩位所需场地(包括变压器增容所需场地),以有偿使用形式提供给乙方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甲方确认为准。本项目建设35个电动车充电桩,分两期建设,一期20个,于2018年 8月 25 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15个,于2020年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或按甲方要求提前实施)。本项目的充电桩可采用直流式或交流式。直流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60KW/个,交流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14KW/个。 同时,乙方将积极响应和落实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参与甲方辖区内的电动公交、电动物流车、电动出租网约车等公共交通领域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投资和建设运营,甲方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在用地规划、项目备案、用电报装、消防审批和项目验收等各环节给予乙方深度支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共20年。 第三条:合作模式 1、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用于电动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变压器增容),项目建成后用于甲方内部和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服务。 2、本项目的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变压器的增容)由乙方

负责出资和建设,并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3、乙方负责办理本充电桩项目的发改备案、供电报装、大工业用电申请报批、变压器增容申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现有的变压器进行增容。在甲方变压器有足够余量且不影响甲方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前期甲方提供现有部分变压器余量(具体容量以双方确认为准)给乙方使用,充电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后续根据实际充电需求,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再进行变压器新增容。 5、乙方向充电客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照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租金支付:合同期前5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第6年起,乙方按元/年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当年的租金支付。 2、电费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电单价为____元/度(不含税价,如遇电网价格上下浮动则做相应调整);乙方采用月结方式进行支付,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财政票据后天内通过转款的方式支付电费给甲方。(只在乙方使用甲方余电才需要支付) 3、每月日前乙方整理上一个月电表读数、损耗、充电服务费等情况,制作简易报表提交给甲方。 第五条:其它事项 1、关于场地的交付,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配合乙方申请政府充电桩专用电(大工业用电“分时收

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充电桩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CBN-WY-20171115 签订地:南宁市 甲方:云鸟(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满足广大电动车用户安全、便捷、实惠的充电服务,甲方作为专业的充电 桩产品生产及项目投资运营公司,本着与乙方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充电桩事宜合作协议条款: 一、合作内容 电动车充电桩的投 资建设、运营管理及业务拓展。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充电桩的投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甲方投资的充电桩数以保证能满足用户需求为准,不限套数。 3.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新 换代,确保充电服务的质量。 5.甲方保证合法经营,按实际充电量收取费用,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合理 定价。 6.甲方要根据场地勘查情况,设计好相关图纸,交乙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施工。 7.甲方在小区的相关运营工作和活动,必须服从乙方的规范管理。 8.甲方要确保安全运营充电业务,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的,由甲 方承担相关责任。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和甲方客户之间的一切纠纷与乙方无关。 10.甲方要按要求安装电计量设备,按时足额交纳电费。 11.若乙方后期针对该项目地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后续充

电设备,不得使用其他品牌充电设备;增设项目必须由甲方承建。若乙方违反此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甲方项目投入总额。 12.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运营除充电利润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如广告收益 等)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合甲方对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管理和业务拓展。 2.乙方为甲方提供合适的充电桩安装位置及电源接入点,保证建设及运营的顺利进 行。 3.乙方配合甲方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 4.乙方负责对充电桩设备进行有效监管,以免被人为损坏或被偷盗。 5.乙方配合甲方为后期的客户发展做适当的宣传或引导。 6.乙方与甲方共同分享充电桩业务产生的收益。 7.乙方保证除了本合同约定收益外,不收甲方任何额外的费用。 8.乙方不能与其它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 四、电价及电费的结算 甲方与乙方的结算电价为元/度,结算周期为,经双方核对确认,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合法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充电桩运营,按扣除甲方支付给乙方电费后产生的充电利润,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成,按结算,其中甲方占,乙方占。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协议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协 议。 2.若乙方中途退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在本小区投入的充电桩为基础性民生项目,投入运营后不受协议有效期制 约,如有用户需求,可终身运营。 4.因不可抗因数造成协议无法执行的,本协议解除。 六、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信息及本合同合作条款负有保密责任。 七、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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