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导手册(2006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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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4门学科课程标准(试用稿)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4门学科课程标准(试用稿)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4门学科课程标准(试用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3.20•【字号】•【施行日期】2006.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4门学科课程标准(试用稿)的通知市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的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试用稿)》、《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试用稿)》、《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英语课程标准(试用稿)》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基础课程标准(试用稿)》等4门学科课程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从2006年秋季招收的新生(综合高中除外)起组织实施。

上述4门课程标准是规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外语和信息技术基础等文化基础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的依据。

在实施的过程中,请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报我委职成教处(联系人:戴小芙,联系电话:23116723)或市教委教学教研室(联系人:林德芳,联系电话:62568448)。

附件:1.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试用稿)(略)2.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试用稿)(略)3.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英语课程标准(试用稿)(略)4.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基础课程标准(试用稿)(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职[2010]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2.11【实施日期】2010.0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沪教委职〔2010〕7号)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沪教委职〔2009〕30号)提出的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评选的要求,决定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以下简称“精品课程”)是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并具有辐射推广作用,对学生就业与生涯发展有重要价值的示范性优秀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上海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等职业学校加大内涵建设和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

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精品课程,目的是要提升上海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精品特色专业建设和内涵发展,同时对任务引领型课程的全面实施起示范作用。

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推进“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和教学模式创新,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和利用,健全有利于课程实施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提高上海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要求(一)要在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基础上,从精品特色专业建设的整体规划入手,精心选题、周密组织、优化内涵,加强研究,着眼提高质量,形成一个专业多个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相互依托、相互支撑、联动建设、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沪教委职成[2006]1号•【施行日期】200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6]1号)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现将《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2006年上海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上海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与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贯彻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关于“落实”、“聚焦”和“突破”的精神,高标准谋划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新的发展规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紧抓机遇,趁势而上,为构建人民满意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加快上海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而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决定》和全国与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1、贯彻《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组织学习《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召开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从上海实际出发,高标准谋划职业教育发展新规划。

围绕“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实施,继续推进并扩大和深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21•【字号】沪教委职〔2013〕22号•【施行日期】201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2013〕22号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请你们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原《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沪教委职成〔2003〕22号)作废。

严格规范的教学管理是保持良好教学秩序、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6月21日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促进内涵建设,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专业建设管理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集中体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学校应从专业建设机制建立、专业设置与结构优化、专业建设规划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制定、课程标准编制以及专业建设评价等方面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规范管理,推动和深化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院校教材管
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2.24
•【字号】沪教委规〔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材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
沪教委规〔2021〕14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市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市教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经上海市教材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教委职[2012]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教委职[2012]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教委职〔2012〕1号)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高职高专院校:现将《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附件:2012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2012年上海职业教育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实施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各项重点工作。

以培养学生成为适应工作变化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为主线,以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为重点,进一步做精、做特、做强职业教育。

一、中等职业教育部分:(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结构1.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努力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职前职后并举、普职渗透、中高职协调发展,结构合理、功能多样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推动已经参与试点的中高职院校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对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中职校办学积累有优势、行业特色突出的专业,按照专业培养的特殊需要,探索实施五年制一体化办学的专业试点。

2.启动双证融通一体化课程认证改革试点。

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从已经颁布实施的42个专业教学标准中选择若干个行业优势突出、改革基础良好、学校专业设置中量多面广的专业,开展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一体化课程认证改革。

上海市教委印发《创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实施办法》.doc

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创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上海市教委发布日期:2006-5-10执行日期:2006-5-10生效日期:1900-1-1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为全面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沪教委职成(2004)21号),充分发挥学校在课程教材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加速培养一大批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能人才,经我委研究,决定2006-2007年在全市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

现将《创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王向群、戴小芙;联系电话:23116720、2311672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六年五月十日创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实施办法为全面推进《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学校在课程教材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加速培养一大批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能人才,决定2006年-2007年在全市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实验学校”)是指在本市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中立项的“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实验学校”)中,经评估遴选出来的、能在课程教材改革方面对其它中等职业学校起到引领、带头作用的学校。

“特色实验学校”的创建,要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力争为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本市就业与再就业服务;要探索建立充满活力、灵活开放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建设机制,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奠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基础服务、为造就各行各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服务;要通过积极参与,在创建过程中选择办学水平高、行业背景好、专业特色明显、课程改革积极性高的中等职业学校作为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

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培训包开发指引

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培训包开发指引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 ——2013 )》(沪教委职[2009]30 号)相关精神和要求,扎实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努力推进任务引领型课程的实施,全面深化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经研究,决定启动专业教师培训包(以下简称“培训包”)开发工作。

为了保障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现特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培训包开发指引》,供申报和开发学校参考。

一、培训包的界定培训包是在上海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理念指导下,依据已颁发的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一系列针对专业教师如何有效实施教学的培训资源的总称。

二、开发培训包的指导思想开发培训包是为专业教师培训提供一种新的载体和新的形式,目的在于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着实提高教师的教学基本素养、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岗位的关键技能,努力提升广大教师新课程执行力,胜任任务引领型课程的教学,提升专业教学水平。

以此促进造就一支适应课程改革要求,满足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发展要求的教师队伍,为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开发培训包的基本原则1、需求性原则开发培训包应首先做好需求调研,全面摸清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在深化课程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弄清楚教师对培训需求,提出专业教师培训的重点。

根据调研的情况,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精选培训内容,使培训更加贴近课改现实,贴近教学实际,贴近教师需求,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模块化、小课程原则针对专业教师对培训的多样化需求,培训课程应有一定的弹性与灵活性。

专业培训包宜采用模块化的课程设置,模块中的每门课程宜围绕一个或几个密切相关的专题组织内容,不必求全求大,应求精求实,形成菜单式的培训课程,便于教师有选择性地进行培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沪教委职〔2009〕30号)文件精神,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结构,推进专业建设规范化,引导学校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制定和实施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优化方案,着力创建专业教学特色,更好地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对推进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四个中心”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全面调整和优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培育和发挥学校在专业建设中的创新意识和主体作用,并以此为抓手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专业课程建设,全面提高职业学校教学质量。

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目标是,根据上海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技进步的特点,紧密结合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需要,建立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品牌纷呈的专业体系,逐步形成学校之间定位准确、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各有所长、有序发展的专业建设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及时调整专业结构,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体现自身功能和特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职业学校提高自身适应力、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包括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促进改革、打造品牌、完善机制等五个方面。

(一)优化布局。

依据国家和上海产业政策导向和产业布局形态,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分布进行合理布局,引导学校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企业、紧贴生产服务一线设置专业,形成与上海产业分布形态相一致的专业分布新格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22•【字号】沪教委职〔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沪教委职〔2018〕20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本市职业院校中高职教育贯通(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试点工作,提升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本市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本位,在坚持中高职院校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二)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根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坚持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按照实际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组织课程,形成新的职业教育课程理念。

(三)坚持统筹兼顾、系统科学。

适应行业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遵循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注重中高职在人才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有效衔接。

二、主要内容中高职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中高职贯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是职业院校根据相关行业对应岗位的人才需求,依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办学实际,对中高职贯通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职业领域、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与要求以及各教学环节做出全面明确规定与具体安排的重要教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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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导手册(试行)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办公室2006年4月目录前言 (3)第一部分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思路第一章专业教学标准的界定 (4)第二章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基本理念 (4)第三章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基本原则 (5)第二部分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技术第一章专业教学标准的开发的操作程序 (6)第二章专业教学标准的开发的操作方法 (6)第三部分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技术规范第一章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报告 (12)第二章专业教学标准 (13)第三章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23)2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导手册(试行)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办公室2006年4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沪教委职成〔2004〕21号)提出的“优化专业教学,开发汽车运行与维修等50个专业教学标准”的任务,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与实施方案(范式)的研究》,并在课题研究基础上,制定编写了《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

《指导手册》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成功经验,结合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作了基本规范,体现了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对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基本思路和基本要求。

它是进行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工作依据和工作指南,是承担开发任务的项目组成员以及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课程改革的业务指导和重要参考资料。

《指导手册》的内容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思路,包括专业教学标准的界定、开发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技术,包括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操作程序和方法;第三部分为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文本体例,分别对要求开发的三大成果,即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文本格式、技术规范作了明确的规定。

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是上海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的核心任务,是推动专业教学改革和提升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其实只是要已就业为导向,重新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实现职业教育课程模式和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因此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

《指导手册》经反复论证,并在首批12个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中有效地发挥了指导作用,但仍需在课程改革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研究和优化完善。

3第一部分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思路第一章专业教学标准的界定专业教学标准是政府规范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专业教学以及进行专业评估的指导性文件。

它具体规定了专业培养目标、职业领域、人才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要求、课程结构、课程标准、技能考核项目与要求、教学安排和教学条件等内容。

它是学校开设专业、设置课程、组织教学的依据,也可作为学生选择专业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毕业生的依据。

第二章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基本理念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岗位需要和职业标准为依据,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要着力解决目前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新的职业教育课程理念,要按照实际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组织课程,形成以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体的具有上海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目前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课程与就业有较大距离,学科课程多,就业及工作的相关课程少,教学内容相对滞后,学用不一致明显,学校专业教学还没有完全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与职业资格证书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充分体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特点等。

同时,近年来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一些新专业也亟需规范。

为解决这些问题,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应确立以下理念:1.以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明确专业定位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是实现学生自身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结合点。

专业定位应立足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尊重学生的基本学习权益,给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方向,使学生获得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基础。

2.以工作任务为线索——确定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必须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要按照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划分专门化方向,按照工作任务的逻辑关系设计课程,打破“三段式”学科课程模式,摆脱学科课程的思想束缚,从岗位需求出发,尽早让学生进入工作实践,为学生提供体验完整工作过程的学习机会,逐步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

43.以职业能力为依据——组织课程内容知识的掌握服务与能力的建构。

要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组织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中心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要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操作技能,注重职业情境中实践智慧的养成,培养学生在复杂的工作过程中做出判断并采取行动的综合职业能力。

课程内容要反映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4.以典型产品(服务)为载体——设计教学活动按照工作过程设计学习过程。

要以典型产品(服务)为载体来设计活动,组织教学,建立工作任务与知识、技能的联系,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典型产品(服务)的选择要体现上海经济特点,兼顾先进性、典型性、通用性,活动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能力水平和教学需要。

5.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参照——强化技能训练以职业技能鉴定为参照强化技能训练。

课程标准要涵盖职业标准,要选择社会认可度高、对学生劳动就业有利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分析其技能考核的内容与要求,优化训练条件,创新训练手段,提高训练效果,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能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要遵循新的课程理念,切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严格遵守开发规范。

要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边开发,便边索,边完善。

二、规范性原则专业教学标准的文字表达要准确、规范,层次要清晰,逻辑要严密,技术要求和专业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本格式和内容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实用性原则专业教学标准要有利于职业学校的改革,能适应学生和企业岗位的实际要求,与职业标准相结合,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可操作。

四、发展性原则专业教学标准要具有前瞻性,能反映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体现职业与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

要为学校创造性地事实专业教学标准留出拓展空间。

56 第二部分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技术第一章 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操作程序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应当遵循的基本操作程序和规范,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表述,即开发主体、开发过程和工作成果。

核心是开发过程,包括专业调研、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课程结构分析、课程内容分析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主体来承担。

最终形成三个成果,即专业人才需求和专业改革调研报告、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开发程序如图所示。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程序第二章 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操作方法一、人才需求和专业改革调研人才需求和专业改革调研是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调研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其内容包括相应行业的人才结构现状、专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状况、岗位对知识能力的要求、相应的职业资格、学生就业去向等,从宏观上把握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与培养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专业改革思路、培养目标及专门化方向等。

成果形式是《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报告》。

《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报告》(初稿)必须组织相关学校和行业技术专家充分论证。

二、工作任务分析工作任务分析是指对本专业所对应的职业或职业群中需要完成的任务进行分解的过程,目的在于掌握其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该任务所需要的职业能力。

分析的对象是工作而不是员工。

其要求是把本专业所涉及的职业活动(包括专门化方向)分解成若干相对独立的工作项目,再对工作项目进行任务分析,获得每个工作项目的具体工作任务,并对完成任务应掌握的职业能力作出较为详细的描述。

工作任务分析的成果形式是“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7)。

工作任务分析是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中一项关键性工作,也是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主要成果和特色所在。

其成果直接影响到后续开发工作,包括课程结构分析、专业核心课程和专门化方向课程的设置、课程内容中典型产品(服务)的选择、技能考核项目的确定、专业课程标准的开发以及实训室的划分和功能的确定,等等。

工作任务分析主要采用头脑风暴法,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持人的水平与能力,以及行业技术专家的人选,要求务必以从事生产、服务与管理的第一线的行业技术专家为主体。

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全面和完整,每个专门化方向都必须有熟悉相关岗位工作任务的专家参与。

主持人的要求:熟练掌握工作任务分析技术,善于引导行业技术专家小组按照任务引领型课程开发要求进行工作任务分析,并善于归纳、整合、提炼专家的意见。

行业技术专家主要指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等一类人员。

参与工作任务分析的行业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高级工及以上相应职业资格;(2)在该领域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丰富经验,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较宏观、整体、前沿性的了解;(3)善于表达与合作;7行业技术专家应具有代表性,覆盖于中职学生就业岗位相对应的不同性质、类型、规模、层次的企业。

行业技术专家人数约为10~12位。

专业教师在参与分析师也可发表意见。

基本步骤:(1)将本专业所涉及的职业活动(含所有专门化方向)按工作的性质和要求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

(2)按工作的性质与要求,将每一工作项目分解成若干相对独立的单项任务。

(3)分析完成每项工作任务应具有的职业能力。

要求用简洁的操作性语言表述,建议采用“能或会+动作要求+操作动词+操作对象”的格式,如“能熟练操作示波器”。

在进行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前,须向行业技术专家提出分析人物与要求,并做好如下充分准备:(1)介绍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背景情况;(2)介绍专业调研情况,提供调研报告(初稿);(3)介绍分析会的有关技术,如工作流程,有关概念的界定等。

要坚持从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出发来确定工作项目、任务和职业能力;(4)提供专人服务和技术支持,如设备、工具的准备,电脑、投影屏幕、纸片、分析表式等。

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结果在梳理后,仍须经行业技术专家反复论证。

三、课程结构分析课程结构分析是要把工作任务分析的结果(即“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转化为专业(实训)课程,形成由专业核心课程和专门化方向课程组成的课程结构。

专业核心课程是指以完成某个专业共同的工作任务为目标的课程,这些课程要以不同专门化方向之间的共同职业能力为基础来设计。

它不同于过去所说的专业基础课,要避免用“知识”代替“能力”为基础来设计这些课程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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