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整理标准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筑工程技术文件整理标准

建筑工程技术文件整理标准一、引言建筑工程技术文件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所编制的各类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等。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本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
三、文件整理要求1. 文件分类建筑工程技术文件应按照文件类型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等。
每个文件类型应设立相应的文件夹或归档盒,以便于文件的整理和查找。
2. 文件命名规范为了方便文件的管理和识别,建议采用统一的文件命名规范。
文件名应包含以下信息:项目名称、文件类型、文件编号、版本号、编制日期等。
例如:项目名称_文件类型_文件编号_版本号_编制日期。
文件编号应具有唯一性,版本号应按照修订顺序进行标识。
3. 文件编制要求建筑工程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编制。
编制过程中应注意文档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4. 文件审查与审批建筑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查与审批应按照相关的管理程序进行。
审查人员应对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审批人员应对审查通过的文件进行审批,确保其具备法律效力。
5. 文件存储与归档建筑工程技术文件的存储与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
文件应存放在安全、防火、防潮的环境中,避免损坏和丢失。
文件归档时应按照文件类型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确保文件的可追溯性。
6. 文件检索与查询建筑工程技术文件的检索与查询应方便快捷。
文件应按照一定的索引规则进行标注,以便于用户进行检索和查询。
索引规则应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文件类型、编制日期等关键信息。
7. 文件保密与安全建筑工程技术文件涉及到项目的机密信息,应加强保密和安全管理。
文件应设有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复制文件。
文件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1. 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确保施工文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编制施工文件时,应遵守以下深度规定。
2. 施工图纸2.1 施工图纸应详细、全面地展示建筑工程的结构和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立面设计、构造细节等信息。
2.2 施工图纸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寿命等方面的合规性。
2.3 施工图纸应与设计图纸一致,并注明变更和修改的内容。
3. 工程量清单3.1 工程量清单应准确、详尽地列出建筑工程的各项工程量和材料用量。
3.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计量单位、计算方式等方面的准确性。
3.3 工程量清单应与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一致,并注明变更和调整的内容。
4. 技术规范4.1 技术规范应包括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等内容。
4.2 技术规范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4.3 技术规范应与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一致,并注明变更和调整的内容。
5. 安全生产手册5.1 安全生产手册应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应急预案、安全操作指南等内容。
5.2 安全生产手册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5.3 安全生产手册应与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一致,并注明变更和调整的内容。
6. 环境保护方案6.1 环境保护方案应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要求等内容。
6.2 环境保护方案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友好性。
6.3 环境保护方案应与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一致,并注明变更和调整的内容。
7. 结论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所有相关人员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文件编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整理管理,便于工程顺利进行和结算,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资料整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格、合同文书、检验报告、项目会议记录、变更通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图纸等。
第四条资料整理工作由工程部门负责,设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所有资料必须保存完整,不得遗失、损坏或私自处理。
第六条资料整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资料整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对于资料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协助进行处理和补充工作。
第九条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保存资料和进行整理工作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二章资料整理管理第十条资料整理工作必须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存放,建立清晰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设立专门的资料室,保障资料的安全性和便捷使用。
第十二条编制详细的文件目录和登记表,定期更新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对于技术规格、施工图纸等重要资料,必须进行密封保存,设置存取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和验收记录,必须进行归档保存,备查无误。
第十五条对于历史文书和合同文件,必须进行永久保存,建立档案和资料库。
第十六条对于竣工图纸、变更通知等重要资料,必须进行备份和复制,以备不时之需。
第十七条对于项目会议记录和重要通知文件,必须进行集中归档和管理,方便查阅和掌握情况。
第十八条对于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核实,确保一切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设立资料整理和管理的责任制,明确工作人员的权限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章资料维护和更新第二十条对于建筑工程资料的维护工作,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确保资料的品质和完整。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资料归档要求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1.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统一采用国标标准A4号纸张,特殊情况除外(如文件附图等,但不小于A4号纸张),文件资料格式除特定外,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
所有资料的打印和签字,须使用质量合格稳定的墨水,确保耐久性。
2.所报送业主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至少1份是原件。
现场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各类施工记录,有关责任人员签字和责任单位盖章手续必须齐全。
3.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收集、整理、归档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竣工验收时,同时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技术资料文件,凡施工技术资料不合格,验收不予签字确认。
4.业主、监理于每月初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查出问题相关单位应及时整改。
5.施工技术资料报送时间:5.1.经监理、设计单位签认盖章的控制点、测量复核资料,施工前一天抄送业主。
5.2.经监理、设计单位签认盖章的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资料,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前二天抄送业主。
5.3.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盖章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在浇捣混凝土前(或下道工序施工前)抄送业主。
5.4.混凝土级配单,浇捣混凝土前抄送业主,砂浆级配单砌墙前抄送业主。
5.5.混凝土、砂浆抗压试验报告,试块成型28天后(最迟不超过30天)抄送业主。
5.6.钢筋焊接报告施工单位在浇捣混凝土前抄送业主。
5.7.其它各类施工记录,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材质质量证明等施工单位等按有关规定时间抄送业主。
5.8.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分部分项技术复核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自检互检、质量评定、质量核验等,施工单位按每单位工程整理后,每星期一上午抄送业主,每月30日各施工单位资料员将本单位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5.9.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一周内,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文件根据建设工程归档标准汇总整理、装订成册后,报送业主,其套数按合约规定。
5.10.施工单位竣工图编制其中一套须与工程同步进行,竣工图套数及报送时间按合约规定。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5.2卷内文件排列
5.2.1卷内文件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类别和顺序排列。
5.2.2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应分开,并应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projectaudio-visualarchives
记录工程建设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整理arrangement
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工程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图4.2.8竣工图
章示例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尺寸应为:50mm×80mm。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应盖在阁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竣工图的绘制与改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制图标准的规定。
3.0.7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0.8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专业培训。
4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
4.1归档文件范围
4.1.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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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统一建设工程文档标准,保证建设工程文档真实、准确、完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0.3 建设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建设工程技术文件不符合本标准规定,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4 建设工程技术文件整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 )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技术文件( Technical Docu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能够真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的电子文档、文字记
录、声像资料等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
是建设工程文件的组成部份,可简称为技术文件。
2.0.2 勘察、设计文件( Investigation and Design Document )
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3 电子文档( Electronic Document )
应用计算机软件技术记录的工程建设信息。
2.0.4 文字记录( Writing Record )
以纸张为载体,用文字和图表方式记录的工程建设信息。
2.0.5 声像资料 ( Audio or Video Data )
应用仪器设备,以声音或图像方式记录的工程建设信息。
2.0.6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ion )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为执行合同组建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的工程项目管理临时机构。
2.0.7 见证检验( Witness Inspection )
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8 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档案、案卷、立卷等术语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将技术文件的形成和整理归档列入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有关人员的职责。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应将本单位技术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2 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技术文件的形成和整理归档工作,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也可将此项工作委托监理单位负责;
2 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协议、合同内容,应包括对技术文件要求的条款;
3 应将技术文件纳入城建工程档案,并纳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留存的档案范围
3.0.3 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技术文件的形成和整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 建设工程技术文件宜实行计算机管理,重要技术文件应建立电子文档,大、中型建设项目技术文件宜建立多媒体电子工程档案。
4技术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4.0.1 技术文件的归档范围应符合本标准附录S表S01规定
4.0.2 归档技术文件的质量要求:
1 技术文件应为原件;
2 技术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工程实际;
3 技术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4 技术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 技术文件应采用A4纸(297mm x 210mm ),其中图纸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幅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 )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 X 210mm),图标栏在外;
6 技术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5技术文件的立卷
5.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1.1 技术文件应按监理技术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分别立卷。
施工技术文件立卷还
应按工程管理文件、技术管理文件、检验检测文件、施工过程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记录、施工过程验收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及竣工图分类归档。
立卷的原则应遵循技术文件自然形成的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
分包工程应单独立卷。
5.1.2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技术文件应分单位工程按分部工程、
专业、施工阶段等次序组卷。
5.2卷内文件的排列
5.2.1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5.2.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3 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5.3 案卷的编目
5.3.1 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制:
1 卷内文件应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 开始;
2 单面书写文件页号的编写位置应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页号的编写位置,正面应在右下角,背面应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应在右下角;
3 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应编写页号。
5.3.2 卷内目录的编制:
1 卷内目录式样可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相应规定,目录应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2 序号应以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 依次标注;
3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原编号或图号;
5 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 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 页次应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5.3.3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 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可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相应规定;
2 卷内备考表应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 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5.3.4 案卷封面的编制,符合下列规定:
1 案卷封面宜设置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可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相应规定;
2 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3 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 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应由档案馆填写;
5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提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 编制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保管期限分类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相应规定;
9 密级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种。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3.5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 以上A4 白色书写纸制作。
5.4 案卷装订
5.4.1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
文字材料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
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使用。
5.4.2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5. 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5.5.1 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1. 卷盒的外表尺寸应为310mm< 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mm
2. 卷夹的外表尺寸应为310mm x 220mm,厚度一般为20-3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