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保险学曹前进老师全套课件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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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产保险概述

〈二〉我国的发展趋势 1、财产保险业务正在向广度经营与深度经营方向 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得到 发展。 2、财产保险的技术含量日益提高。如利用遥感技 术进行自然灾害调查及损失评估,利用人工降雨 灭火,利用网络技术销售保险单等。 3、财产保险国际化倾向日益明显。主要是利用国 际再保险市场分散国内风险。
〈三〉赔付率估算法
选择正常年份的赔付率,计算当年赔款数,并减 去已支付赔款后,即为末决赔款额
第四节 财产保险险种与价格
一、险种开发技术
(一)险种开发的原则 1、市场性:即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2、技术性:即符合风险管理的要求。 3、社会性:即一些政策性的险种。 4、国际性:即条款内容符合国际惯例。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其他内容 1、保险标的 2、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3、承保险别 4、保险期限 5、保险费率与保险费 6、保险金额Βιβλιοθήκη 三、财产保险的承保与理赔方式
〈一〉定值保险及赔偿方式 〈二〉不定值保险及赔偿方式 〈三〉重置价值保险及赔偿方式 〈四〉第一损失保险及赔偿方式
第三节 财产保险准备金的计算
三、险种定价策略
1、新险种策略 (1)低价策略,又称为渗透价策略,为了 尽快获得市场份额。主要针对市场潜力大, 费率敏感性高,风险相对小的险种。 (2)高价策略,又称撇油价策略,是指新 险种初投市场时具有垄断性质时,制定较 高费率,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率。
2、优惠价策略
又称折扣价策略。是根据营销需要给投保人以折 扣与让价优惠的策略。 (1)统保优惠价。 (2)续保优惠价。 (3)安全防范优惠价。 3、亏损价策略 为达到特殊目的而实施的策略。为扩大影响或占 有市场份额等。
国外有非寿险、损害保险、产物保险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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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的含义及意义 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 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 伪、欺骗和隐瞒行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确立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 1、保险经营的特殊性 2、为维护保险人的利益 3、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二〉保证(Warranties)
1、含义: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诺对 某一投保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 项的真实性。 2、保证的形式 (1)确认保证与承诺保证 (2)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 3、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与禁止反言的含义 弃权与禁止反言的具体表现
:保险利 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 偿原则、代位求偿原则和分摊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的含义及条件 〈 一 〉 含 义 : 保 险 利 益 (Insurable interest)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 上承认的利益。 〈二〉条件 1、必须是合法利益 2、必须是经济利益 3、必须是确定利益
〈二〉权利代位的实施条件
1、保险标的的损失属于保险事故造成。 2、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 的。 3、保险人在履行赔款责任后。 4、保险人的追偿额不得超过赔款额。 5、被保险人不得损害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
〈三〉权利代位的例外:人身保险和家庭人 员非故意行为例外。 〈四〉物上代位
〈三〉损失补偿的方式 1、货币赔偿 2、修复 3、更换 〈四〉损失补偿的例外 人身保险、定值保险、重置保险是例外的。
二、保险代位原则
〈一〉含义: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 所致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 任时,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款后,取得了向 第三者追偿的权利,或受损标的的所有权归 保险人所有。 通常有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两种。
浙江工商大学保险学曹前进老师全套课件之六

可保财产 特约可保财产(特保财产) 不保财产
(2)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分为:
基本责任 责任免除 特约责任
基本责任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火灾 爆炸(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 雷击(直接雷击、感应雷击)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被保险人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 故遭受损失,以及引起停电、停水、停气造 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三)特征: (1)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 (2) 业务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存在重复 保险,分摊和代位问题。 (3)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4)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业务内容
(一)财产保险的展业与承保 (二)财产保险的防灾防损 (三)再保险 (四)理赔
(3)飞机旅客法定责任保险
由于旅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 造 成旅客的人身伤亡或所携带和业经交运登记 的行李、物件的损失, 以及对旅客、行李或 物件在运输过程中因延迟而造成的损失, 根 据法律或契约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赔偿责任。 (旅客是指购买飞机票的旅客或为被保险人 同意免费搭载的旅客,但不包括为履行被保 险人的任务而免费搭载的人员)
(3)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
车损险的保险金额
可以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 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 金额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 50万、100万元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 自愿选择投保。
责任免除
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核辐射或污染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各种间接损失 被保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 等等
(2)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分为:
基本责任 责任免除 特约责任
基本责任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火灾 爆炸(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 雷击(直接雷击、感应雷击)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被保险人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 故遭受损失,以及引起停电、停水、停气造 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三)特征: (1)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 (2) 业务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存在重复 保险,分摊和代位问题。 (3)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4)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业务内容
(一)财产保险的展业与承保 (二)财产保险的防灾防损 (三)再保险 (四)理赔
(3)飞机旅客法定责任保险
由于旅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 造 成旅客的人身伤亡或所携带和业经交运登记 的行李、物件的损失, 以及对旅客、行李或 物件在运输过程中因延迟而造成的损失, 根 据法律或契约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赔偿责任。 (旅客是指购买飞机票的旅客或为被保险人 同意免费搭载的旅客,但不包括为履行被保 险人的任务而免费搭载的人员)
(3)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
车损险的保险金额
可以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 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 金额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 50万、100万元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 自愿选择投保。
责任免除
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核辐射或污染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各种间接损失 被保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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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存保险
• 1、单纯生存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保险 金条件的保险。
• 2、年金保险 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 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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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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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万能寿险(Universal Life Insurance)。是一种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 非约束性的寿险。万能寿险的保险费、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都可以随保单所 有人的需要而改变,甚至可以暂时停缴保费。甚至保单所有人可提走部分现 金价值,而不会使保险合同失效。但增加保险金额要提供可保性证据。 万能寿险保险公司替每个保险单所有人设置单独账户,该账户上有三个 收入项目:新缴保险费,对现金价值保证支付的利息,支付的超额利息。支 出项目有两个:支付的死亡保障金、管理和销售费用。收支余额可以用来增 加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当收不抵支时,就要催缴保险费,否则保险单失效。
第七章 人身保险
• 本章主要阐述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人寿保险、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及健康保险等主要险种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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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 1、概念: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2、特征: ● 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 ● 保险金的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 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 ● 承保风险具有相对稳定性。 ● 不存在超额保险、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 ● 保险合同具有储蓄功能的长期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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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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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损险 一切险
三、船只稳妥的在外职责
船舶不适航 清除障碍物和残骸 人身伤亡和疾病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其他
四、船只稳妥的重要条款
海运条款 修理招标条款
施救费用与救助费用的差异
(1)施行主体不同。 (2)给付酬劳的准则是指运送工具在海上 遭受海难后,在半途港或流亡港御货、 存包、重装及续运货品所产生的费用。 稳妥人能够独自补偿。 4、额定费用:是指为了证明丢失索 赔的建立而付出的费用。在丢失额中 兼并核算补偿。
〈二〉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偷盗、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
短量险,稠浊、玷污险,渗漏险,磕 碰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 损险,包装决裂 ,锈损险共11个险 种。
2、特别附加险 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船面险,
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到香港或 澳门存仓火险等6个险种。 3、特别附加险
战役险和停工险。
二、海上稳妥的分类
(一)以承保标的不同为标准的划分 1、货物保险 2、船舶保险 3、运费保险 4、责任保险
(二)以保险价值是否确定为标准划分 1、定值保险 2、不定值保险
(三)以保险期限不同为标准划分 1、航程保险 2、定期保险 3、混合保险
第二节 海上危险与海上丢失
一、海上危险 1、自然灾祸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或火山爆发,洪
第七章 海上稳妥
本章首要论述海上稳妥的意义、分类与特色, 海上危险与海上丢失类型,海上货品运送稳 妥首要内容以及海上船只稳妥。
第一节 海上稳妥概述
一、海上稳妥的意义与特色 (一)意义 海上稳妥(Marine Insurance),俗称水险,是指以同 海上运送有关的产业、利益或职责作为稳妥标的的一种 稳妥。 (二)特色 1、承保危险的综合性 2、承保标的的流动性 3、保证目标的多变性 4、稳妥品种的多样性 5、稳妥联系的国际性
三、船只稳妥的在外职责
船舶不适航 清除障碍物和残骸 人身伤亡和疾病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其他
四、船只稳妥的重要条款
海运条款 修理招标条款
施救费用与救助费用的差异
(1)施行主体不同。 (2)给付酬劳的准则是指运送工具在海上 遭受海难后,在半途港或流亡港御货、 存包、重装及续运货品所产生的费用。 稳妥人能够独自补偿。 4、额定费用:是指为了证明丢失索 赔的建立而付出的费用。在丢失额中 兼并核算补偿。
〈二〉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偷盗、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
短量险,稠浊、玷污险,渗漏险,磕 碰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 损险,包装决裂 ,锈损险共11个险 种。
2、特别附加险 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船面险,
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到香港或 澳门存仓火险等6个险种。 3、特别附加险
战役险和停工险。
二、海上稳妥的分类
(一)以承保标的不同为标准的划分 1、货物保险 2、船舶保险 3、运费保险 4、责任保险
(二)以保险价值是否确定为标准划分 1、定值保险 2、不定值保险
(三)以保险期限不同为标准划分 1、航程保险 2、定期保险 3、混合保险
第二节 海上危险与海上丢失
一、海上危险 1、自然灾祸 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或火山爆发,洪
第七章 海上稳妥
本章首要论述海上稳妥的意义、分类与特色, 海上危险与海上丢失类型,海上货品运送稳 妥首要内容以及海上船只稳妥。
第一节 海上稳妥概述
一、海上稳妥的意义与特色 (一)意义 海上稳妥(Marine Insurance),俗称水险,是指以同 海上运送有关的产业、利益或职责作为稳妥标的的一种 稳妥。 (二)特色 1、承保危险的综合性 2、承保标的的流动性 3、保证目标的多变性 4、稳妥品种的多样性 5、稳妥联系的国际性
浙江工商大学保险学曹前进老师全套课件之九

船名
保险 金额 10 50 100 200 250
成数分保
金额 自留40% 分出60%
溢额分保 金额 0 0 50 150 200
A船 B船 C船 D船 E船
10 50 50 50 50
4 20 20 20 20
6 30 30 30 30
二、非比例再保险
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以危险事故损失赔款 为基础来确定各自的保险责任,因此也被称 为损失再保险。具体分为险位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和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3、混合再保险
将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组织在一个合同里。 (1)成数之上的溢额合同。即先安排一个成数合 同,规定其合同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再安排一个溢 额合同,并以限额为“自留额”。 (2)溢额之内的成数合同。即先安排一个溢额合 同,对自留额部分另订一个成数合同处理。 下面举个例子说明。某分出公司的海洋货物运输保 险的成数和溢额两个分保合同混合运用,假定成数 分保最高限额为50万元,分出人自留40%,分出60%, 溢额合同限额为4线,即200万元,总承保能力为 250万元,某年度合同项下共承保5条船舶,其保险 金额及责任分配如下表所示。
有一超过100万元以上200万元的火险险位超赔合同。如果在 一次事故中有四个危险单位遭受损失,损失金额分别为200 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和600万元。如果每次事故总赔款 没有额度限制,则赔款的分摊如下。
危险单位 A B C D 合计 发生赔款 200 300 500 600 1600 分出公司承 担赔款 100 100 100 100 400 分入公司承 担赔款 100 200 200 200 700 其他 0 0 200 300 500
1、险位超赔再保险
是以一次事故中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 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的自负责任额和 分入公司最高责任限额的再保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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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结论
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才决定了保险的必 要。
正是风险这种在总体上的必然性和个体上 的偶然性的统一,才形成了经济单位和个 人对保险的需求。
17
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1.风险因素—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
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实质风险因素—物质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 人为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
益的分析、修正。
38
三、风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
1、控制型风险管理:危险损失发生前采取,降低损失频 率,风险发生后,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避免 预防 分散 控制 2、财务型风险管理:通过事先的财务计划筹措资金,以 便对已发生的风险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及时而充分的补偿。 自留 转嫁
39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信用风险: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 或犯罪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四、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自 然 风 险
Natural Risk
社 会 风 险
Social Risk
经
技
政
济
术
治
风
风
风
险
险
险
Economic Technological Political
Risk
Risk
Risk
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
1.1 风险的概念 1.2 风险管理 1.3 可保风险
1
学习目标
理解风险的基本含义 掌握风险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 了解风险的特征 掌握风险管理及其有关内容 理解可保风险及其条件
2
日常生活中的风险
◆“坐飞机我怕,宁愿坐火车。" ◆“小张刚考到驾照,你还是不要搭他的便车为好。" ◆“医生说不能确保该手术成功,存在并发症,甚至瘫痪 的可能,现在手术还是再观察一段时间?” ◆“我劝你还是不要买股票,买国债或基金吧。" ◆住房可能发生火灾、被盗 ◆开车可能撞人或被撞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生病、死亡 ◆使用电器可能触电死亡、吃饭可能被噎死、走路可能被 摔死
结论
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才决定了保险的必 要。
正是风险这种在总体上的必然性和个体上 的偶然性的统一,才形成了经济单位和个 人对保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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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1.风险因素—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
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实质风险因素—物质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 人为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
益的分析、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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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
1、控制型风险管理:危险损失发生前采取,降低损失频 率,风险发生后,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避免 预防 分散 控制 2、财务型风险管理:通过事先的财务计划筹措资金,以 便对已发生的风险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及时而充分的补偿。 自留 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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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信用风险: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 或犯罪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四、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自 然 风 险
Natural Risk
社 会 风 险
Social Risk
经
技
政
济
术
治
风
风
风
险
险
险
Economic Technological Political
Risk
Risk
Risk
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
1.1 风险的概念 1.2 风险管理 1.3 可保风险
1
学习目标
理解风险的基本含义 掌握风险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 了解风险的特征 掌握风险管理及其有关内容 理解可保风险及其条件
2
日常生活中的风险
◆“坐飞机我怕,宁愿坐火车。" ◆“小张刚考到驾照,你还是不要搭他的便车为好。" ◆“医生说不能确保该手术成功,存在并发症,甚至瘫痪 的可能,现在手术还是再观察一段时间?” ◆“我劝你还是不要买股票,买国债或基金吧。" ◆住房可能发生火灾、被盗 ◆开车可能撞人或被撞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生病、死亡 ◆使用电器可能触电死亡、吃饭可能被噎死、走路可能被 摔死
浙江工商大学第五章财产保险

保险公司的房屋综合抵押贷款保险,其实往往是包含了
两部分内容,一是“保证保险”范畴,另一种即是“家 庭财产保险”。 银行同意办理购房贷款手续的前提是要求借款人把自己 所购房产抵押给银行,同时,为了防止购房者不能还款 时银行拍卖抵押房产所得不能弥补贷款本息的风险,再 要求购买商品房的借款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由购房者 缴费、由银行受益的“保证保险”合同。在借款人因死 亡、失踪、伤残、患重大疾病或经济收入减少而在一定 期限内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银行 的损失。银行或者将抵押房产的追偿权和处置权转让给 保险人,或者自己处置抵押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弥补 贷款本息时再由保险公司补足差额或在事先约定的保险 金额内给予赔付。
二、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
(一)财产保险基本险(企事业)
基本风险:火灾、爆炸、雷击、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
(二)财产保险综合险(企业)
基本风险;+ 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 灾、雹灾、泥石流、滑坡等等十二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三)家庭财产保险(居民家庭或个人)
展业:
承保:
宣传、推销、寻找市场和目标人群;
核保、签单
防灾防损: 预防、抑制 再保险: 理赔:
在保险人之间进一步分散承保风险; 受理索赔、现场查勘、责任审核、损失核定、
赔款计算、支付赔款;注意的问题
一、根据近因原则判定保险责任,分清除外责任和保险责
任;
二、根据保险金额,保险利益或者财产的实际损失,确定
赔款=80/100×(50% ×100 )=40万元
不定值保险:
赔款=80/60 ×(50% ×60 )=30万元
第二节 火灾保险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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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税 依法强制征收 政府财政资金 现收现付型 模糊非对应 与政府预算一体化 不兼容 直接出场与完全责任角色 不能积累或非基金制 必须统一平等 普遍型或全民性
(二)筹集比例
1、综合费率制,即不分社会保险项目,采用统 一费率,建立统一社会保险基金。 2、综合分类费率制,只对个别项目确定适用费 率。 3、分项目费率制,即根据不同社会保险项目分 别制定费率标准。 社会保险发展初期一般是分项费率,而社会 保险发达国家一般是综合费率。
四、社会保险的功能
1、稳定社会功能:社会需要动力机制与稳定机 制。 2、调节经济功能:调节公平与效率,调节收入 分配与再分配,调节国民经济发展。 3、促进发展功能。
第二节 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
一、养老保险 (一)概念: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因达到规定的年 龄,按国家规定解除劳动者义务后,给他们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 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类型 1、普遍保障型。国家为老年人提供平均的养老金。 2、收入关联型。实行与退休者工作时工资收入、收入替代率、投 保期限等相联系的保险金给付水平。 3、多层次型。建立国家强制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 储蓄养老保险三个层次。 4、强制储蓄型。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建立个人退休账户的方式 积累养老保险基金。
(二)失业保险的内容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一般由雇主、雇员和 政府三方分担缴费。 2、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要遵循需求原则和激 励原则相结合。给付水平以失业前工资收入的 50%为宜,给付期限不同国家规定不同,如美国 一般州规定26周。冰岛和英国规定52周。我国 规定5年工龄以内,一年,5年工龄以上二年。
(三)内容
1、工伤医疗费支付 2、负伤津贴,一般低于负伤前工资 3、一次性残障赔偿
第三节 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模式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模式
1、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模式 强制个人与雇主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统一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政 府必要时给予补助。世界大多数国家实行。 特点:强制雇主、雇员缴纳保险费,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机构和 养老保险基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中央公积金养老保险模式 强制个人与雇主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形成老年社会保险基金。 以新加坡为代表的15个国家实行。 特点:成立中央公积金局,制定政策,具体实施,强制雇员、雇 主同时投保,为每个雇员制定一份老年保险卡。 3、个人储蓄账户养老保险模式 只由个人缴费,建立个人储蓄账户,并交由私营基金管理公司投资 经营。以智利为代表,拉美国家纷纷仿效。 特点:只有个人缴费,由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经过20年积累仍 不能保证最低养老金的,由财政补足制度模式
1.美国失业保险制度 2.德国失业保险制度 3.日本失业保险制度
三、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
(一)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缴纳 工资总额的4%—8% 保险费缴纳 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 个人账户:按工资总额的11%建立
养老保险基金账户
统筹账户:扣除个人账户部分,当前为15%
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原则与方式
(一)原则 1、安全性 2、盈利性 3、流动性 4、分散性 (二)方式 1、银行存款 2、有价证券 3、投资基金 4、不动产 5、基础设施建设
期中“读写议”小论文
1、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模式探讨。(保险代 理人制度、保险经纪人制度和保险公估人制度) 2、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对策探讨。(隐性债 务如何解决?个人空账问题如何解决?) 3、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如何完善?(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如何完善?商业医疗保险如何发展?农 村医疗保险制度如何建立?)
(二)改革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保险制度运行中出现以下弊 端: (1)社会保险支出不断增长,财政压力沉重;(2)保障水平 过高助长了国民惰性,影响一国竞争力; (3)社会保险费率不断上调,劳动力成本上升,产品竞争力下 降。 改革措施: (1)强调企业和个人责任,降低保障水平;(2)延长退休年 龄,减轻社会保险体系负担;(3)引入商业化机制,提高社会 保险效率。
二、社会保险的发展与改革
(一)历史发展 1、社会保险产生时期(1880——1930年)。 以德国俾斯麦首相时期颁布《疾病保险法》《工伤保 险法》《年老与残疾保险法》为标志。 2、社会保险发展时期(1930——1941年)。 以美国罗斯福总统颁布《社会保障法》(1935年)和 英国政府通过《失业保险法》(1934年)和《国民健康 保险法》(1936年)为标志。 3、社会保险福利化时期(1942——1990年)。 以英国贝弗里奇教授提交的《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 报告为标志,明确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若干原则,强调了 政府责任和统一收付标准等。
(三)内容
1、疾病津贴 2、被抚养家属现金补助 3、患者医疗服务费用 4、被抚养者医疗服务费用 5、带薪病假
三、失业保险
(一)失业与失业保险的含义 1、失业的种类:失业有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两种。 非自愿失业有以下几种: (1)摩擦性失业,供求时间差引起。 (2)技术性失业,技术工艺改进引起。 (3)周期性失业,有效需求不足引起。 (4)结构性失业,产业结构调整引起。 (5)季节性失业,生产淡季引起。 2、失业保险:是指根据政府法令举办的,以失业给付 为条件,由国家劳动法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对失业者发放 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制度。
(三)筹资模式
1、现收现付制,即以当年收支平衡为原则,只要当年 的缴费收入能够满足当年的保险计划支出,不为以后年 度预留保险基金。带有“横向平衡”和“互济互助”的 特点。 2、完全积累制,即保险计划的缴费水平应能保证积累 起一笔基金,在数量上能够满足今后向全部现行计划交 款人支付保险金的需要。有缴费确定型和给付确定型两 种。 3、部分积累制,是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混合体, 即保险计划的缴费水平能够保证积累起一笔基金,在数 量上能够满足一定时期内的保险金支出需要。这可以减 轻年轻一代的保险费负担,缓和了代际冲突。
第五章 社会保险
本章主要阐述社会保险的概念与功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各国社会保险 制度运行模式及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最后分 析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要求。
第一节 社会保险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社会保险就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 段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再分配,并形成专门的保险基金, 对劳动者因为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 动能力或因失业而中止劳动,本人及家庭失去收入来源 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二)特点 (1)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制度。 (3)社会保险是一种实施社会公共政策的保险制度。
四、工伤保险
(一)概念 是指劳动者在从事正常生产劳动过程中,由 于种种原因而负伤、中毒、致残以至死亡,一 概给予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以恢复他 们的劳动能力,补偿他们损失的收入,保证他 们的基本生活。 (二)原则 1、自负伤害责任原则(早期) 2、雇主过失责任原则 3、补偿不究过失原则(目前)
二、国外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模式
1、福利型医疗保险模式 由国家直接主办,强制参加,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来自于税收,政府通 过预算分配方式,将医疗保险基金划拨给有关部门。 特点:保险基金90%来自税收,公立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全民享受医疗 保险待遇 2、统筹型医疗保险模式 是指根据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由国家立法,政府强制性地向劳动者个 人和雇主统一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在劳动者患病时由社会提供必要医疗服 务的一种模式。 特点: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并存,医 疗保险管理与医疗服务分开,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支出。 3、强制储蓄型医疗保险模式 强制劳动者或劳资双方缴费,以雇员名义建立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个人及 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 新加坡有三个医疗计划:个人强制保健储蓄计划,医疗保护计划(用 于大病),医疗救助计划(用于穷人)。 4、商业医疗保险主导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
二、医疗保险
(一)概念 是指由国家立法对公民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 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资金,保证被保险人 在遭受疾病、分娩或工伤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时, 由国家和社会向其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制度。 (二)特点: 1、社会医疗保险具有承保对象的普遍性。 2、社会医疗保险涉及医、患、保三方当事人。 3、社会医疗保险的机会与待遇公平性。 4、社会医疗保险具有费用控制的困难性。
三、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方式、比例与模式
(一)筹集方式:征税制和征费制。征税制是以社会保险税方式征收;征费制是 以企业和个人缴费方式征收。两者区别如下表:
社会保险费 征收方式 资金性质 适应的制度模式 个人的权利义务 与财政的关系 与个人账户的关系 政府扮演的角色 筹集的资金 征收标准 保险对象范围 依法强制征收 劳动者公共后备基金 部分积累或完全积累 清晰对应 保持适当距离或分离状态 兼容 最后出场与责任分担角色 可以积累或基金制 允许差别,有灵活性 可选择性与阶层性
《保险学》读写议参考文章
一、养老医疗保险方面 1、王燕等,“中国养老金隐性债务、转轨成本、改革方式及其影 响”,《经济研究》2001(5) 2、袁志刚,“中国养老保险体系选择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研 究》2001(5) 3、孙祁祥,“空账与转轨成本”,《经济研究》2001(5) 4、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险基金模式的偏差及其矫正”,《经济 研究》2001(2) 5、袁志刚、宋铮,“人口年龄结构、养老保险制度与最优储蓄 率”,《经济研究》2000(11) 6、李绍光,“养老金: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比较”,《经济研 究》1999(1) 7、赵曼,“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约束机制与道德风险规避”,《财 贸经济》2003(2) 8、陈工、谢贞发,“论我国实现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科学版)2003(6)
医疗保险金支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