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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信息公告表(第二批)

四川地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信息公告表(第二批)
成都鸵鸟抛磨工具有限公司
成都鸵鸟抛磨工具有限公司
100000
成华法院
罗彪
028-84139184
联系不上当事人,暂时无法发还案款
2004成华执字1
其他合同纠纷
钱贵禄
严银贵
严银贵
600
成华法院
范忠诚
028-84139097
联系不上当事人,暂时无法发还案款
2015成华执字114
其他合同纠纷
张元贵、罗华萍
2013青羊执字第990号
其他权属、侵权纠纷
陈仁章
唐鑫
唐鑫
5750元
青羊法院
王梓宇
028-69260135
应退申请人,联系不上陈仁章
2015青羊执字第1981号
其他
刘安阳
杜垚
杜垚
1531.3元
青羊法院
王梓宇
028-69260135
应退申请人联系不上刘安阳
2015青羊执字第2308号
其他合同纠纷
张军
成都市宏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011)锦江执184案
其他
朱丽
成都凯信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凯信商贸有限公司
7218.1
锦江法院
陈良友
028-62561132
(2005)锦江执110案
其他合同纠纷
尹华贵
刘稀
刘稀
2000
锦江法院
陈良友
028-62561132
(2010)锦江执175案
其他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总府支行
李明福、李华、四川威尔期斯实业有限公司
028-68819816
(2009)彭州执字第1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渝五中法发〔2023〕131号•【施行日期】2023.12.22•【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渝五中法发〔2023〕131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及辖区相关基层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及辖区基层法院:为切实加强成渝两地司法协作,进一步提升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履职能力,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并授权重庆破产法庭、成都破产法庭对外发布,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两地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解答处理。

特此通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12月22日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重庆市、成都市两地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强制清算案件办理,协同办理流程,确保清算组依法履行职责,防范清算组执业风险,促进强制清算案件依法、稳妥、顺利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清算组成员的中介机构办理强制清算案件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清算组义务】清算组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清算组责任】清算组未能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给公司、股东或出资人、第三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优质文档】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精选word文档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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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篇一:受理案件通知书(发给原告)XX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X)XX省X(级别)字第号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由法官填写)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15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

本院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来自:WWw.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_。

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年月日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同志,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单位盖章:性别年在我单位任月日,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事由:代理权限: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此致湖广省高级人民法院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事由:代理权限: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此致湖广省高级人民法院篇二: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审查用)——(民事诉讼,通知书)综合法律门户网站受理案件通知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管辖正文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公告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调整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请示的批复》(川高法〔2020〕304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四川自贸区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四川自贸区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一)涉投资、金融、贸易的商事案件管辖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的第一审涉投资、金融、贸易的商事案件。

辖区范围内原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仍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具体案由为:1.物权纠纷中的担保物权纠纷;2.合同纠纷,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临时用地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外的合同纠纷项下案由;3.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二)知识产权案件按照最高法院批复执行:管辖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的诉讼标的额在500 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除外。

(三)涉外民商事案件按照最高法院批复执行:管辖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川南临港片区以外区域的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以下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但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3个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3个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3个。

主要包括:一、刑事审判第一庭职能:依法审判除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以外的一、二审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二、刑事审判第二庭职能:依法审判刑事一审、二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职能:依法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审理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等。

四、民事审判第一庭职能:依法审判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格权利、承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除担保物权纠纷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以外的其他物权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和无因管理纠纷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五、民事审判第二庭职能:依法审判担保物权纠纷、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审理范围以外的合同纠纷、除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范围以外的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和企业破产等的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商事审判工作。

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职能:依法审判知识产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纠纷、信用证纠纷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商事审判工作。

七、民事审判第四庭职能:依法审判房地产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的一审、二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八、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依法审判一、二审行政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办理应由本院审理的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赔偿确认案件。

双流县人民法院简介

双流县人民法院简介

双流县人民法院简介双流县人民法院地处成都市近郊,位于双流县东升镇顺城街29号,占地13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辖区面积106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87万,全院编制人员115人。

全院内设14个局、处、庭、室、队和3个基层人民法庭,现有干警职工126人,其中法官64人,书记员46人,法警10人,其他工作人员6人。

在职干警职工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人,本科生68人,大专生49人,其它学历8人,在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中,审判长22人,独任审判员6人。

全院设大审判庭1个,中审判庭5个,小审判庭11个,总面积1800平方米。

年均收案5000件,结案4800件,结案率96%。

近两年来,全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全院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2003年在全省近200个基层法院中,双流法院唯一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立案信访、指导人民调解、处理上访老户专项审判等4项次工作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严打整治、民商事审判、教育培训等14项次工作被评为市级先进;档案管理、工业经济、普法和依法治理等25项次工作受到双流县委、县政府表彰。

戴德军、余蓉等10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领导班子团结务实。

双流法院党组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着力加强班子自身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班子成员自觉坚持学习制度,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进行交心谈心活动,增强相互了解,促进团结互助,并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章守纪,努力把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勤政、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集体。

被县委评为四好先进班子。

——法制宣传扎实有效。

双流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唱好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按照“三贴近”要求,注重选好切入点,找准着力点,把握落足点,注重“上下结合、内外结合、软硬结合”,不断改进和提高宣传艺术,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全院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3.09•【字号】•【施行日期】2021.03.0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程序正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推动网络司法拍卖健康发展,提升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司法拍卖程序规范、有序运行,结合成都法院实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由辖区各区(市)县法院依照本办法履行具体管理和工作职责,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各区(市)县法院应定期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报送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及拍卖辅助机构评分总表等电子台账,形成固化数据,长期保存、随案备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拍机构)是指入围成都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机构。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四条辅拍机构工作范围及要求如下:(一)受法院委托调查拍卖财产的租赁及实际占有情况。

辅拍机构负责对拍卖财产的实际占有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并在影像中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辅拍机构应当核实占有人的身份,调取占有依据(内容包括租赁起止时间、租金给付情况)。

占有人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辅拍机构可提请委托法院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二)受法院委托调查拍卖财产的物理现状、质量瑕疵。

辅拍机构负责对拍卖财产的位置结构,包括是否与登记载明位置一致、建筑物内部及外部结构有无改变、街道名称和门牌号码是否变更)、附属设施、装修装饰、已知瑕疵,包括欠缴物管费、水电费及房屋受损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并测绘、拍照、摄像,同时在影像中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三)受法院委托调查拍卖财产所涉税费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预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预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预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5.21•【字号】天成法发〔2020〕51号•【施行日期】2020.05.2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预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完善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保护债权人、债务人、重整投资人等破产重整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相关意见及本院破产重整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预重整定义】本指引中的“预重整”,是指以“破申”案号立案审查破产重整申请后、受理重整申请前,为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由本院指定临时管理人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拟定重整方案的程序。

第二条【预重整的启动】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期间,如债务人书面承诺接受预重整程序中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和监督,履行预重整相关义务,本院可以决定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

第三条【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预重整的,应当指定临时管理人。

并参照重整程序指定管理人制作决定书,向临时管理人、重整申请人及债务人送达。

临时管理人的指定参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执行,也可经债务人、主要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协商一致,选择已编入成都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担任临时管理人。

第四条【预重整期间】自本院决定预重整至临时管理人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之日止,为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期间不计入重整申请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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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8517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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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688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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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8276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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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媛
85311072
郫县红光路
69093360
凤溪大道中段91
双流县顺城街
王娜(仲裁员)
85736233
成都市新津县迎宾 大道212号
赵镇十里大道
84997066 84982517 84982517; 84932080; 84950139; 84986315 87588083
法院办案联系电话
所涉案件案由
知识产权侵权
案件当事人
成世纪联华商贸有限公司
案件对方
上海声像出版社有限公 司
交通事故
张丽娟、游雪明
王世伟、张弛、永安财 产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
知识产权侵权
时代新澳星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被告) 联系电话:13982021877
上海声像出版社有限公 司
李强
练娟
劳动争议
张振松(申请人) 联系电话:18628953939
法人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
双流县法院
立案庭:85823692
双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会 立案庭:82556015 82556000 82523117
新津县法院
金堂县法院
立案庭:849356
金堂县房管局 金堂县质监局 金堂县城乡建设局 金堂县消协 金堂县工商局
金堂县赵镇滨江路一段2号 金堂县赵镇金川路768号 金堂县赵镇金中路1号 金堂县沙河街84号 金堂县沙河街84号
法院办案
法院/政府部门
成都中级人民法院
所在庭/部门
立案一庭82915211 立案二庭82915375 院长公开投诉电话:82915999
立案注意
锦江区法院
立案庭:84537916 立案庭:86637023 民一庭:86633178 民二庭:86638697 民三庭:86633318 送达组:86632910 立案庭:82872746 82872953 立案庭:87633553 立案庭:8413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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