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奖惩制度样本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奖惩制度样本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奖惩制度样本

项目部管理人员奖惩制度

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1.施工现场专职管理负责人应再施工项目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全体人员签字) , 及时组织各班组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 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专职管理负责人50---100元罚款。

2.检查个班组长每七天开工前召开一次, 每月不少于四次全体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 要简单明确时间不超过30分钟) , 否则专职管理负责人有权处以班组长50-200元罚款。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身份证, 及时办理工伤报表及施工证。

4.所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都有权对所有违章现象进行罚款( 要附带影像资料并写明违反管理制度的哪项条款) 。

二、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

1.作业人员未佩戴施工证的, 对现场专职管理负责人处50---100元罚款。

2.管理人员违规指挥的罚款100元, 造成事故的, 相关责任人应承担10-50%的经济责任。

3.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

三.检查: 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 要责任到人)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项目, 都必须做到处处有人管, 处处有人查。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 保持场地干净整洁, 并将物料合理堆放, 否则对相关负责人罚款10—100元。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对相关负责人罚款50--200元。

3.检查作业员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 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 发现隐患要先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进行处理, 处理完工必须经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未消除隐患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4.检查相应材料的报表、存储量、落实设备运转及维修情况等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存储3---5天的材料( 包括成品及半成品) 及设备运转必须保证工程进度的需求, 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

5.产品、 ( 成品及半成品) 材料在进场前和使用前先进行检验, 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 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500元, 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6.对各工序实行严格的”三检”制度。”三检”即, 自检, 互检, 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 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

7.认真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检查”活动按照要求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8.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示牌的完好、整洁。

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 否则否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四.管理:

1.施工日志书写不全面罚款20元。

2.日例会不汇报每天的检查工作罚款50元。

3.工序检验、交接检验必须填写检查单, 检查结果要填写清楚, 要有所有参检人员的签字, 需要整改的问题填写清楚, 要有整改意见, 要有整改完成时间。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测量放线必须有复测记录, 否则对放线人员每人罚款50元。

5.不承担责任推卸责任的罚款50---500元, 或调离工作岗位回公司报到。

6.本职工作未完成的罚款50---100元。

7.不服从指挥的罚款100---500元, 情节严重的辞退, 并报工程部。

8.正常休假要避开月例会和周例会, 否则每次缺席( 要事例外) 罚款50元。

9. 休假不请假罚款50元( 包括超期未请假) 。

七.奖励( 每月壹次)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 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奖励100—200元。

3.对提出新方法、新工艺及合理化建议的人员奖励100—200

元。

唐山百货大楼滦县购物广场工程项目部

3月6日星期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三产,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 预防为主”方针, 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1.分包队队长和班组长应按施工项目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 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分包队队长和班组长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次每天开工前召开一次全体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 要简单明确时间不超过30分钟) , 否则处以分包队队长和班组长50-100元罚款。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身份证, 及时办理工伤报表及施工证。否则不安排工作。

二、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

1.分包队队长和班组长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对当事人罚款100---200元, 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则分包队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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