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_第四课_经济法_第四节_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
高中政治《经济常识》第四课4 2 2、劳动合同制度

高中政治《经济常识》第四课4.2.2、劳动合同制度重点: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难点: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素质要求:1、知识方面:识记:⑴劳动合同的含义;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程序、基本内容;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意义);运用:结合所学知识,模拟签订一份劳动合同;2、能力方面:通过学习,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3、思想觉悟方面:⑴自觉守法;⑵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疑点及解决办法】1、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的失业和职工下岗问题。
这是一个在社会生活中引起广泛争议的问题,因此确立为疑点。
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有下岗职工1100万人,其中国有企业655.7万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9.2%,比1997年末净増21.7万人。
到本世纪末,预计每年还将新增下岗职工300——400万人。
我国当前失业和职工下岗现象的发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必然经历的一个历史过程,是改革,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
第一,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必然出现竞争,形成优胜劣汰,一部分素质较低的职工因不适应竞争环境而下岗、失业。
第二,我国劳动力长期供过于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就业制度、就业模式上,对劳动力实行由国家主要是国家主要是国有企业包下来的办法,推行低工资、多就业,使失业隐性化,伴随经济体制转轨,企事业实行减员增效,使这一隐性失业明朗化。
第三,由于改革中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企业的产品、技术和组织结构需要调整,必然职工的黑心岗和下岗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正确认识这一问题,特别要指出的是:失业、下岗虽然是在改革中出现的,但不是改革造成的;我们不仅不能否定改革,而且要坚信,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要看到,企业职工下岗是我国经济发展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综合的反映,不解决冗员问题,企业就无法摆脱困境,更无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还要看到下岗虽然会从事部分人带来暂时的思想观念,但从根本上说有利于两个根本转变,是符合劳动者长远利益的。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履行.doc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履行导语: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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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推荐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效力(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履行劳动合同应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应依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法律教|育网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
1、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3、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4、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应为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一)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内容一、劳动法的概述•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劳动法的来源和作用•劳动法的发展历程二、劳动合同法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2. 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 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的类型和解决途径•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三、劳动用工与劳动保护1. 用工形式与用工程序•用工形式的分类和特点•用工程序的规范和程序2. 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职业危害防护的标准和措施3. 特殊劳动关系的管理•学生实习与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与劳动关系•个体劳动者与劳动关系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障1. 劳动报酬的规范与支付•劳动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工资保证和迟延支付的处理2. 社会保险制度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的种类和参保范围•社会福利的基本形式和政策措施3. 职工福利与企业承担•职工福利的内容和实施方式•企业的福利承担和责任五、员工离职与劳动保障1.员工离职的程序与要求•辞职和解聘的程序和方式•离职劳动者的享受和待遇2. 劳动争议的解决与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流程•劳动争议的诉讼和执行六、劳动法与企业管理•劳动法对企业管理的要求•劳动法在企业内部的应用以上是《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主要内容概览,通过学习这门课程,你将了解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用工形式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还将涉及到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障制度、员工离职与劳动保障,以及劳动法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
这门课程将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劳动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提高个人和企业的管理水平。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 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它是劳动关系建立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首先,劳动合同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者清楚知道自己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以及工作的场所,这有助于保障其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比如,一位销售人员明确知道自己的销售区域和主要销售产品,就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其次,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在劳动合同中得以确定。
这保障了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所得,避免出现拖欠工资或报酬不公的情况。
假设_____在一家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月薪为_____元,发放时间为每月的_____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这样,_____就对自己的收入有了清晰的预期。
再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
规定了每天的工作时长、每周的工作日数以及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权益。
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然后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为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情况下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劳动合同的签订形式也有严格的规定。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样可以避免口头约定带来的纠纷和不确定性。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非总是一帆风顺。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有的企业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得结婚生子,这种条款就是无效的。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同样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
养老保险为劳动者在退休后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确保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第四课-职业的法律保障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交涉, 或找第三人调解解决; 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有 关部门查处;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 院起诉,借助国家力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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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
2.劳动者的主要权利
教学要点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 人身权 平等就业权和自由选择职业权 报酬权
你认为案例中老板的话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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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一 劳动合同
资料链接
这个案例中汽修厂老板的解释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恰恰利用了 劳动者对“最低工资”含义理解的不到位来降低用工成本。我国法律明 确规定“最低工资”中不包括:
加班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 件下的津贴; 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国家规定支 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同时,我国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应以货币的形式按时支付。 由此可以看出,案例中的老板以包吃包住为由,企图把伙食、住房 这种非货币性收入包含在最低工资里的做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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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
休息休假权 劳动安全卫生权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教学要点
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应当获得帮助和补 偿。为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国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主要有5种:
❖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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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
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常识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劳动合同履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履行原则包括:1. 全面履行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 适当履行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3. 继续履行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主体及义务1. 用人单位的义务:(1)提供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3)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4)依法休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5)培训与职业发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机会,促进劳动者职业发展。
2. 劳动者的义务:(1)按时上班: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按时到岗上班。
(2)履行劳动职责:劳动者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规章制度: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4)保守商业秘密:劳动者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5)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书面签订变更协议,并注明变更日期。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解决1.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 劳动争议的解决时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劳动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劳动争议的解决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讲义之劳动合同的履行
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讲义之劳动合同的履行司法考试经济法重点讲义之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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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3、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4、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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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劳动协定保障.doc
法律常识:劳动合同保障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
对此,用人单位应负的义务主要有:(1)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
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
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有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对此劳动合同法首先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
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内办理完毕。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着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2024年
劳动合同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劳动保护概述1.1 劳动保护的定义与重要性1.2 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据1.3 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第二章: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2.1 合同的合法性原则2.2 合同的平等自愿原则2.3 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第三章:劳动者权益3.1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3.2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3.3 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第四章: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4.1 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4.2 劳动保护设施与措施4.3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第五章:社会保险与福利5.1 社会保险的种类与覆盖范围5.2 社会保险的缴纳与待遇享受5.3 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6.1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6.2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6.3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7.1 违约责任的确定与承担7.2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7.3 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第八章:特别规定8.1 特殊工时制度8.2 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8.3 未成年工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第九章:合同的生效与备案9.1 合同的生效条件9.2 合同的备案程序9.3 合同的公示与查询第十章:签字与备案10.1 签字栏10.2 签订时间10.3 签订地点附录:相关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劳动保护概述1.1 劳动保护的定义与重要性劳动保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手段,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护是企业和社会的基本责任,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1.2 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确保劳动过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健康性。
1.3 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定期进行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导语: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下面和店铺来看看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6分左右,属于重点章节之一。
考试题型涵盖所有题型。
本章考点最大特点就是“数字”多,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记忆。
重点关注“劳动合同”、“工伤保险”以及“医疗期”的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行了小幅调整。
(2)对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行了小幅调整。
(3)根据国务院关于“五证合一”改革的意见通知对社会保险登记进行小幅调整。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资格
2. 义务和责任
【相关链接】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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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 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 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 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 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 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案例】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
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 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 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 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 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 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如果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王某就可以 获得法律支持取得经济补偿金。今后,用人 单位未依法足额、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险费;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违 反法律法规、以欺诈的手段、免除自己的法 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订立的劳动合同被 确认无效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以上述 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这些规定加大了保护劳动者 的力度。
劳动合同的订立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劳 动者完成劳动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应当完 成的任务,试用期限、合同期限、生产、工作条 件;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劳 动纪律;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责任;违反劳 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该公司的上述操作方法是否合法?
【评析】:《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 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 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由此可见,强制采取9小 时工作制是违法的,可能会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除 非该公司能够证明采取9小时工作制确实是由于生产经营的 需要,又经过与工会和员工的协商。
劳动法
立法原则——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兼顾用人单位的利益
劳动法是讲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
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A、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关系
其他关系
是指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包括各 类企业、个体工 商户、事业单位 等)在实现劳动 过程中建立的社 会经济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结束 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后,依 下列条件可以解除
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1)有条件解除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无需说明理由,在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 合同。但此时应依劳动合同规定补偿用人单 位的经济损失,如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尚未 分摊完毕的培训费、招用费等。
❖ 过失致人死亡
❖ 4、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 案例
❖ 农民林某在陈某承包的小型煤矿工作。一天 上午,一辆就矿车脱轨,撞到林某,造成林 某双腿截肢,成了残疾人。而煤矿以合同中 特殊条款“工伤事故受伤,煤矿概不负责” 所以林某生活十分困难。
❖ 你能为他支招吗
❖ 煤矿与林某的工伤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与法 律相抵触的,他可以行使劳动争议处理权。
原则
(2) 劳动者的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动
休息休假的权利
者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的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权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利
依法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资料
❖ 1、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不 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权,除国 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残疾人、 少数民族、推出现役军人的就业有特殊规定 的从其规定;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 人
❖ 经过仲裁、一审、二审,谷某的请求均得到 支持。
劳 完成劳动任务 动 者 提高职业技能 的 义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务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
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之间为建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和 责任的协议
无固定期限(长期)
以完成一定的 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解除 (四种)P160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 造成更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有条件解除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大家好
第三章劳动法
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险
案例导入
❖ 【案例一】应聘者提供假学历,企业可以解 除合同吗
❖ 甲公司录用了工程师乙,录用条件中明确了 研究生学历要求,乙在应聘时也提供了相应 学历证件,并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历层次。双 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偶然得 知乙的研究生学历是假的。公司要求与乙解 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2)随时解除 (四种)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 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C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 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 补偿,并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 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限的约定要合法,试用期的 考核要及时作出,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职能 合作。
案例
❖ 用人单位能否强制加班
❖ 某公司是一家新建的纺织企业。由于行业特 征,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实行每天9小时工作制, 在结算工资时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加 班费。
❖ 仲裁机构按装饰行业木工每天一般80元的标准支持了小杨的 诉求,并以此作基数计发了加班工资。装饰公司大叫冤枉, 认为仲裁员“过于自由裁量”,没有法律依据。
❖ 仲裁机构上述这种符合法理的裁决方式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 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实 行同工同酬。从我市用工管理情况看,建筑行业和私营企业 口头约定工资的情况最为普遍,发生劳动争议也多。如果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仍然这样约定工资,就要 付出违法成本了。当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口头约定的 工资高于行业标准,也要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不然,若发 生劳动争议,也会存在不能获得法律支持的风险。
❖ 王某找出企业没有为其按工资总额足额缴交 社会保险的情况,以企业存在过错为由提出 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企业同意王某辞职 但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王某向劳动争议仲 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结果让企业 补交差额部分的保险金,但没有支持王某要 求经济补偿金的诉求。王某随后递交法院的 起诉也被驳回。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凭借假学 历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劳动合同无 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金。但应注意,甲公司需要有充分的 证据证明在录用乙时,并不知道其研 究生学历是假的,并且据此录用了他。
❖ 案例二、
❖ 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同工同酬
❖ 案例小杨来自五华农村,在家时学了点木工 手艺,到深圳后在一家装饰公司做木工,每 月先领取500元作为生活费,工作半年后,因 装饰公司拖欠工资,小杨提出辞职,装饰公 司按照每天60元标准给小杨结算工资,并说 这是当初的口头约定。小杨则说当初约定每 天80元,双方各执一词。小杨无奈,只好提 起仲裁,由于双方均无法举证自己的说法。
你知道怎样有资格
签订长期合同吗?
劳动者在同一 用人单位连续 工作满10年以 上,当事人双 方同意延续劳 动合同的,如 果劳动者提出 订立无固定期 限的的劳动合 同,双方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
❖ 订立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原则
❖ 订立劳动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协 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劳动合同依法 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 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 的关系3)处理劳动争 议方面的关系4)工会 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 的关系5)有关国家机 关执行劳动法进行监 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你知道吗?劳动关系源自法律上的 事实上的1.《劳动法》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工资
社会保险 福利
女职工 未成年工 特殊保护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资料
❖ 休息日的种类 ❖ 公休日 ❖ 法定节假日 ❖ 年休假 ❖ 探亲假 婚丧假 生育假
事假 病假
❖ 3、安全卫生保护权
❖ 案例分析
❖ 检修班长对的死亡有责任吗
❖ 石某原是某电力局的查线工,2000年4月办 理停薪从事经商,2004年3月回厂上班,3月 29日该局所属一度段电线有故障,班长让石 某去,石某说自己有四年没干了,怕干不了。 班长一人手紧张为由,坚持拍石某去,石某 上电杆不到5分钟,就大叫一声掉下来,后 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案例1、女大学生因相貌不扬被拒绝入职
❖ 某女大学生相貌平平,甚至有点难看,身材 矮小,但她学识高,外语过六级,应聘于某 教育集团,该集团经过试讲,面谈,同意聘 用,并签订合同。后来去报到时被拒绝,原 因是教师已满。该女生很痛苦,甚至想到自 杀。经过开导,他决定去问个究竟。当事人 无意中谈到是她的相貌问题,她录了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