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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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制度

一、幼儿生活制度

1、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活动作息制度。

2、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

3、一日活动中,注意动静交替,室内外结合。

4、每日户外时间保证二小时,其中一小时体育锻炼。

5、保证幼儿睡眠时间,夜间10小时,昼间2、.5小时。

6、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坚持每日适量的幼儿户外体锻和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7、安排一日活动作息和体锻项目运动量时,要注意个别体弱或残疾的幼儿以特殊的照顾。

二、幼儿伙食制度

1、幼儿按一次中餐、二次点心定食谱,食谱要适合幼儿年龄,使幼儿能吃到各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的分配到食物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流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多吃蔬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特别饮食,根据幼儿情况做病号菜。

三、膳食管理制度

1、成立幼儿膳食管理委员会,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定期开会研究落实幼儿伙食问题,并有记录。

2、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伙食费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3、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不吃隔日剩饭菜。

4、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不允许占幼儿食物,侵占幼儿利益。

5、保健员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幼儿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食物品种达一百二十种以上。

6、烹调方法科学,符合年龄特点,粗粮细作,饭菜做到形、色、香、美。

7、每周定食谱,并定期更换,严格按食谱进行。

8、按时开饭,进餐前后,保持幼儿情绪愉快。幼儿进餐时间不少于二十到三十分钟,保证幼儿每餐都吃饱吃好。

9、饭菜应有防尘防蝇设施,夏季注意饭菜降温,冬季注意饭菜保暖。

10、经常每日搞好厨房卫生,保持卫生经常常态化。

四、饮食卫生制度

1、食品卫生许可证应当悬挂在明显处,亮证营业,并每年按要求办理验证。

2、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证及培训证上岗。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具、餐具、饮具、熟食盛器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消毒食具的采样测定,应达到卫生要求。

4、营养室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严格分开放置。

5、食具及熟食盛器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揩布及清洁用具应专用,揩布每天消毒一次以上,消毒后的食具应放妥,免受污染。

6、不买不加工变质的食物,食品要烧熟煮透现烧现吃,不吃隔夜隔顿饭菜,幼儿不食改刀菜,豆浆、牛奶要煮沸后食用,不供应生冷拌菜,防止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水果应剥皮或削皮后吃。

8、不得使用糖精、香精、色素添加剂制作糕点或清凉饮料。

9、开饭或点心前,保育员和幼儿应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餐桌应用消毒液消毒。

10、营养员上灶前及接触熟食前必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并戴口罩帽子;

11、营养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及手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

五、幼儿晨检制度

晨检是早发现疾病的重要环节,保健员应熟悉常见病的早期症状。

1、晨检前,保健员药换好干净的工作服,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不带戒指。

2、准备好晨检用品:晨检牌子、手电筒、压舌板、体温表、记录本、常用外用药、酒精棉球、纱布、棉签等。

3、日托小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作晨检检查。晨检检查要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4、对家长送来的药品要做到核对药名、姓名、剂量和服药时间。

5、对需要服药以及应该在班内重点观察的幼儿,要分别发给不同颜色的晨检牌子。

6、对晨检时发现异常的幼儿送观察室观察。

7、晨检结束后,将记录本交给各班老师。

8、每天下班前,保健员要收回晨检牌子并进行消毒,为第二天晨检做准备。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建卡率达100%。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七、传染病及事故报告制度

托幼机构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是实施传染病管理的基本工作。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规定,报告的病种有: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伤寒及副伤寒、爱滋病、淋病、麻疹、百日咳、猩红热、狂犬病、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水痘、食物中毒等,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向市、区卫生局及儿保所报告。

2、在托幼机构中,孩子聚集,年龄小,喜活动,好奇心强,又不懂危险性,容易发生事故。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责任心,预防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寻找原因,吸取教训。

一般事故:发生缝针、骨折、骨裂、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2天内报告儿保所、地段医院。

责任事故:保教人员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打错针、服错药、食物中毒、二度以上烫伤、冒领、走失等,应立即报告,然后书面上报。

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小儿死亡、残废等,立即用电话报告市、区卫生局和儿

保所。

八、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检查时要了解婴幼儿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疾病史、生活习惯等。

2、幼儿在入园时要检查开展预防接种证,并督促家长按时完成应接种的内容。

3、儿童定期检查。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年体检后进行健康分析、评价及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疾病。定期体检率达95%以上。

4、加强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班内保教人员认真做好全日观察并做好记录。

5、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前进行全身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工作人员每年定期健康检查一次。

九、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教师要为幼儿提供充分的活动器械,积极参与并指导幼儿进行体育锻炼。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经常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十、户外活动制度

1、教师必须保证幼儿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及1小时户外体育活动时间。

2、教师须按业务园长制定的户外活动场地安排,按时带领幼儿到规定的场地内按计划的内容进行活动。

3、教师要为幼儿提供充分的活动器械,参与及指导幼儿进行户外活动。

4、教师在户外活动前应按活动的内容组织幼儿做相应的准备动作。

5、教师须按季节安排活动的密度及量度,并做好保育工作,重视照顾体弱儿童,给予适当的运动量及提供干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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