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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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康复医学会工作要点范文

2024年康复医学会工作要点范文

2024年康复医学会工作要点范文202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奋斗之年。

学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创建一流学会为目标,以推进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抓党建强素质,抓创新强学术,抓科普强服务,抓治理强规范,统筹内涵建设与规模增长,统筹创新发展与规范管理,着力夯实学会发展根基,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康复医学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建具有学会特点的党建工作模式,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确保学会正确发展方向。

(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按照市科协统一部署,采取线上线下、自学和集中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学会工作的各个方面,转化为推动学会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

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巩固深化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贯彻《市康复医学会党委工作规则》等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学会党委、驻会机构和分支机构党支部两级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前置审议制度,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委决策和领导能力。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政治引领作用,制定分支机构功能型党支部工作规范,坚持新成立和换届分支机构同步建立和换届功能型党支部的制度,确保“两个全覆盖”全面落实。

举办分支机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能力。

(三)持续打造学会“党建强会”特色品牌。

持续深入开展康复服务行活动,第二季度组织学会党委成员、分支机构党支部书记、驻会机构党员和部分专家,开展“学习红船精神,勇毅奋进前行”主题党日暨康复服务行活动。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制度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制度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委员会
负责制定奖励政策、指导奖励工作、审核获奖项目和颁发奖励证书等。
中华医学会
作为奖励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初评和终 评等工作。
01
奖励与推广
奖励方式
01
02
03
证书授予
所有获奖者将获得由中华 医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以表彰他们在医学领域的 卓越贡献。
增强医学科技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 社会氛围。
适用范围
01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医学科技奖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个环节 。
02
申报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与
应用领域取得显著成果。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03
奖项设置
媒体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对获奖者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他们 在医学领域的突出贡献,提高公众对医学科技的 关注度和认识度。
宣传材料
宣传海报
设计制作宣传海报,介绍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背景、宗旨、奖项设置等信息,张贴在公共场所和医疗机 构,提高公众和医务人员对奖项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宣传册
编制宣传册,详细介绍奖项的评选标准、申报流程、评审程序等内容,发放给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便 更好地推广和宣传奖项。
技术水平
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是否具有创 新性和领先性,是否能够解决重要的科技 问题或满足实际需求。
论文质量
项目相关的论文是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和影响力,是否能够为学科发展提供新的 思路和方法。
实用性
项目所研发的技术或产品是否具有实际应 用价值和推广前景,是否能够为经济社会 发展带来贡献。
授予机构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制度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制度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制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附件2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3月24日中华医学会第22届理事会第5次常务理事会议第一次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4日中华医学会第23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6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三章评审组织第四章推荐第五章评审第六章异议及其处理第七章授奖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中华医学科技奖工作,保证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评审质量,根据《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以下称奖励条例),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医学科技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中华医学会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医学科学技术高峰,促进医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医学科技成果为人民健康服务,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中华医学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涉。

中华医学会在中国境内享有依法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宣传报道及编辑、整理、印制汇编、光盘的权利,未经中华医学会授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任何涉及中华医学科技奖的宣传活动。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授予科技工作者和单位的荣誉,授奖不决定科学技术成果的权属。

获奖项目不得以中华医学科技奖的名义作产品广告。

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从事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或者单位不得作为获奖者。

第七条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负责日常工作。

中国医院协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中国医院协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中国医院协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篇:中国医院协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励工作,保证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评审质量,根据《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中国医院协会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医院科技创新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于实践。

第四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中国医院协会在中国境内享有依法开展医院科技创新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宣传报道的权利,未经中国医院协会授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任何涉及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宣传活动。

第六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授予在医院改革与管理实践、医院服务、医院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等领域研究创新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团队或个人。

在科研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或单位不得作为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候选人。

第七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是授予医院管理工作者和单位的荣誉,授奖不决定科学技术成果的权属。

第八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在中国医院协会领导下负责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的组织管理与推荐指导工作。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审、奖励的日常事务工作,并按年度向评审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九条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科技创新奖的奖励范围包括医院管理实践创新和基础理论研究两个方面。

(一)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院管理新方法、新方案、新技术; 2.医院改革的实践研究成果;3.医院服务、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方面的实践成果;4.引进吸收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和先进技术应用于医院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康复科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康复科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康复科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一、前言康复科是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之一,其工作涉及到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的配备、病患的功能训练等方面。

科室工作的规范与效率不仅影响康复病患的康复效果,也关系到医院整体治疗效果与服务水平。

因此,科室的管理制度需要严谨、明确,包括奖惩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下文将针对康复科的奖惩制度进行具体规定。

二、奖惩制度的目的奖惩制度是科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励员工发挥个人潜力,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同时也是对员工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促使员工遵纪守法,不断提升素质和能力。

奖惩制度的目的是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促进科室工作的稳定和发展。

三、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包括康复科全体员工。

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各项工作的员工都可成为奖励对象。

2. 奖励方式(1)物质奖励:奖金、奖品、礼品等。

(2)荣誉奖励:荣誉称号、荣誉证书等。

(3)学习进修:经认定的员工可以得到岗位培训、进修培训等机会。

4. 奖励条件(1)工作成绩:对在临床工作中表现突出,病患康复效果显著的员工进行奖励。

(2)先进事迹:发生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先进事迹的员工进行奖励。

(3)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岗位培训、进修培训等员工进行奖励。

四、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惩罚对象包括康复科全体员工。

通常情况下,惩罚对象为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以及其他不端行为的员工。

2. 惩罚方式(1)扣除工资:扣除工资一般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具体扣除金额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2)撤职: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严重失职的员工进行行政撤职。

(3)责令辞职:对涉嫌违法犯罪、影响科室形象和工作秩序的员工进行责令辞职。

3. 惩罚条件(1)违反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2)工作失职:对工作失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3)其他不端行为:对其他不端行为,如偷盗破坏、言语攻击、辱骂侮辱等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本文将对“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情况进行解读和分析。

第一章总则《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国医学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亿万医务工作者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提高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水平和质量所制定的一套奖励条例。

第二章奖项设置细则明确了“中华医学科技奖分为三个奖项:‘中华医学科技创新奖’、‘中华医学科技成就奖’和‘中华医学科技贡献奖’”,并对每个奖项的目的、评选标准、获奖人选、奖金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中华医学科技创新奖”主要表彰在医学科技领域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奖金为500万元;“中华医学科技成就奖”则主要奖励在医学科技领域积累了显著成就的个人或团队,奖金为300万元;而“中华医学科技贡献奖”则主要表彰在医学科技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奖金为200万元。

同时,根据奖项设置的实际需求,细则还规定了每年奖项设置数目的上限,确保奖项数量不过多,避免因奖项数量膨胀而导致评选工作的复杂度和难度增加。

第三章具体评选规程评选过程是整个奖项的核心环节,细则对评选过程进行了细致规定,主要流程包括推荐、初审、复审、公示和决定等环节。

具体来看,推荐环节是众多医学科技工作者汇聚推荐人才的阶段,推荐对象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

推荐时,推荐人可以自荐或推荐别人;而在初审环节,主要对推荐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的推荐人才能进入到下一环节的复审;复审环节则是对初审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更加详细的细致考察,确定候选人;公示环节则是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决定环节则是根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结果,产生获奖者名单,并公布获奖结果。

第四章责任制度细则规定了“中华医学科技奖实施单位及其负责人、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专家、奖励对象,以及其他涉及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遵循公正、科学、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和评审规程,不得利用职权、职务或其他职务相对人的地位谋取不正当个人或团体利益”,强调各方行为的合法性和朴素,为了保证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可靠性。

康复人员奖补制度范本文件

康复人员奖补制度范本文件

康复人员奖补制度范本文件一、总则为了充分调动康复医学科各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奖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康复医学科全体医务人员。

二、奖补原则1. 公平公正:奖补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康复人员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和获得奖补。

2. 绩效挂钩:奖补标准应与康复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工作质量及患者满意度等因素挂钩,以激励康复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3. 鼓励创新:鼓励康复人员积极参与科研、技术创新和康复项目开发,对取得显著成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4. 团队协作:强调团队协作精神,对表现出色、能够有效协作完成康复任务的团队给予集体奖励。

三、奖补项目及标准1. 基本工资:根据康复人员的职称、职务及工作年限,按照医院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2. 绩效奖金:根据康复人员的工作量、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因素,按照医院绩效考核规定发放。

3. 业务能力提升:鼓励康复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对取得相应证书或成果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 科研成果奖励:对康复人员参与的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科研成果,按照医院科研成果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5. 康复项目开发:对康复人员主导或参与的康复项目开发,根据项目效果和社会效益,给予一定的奖励。

6. 优秀团队奖励:对表现出色、能够有效协作完成康复任务的团队,给予一定的集体奖励。

四、奖补发放程序1. 康复人员奖补发放实行季度评审制度,每季度末由科室负责人组织评审。

2. 康复人员需提交本季度的工作总结和成果材料,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3. 科室评审小组对康复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奖补名单和金额。

4. 科室负责人将评审结果在本科室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发放给康复人员。

五、监督与管理1. 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康复人员奖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试行)(2001年3月24日中华医学会第22届理事会第5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医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充分调动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医学会设立中华医学科技奖。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等奖励内容。

第三条中华医学科技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四条中华医学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

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中华医学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中华医学科技奖自然科学类授予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发现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第七条中华医学科技奖技术发明类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的发明者。

第八条中华医学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授予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疾病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第九条中华医学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授予对中国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第十条卫生部、中华医学会从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中,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

第三章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十一条中华医学科技奖接受以下单位和科学家推荐:(一)高等学校;(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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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康复医学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康复医学科学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康复医学技术发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康复医学会设立科学技术奖,属于社会力量设奖。

第三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在康复
医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坚持以创新为导向,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促进康复医学科学研究向康复医学能力转化,促进康复医学创新发展。

第五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严谨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七条中国康复医学会设立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从中国康复医学科学技术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组成,
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

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承担科学技术奖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奖励
第八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康复医学基础研究、临床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

奖励范围是:
(一)在康复医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科学发现等;
(二)在康复医学临床研究中取得的新方法、新方案、新技术等;
(三)在康复医学设备仪器、辅助器具研究中获得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系统等。

第九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获奖数量原则上为当年申报奖项数量的30%-40%,其中一等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数量的15%,二等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数量的25%,三等奖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数量的60%。

第十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授奖一次,由中国康复医学会颁发奖励证书。

第十一条中国康复医学会从获得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中,择优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推荐。

第三章申报和推荐
第十二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推荐制。


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对所报项目材料严格审查,并向推荐单
位提供申报材料。

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
保证申报项目的科学性、真实性。

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
进行汇总审核,按限额择优推荐上报,并填写推荐单位意见。

第十三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每年7月31日。

第十四条申报科学技术奖应按规定格式填写《中国康
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材料,并附下
列证明材料:
1.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需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
整体项目的结题或验收证明等材料;
2.应用证明;
3.查新报告;
4.支持科技创新成立的论文、论著、知识产权证明等相关
材料。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员必须是在项目总体
方案制定、关键技术解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
重要贡献的人员。

主要完成人员限额:一等奖不超过11名,
二等奖不超过9名,三等奖不超过7名。

主要完成单位限额:一等奖不超过9个,二等奖不超过7个,三等奖不超过5个。

第十六条推荐奖励项目必须是研究工作已完成、没有争议,且必须在实践中应用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推荐奖励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如其他全国学会奖励项目),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第十八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接受如下单位推荐:
(一)学会各分支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康复医学会;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
(四)解放军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

第四章评审
第十九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定标准如下:(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广泛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的重大发展,或者对康复医学领域及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重要发展,或者对康复医学领域及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
动了本学科较大发展,或者对康复医学领域及产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二十条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项目材料,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提交评审。

(二)现场答辩:推荐奖励为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推荐奖励为三等奖的项目不参加现场答辩。

(三)评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结合推荐材料与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评审方法采取专家评议、集中评审、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四)公示:评审结果在中国康复医学会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公布: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报中国康复医学会会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由中国康复医学会纪检组具体负责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条推荐奖励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
位可在现场答辩前的任何阶段提出退出评审的请求,并按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和公函。

进入评审阶段后,不得提出退出评审的请求,评审确定获奖等级后,不得提出撤出请求。

第二十三条科学技术奖评审采取回避制度。

推荐项目中的完成人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同一法人单位或与推荐项目有利益相关的评审委员不得参加本单位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四条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推荐奖励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剽窃、侵夺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国康复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由中国康复医学会撤消其奖励,追回奖励证书。

第二十六条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骗取中国康复医学会科技奖,由中国康复医学会通报批评或取消其推荐资格。

第二十七条参与中国康复医学会科技奖评审活动的有关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发现后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康复医学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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