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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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1.1《*****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

1.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

2 设计采用资料及规范

2.1.设计资料

2.1.1《*****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2.1.2我院测量部实测的1:1000电子版地形图及现状地面高程资料等。

2.1.3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2.2.采用规范及标准

2.2.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012年版)。

2.2.2《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

2.2.3《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2.2.4《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2.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2.2.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2.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1998)。

2.2.8《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

2.2.9《给水用聚乙烯管材》(GB/T13663)。

2.2.10《给水用聚乙烯管件》(GB/T136

3.2)。

2.2.1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

2.2.12《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04S531-1)。

3 工程概况

过风楼镇徐家店村是过风楼镇政府所在地,位于商南县城西南15公里处。*****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位于过风楼镇政府东南侧,沪陕高速过风楼收费站匝道口以东,郭山公路以南,沪陕高速公路以北的平地中。本次建设为二期建设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后续建设。

片区内道路根据其功能不同,主要有21m、7m、6.5m三种形式的道路横断面。给水管道埋设位置具体以给水管道平面设计图为准。

结合道路周边情况及业主意见,本工程给水管道采用dn110mm和dn63mmPE(聚乙烯)给水管。

给水支管位置可根据用户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以方便用户接入支管及不与其他管线和构筑物冲突为原则。对于转折井或交汇井则禁止移动。

管道标高可根据道路及周围地面实际标高进行适当调整,当管道埋设在行车道下时,覆土厚度应满足0.7~0.8m;当在其他非通车地面以下时,覆土厚度应满足0.5~0.7m。若无法满足覆土要求时,请做好管道保护工作,避免管道被损坏而造成不必要损失。

给水管道横穿道路时采用钢管套裹保护。

4 选用标准图及施工要点

4.1阀门井

4.1.1给水阀门井采用φ1200mm地面操作砖砌圆形立式蝶阀井,详见07MS101-2/24、26、27、30、31、32。

4.1.2位于非铺装路面的阀门井,井盖顶应高于周围地面0.2m。

4.1.3井周围采用砂砾回填至路床,回填范围为井外壁0.8m宽。

4.2消火栓:采用室外地上式消火栓,采用SS100/65-1.0型,详见07MS101-1/12;若与其他建筑物冲突时,可适当沿管线方向调整1~2m。消火栓安装在行车道边缘0.8m 处人行道上。

4.3聚乙烯给水塑料管管道水压实验压力为1.5P MPa,且不得小于0.8MPa,P为工作压力,不泄漏;水压实验时应排除管中空气及杂物,管道中的固定支撑,应达到设计强度,试压前管道需灌水充分浸泡,试压后需对管道进行冲洗。

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

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具体情况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执行。

4.4管材及接口

dn110mm、dn63mm管道采用PE冷水给水塑料管,PE80级,SDR11,环刚度为8MPa。塑料管间接口采用电熔承插连接,塑料管与金属管间采用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具体详见《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中附录A部分;PE给水塑料管管材管件卫生性能应符合《生活饮用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之规定。

管道连接应采用专用连接工具,连接时严禁明火加热。给水塑料管与金属管件采用法兰连接。

4.5管道基础:PE给水塑料管采用90°中粗砂基础,详见04S531-1/12。

4.6井框盖:给水井采用φ700mm钢纤维混凝土轻型井盖、座,混凝土标号大于C50。井盖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井盖制作应参照《检查井盖》(GB/T23858-2009)执行;井盖上应清晰标注“给水”字样,以便后期管理维修。

4.7踏步:采用球墨铸铁踏步,见06MS201-6/14、17。

4.8管道及构筑物沟槽开挖边坡应有一定坡度以保证施工安全,沟槽开挖坡度按1:0.33进行。如果现场条件不允许,须通知设计单位变更设计或采取架支撑等稳定措施。

对于填方地段,须在填方进行至路基设计标高后方可开挖管道沟槽,填方应按道路路基要求进行。

管道及构筑物基础要求为原状土,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超挖、不得扰动基面,如超挖应用中粗砂分层夯填。

沟槽开挖完毕,管道敷设前,应结合地质勘察资料,请有经验的岩土工程专业人员验槽后方可开工。

4.9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

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的其余部分。回填土要求分层压实、对称均匀回填。

PE给水塑料管沟槽回填土压实度按下列要求执行:

①管道基础:管底基础,压实度≥90%;管道有效支撑脚范围,压实度≥95%;

②管道两侧:压实度≥95%;

③管顶以上0.5m范围:管道两侧,压实度≥90%;管道上部,压实度≥(80±2)%;

④管顶0.5m~1m范围:压实度≥90%;

沟槽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胸腔夯实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cm;分层虚铺厚度≤25cm;

具体情况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执行;

4.10在施工中给水支线管道井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小范围移动,以方便用户接入支管、不与其他管线及构筑物冲突为原则。

4.11管道在水平或竖向转弯处、三通或四通及安装主阀门处应设置支墩,支墩采用C25混凝土现浇,在坚固地基上修筑,并锚定牢固。

4.12给水管道严禁在雨污检查井及排水管渠内穿过。

4.13管道敷设前,应结合地质勘察资料,请有经验的岩土工程专业人士验槽后方可敷设管道。

4.14预埋管暂未有用户接入时,管口暂时用管堵封堵,待以后用户接入时拆除封堵;并做好管道的覆埋工作,防止管道暴露在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路线经过范围内地下管线资料不全,建议管道开挖前先从各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情况,沟通协调之后,先挖探槽,探明地下管线情况后确定施工方案,再进行开工建设。

4.16设计中的标准图均应按照其总说明、各图说明及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未尽事宜按现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及其他相关施工规范、规程执行。

4.17施工中若出现其它不良土质时请及时通知设计单位,申请变更设计。

5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5.1工程施工前应做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文件,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专项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2施工现场要采用全封闭施工,现场应有防止闲人进入的围栏,属于危险作业的地带应加上明显的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5.3同一现场有多家单位配合施工时,应由总承包单位与各有关单位共同议定安全工作制度,共同遵照执行。

5.4现场内的沟、坑、池、井和各种预留洞口等其他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或防护挡板,并设危险标志,在可能范围内加以封闭。

5.5一切脚手架或棚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一经架设后,不得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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