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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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伙合同(全文)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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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民法典》:合伙合同(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点击阅读详情:•《民法典》目录•《民法典》第一编总则(全文)•《民法典》第二编物权(全文)•《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章行纪合•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百七十一条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八章合同法

第八章合同法

两物有何关系?
一诺万金 案例
就这个楼,都给他了,三层、两千平米, 包括这里面的资产都给他, 所以我敢狂,敢发出挑战。
属于悬赏广告的意思表 示,也就是法律规定的 合同要约。
法院判决原告孙震与被告邢良坤之间 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合同成立并有效。

七、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 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 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 任。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 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1.承诺应当具备条件 2.承诺方式 3.承诺的期限 4.承诺的生效 5.承诺的撤回与变更



【案例讨论】甲商场是一家主要经营电器的商场。 2004年1月20日,某电视机厂向甲商场发函称:愿 以每台电视机2400元的价格卖给甲商场300台某型 号的电视机。甲商场回函:要以每台2100元的价格 买200台。电视机厂收到商场函后又发一函称:愿 以每台2200元的价格卖给甲商场200台电视,且函 到发货。甲商场因对条件不满意,故未予理睬。1 月30日,该电视机厂将200台电视运至商场,商场 拒绝接收。后该电视机厂到法院起诉甲商场。 问:甲商场与某电视机厂是否存在买卖电视机的 合同?为什么?

上海海事大学合同法第八章合同终止(2)

上海海事大学合同法第八章合同终止(2)

提存
二、提存的条件
• (一)提存主体合格
• (二)提存的合同之债有效且已届履 行期 • (三)提存原因合法 • (四)提存客体适当
• • • •
下列情形难以履行债务的,可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 力未确定监护人; •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91条
•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 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 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 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 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 一、清偿的概念 • 二、清偿的基本要求 • 三、清偿抵充
清偿
二、清偿的基本要求
• • • • • • • (一)清偿的主体 1、清偿人 2、清偿受领人 (二)清偿的标的 1、部分清偿 2、代物清偿 (三)清偿期、清偿地、清偿费用
[例8-6]
• 甲商场与生产月饼的乙公司签订月饼购销合同, 约定乙公司在中秋节之前应当向甲商场交付100箱 月饼,甲商场货到付款。由于市场对月饼的需求 量极大,乙公司生产的月饼一直供不应求,未对 甲商场供货。中秋节过后两天,乙公司向甲商场 运送了100箱月饼,并要求甲商场付款。甲商场当 即表示解除合同,并拒绝签收货物和付款。下列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华能公司认为,车辆已被查封,合同无法 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向法院请求 :1、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2、判令被告归还原告18.5万元购车款和 利息损失;3、被告承担诉讼费。 • 问:你认为本案原告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的 权利?
[例8-2]
• 张女士承租李先生一临街门市房经营小饭 店,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一年,月 租金15000元。经营半年后,小饭店生意日 见红火,收入天天见涨。李先生见此情况 ,认为自己当初签订合同房租太低,便向 张女士提出把月租金提高到20000元。对李 先生的涨租要求,张女士表示拒绝,仍继 续按原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企业合同法

企业合同法

企业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企业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四条公平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合同的内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八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九条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十条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十三条可撤销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 (2)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 (2)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条件2.2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的生效要件3.2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3.3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终止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原则4.2 履行方式和期限4.3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5.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章:合同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6.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第七章:合同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协商与调解程序7.3 仲裁与诉讼第八章:合同监督管理8.1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方法8.2 监督检查的程序8.3 违法行为的处理第九章:合同档案管理9.1 合同档案的建立与保管9.2 档案的利用与保密9.3 档案的销毁与备案第十章:特殊合同的监督管理10.1 国际合同的特殊规定10.2 特殊行业合同的监督管理10.3 政府采购合同的特别条款第十一章:法律责任11.1 违反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11.2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11.3 赔偿责任的确定第十二章:附则12.1 条例的解释权与实施细则12.2 条例的生效时间12.3 其他补充规定第十三章:合同签订的法律文书13.1 法律文书的组成13.2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的规定13.3 法律文书的生效与备案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阐述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即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明确本条例适用的合同类型和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

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监督、指导和协调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章合同法3

第八章合同法3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 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 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面料1000米,服 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 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 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 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 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 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 行的要求。
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 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或经当 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 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 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 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 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合同法》第99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该债务的标的物 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 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 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除外。当 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 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 期限。
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 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 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 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 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 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 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 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 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 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 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众合法硕民法背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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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法硕民法背诵清单第一章引论第一节民法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七章民事代理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物权第十章合同第十一章不当得利第十二章债权的转让和债务的转移第十三章继承第二节物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动产第三章动产第四章所有权第五章用益物权第六章担保物权第七章财产交易第八章共同财产第九章业主共有第十章预告登记第十一章强制执行担保物权第十二章物权的保护第三节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相对人第三章代理第四章合同的成立第五章合同的效力第六章合同的履行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九章不当得利的返还第十章合同的解除第十一章合同的效力审查第十三章解释合同第十四章合同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十五章保证合同的履行第十六章债权转让合同第十七章合同的担保第四节侵权责任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侵权行为第三章侵权责任第四章产品责任第五章遗产责任第五节知识产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三章专利权第四章商标权第五章商业秘密第六章著作权合同第七章专利合同第六节侵权责任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侵权行为第三章侵权责任第四章产品责任第五章遗产责任第七节人格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格权第三章人格权保护第八节继承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继承的法律地位第三章继承的方式第四章继承的顺序第五章继承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继承的效力第七章继承的放弃和辞退第九章继承合同第十章遗产的管理和清偿第十一章遗产的分割第十二章余移第九节婚姻家庭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第四章离婚第五章家庭暴力第六章抚养第七章探望第八章家庭财产制度第九章继承第十节经济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第三章合伙第四章公司第五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第六章集体经济组织第七章信托第八章非营利组织第九章商业银行第十章证券公司第十一章保险公司第十二章非法金融活动第十三章金融债权第十四章金融债务第十一节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四章工时和休假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六章女职工权益保护第七章青年职工权益保护第八章职工培训第九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章劳动监察第十二节征收征用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第三章征用第十三节授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代理第三章委托第四章委任第五章代表第六章授权第七章委托代理合同第八章委任代表合同第九章授权合同第十四节亲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亲属关系第三章亲属权第四章父母子女关系第五章夫妻关系第六章兄弟姐妹关系第十五节经济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第三章合伙第四章公司第五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第六章集体经济组织第七章信托第八章非营利组织第九章商业银行第十章证券公司第十一章保险公司第十二章非法金融活动第十三章金融债权第十四章金融债务第十六节行政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法人第三章行政行为第四章行政合同第五章行政处罚第六章行政强制第七章行政征收第八章行政复议第九章行政诉讼第十章行政赔偿第十七节刑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罪第三章刑第四章刑事责任第五章刑事处罚第六章刑事附则第十八节诉讼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诉讼活动第三章诉讼权利和义务第四章诉讼材料第五章第一审程序第六章第二审程序第七章再审程序第八章司法救助第九章强制执行程序第十章特别程序第十一章民事诉讼的附则第十九节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仲裁第三章仲裁协议。

第8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8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 二、法定抵销
▪ (一)法定抵销的概念
法定抵销是指两人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 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主张以自己的债 权与对方的债权按对等数额消灭的单方意思 表示。
▪ (二)法定抵销的要件 ▪ 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权、到期债务 ▪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 3、当事人所负债务属于可以抵销的债务 ▪ 4、抵销权人将抵销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
▪ 四、免除的效力:
▪ 当事人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的,债务 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当事人 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
第六节 混 同
▪ 一、混同的概念

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同归一人,致使
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 二、混同的成立
▪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
▪ 三、混同的效力:
又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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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存的主体与标的
1、提存主体
提存人
提存受领人(债权人)
提存部门(公证部门)
2、提存标的
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 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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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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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存的效力 1、在提存人与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
(1)在提存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产生向 第三人履行的保管合同关系。
▪ (二)合意抵销的有关问题
▪ 1、当事人双方的给付无须同种
▪ 2、当事人双方的债权不必到期

3、抵销合同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四节 提 存
▪ 一、提存的概念
▪ 提存是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 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标的物交 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 务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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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二)预期违约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三)迟延履行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情势变更原则
•特点: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四、合同解除的行使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
应由甲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案例分析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 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 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 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 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也于7月18日传真告知乙公司 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 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 合同。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 的合同。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二)提存的合同之债有效且已届清偿期 (三)提存的原因合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⑴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⑵债权人下落不明; ⑶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
监护人; ⑷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提存客体适当: 1、符合合同约定 2、标的物适于提存
主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由人民法院或国家仲裁机构 依法加以确定
效力不同
既可以溯及既往,也可 溯及既往,自始无效 以不溯及既往
法律后果不同
不存在追缴财产的问题 当事人故意违法导致合同无 效,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 非法财产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真题演练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三节 清 偿
一、概念
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正确地适当地履行了其合 同义务,并使当事人订约目的得以实现。 •二、清偿的主体和标的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案例分析
甲(父)乙(子)合伙做生意。2004年2月14日在北京逛街。 乙欲为其妻购买戒指一枚,但却发现忘了带钱包。甲对乙说: “我帮你付钱”。并对售货小姐说,这2000元由我替他付。 售货小姐收钱后,将戒指交付给乙。2004年3月9日,甲乙之 间因故解散合伙。经调解分割合伙财产时,对于甲以前所欠的 乙的1000元,乙当场表示免除其父所欠的的这笔债务,其后 又反悔,并多次向其父索要这笔欠款。甲一怒之下将乙打伤。 乙为治病花去医药费2000元。甲乙发生纠纷,请村委会调解。 甲提出,2004年2月12日为乙付帐2000元,现在乙受伤支付 医药费2000元,两个抵销,互不欠债。乙说,甲2004年2月 12日为乙付帐2000元是赠与,因合同终止结算,甲欠我 2000元,我虽表示免除,但后来我已经反悔不同意免除。
合同关系中内容 债务人基于抗辩权的行使,拒 要素的变化合同 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合同关 关系依然存在 系并未消灭,只不过效力暂时
停止而已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指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 于协议或法律规定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 律行为。 特点: 1、是对有效合同的解除 2、必须具有解除事由 3、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 4、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主体
•清偿人
•清偿受领人
•债务人
•债务人的 代理人
•第三人
•债权人 •债权人的代理人
•不得受领清偿: •1、法院对债权人的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3、为受破产宣告的企业,由清算组受领清偿
•第三人 •其他有受领权人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二)清偿的标的: •原则上应全面清偿 特殊情形下可为部分清偿、代物清偿 1、部分清偿:
(1)乙与商场购买戒指的债务因何种原因而终止,为什么? (2)甲欠乙的1000元的债务因何种原因而终止,为什么? (3)甲主张与乙的医药费债务抵销能否成立?为什么?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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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2020/12/12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 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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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
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行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三、合同终止的效力
(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 (二)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属权利及义务消灭。 (三)负债字据的返还 (四)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仍需履行。
(通知、开具发票、三包等) (五)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变更 合同效力的停止
消灭既存的 合同权利义 务关系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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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
标的不同
合同解除
合同无效
是依法成立有效的合同 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自始不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原因不同
确定的途径不 同
基于法定或约定事由
基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定事由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提存的效力
•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三)对提存机关的效
1、债务人的债务得以免除 2、债务人应履行通知义务
•力 1、提存机关负有保管义务。
(二)对债权人的效力
1、所有权转移于债权人
2、收益、风险、费用债权 人
3、提存物领取请求权(自提 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 消灭)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提 存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真题演练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节 提 存
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提交给提 存机关,以消灭合同债务的行为。
(一)提存主体合格
•提存人
•提存机关
•提存受领人
提存机关: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提存机关。根据目前法律、法 规的规定,我国有权受理提存的机关包括:法院、银行、公 安机关所设的失物招领处(办理所有权不明的遗失物的提存 保管事务)、公证处(1995年司法部发布了《提存公证 规则》,从法律上赋予了公证机关作为提存机关的法律地 位。)
1)双方同意 2)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2、代物清偿——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 条件: 1)原合同约定给付有效 2)必须以新的他种给付来代替原定给付。 3)必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4)债权人做出了受领。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四节 抵 销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法定抵销权的行使:
•抵销的效力: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二、合同解除的种类
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
相同点 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事前就规定了的;行使方式相同
不同点
解除权为约定 须以事先有约定为前提 约定解除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修改或废除
解除权为法定 与当事人约定无关 不可以双方协商变更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三、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损害赔偿责任。 2、提存机关负有交付提存
• 物的义务 3、提存机关有权向债权人
• 收取合理的费用。 4、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
提存的,扣除提存费后归
国家所有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真题演练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六节债务免除和混同
第八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在交付期届至时,甲向乙 交付,乙确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 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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