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许经营协议

甲方:眉山市岷东新区管委会

住所: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负责人:黄锦鸿

乙方:眉山岷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底楼

负责人:杨军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经营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眉山市岷东新区城市停车场

项目内容:乙方向停车人提供停车服务,收取停车费,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乙方无偿交回停车场经营权。

第二条特许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有效期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在特许经营期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服务、管理、场地设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有关信用考核规定,对乙方经营和信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3、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出现依法提前终止或者解除的情形,甲方有权特许第三方经营本项目,并与第三方签署新协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依据有关程序和时限,为乙方办理停车场(位)经营备案手续;

2、乙方未违反本规定,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因停车经营所得的合法收益;

2、当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获得续展经营的优先权。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停车行业规定,服从运输、路政、公安交通管理、城管、价格等部门的管理;

2、在办理停车场经营备案及开业的其他手续并设置收费标志牌后方可经营收费;

3、在特许经营期内,接受甲方的信用考核,考核制度由甲方另行制定;

4、在特许经营期内,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协议条款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五条风险承担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经营场地的丧失,特许经营期中止,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继续计算,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损失,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

1、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

2、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

第六条协议终止

(一)特许经营期内,乙方、甲方均可提出终止协议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终止;

(二)特许经营期届满,本协议终止;

(三)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有下列行为,本协议终止。

1、企业信用考核不合格的;

2、擅自转让、承包、出租、质押经营权或者与第三方合作、联营本协议特许项目的;

3、未如实申报经营停车位数量,实际经营的车位与备案停车位数量不符的;

4、一年内出现3起以上(含3起)违规经营行为的;

5、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罚通报的;

6、违规经营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的;

7、具有其它法定情形的。

第七条特许经营项目的收回

(一)收回内容

停车场(位)的经营权。

(二)收回时间

在特许经营期截止或协议终止后15天内办理完毕特许经营项目移交。

(三)收回程序

1、乙方停止经营,撤出停车场地;

2、乙方拆除停车场标志牌及停车设施;

3、甲方注销乙方备案登记。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也可依法诉讼。

第九条附则

1、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合同内容,并知悉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