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申领表 (2)
广电部令第11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广电部令第11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广播电影电视部是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负责全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是当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地方各级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职责是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行归口管理,审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组织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安部门的职责是查处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协助管理部门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技术检查;国家安全部门的职责是检验审核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性能,进行技术安全检查,并视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
第二章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第三条: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三)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均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
下列单位和场所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一)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二)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涉外宾馆;(三)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
第五条: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单位可直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经审查批准的单位,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收设施。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9.23•【文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2号•【施行日期】2004.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2号)《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0月23日起施行。
局长:徐光春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引进、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的管理,促进中外广播电视交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外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活动。
境外电视节目是指供电视台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以下称境外影视剧)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其他各类电视节目(以下称其他境外电视节目)。
不引进时事性新闻节目。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称广电总局)负责境外影视剧引进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的审批工作。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受广电总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境外影视剧引进的初审工作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引进的审批和播出监管工作。
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未经广电总局和受其委托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的境外电视节目,不得引进、播出。
第五条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
第六条广电总局对引进境外影视剧的总量、题材和产地等进行调控和规划。
第七条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符合广电总局的总体规划和本规定第十五条的要求。
第八条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引进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申请引进境外影视剧,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申请表由广电总局统一制定,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凭样本印制使用);(二)引进合同(中外文);(三)版权证明(中外文);(四)具备完整的图像、声音、时码的大1/2录像带一套;(五)每集不少于300字的剧情梗概;(六)与样带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中外文字幕。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初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国家安全机关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单位地址来自证照号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接收卫星、接收方位、接收目的、接收内容(频道)、接收方式、收视对象范围与原许可证载明的是否一致
是否在有线电视系统中首先安排专用频道完整传送中央、省和当地第一套电视节目
是否设有专职人员管理卫星电视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XX街道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附表格)

XX街道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附表格)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街道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X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文广旅游广电〔2020〕6号)和《2020年度XX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X卫整治〔2020〕1号)的指示,结合区委创建平安XX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制定《XX街道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考核对象各村(社区)二、整治工作主要内容1、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2、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包括卫星地接收天线、高频头、解码器、解密卡、接收机)安装、使用环节的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
3、规范辖区内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及换证工作,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4、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等违规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
三、整治工作步骤参照市、区两级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经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任务分解、随机巡查、整治问题通报、处置反馈等机制,将整治工作落细压实。
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实施和宣传将贯穿全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敏感期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
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2020年XX街道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平安考核扣分清单和年终排名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和整治工作有关信息、季度报表(详见附件2),各村、社区须按要求及时报送党群服务中心。
1、部署整治工作(5月30日前)。
街道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围绕主要整治事项召开工作专题布置会议。
各村社结合实际,抓好摸排工作,在村域范围内部署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开展。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2004)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2004)【法规类别】电视【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7号【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发布日期】2004.06.18【实施日期】2004.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7号)《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徐光春二00四年六月十八日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通过卫星方式传送的境外电视频道(以下简称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中国境内落地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实行归口管理,对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
第三条经广电总局批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可以在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饭店、专供境外人士办公居住的涉外公寓等规定的范围及其他特定的范围落地。
第四条申请落地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所播放的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在本国(地区)为合法电视媒体;(三)具备与中国广播电视互利互惠合作的综合实力,承诺并积极协助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在境外落地;(四)申请落地的频道及其直接相关机构对中国友好,与中国有长期友好的广播电视交流和合作;(五)同意通过广电总局指定的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统一定向传送其频道节目,承诺不通过其他途径在中国境内落地;(六)同意并委托指定机构独家代理其在中国境内落地的所有相关事宜。
第五条广电总局每年审批一次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申请,每次有效期限一年,一般在每年七月至九月办理。
第六条对于一个境外广播电视机构,原则上只批准其所属的一个卫星电视频道在规定的范围内落地;原则上不批准新闻类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境内落地;不批准境内广播电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团体、企业、个人在境外开办、合办的卫星电视频道在境内落地。
卫星广播电视节目接收技术参数

卫星广播电视节目接收技术参数三颗卫星的广播电视节目下行接收技术参数见表2-1、2-2、2-3。
表2-1 鑫诺3号卫星(东经125度)节目接收技术参数序号节目名称转发器号下行频率(MHz)下行极化方式FEC 符号率(MS/s)1 广西3 3827 水平3/4 5.722 广东、南方、深圳3 3845 水平3/4 17.7783 黑龙江4 3893 水平3/4 6.884 吉林、延边5 3909 水平3/4 8.9345 云南5 3922 水平3/4 7.256 海南5 3933 水平3/4 6.597 西藏汉语、藏语6 3989 水平3/4 9.07表2-1 鑫诺3号卫星(东经125度)节目接收技术参数(续)序号节目名称转发器号下行频率(MHz)下行极化方式FEC 符号率(MS/s)8 预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目)6 3999 水平3/4 4.429 辽宁6 4006 水平3/4 4.4210 CCTV-1/2/7/10/11/12/音乐8 4080 水平3/4 27.5011 新疆、新疆走出去9 4120 水平3/4 27.512 CCTV-3/5/6/8/新闻/少儿10 4160 水平3/4 27.50注:从2007年8月1日开始执行。
表2-2 中星6B卫星(东经115.5度)节目接收技术参数序号节目名称转发器号下行频率(MHz)下行极化方式FEC 符号率(MS/s)1 福建S1 3706 水平3/4 4.422 湖南、金鹰卡通S3 3750 水平3/4 10.493 CCTV-4/9/西法语S3 3771 水平3/4 9.3754 四川S5 3786 水平3/4 5.445 贵州S5 3796 水平1/2 6.936 上海东方、炫动卡通S5 3808 水平3/4 8.87 CCTV-1/2/7/10/11/12/音乐S7 3840 水平3/4 27.508 CCTV-3/5/6/8/新闻/少儿S9 3880 水平3/4 27.509 中国教育电视台(1套)S15 4000 水平3/4 27.5010 上海文广付费平台(7套)S17 4040 水平3/4 27.5011 上海文广付费平台(9套)S19 4080 水平3/4 27.5012 上海文广付费平台(5套)S21 4111 水平3/4 13.30上海文广付费平台(高清1套)4129 2/3 13.30表2-2 中星6B卫星(东经115.5度)节目接收技术参数(续1)序号节目名称转发器号下行频率(MHz)下行极化方式FEC 符号率(MS/s)13 湖北S23 4147 水平3/4 6.1514 青海汉语、藏语S23 4158 水平3/4 8.6815 内蒙汉语、蒙语S23 4171 水平3/4 9.2016 北京鼎视付费平台(10套)E10 3600 垂直7/8 27.5017 北京鼎视付费平台(10套)E12 3640 垂直7/8 27.5018 北京鼎视付费平台(2套)E14 3680 垂直7/8 27.5019 电影频道付费平台(3套、高清1套)S2 3740 垂直3/4 27.5020 电影频道付费平台(3套)S4 3769 垂直3/4 9.2621 重庆S6 3807 垂直3/4 6.0022 浙江S6 3825 垂直3/4 6.7823 山东S6 3834 垂直3/4 5.4024 山西S8 3846 垂直3/4 5.9525 河南S8 3854 垂直3/4 4.42表2-2 中星6B卫星(东经115.5度)节目接收技术参数(续2)序号节目名称转发器号下行频率(MHz)下行极化方式FEC 符号率(MS/s)26 宁夏S8 3861 垂直3/4 4.8027 陕西、农林科技S8 3871 垂直3/4 9.0828 山东教育S10 3885 垂直3/4 4.3429 江西S10 3892 垂直3/4 4.4230 江苏S10 3900 垂直3/4 6.6731 甘肃S10 3910 垂直3/4 6.4032 安徽S12 3929 垂直3/4 8.8433 天津S12 3940 垂直3/4 5.9534 北京S12 3951 垂直3/4 9.5235 中数传媒付费平台(9套)S14 3980 垂直3/4 27.5036 中数传媒付费平台(9套)S16 4020 垂直3/4 27.5037 中数传媒付费平台(10套)S18 4060 垂直3/4 27.50表2-2 中星6B卫星(东经115.5度)节目接收技术参数(续3)序号节目名称转发器号下行频率(MHz)下行极化方式FEC 符号率(MS/s)38 中数传媒付费平台(高清1套)S20 4100 垂直3/4 27.5039 中数传媒付费平台(10套)S22 4140 垂直3/4 27.5040 中央40路广播S24 4175 垂直1/2 5.9941 河北S24 4192 垂直3/4 6.00注:从2007年8月1日开始执行。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74f6d212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72.png)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正文:---------------------------------------------------------------------------------------------------------------------------------------------------- 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艾知生一九九四年二月三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广播电影电视部是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负责全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是当地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地方各级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职责是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行归口管理,审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组织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安部门的职责是查处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协助管理部门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技术检查;国家安全部门的职责是检验审核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性能,进行技术安全检查,并视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
第二章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第三条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三)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均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精选9篇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制作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申领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制制作机构名称经济性质注册地址邮编办公地址邮编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宅电办公传真办公邮箱法定代表人手机注册资金(万元)总计流动资金固定资产主要从业人员姓名职称现任职务主要业绩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申请机构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字)机构公章年月日《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申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剧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制机构名称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电话邮编联系人剧目名称题材类别长度集× 分钟电视剧主创人员情况姓名国籍(地区)就职机构编剧导演摄像主要演员制片主任制片人变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电话联络人传真变更项目变更前情况变更后情况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法人代表姓名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申请机构意见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发证机关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注意事项1、申请机构须提交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报告》、《许可证》原件及股东大会决议、《章程》复印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
2、申请变更法人代表,还须提供法人简历、身份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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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申
领
表
申领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制
二○二〇年三月
填表说明
1、“申领单位”填写单位全称(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并加盖公章。
“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填写事业单位;属企业单位的,选择民营、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填写。
2、“注册地址”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设站地址”填写设置境外电视节目接收设施所在详细地点。
3、“接收目的”选择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服务中外宾客或外籍人士公寓填写。
4、“接收方式”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取一种,并在“□”中打“√”:
(1)限定收视人数范围,不将接收设施的终端安置到超出规定及批准接收范围的场所,不在本单位的有线电视系统中传送所接收的境外电视节目;
(2)接收的同时通过本单位闭路电视系统有选择播出(仅限涉外旅游宾馆、酒店)。
5、“申请接收境外电视频道名称”由省广电局参照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当年可供国内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等单位申请接收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名单,需要接收的节目请在“□”中打“√”。
6、“申领单位意见”请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申领单位所在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意见”由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8、申领单位报送本表时,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请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单位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安置接收设施的机房的有关设施情况、管理人员情况及管理制度;
(4)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请提交星级评定证明复印件;
(5)原持证单位请提交原接收的境外节目名称、收视卡卡号等基本情况。
9、申领单位提交的材料,本表应提交一式三份,其余材料各一份。
10、彭博财经电视亚太频道2015年起不再发展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