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这是我国《证券法》第3条规定的原则,俗称为证券法的“三公”原则。公 开原则主要适用于发行证券的企业。公平原则主要适用证券市场的全部参与人, 包括发行人、经销人、监管人、交易人;但主要的是发行人和交易人。公正原 则要求的主要是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当然也有发行者和经销者。公正的 基本点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这是我国《证券法》第4条规定的原则。基本点:意思自治,等价交换,诚 实不欺、信守诺言。
三、国家集中监管与证券业自律相给合原则
这是我国《证券法》第7~9条规定的内容,法律没有以“原则”的表述出现, 但理论中认为这是原则。
四、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这是我国《证券法》第6条规定的内容。法律没有以“原则”的表述出 现,但理论中也认为是原则。 “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即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 要分别设立,分开办理业务,证券公司只能经营证券业务,不能既经 营证券业务,又经营银行、信托、保险业务;银行、信托、保险业务 机构也只能经营银行、信托、保险业务,不能兼营证券业务。 法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限制,是因为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和保 险业等都是经营货币或信用的,彼此之间的业务有着一种天然的联系, 极易发生资金的渗透使用和业务的交叉。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一)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
公开原则不仅是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有效手段。
美国法官布兰迪斯有句名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街灯是最好的夜警”,形象地说明了公开原则对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
由于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大多数投资者只能依靠从公开渠道所获取的与证券有关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判断,只有依法将与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信息向公众公开,投资者在从事证券投资时,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因此,信息公开既是投资者作出科学投资决策的前提,也是对证券发行人进行监管的有效方式。
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所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凡是与证券和证券市场有关的一切活动与信息都应当公开。
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也包括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信息要公开,如大股东持股信息,中介机构的承销信息,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与信息等。
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
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
从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
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机会平等更为重要,它体现为公平的市场准入和市场规则,每个当事人的机会和条件都应当是相同的。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证券法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为目的的法律体系,其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如下:
1. 适用范围:
证券法适用于以下特定主体进行的证券交易和发行行为: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中介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等。
2. 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证券法要求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和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市场参与者需按照公平原则开展交易活动,交易价格应当公正合理。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证券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3)维护市场秩序原则:证券法禁止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正、稳定和透明。
(4)监管合规原则:证券法设立证券监管机构,监管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合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运作的安全稳定。
(5)风险防范原则:证券法规定各参与主体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总之,证券法适用于特定主体的证券交易和发行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等原则作为基本准则。
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

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现如今,许多人在理财投资时选择购买证券,证券相较于股票风险较低,收益相对较高,对于不想承担过多风险的投资者是个很好的选择。
于是这些人自然也密切关注着我国的证券法,时刻关注着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那么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呢?下面就听听小编的介绍吧。
现如今,许多人在理财投资时选择购买证券,证券相较于股票风险较低,收益相对较高,对于不想承担过多风险的投资者是个很好的选择。
于是这些人自然也密切关注着我国的证券法,时刻关注着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那么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呢?下面就听听小编的介绍吧。
▲▲证券法原则根据《证券法》总则的规定,许多学者将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三公原则、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守法和禁止不正当交易原则、分业经营与管理原则、集中统一监管原则、国家监管和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等(每条一原则)。
我们认为,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证券法各项制度,反映证券法宗旨的最一般规则,它体现了证券法的基本精神,对于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各项具体规则应具有指导意义和法律解释意义。
依此原理,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应包括以下几项:1、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是现代证券法的基础,而这一原则中的公平与公正要求则具有从属性意义。
自从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首创这一原则以来,它在各国证券法中一再被强调。
根据我国的证券法制度,任何类型的证券发行与交易都必须遵循公开性原则进行,以使得投资公众对于其拟购买的权利财产具有充分、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受误导的了解。
中国证券法规中关于招募文件必要条款和必要内容的规则、关于证券招募文件统一披露的规则、关于发行人负有持续性信息披露责任的规则、关于发行人与承销人对信息披露质量保证的规则都不过是这一原则的具体表现。
在中国证券法规则尚不完善的条件下,三公原则的法律调整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值得说明的是,公开性原则并不意味着证券发行仅应采取公开发行方式,也不意味着证券交易仅能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形式。
第四节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1.国家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助于提供稳定的市场 预期 3.维持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是证券市场健康发 展的重要基础,是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一、概述 (一)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交易法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特别法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证券法的宗旨 二、公开原则 三、公正原则 (一)公正以立法公正为前提
第四节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关键术语 证券法的宗旨 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 原则
公平
证券法的宗旨
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 1.证券发行和交易主体复杂多样 2.证券发行和交易之标的具有特殊性 3.证券行为必须遵循特殊规则 4.证券行为涉及公众投资者利益 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存续和发展的基础 2.投资者是最缺乏证券市场信息的参与者 3.投资者人数众多、力量分散
(二)公正是对证券监管者和裁判者的法 律要求 (三)司法公正是公正原则的最终保护机 制
四、公平原则 (一)结果公平与程序公平 (二)机会平等与规则相同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兼顾安全的
第四章证券法

第四章证券法重要知识第一节证券与证券法概述1、证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拥有某种财产权利的凭证,即证券的权利表彰性。
(2)证券的营利性,即持券人购买和转让证券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化的投资收益。
(3)证券的流通性,即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和买卖。
(4)证券的合法性,即证券的格式、发行和交易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5)证券是载明券面面值的凭证。
2、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要式证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与股票同属有价证券,都是公司筹措资金的一种有效形式,但二者有如下不同:(1)持有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债券的持有人为公司的债权人,股票的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
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部分经营决策和管理,而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则不能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
(2)体现的法律关系不同。
公司债券体现的是借贷关系,为公司的债权人;股票持有人为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属于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3)风险不同。
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时可以得到本金和利息,一般不受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股票的价值受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波动较大。
(4)发行程序不同;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审批制,股票的发行实行核准制。
(5)代表的财产的性质不同;债券所代表的财产是公司的临时性财产,股票代表的是公司的永久性的财产。
发行股票无需提供担保;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在发行债券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制定一定的偿债措施。
第二节证券法的基本原则1.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发行、交易和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尊则。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有如下几个:(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证券发行、交易和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证券法的三公原则

证券法的“三公原则”
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他是证券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是证券活动所遵守的基本准则,是证券法的精神所在。
(1)公开原则,指证券发行者在证券发行前或发行后根据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证券简答管理机构和证券投资者提供规定的有关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资料。
宗旨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善投资环境,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
要求:真实、全面、及时、易得、易解。
(2)公正原则,即证券商事关系主体在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活动中应公平合理,照顾各方的权利和利益。
要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守信。
(3)公正原则,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人员应充分运用法律采取有效措施,对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制止和查处,以确保投资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基本要求:反欺诈、反操纵、反内幕交易。
证券法

国家审计监督原则. 6. 国家审计监督原则.即国家审计机关依 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备注:具体内容见电子版( 备注:具体内容见电子版( 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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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 5. 政府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即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 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并根据需要 可以设立派出机构, 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 理职责.在国家对证券发行, 理职责.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 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 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 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活动和证券管 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即证券的发行,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即证券的发行, 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正, 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
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2. 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即证券发 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 应当遵守自愿,有偿, 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
《证券法》 证券法》
一,证券法的概念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的发行,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的发行,交易以及 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证券法的立 法宗旨是: 法宗旨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 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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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关键术语
证券法的宗旨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
第一节证券法的宗旨
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
1.证券发行和交易主体复杂多样
2.证券发行和交易之标的具有特殊性
3.证券行为必须遵循特殊规则
4.证券行为涉及公众投资者利益
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存续和发展的基础
2.投资者是最缺乏证券市场信息的参与者
3.投资者人数众多、力量分散
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1.国家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助于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
3.维持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节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一、概述
(一)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交易法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特别法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证券法的宗旨
二、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我国证券法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这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时必须依法将与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情况向社会公布,以供投资者投资决策时参考。
只有以公开为基础,才能实现公平和公正。
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发行人、投资人、证券商和证券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
只有实行公平原则,才能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立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
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对一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主体给予公正的待遇。
3.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证券法第4条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4.合法原则。
证券法第5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这体现了在证券市场上的一切发行和交易活动都必须具有合法性。
5.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证券法第6条明确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禁止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之间业务混合,禁止银行、信托、保险等机构从事高风险的证券业务,以利于实现金融业管理的规范化,降低银行、信托和保险资金的风险。
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