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精选文档】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第一章产业投资基金第一节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及特点产业投资基金简称产业基金,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金融创新工具。
产业基金的设立到目前为止尚无法可依,因此一直以来对产业基金的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未获通过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中所定义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特征:(1)集合投资制度;(2)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
(3)基金机构与管理机构分开。
第二节发展我国产业基金的政策制约虽然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实践已经风起云涌,但产业基金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还未建立,并且存在着较大的争论。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主要担心设立产业基金的风险,但风险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控制的,这一点并不能成为产业基金法难产的理由。
实际上,现在的障碍主要存在于对创业投资和产业基金的概念和作用的争论上。
其中,科技部和原国家计委之争最具代表性。
原国家计委和科技部的立法思路从一开始就有分歧。
产业基金立法的提出在原国家计委,但占产业基金半壁江山的创业投资基金立法,却由科技部倡导.科技部是七部委文件(即《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的牵头单位,它主张制订《创业投资公司暂行办法》,再附加《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来规制产业基金的主体-创业投资基金,以加强科技产业的发展力度。
它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再另行制订一套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而原国家计委则希望通过发展产业基金在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替代积极的财政政策融资方式。
因此,早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就向国务院报批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但因在立法过程中引发的类似以上所述的许多争论性意见迟迟无法通过.当年7月,该《暂行办法》被国务院常务会议搁置。
文旅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文旅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旅游产业逐渐成为国内外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领域之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文旅产业的发展,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投融资方式是设立文旅产业投资基金。
本文将介绍文旅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在这一领域所起到的作用。
一、基金的设立首先,设立文旅产业投资基金需要明确的投资策略和目标。
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特点确定投资方向,例如文化创意产业、旅游景区开发、文化遗产保护等。
其次,基金的设立需要有明确的募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会向各类投资者发起募资,比如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资本等。
募资目标一般会根据基金规模和投资项目的需求来确定。
最后,文旅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需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基金备案、监管报告披露等。
这些程序能够确保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基金的运作1. 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目标,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评估的指标可以包括市场前景、盈利能力、风险收益比等。
通过对项目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将作出投资决策,并与投资委员会或董事会进行沟通和决策确认。
2. 投资组合管理文旅产业投资基金往往会投资于多个项目,以降低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会根据资金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配置投资组合,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项目。
通过分散投资风险,基金能够提高整体收益。
3. 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人负责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他们会与项目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进行业绩评估和风险控制。
基金管理人还会参与项目的战略规划和运营管理,以确保投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增值。
4. 退出机制基金的退出是投资者获取回报的重要途径。
通常,基金管理人会设立一定的退出机制,如IPO、股权转让、债务再融资等。
基金会根据市场条件和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式退出投资,最大化回报。
三、风险管理基金管理人需要重视风险管理,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分析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分析【摘要】本文从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对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进行分析。
在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
正文部分分别讨论了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运作模式概述、筹集与投资、退出机制以及风险管理。
结论部分则总结了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的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和启示。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将更清楚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以及在该领域投资的风险和挑战,这对于投资者和决策者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筹集与投资,退出机制,风险管理,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启示。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旨在对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定义、运作机制、筹集与投资、退出机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还将分析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的影响因素,探讨其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启示,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依据。
1.2 研究意义产业投资基金是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对于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研究可以帮助投资者更深入了解这个领域,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通过对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的分析,投资者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收益率。
研究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对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领域的重要力量,其运作模式的优化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向真正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领域倾斜,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1.3 研究目的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专门从事产业投资的金融工具,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收益特点。
其运作模式涉及到筹集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投资以及退出投资等环节。
本文旨在分析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探讨其运作机制及相关影响因素,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研究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和运作模式进行梳理,揭示其特点和运作机制,为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本质提供基础。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实务及最新运作模式案例分析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实务及最新运作模式案例分析第一部分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实务一、产业投资基金概述1、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6年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产业投资基金(或简称产业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按投资领域的不同,产业投资基金可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
随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14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2、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根据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实体的不同,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
(1)公司型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法人实体,通过募集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进行投资。
公司型基金有着与一般公司相类似的治理结构,基金很大一部分决策权掌握在投资人组成的董事会,投资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较大。
公司型产业基金的结构在资本运作及项目选择上受到的限制较少,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在基金管理人选择上,既可以由基金公司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管理。
公司型基金比较容易被投资人接受,但也存在双重征税、基金运营的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不高的缺点。
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由于是公司法人,在融资方式更为丰富,例如可以发行公司债。
(2)契约型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一般采用资管计划、信托和私募基金的形式,投资者作为信托、资管等契约的当事人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受益者,一般不参与管理决策。
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不是法人,必须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基金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有利于产业投资基金进行长期稳定的运作。
产业基金的特点与投资运作模式

产业基金的特点与投资运作模式
一、产业基金概述
产业基金是一种可以运用资金投资企业及其项目的基金,从资金分配,投资范围,投资手段等方面,都有独特的特点。
产业基金有利于企业的实
施融资及推动企业的发展,加快行业的发展,改善行业投资品质,促进经
济结构优化。
二、产业基金的特点
1、投资范围宽泛。
产业基金可以投资的领域比较广泛,可以投资服
务行业、科技行业、制造业、农业行业、医药行业、物流行业等,以帮助
企业扩大规模、拓展营销渠道,提升生产效率等。
2、投资手段多样。
产业基金可以通过股权投资、政府债券投资、固
定收益投资等多种投资手段对企业及其项目进行投资,以满足企业的资金
需求和发展需求。
3、投资灵活性大。
产业基金可以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比例,根据企
业业务发展状况的变化,调整投资方向,实现投资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4、风险控制能力强。
产业基金可以通过综合考虑投资品种,风险等
因素,实现投资风险的有效控制。
1、定位投资。
产业基金的概述运作模式业务流程

产业基金旳概述、运作模式、业务流程一、产业基金旳概述1、产业投资基金旳概念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大类概念,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旳集合投资制度。
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旳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进行投资,并参与企业旳经营管理,以期所投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在国家发改委制定旳、未获通过旳《产业投资基金暂行管理措施》所定义旳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旳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置基金企业,由基金企业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2、产业投资基金与私募投资基金旳区别(1)投资范围:产业投资基金重要投资于技术成熟旳成长期企业未上市旳股权,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旳,属成长性及收益性投资基金,而私募股权基金旳投资范围更广些,并且更倾向于投资准备IPO旳企业。
(2)组织管理方面:产业基金旳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之间旳关系,由于缺乏市场化旳选择与安排,这样旳鼓励机制促使其旳投资方向,愈加倾向于中长期旳操作,促使收益旳可持续性;而私募基金旳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旳关系,采用旳是市场化旳措施,导致其收到市场旳原因旳影响较大,而使其旳投资行为,关注短期,收益率旳波动幅度较大。
(3)投资领域:产业基金受到设置时旳限制,而私募则是限制较少。
3、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旳区别: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旳一种基金模式,投资对象是实体产业,而并非证券投资基金集中于有价证券,这是两者区别旳明显特点。
4、我国启动旳新一轮经济改革,为产业基金旳发展,打开了广阔旳市场前景伴随中国GDP增速旳放缓,经济构造调整深化旳时期,受到宏观政策和既有机制旳影响,虽然近期为了扶持中小企业旳发展,国家出台了一揽子旳方案,不过中小企业旳融资还需要深入旳改善空间。
2023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对于存款利率旳市场化及民间金融旳表态,反应了政府对于民间金融旳发展是持积极态度,这为产业基金旳发展支撑了发展旳空间。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及管理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及管理流程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投资领域的不同,相应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
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尚处于试点阶段,市场准入条件较高,而且政府主导性强。
1.产业基金发起设立1.1发起条件1.基金拟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发起人须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持续保护良好财务状况,未受到过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3.法人作为发起人,除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外,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2亿元;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每个发起人的个人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1.2申报核准要求1. 50亿元以下(含50亿元)规模的产业基金只需在发改委备案。
2. 50亿元以上规模的产业基金由发改委审批。
1.3申报人产业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作为申报人1.4发起人由两类机构构成:一是大型产业集团,二是金融企业,后者中目前只有信托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在法律上没有障碍。
证券公司有股票投资和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经验,但是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差异很大,根据分业管理的原则,证券公司不宜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1.5设立形式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三种方式设立:契约/信托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
三种形式在法律基础和设立程序方面都已经没有障碍。
2.产业基金的募集2.1 募集方式和规模私募方式募集,且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
产业基金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
2.2 交易方式封闭式基金2.3 存续期限产业基金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3.产业基金的治理结构3.1 产业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之间的制约和制衡关系。
产业基金运作模式大全

产业基金运作模式大全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6年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产业投资基金(或简称产业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按投资领域的不同,产业投资基金可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
随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14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根据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实体的不同,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
(1)公司型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法人实体,通过募集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进行投资。
公司型基金有着与一般公司相类似的治理结构,基金很大一部分决策权掌握在投资人组成的董事会,投资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较大。
公司型产业基金的结构在资本运作及项目选择上受到的限制较少,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在基金管理人选择上,既可以由基金公司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管理。
公司型基金比较容易被投资人接受,但也存在双重征税、基金运营的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不高的缺点。
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由于是公司法人,在融资方式更为丰富,例如可以发行公司债。
(2)契约型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一般采用资管计划、信托和私募基金的形式,投资者作为信托、资管等契约的当事人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受益者,一般不参与管理决策。
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不是法人,必须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基金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有利于产业投资基金进行长期稳定的运作。
但契约型基金是一种资金的集合,不具有法人地位,在投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时,无法直接作为股东进行工商登记的,一般只能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认购项目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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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第一章产业投资基金第一节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及特点产业投资基金简称产业基金,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金融创新工具。
产业基金的设立到目前为止尚无法可依,因此一直以来对产业基金的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未获通过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中所定义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产业投资基金具有以下特征:(1)集合投资制度;(2)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
(3)基金机构与管理机构分开。
第二节发展我国产业基金的政策制约虽然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实践已经风起云涌,但产业基金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还未建立,并且存在着较大的争论。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主要担心设立产业基金的风险,但风险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控制的,这一点并不能成为产业基金法难产的理由。
实际上,现在的障碍主要存在于对创业投资和产业基金的概念和作用的争论上。
其中,科技部和原国家计委之争最具代表性。
原国家计委和科技部的立法思路从一开始就有分歧。
产业基金立法的提出在原国家计委,但占产业基金半壁江山的创业投资基金立法,却由科技部倡导。
科技部是七部委文件(即《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的牵头单位,它主制订《创业投资公司暂行办法》,再附加《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来规制产业基金的主体-创业投资基金,以加强科技产业的发展力度。
它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再另行制订一套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
而原国家计委则希望通过发展产业基金在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替代积极的财政政策融资方式。
因此,早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就向国务院报批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但因在立法过程中引发的类似以上所述的许多争论性意见迟迟无法通过。
当年7月,该《暂行办法》被国务院常务会议搁置。
2003年以来,一份旨在规产业投资基金的文件草案已由国家发改委制订完成,正向相关部委征求意见并准备提交立法机关讨论。
在我国产业基金制度环境还未形成的情况下,相关主管部门坚持“先立法再放行”的原则,已经获批的这些产业基金要么属于个案处理,要么还处在监管部门的默许之中。
而且这些基金都采取了在国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出现,或在境外注册、境外募资,或与境外机构合作的迂回策略。
因此,大规模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还不具备条件。
第三节产业投资基金的筹集方式一、按照组织形式分产业投资基金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一)、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1、公司型基金(Corporate Fund)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
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类似。
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业务公司。
基金的设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还要在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所在地登记。
公司型基金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当事人:基金股东、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Fund Manager)或投资顾问(Investment Adviser)、基金转换代理人(Transfer Adviser)、基金主承销商(Principal Underwriter)。
基金股东指基金股票的持有者。
基金公司就是基金本身,按照股份公司组织形式建立,基金公司可分为封闭型基金公司和开放型基金公司两种。
封闭型基金公司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是固定的,以后不在追加资本。
因此也称为固定股份基金公司。
开放型基金公司是指公司只发行一种普通股票,发行数量不固定,发行之后可以根据投资者需求随时增发基金股份。
因此也称为不固定基金股份公司或追加型基金公司。
实际管理和经营基金资产的是一个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即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所负职责和所得报酬由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签订的顾问协议(Advisory Contract)规定下来。
其主要职责包括:有价证券的研究分析、制定投资组合和从事日常的基金管理。
基金保管人一般是银行,它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及股息核算等。
保管人也要同投资公司签订保管契约并收取保管费。
转换代理人通常也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由其负责基金股票的转移以及股利分配等。
基金承销商负责股票发售的具体工作。
基金承销商是管理公司的代理机构,负责按净资产价值加佣金卖给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人,再由他们负责卖给投资者。
2、契约型基金(Contract Fund)是指依据信托契约(Trust Deed or Trust Agreement of Indenture),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这类基金一般由管理公司、保管公司及投资者三方当事人订立信托契约。
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并依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
基金保管公司一般也由银行担任,它依据信托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以及有关的代理业务等。
投资者即受益凭证的持有人,他通过购买受益凭证投资于基金,并根据其购买份额分享投资收益。
基金的受益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和基金的财产权证明。
契约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可划分为现金型和垫付型两种:1、现金型基金(Cash Fund)这是指基金最初设立时,投资者用现金购买受益凭证。
待全部发行完毕后,资金全部资本总额也就全部获得,然后基金管理公司再将基金资产交由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并进行证券投资。
2、垫付型基金(Appropriation Fund)垫付型基金在最初发行时先由基金管理公司垫付基金的资本总额用于购买各种有价证券,交由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再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归还发起人。
(二)、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比较1、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据国家的公司法成立。
因此基金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型基金除了两个当事人:即基金公司及其股东外,其他方面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与契约型基金一样。
基金公司及其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基金的运作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基金公司如果本身不是管理公司,则基金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也需要通过委托管理契约来进行规契约型基金根据有关国家的信托法组建。
基金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契约型基金有三个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代理人和受益人。
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基金的运作遵守信托法的规定。
2、二者依据的章程契约不同:公司型基金经营信托财产凭借的是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契约和委托保管契约等文件。
而契约型基金则凭借信托契约来经营信托财产。
3、二者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基金组织公司的信托财产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起来的。
前者既是一种所有权凭证,又是一种信托关系。
后者反映的仅仅是一种信托关系。
4、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即公司的股东,他们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以股息形式获取投资收益。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是信托契约的当事人,通过购买受益凭证获取投资收益,对基金如何运用所做的重要投资决策通常不具有发言权。
由此可见,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的权利要大些、5、二者的基金融资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由于具有法人资格。
因此可以向银行借贷,这比较有利于公司扩大资产规模。
公司发展有雄厚的资本作保证。
契约型基金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不通过银行借款来扩大基金规模。
6、二者的运作不同:公司型基金募集资金在发售证券方面有很多优势。
可以迅速将股票销售完毕。
这当然要对经销商和承销商支付一定的费用。
投资者办理股票移交手续后即成为股东,对于契约型基金而言,投资者只要向基金管理公司购买受益凭证,即成为该基金的受益人。
在基金营运中,公司型基金同一般股份公司一样,除非根据《公司法》到了破产清算阶段。
一般情况下基金公司具有永久性。
这样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
从宏观经济角度看,基金公司不随意成立和终止,这有利于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
由于契约型基金依据信托契约建立和运作。
随着信托契约期满基金运营也就终止,这样不利于基金的长期经营。
就两类基金的共性而言,无论是公司型基金还是契约型基金,都涉及到四个方面当事人:基金受益人和基金投资人(公司型基金的投资人包括基金公司的投资人和基金公司两个层次)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有的基金公司本身就是管理公司,基金保管人即基金保管公司以及基金代理人承销公司。
他们通统称为基金的四要素,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就不同基金组织形态而言,其本身并无优劣上下之分,从世界基金业的发展趋势来看。
公司型基金除了比契约型基金多一层基金公司组织外,其他各个方面都有与契约型基金趋同化的倾向。
因此,中国发展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过程中对究竟是采用公司型基金还是契约型基金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争论,关键是看何者适合中国的国情(三)、事业制、公司制与合伙制的比较1、事业制机构在中国,事业制机构实际上是政府的一个机构。
由于多年来政府一直是权利和信息最集中的地方而且信誉较高,所以事业制结构的优势是有政府支持,资金项目的来源都有一定的保障,而且能够保证支持某项产业发展的方向不变。
但其不利之处是在资金的投入和创业项目的选择上受到诸多的限制,经常会为了实现政策性目标而导致资金效率的降低,不利于产业投资的滚动发展。
另外,由政府部门作为投资的主体,其部经营管理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轻则人才流失,重则营私舞弊。
2、公司制机构由于公司制机构必须遵循公司法的规定,以赢利为目的,运作相对较规,因此投资者对它较有信心。
公司制机构在资本运作及项目选择上受到的限制较少,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它的缺点的容易偏离原来的扶持产业发展的目标而去追逐短期的利益,特别是房地产业投资是一个高度信息不对称的行业,代理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公司制机构中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
这样的组织结构使投资者既要承担高风险,又要面对代理成本使其赢得的收益降低的威胁,长此以往他们容易失去对产业投资的兴趣。
3、有限合伙公司第一家产业资本成立于1958 年。
在 70 年代末以前有限合伙制在产业资本中只占有很小一部分。
然而从 1980 年到 1990 年 80%的产业资本是通过有限合伙制方式投入的。
有限合伙制公司是目前美国产业投资公司最广泛的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公司通常由两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普通合伙人通常是资深的基金管理人,他负责管理合伙公司的投资,并在公司的资本中占有很小的一个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