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2 论文 1500字

法律讲堂2 论文 1500字
法律讲堂2 论文 1500字

课程名称:法律讲堂2

班级:喝酒2班

学号:007

姓名:海之灵

1、列举本学期所学通识教育讲座的5个专题的题目(每个10分)

①::康熙朝《南山集》案

②:雍正朝投书谋反案

③:晚清科场第一案

④:晚清刺杀第一案

⑤:百年文字狱之苏报案

2、叙述某个专题的具体内容,并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不少于1500字)

(专题内容占20分,心得体会占30分)

答:晚清科举第一案又称戊午舞弊案,故事具体发生在咸丰八年,也就是公元1858年。按照传统,这一年柏官来主持,他的官已经很高了,刚好是那年的八月,按照传统的科举制度,八月份举行的应该是乡试,就相大考考一样,考中了的就叫举人。八月初六这一天朝廷大员们聚集在北京的午门外等着咸丰皇帝的任命,圣任命的是柏葰主考官,他当时63岁,他以前叫松俊,是蒙古人,案发后才在俊字上加的草字头,按照古代历过极刑的人犯,会被官方把名字改动一下。

柏葰当时是一品大官,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可见他的地位不一般,还有两个副考官,一个叫朱凤标书,另一个叫程庭贵,他是当时中央的最高监察机构,督察院左副都御使,还兼带户部侍郎,为了避免以后和走后门,被安排住进了贡院。是专门用来举行乡试会试的大院落,贡院的大门上写着两个金字,就是我们。

张榜之日,参加科举的士子争相观榜。他们发现,名单中有一个叫平龄的满洲人中了举人的第七名。这个时提出,平龄是个戏子怎么可以中举。按照传统科举制度,一旦科举得中,中举之人都要被褒封三代,即追溯代,给他们颁发一定的荣誉。这个制度又衍生出一个配套的制度,也就是在三代之内,不可以有所谓的贱籍国家的名器。

正当众士子议论纷纷之时,一位叫孟传金的御史给咸丰皇帝上了一道奏折。御史是言官,有责任把官场和社体制的种种非议有针对性地向皇帝汇报。科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人们又有如此多的议论,孟御史就尽言奏说新任举人平龄身份有嫌疑,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引得物议沸腾。而且经过他本人的一些了解,平不符。

在阅卷环节中最重要的就是朱卷墨卷。平龄之所以受到指责,就是有人说他的墨卷和朱卷文字不符,人们怀另有隐情。经过审查,专案组最后认定平龄的这两套卷子大有问题,问题出在错字太多。按照当时的科场条、每一场考卷的错字太多,该考生将面临处罚,最严厉的处罚就是罚停几科,也就是几年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考中了举人,若被发现错字太多,重则革去举人身份,轻则剥夺在正常年份参加更高一级考试的资格。照此面临的最重处罚也不过是被革去举人身份。但是在这个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当官员对平龄的朱墨试卷进行发现了新的问题。这次乡试共有近三百名士子高中举人,在这三百份中试举人的卷子当中,经过复核查出了不同程度问题的试卷。这五十本试卷又被分成了两类,一类被认为是存在可议、核议问题的;另一类一共有题比较严重,根据当时负责复核试卷的兵部尚书全庆奏折,这十二本试卷应是查议。查议比核议严重许多,责任。至此,由平龄一案牵连出的科场舞弊越闹越大,使得参与这次科考的同考官,人人难免嫌疑。咸丰皇上呈的核查结果后勃然大怒,对主考官、副主考官非常不满。他立刻颁布了一道谕旨,着重强调要对主考官定的惩处。这个态度和平龄一案刚发生时,专门下一道谕旨来安慰柏葰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圣旨说,柏葰传讯;而对两位副主考,朱凤标和程庭桂两个人,则明确规定,让他们暂行解任,听候查办。这个谕旨一出因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等一系列官职与头衔带来的耀眼光环,瞬间散去。柏葰就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跌入了政治生涯的谷底。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就清律的刑法做一个对比,清律的死刑一般分为两等,这就是斩刑和绞刑。按照中种观念,斩刑是重于绞刑的,如果要是按照受刑人的痛苦程度,我们说刚好相反,其实斩刑的痛苦往往还要绞刑并不是我们今天人们所认识的那种像上吊一样的刑法,古时候的绞刑他是把人跪在绑缚在一个柱子上,子上套上一个绳套,在绳套的两端分别有两个短棍,由这个刽子手把这头的短棍向相反的方向转动,就类似的那个道理,这样把这个受刑人活活绞死,这是很痛苦的。但是在观念上,中国古人有这样一种观念,这就得一个全尸,认为这个人被处死之后,身首异处这无论是对死者还是对他那些仍然健在的家人,都非常的不在观念上人们认为,斩刑重于绞刑。这也告诉我们在评价一个古代刑罚是否是酷刑的时候,不能不关注到当样一种世俗的观念。按照这样的一种划分,我们说考虑到柏葰在这样一个舞弊案当中所处的角色,和他的这全可以既满足皇帝从重惩处舞弊这样一个政治主张,又更加与法律相吻合,而对他处以绞刑,而且完全不必菜市口行刑,所以从这样一些角度来分析,我们可以认定,柏葰被处死,如果说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用斩刑押赴菜市口处死,却应该说还是重了一点。实际上我们已经了解到,审理此案的四位大臣和亲王并不所以柏葰被杀,跟这些朝廷的政争有关,但是跟肃顺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一直到了同治的元年,我们说这一舞弊案,才算最终盖棺论定了,这样一个清末以来所发生的案件,它对后来的影响应该说是十分深远的,无舞弊的背景,还是从当时清律的适用,还是对这些涉案官员的连带处罚,许多都值得我们今人来思考。当代

在观念上人们认为,斩刑重于绞刑。这也告诉我们在评价一个古代刑罚是否是酷刑的时候,不能不关注到当样一种世俗的观念。按照这样的一种划分,我们说考虑到柏葰在这样一个舞弊案当中所处的角色,和他的这全可以既满足皇帝从重惩处舞弊这样一个政治主张,又更加与法律相吻合,而对他处以绞刑,而且完全不必菜市口行刑,所以从这样一些角度来分析,我们可以认定,柏葰被处死,如果说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用斩刑押赴菜市口处死,却应该说还是重了一点。实际上我们已经了解到,审理此案的四位大臣和亲王并不所以柏葰被杀,跟这些朝廷的政争有关,但是跟肃顺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一直到了同治的元年,我们说这一舞弊案,才算最终盖棺论定了,这样一个清末以来所发生的案件,它对后来的影响应该说是十分深远的,无舞弊的背景,还是从当时清律的适用,还是对这些涉案官员的连带处罚,许多都值得我们今人来思考。当代必然不会少有这种舞弊的案件,但是应该还有好多没有被发现而已。这个故事教育我们,法律就是为了公平官位有多大,不管你的能力有多大,做好事你就是人们心中的神,做坏事你就会被终生流放,所以,勿以恶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至理名言希望大家永远牢记于心!

8年。按照传统,这一年柏葰作为主考份举行的应该是乡试,就相当与省级的外等着咸丰皇帝的任命,圣旨下来后被上加的草字头,按照古代历法,是被处

两个副考官,一个叫朱凤标,官职尚带户部侍郎,为了避免以后有人托关系上写着两个金字,就是我们所说的龙门

中了举人的第七名。这个时候,就有人人都要被褒封三代,即追溯举人之上三之内,不可以有所谓的贱籍,否则有辱是言官,有责任把官场和社会上对国家此多的议论,孟御史就尽言官之责,上经过他本人的一些了解,平龄的朱墨卷

卷和朱卷文字不符,人们怀疑朱墨卷中字太多。按照当时的科场条例,每一次就是几年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即使已经更高一级考试的资格。照此看来,平龄官员对平龄的朱墨试卷进行复核时,又卷子当中,经过复核查出了五十本存在核议问题的;另一类一共有十二本,问议。查议比核议严重许多,要依法追究官,人人难免嫌疑。咸丰皇帝接到全庆谕旨,着重强调要对主考官柏葰给予一很大的不同。圣旨说,柏葰革职,听候,听候查办。这个谕旨一出,柏葰身上就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臣极顶,这就是斩刑和绞刑。按照中国传统的这,其实斩刑的痛苦往往还要轻于绞刑。人跪在绑缚在一个柱子上,然后在他脖向相反的方向转动,就类似于你拧毛巾古人有这样一种观念,这就是死也要求然健在的家人,都非常的不吉利,所以刑的时候,不能不关注到当时人们的那当中所处的角色,和他的这种身份,完他处以绞刑,而且完全不必把柏葰押赴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但是柏葰被此案的四位大臣和亲王并不包括肃顺,了同治的元年,我们说这一场戊午科场响应该说是十分深远的,无论是从科场值得我们今人来思考。当代社会里,也

刑的时候,不能不关注到当时人们的那当中所处的角色,和他的这种身份,完他处以绞刑,而且完全不必把柏葰押赴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但是柏葰被此案的四位大臣和亲王并不包括肃顺,了同治的元年,我们说这一场戊午科场响应该说是十分深远的,无论是从科场值得我们今人来思考。当代社会里,也育我们,法律就是为了公平,不管你的被终生流放,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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