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材料适航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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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和技术发展

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和技术发展

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和技术发展金海鹏*, 叶 雷, 刘世英, 李嘉荣(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北京100095)摘要:通过梳理民机产品所用材料的适航批准方式,综述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和技术发展现状,解析中国民用适航规章中对民用飞机、发动机、直升机等民机产品用材料的2X.603、2X.613和33.15等直接相关条款要求,结合已取得型号合格证民用飞机和直升机材料符合性验证技术发展实际,阐明相应条款的符合性验证方法和验证技术。

材料适航符合性验证中,基于统计分析的方法建立标准(规范)是材料符合性验证的核心,随型号批准的材料主要采用MOC1、MOC2、MOC4方法进行适航符合性验证。

面向未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材料的应用,材料自主验证技术和能力的建设,是实现先进民机产业化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民机;材料;适航;符合性方法;验证技术doi :10.11868/j.issn.1005-5053.2022.000043中图分类号:V250;V262;V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053(2022)03-000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在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领域,加快先进航空发动机关键材料等技术研发验证,推进民用大涵道比涡扇发动机CJ1000产品研制,突破宽体客机发动机关键技术,实现先进民用涡轴发动机产业化。

民用航空器适航技术作为民航安全保证的基础,其应用贯穿设计、制造和管理运行的全过程,有效保障了航空器的高安全水平[1]。

适航性是民用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条件限制下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在全寿命阶段内始终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2]。

适航涉及民用航空产品本质安全,涉及民用航空工业话语权,是国家民用航空工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3]。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5号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5号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5号)《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CCAR—55)已经2005年4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用航空油料的适航管理,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民用航空活动秩序,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油料及其供应企业、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和民用航空油料试验委任单位代表的适航审定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有关用语含义如下:(一)局方: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及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民用航空油料试验委任单位代表:指由局方委任的,局方以外的、在委任范围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试验的组织或机构。

(三)民用航空油料:指为民用航空器及其部件提供动力、润滑、能量转换并适应航空器各种性能的特殊油品。

包括航空燃油、航空润滑油、航空润滑脂、航空特种液及添加剂等。

(四)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指为民用航空油料提供检测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第二章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第四条本章适用于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以下简称批准书)的颁发、变更及对批准书持有人的管理。

第五条批准书包括主页和项目单。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储运、检测并为民用航空器提供加注油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或经其书面授权从事上述活动的组织或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取得批准书。

第七条批准书申请人应当向局方提交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申请书及下列文件:(一)申请人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二)申请人总体概况的说明;(三)申请人质量保证系统的说明;(四)建议的适航审定要求;(五)建议的适航审定验证计划。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草案)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草案)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草案)修订情况说明2019年9月1、21部在适航审定管理中的作用是什么与适航审定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章的关系是什么21部是适航审定管理中的重要和基础性管理类的规章,规范了除国籍登记管理和无人机适航审定管理以外的所有适航管理证件的管理内容。

目前,民航法之下的行政法规,和适航审定业务相关的包括适航管理条例、国籍登记条例、无人机管理条例。

国籍登记条例及其之下的45部规定的是国籍登记管理的内容,无人机管理条例及其之下的92部规定了无人机管理内容(包括适航审定管理内容)。

其它适航审定管理内容均由适航管理条例和其之下的21部予以规定。

23/25/26/27/29/31/32/33/34/35/36/53/55部等技术规章都是落实21部行政许可批准所依据的技术规章,都由21部予以引用。

2、和现行21部相比,新版21部有什么突出的特点架构的重组是一个突出特点。

此次21部修订是在现行21部内容的基础上做了全面重新改写。

规章架构、条款编号、文字表述都有非常大的变动。

另一个特点是语言力求通俗易懂。

同时,还将编写一份21部的解读材料,与21部同步发布,补充21部未说清说透的问题。

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实现了管理的完整性。

此次修订21部,将航油航化管理内容也纳入进来,未来的53部和55部将仅作为航油航化审定的技术标准。

另外,此次修订明确了一些近些年已经逐步实践的理念,如基于风险管理、基于体系管理、分类精准管理等。

3、新版21部修订的原则是什么体现了怎样的编写理念新版21部修订按照实事求是、促进发展的原则进行编写。

实事求是,是根据我国适航审定发展现状和水平,基于适航审定系统和工业企业实践反馈,进行编写,充分体现了规章编写的自主性;促进发展,是根据民航局促进国产航空产品研制水平提升、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真情服务工业企业的指导精神进行编写。

4、新版21部草稿的架构是怎样的新版21部分为十个章节,分别是:(一)总则、(二)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类别及适航管理方式、(三)证件类别及适用性、(四)民用航空产品设计批准、(五)民用航空产品生产批准、(六)零部件设计生产批准、(七)航空油料供应企业和检测单位批准、(八)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批准、(九)外国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认可批准、(十)法律责任和附则。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修正)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修正)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2.18•【文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2017年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4年2月1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第三章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更改第四章补充型号合格证、改装设计批准书和补充型号认可证第五章依据型号合格证进行生产第六章生产许可证第七章适航证、适航批准标签和外国适航证认可书第八章特许飞行证第九章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第十章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和设计批准认可证第十一章出口适航批准第十二章标牌或者标记第十三章修理第十四章设计保证系统第十五章运行符合性评审第十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21.1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21.2A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和适航合格审定,包括下列证件的申请、颁发和管理:(一)型号合格证;(二)补充型号合格证;(三)改装设计批准书;(四)型号认可证;(五)补充型号认可证;(六)零部件设计批准认可证;(七)生产许可证;(八)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九)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十)适航证;(十一)出口适航证;(十二)外国适航证认可书;(十三)特许飞行证;(十四)适航批准标签。

第21.2B条定义(一)局方:指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民用航空产品:指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或者螺旋桨。

(三)零部件:指任何用于民用航空产品或者拟在民用航空产品上使用和安装的材料、零件、部件、机载设备或者软件。

适航审定程序介绍

适航审定程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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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航空器的设计/制造批准构架(续)
4.3 系统/分系统/设备供应商 为型号合格证申请人提供系统/分系统/设备的供应商,他们 可以是: 4.3.1系统/分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商,直接接受申请人的设 计和工程质量控制。他们要承担系统设备级的适航符合性责任 ,参与和支持全机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批准审定过程。从最新 的适航部门政策考虑,他们属于系统设备级的设计组织和生产 组织 ;或是 4.3.2来图/料加工的系统/分系统/设备制造商,直接接受申请人 的工程质量控制,除为取得本国适航部门颁发的TSOA证件的 情况外,并不承担系统设备级的适航符合性责任。属于纯粹的 系统设备级生产组织 ; 4.4标准件/材料供应商 • 产品符合经申请人/适航部门认可的标准; •质保系统得到申请人/适航部门的批准/认可; •交付产品纳入用户的质量保证体系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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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施适航管理的要素(续)
5.1 管理机构 5.1.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有关机构--立法决策层: 我国涉及适航管理的机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授权— 5.1.1.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器适航司:负责航空器的初始适航审定和证后管理的立 法决策、协调监督实施 。 5.1.1.2飞行标准司:负责航空器营运批准和投入使用后的持续适航管理的立法决策、 协调监督实施; 5.1.1.3飞行标准司通过提前介入航空器的部分营运批准活动,支持适航司的初始适航 审定活动; 5.1.1.4适航司通过航空器投入使用后的证后设计更改批准支持飞行标准司的持续适航 管理; 5.1.1.5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民用航空器无线电执照(无线电频 率、选呼码、ID); 5.1.1.6民用航空局航空技术安全中心:为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5.1.1.7民用航空总局法规司:支持以上两司的法规制订工作。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引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是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我国针对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旨在确保航空器的设计、制造、运营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适航定义和目的适航是指民用航空器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遵守适航规定,以确保航空器在一定条件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符合要求的能力。

适航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并提供可靠的服务。

适航管理体系我国的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体系由航空器适航管理法规、技术标准、监管机构等组成。

其中,航空器适航管理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规定》等,旨在确立适航管理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技术标准涵盖了航空器设计、制造、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包括《航空器设计适航规范》、《航空器制造适航规范》等;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航空器适航工作,确保适航管理的有效实施。

适航审定过程设计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一步是在航空器设计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规范遵循:航空器设计应符合我国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符合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要求。

2.设计审定:根据我国法规和标准,航空器设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定,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适航要求。

制造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二步是在航空器制造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材料选择:航空器制造需要使用符合适航标准的材料,确保制造的航空器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

2.生产过程管控:航空器制造过程需要符合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制造的航空器符合设计规范。

3.制造审定:航空器制造完成后需要经过适航审定机构的审核和验收,确保制造过程和产出的航空器符合要求。

运营阶段适航审定的第三步是在航空器运营阶段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运营规章制度:航空器运营需要遵守我国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航空器维护保养、航班运行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运营。

民用飞机及零部件的适航审查

民用飞机及零部件的适航审查

民用飞机及零部件的适航审查民用航空涉及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各国政府都对民用航空进行严格的管理。

国际上对民用航空通行的管理方式是以安全为中心的适航管理,我国对民用航空也实行适航管理制度。

我国民用航空的适航管理制度是参照美国适航管理制度建立的,民用航空产品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民用航空产品的适航合格审定。

民用飞机由机体、发动机和机载设备组成。

对民用飞机每个部分都应进行适航管理。

每个部分适航管理要求是不同的,其中对机载设备适航管理的方式与其他民用航空产品相比差别较大。

1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方式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制度简单地称为“三证管理”,即对民机型号设计批准的“型号合格证(Type Certification,TC)”、对民机型号生产批准的“生产许可证(Production Certification,PC)”和飞机投入航线运行之前适航当局还颁发单机“适航证”(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AC)。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的适航要求是“技术标准规定(Technology Standard Order,TSO)”,适航批准方式是“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TSOA)”。

此批准书将设计和生产一起批准。

机载设备的产品出厂批准也不是“适航证”,而是“适航标签”,表示产品通过了出厂适航批准。

发动机的适航管理方式介于飞机和机载设备之间。

它有“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但是其产品出厂批准的方式类似机载设备,即挂“适航标签”而不是单机“适航证(AC)”。

以上介绍的适航管理方式主要是美国的适航管理方式。

欧洲的适航管理方式与美国的适航管理方式有一定区别,即在“三证管理”之前加了一个“设计单位批准(DOA)”。

它的目的是在型号合格审定开始之前确认民用航空产品研制单位的能力,降低适航合格审定失败的风险。

我国的适航管理制度主要实行美国的“三证管理”,但是现在对“设计单位批准”也有一定要求,即也要进行“设计单位批准”,但不颁发DOA证。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管理程序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编号:AP-55-AA-2019-03下发日期:2019年**月**日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及证后监管程序目录1. 总则 (5)1.1 目的 (5)1.2 依据 (5)1.3 撤销 (5)1.4 相关文件 (5)1.5 适用范围 (5)1.6 背景说明 (6)2. 定义 (6)2.1 局方 (6)2.2 项目工程师 (6)2.3 责任经理 (7)2.4 民用航空油料 (7)2.5 审定基础 (7)2.6 质量控制资料 (7)2.7 配方评审 (7)2.8 首批产品 (7)2.9 已验证产品 (7)2.10 生产批次 (7)2.11 罐装批次 (8)2.12 首批检验 (8)2.13 验证试验 (8)2.14 全规格检验 (8)2.15 质量控制检验 (8)3. 合格审定程序 (8)3.1 申请 (8)3.2 受理 (10)3.3 建立审定机构 (10)3.3.1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审定委员会(FCB) (10)3.3.2 FCB组成 (10)3.3.2.1 FCB主要职责 (10)3.3.2.2 FCB会议 (11)3.3.3 审查组 (12)3.3.3.1 审查组的组成及资格 (12)3.3.3.2 审查组职责 (13)3.4 审查 (13)3.4.1 审查组首次会议 (13)3.4.1.1 会议内容 (13)3.4.1.2 符合性验证计划评审 (14)3.4.1.3 试验大纲评审 (14)3.4.2 质量体系评审 (14)3.4.2.1 质量控制资料评审 (14)3.4.2.2 质量体系运行评审 (15)3.4.3 生产工艺评审 (16)3.4.4 制造符合性检查 (17)3.4.5 航空油料性能评审 (17)3.4.5.1 首批检验 (17)3.4.5.2 已验证产品的首批检验 (17)3.4.5.3 验证试验 (18)3.4.5.4 试验结果评审 (18)3.4.6 检测能力评审 (18)3.4.6.1 非局方认可的实验室评审 (18)3.4.6.2 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能力评审 (19)3.4.7 问题记录 (19)3.4.8 审查组讲评会议 (20)3.4.9 纠正措施答复 (21)3.4.10 审查组末次会议 (21)3.4.11 编制审查报告 (22)3.4.12 FCB末次会议 (22)3.4.13 证件颁发 (23)3.4.14 审查档案 (23)4. 证后监管 (23)4.1 证件管理 (23)4.1.1 证件效力 (23)4.1.2 持证人的责任和义务 (24)4.1.3 批准书和项目单的变更 (24)4.2 证后监督检查 (25)4.2.1 日常监督检查 (25)4.2.2 换证复查 (26)4.3 更改的控制 (27)4.3.1 小改 (27)4.3.2 大改 (27)4.4 信息报告 (27)5. 附则 (28)附录A 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大纲附录B 记录表格编号规则附件1 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申请书CAAC表AAC-55501 (XX/2018)附件2 受理申请通知书CAAC表AAC-150 (08/2002)附件3 不予受理通知书CAAC表AAC-5528 (03/2007)附件4 问题纪要CAAC表AAC-120 (03/2011)附件5 不符合项记录表CAAC表AAC-55403 (08/2014)附件6 航油适航检查发现问题通知书CAAC表AAC-5520 (07/2006)附件7 资料审查表CAAC表 AAC-55404 (08/2014)附件8 符合性声明表CAAC表AAC-55406 (08/2014)附件9 制造符合性检查记录表CAAC表AAC-55405 (08/2014)附件10 现场取样确认表CAAC表AAC-XXXXX(XX/20XX)附件11 试验观察问题记录单CAAC表AAC-XXXXX(XX/20XX)附件12 试验观察报告CAAC表AAC-XXXXX(XX/20XX)附件13 符合性检查清单CAAC表AAC-040 (11/1988)附件14 审查纪要CAAC表AAC-XXXXX(XX/20XX)附件15 整改措施答复CAAC表AAC-262 (06/2010)附件16 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CAAC表AAC-5503 (07/2006)附件17 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项目单CAAC表AAC-5504 (07 /2006) 附件18 信息报告表CAAC表AAC-5507 (01/2008)附件19 燃料发油单CAAC表AAC-55407 (08/2014)附件20 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CAAC表AAC-038 (10/93)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及证后监管程序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油料合格审定及证后监管活动,特制订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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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卷 第11期 材料工程Vo1.45 No.n2017 年 11 月第 139 —142 页Journal of Materials Engineering Nov.2017 pp.139 —142民用航空材料适航审定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of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沈小明S陈挺2,张迎春2(1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北京l〇〇l〇2;2中国民用航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上海200335)SHEN Xiao-ming1,CHEN Ting2,ZHANG Ying-chun2(1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Center of CAAC,Beijing100102,China;2 Shanghai Aircraft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Center of CAAC,Shanghai 200335, China)摘要:以适航规章研究为基础,结合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的经验,分析适航规章对材料的适航条款,总结出对材料的核 心适航要求是:材料应符合某种材料规范,材料规范保证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的强度性能和其他性能。

分析国内民 用航空材料适航管理方法,提出改进建议:(1)依据CCAR21. 351至371条和CCAR 37的有关规定,对民用航空材料开 展单独适航管理“2)研究并推广基于统计的材料规范制定方法,用于建立能够保证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的强度性 能和其他性能的材料规范;(3)建立民用航空材料协作机制,基于统计建立民用航空材料设计值手册,降低适航取证成 本。

最后给出材料规范建立过程中可采用的统计方法,为材料规范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方法。

关键词:民用航空;适航审定;材料规范;统计doi;10. 11868/j.issn.1001-4381. 2017. 001084中图分类号:V25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381(2017)11-0139-04Abstract:Based on years of airworthiness regulations research,combined with the experience of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of civil aviation products,the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 to materials for civil aviation products was analyzed.The key airworthiness requirement for materials is that materials should conform to some material specification to ensure their having the strength and other properties adopted in the design data.The shortcomings of domestic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methods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was discussed and three recommendations for improvement were proposed: (1) con­duct individual airworthiness management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according to CCAR 21. 351 through371 and CCAR37; (2) develop and promote statistical-based material specification developing meth­ods,to establish material specifications which could ensure material having the strength and other properties adopted in the design data;(3) establish a cooperation mechanism for developing material design value data base for civil aviation materials to reduce the cost of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activities.At the end of this paper,statistical methods used for establishing material specifications were discussed.Key words:civil aviation;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material specification;statistics材料是构成民用航空器的物质基础,材料本身具备 的性能属性以及设计中对材料的合理运用将对民用航 空器的安全产生直接影响。

在适航审定领域,适航规章 均对材料直接提出适航要求,以保障民用航空器安全。

近年来,中国民航适航审定工作者基于ARJ 21- 700飞机、C919飞机、蛟龙600飞机等航空产品的新 材料、国产材料适航审定工作,结合对国外飞机产品的 认可适航审定经验,并通过国内外航空器制造商、航空 材料制造商的调查研究,深人思考民用航空器适航规 章关于材料适航要求的内涵,探索国内民用航空材料适航管理的方式。

本文解析了材料相关适航条款的核 心要求,展望了可能适用于国内产业现状的民用航空 材料适航管理方式,说明了民用航空材料表明适航符 合性主要的统计学方法。

1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规章要求l.i规章条款中国民航(CAAC)关于民用航空器的适航规章 CCAR 23,CCAR25,CCAR27,CCAR29 第 603 条款140材料工程2017年11月要求[1 一4]:其损坏可能对安全性有不利影响的零件所用材料 的适用性和耐久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a )建立在经验或实验的基础上;(b )符合经批准的标准,保证这些材料具有设计 资料中采用的强度和其他性能;(c )考虑服役中预期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和湿度的 影响。

CCAR 33 第 33. 15 条款[5]、CCAR 35 第 35. 17 条款[6]有类似要求。

1.2适航规章对材料的核心适航要求通过适航审定工作和技术调研,认为关于材料的核心适航要求是第603条中(b )款。

进一步解读 为:材料应符合某种材料规范,材料规范应具备保证 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的强度和其他性能的功 能。

航空器设计资料使用基于统计且满足一定概率要 求的材料强度性能和其他性能。

静强度方面,设计所 用的材料强度设计值:(1) 应基于足够样本的统计确定:1)对于单载荷路 径,材料强度值应有9 9 %的概率高于材料设计值(置 信度95%);2)对于多载荷路径,材料强度值应有90% 的概率高于材料设计值(置信度95%)。

(2)或者,在“精选”的基础上采用较高的某项强度 设计值,但必须在使用前对每一零件的该项强度值进 行测试实现“精选”。

(3 )或者,使用经适航部门批准其他材料设计值, 如S 值[7]。

S 值是基于较少样本的假设正态分布1% 概率对应值。

疲劳评定方面,采用基于疲劳分散性统计得到 的寿命分散系数的疲劳实验和/或基于统计的材料 疲劳强度的疲劳分析;损伤容限评定方面,需采用基 于统计得到的材料断裂韧度数据最小值[8 ]和平均裂纹扩展速率。

因此,应基于统计建立材料规范。

只有基于统计 建立的材料规范,才能保证材料具有设计资料所采用 的满足一定概率要求的材料强度和其他性能。

2民用航空材料的国内外适航管理方法2.1国外局方对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管理(1)通过行业材料规范和行业材料性能手册,进行 间接适航管理1)金属材料方面,美国联邦航空局(F A A )的AC 25. 613-1和欧洲航空安全局(EA SA )的AMC 25. 613都指出:公布于MMPDS 手册中的材料设计值是可接 受的[9]。

根据MMPDS 要求,材料应符合MM PDS 所 列出的材料规范[8],才能采用M M PDS 手册中数据。

因此,M M PD S 所列出的材料规范也直接被接受为 2x . 603条款的符合性证据。

M M PDS 手册中的数据 和信息、所引用的A M S 材料规范都已经按标准的制 定程序得到评估和批准,F A A 和E A S A 不再对其进 行直接审查,主要基于第三方监控和质量保证体系 保障。

2)复合材料方面,F A A 接受N CA M P 建立的复 合材料行业规范作为2x . 603条款的证据,接受 N CAM P 建立的复合材料设计值作为表明对2x . 613 条款的证据[1°]。

N CA M P 关于建立复合材料规范和 设计值的方法已经落实了 F A A 所发布的关于复合材 料鉴定、材料规范和工艺规范建立方法指导材料[nm 的指导意见。

(2)对于根据民用航空器具体需求建立的用户材 料规范,F A A 和E A S A 在适航审查中对该用户材料规范及其建立过程进行直接审查。

F A A 和E A S A 采用的民用航空材料适航管理方 法,以长期的技术积累和社会诚信体系为基础,保证了 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减少了适航审查中评估和批准材 料规范、材料性能数据的工作,还显著降低了适航审定 的成本,也为材料供应商和用户树立了 一套有序的材料开发、生产和应用机制。

2.2CAAC 对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管理目前,C A A C 对民用航空材料的适航管理方式为:(1)不单独对民用航空材料开展适航审查和颁证,随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审定进行直接审查。

(2)对于 F A A 和E A S A 直接接受的MM PDS 及其所列的行业 材料规范,在适航审定实践中,在说明适用性的前提 下,接受申请人选用M M PD S 中的材料设计值及对应 的行业材料规范作为符合性证据。

(3)对于选用国内 行业材料规范及相应的材料设计值,需表明这些行业 规范建立过程中是否基于统计的方法、用于材料规范 建立的材料生产是否处于稳定,以确认国内行业手册 中材料设计值满足适航的要求。

(4)对于根据民用航 空器具体需求建立的用户材料规范,C A A C 在民用航 空器的适航审查中对该用户材料规范及其建立过程进 行直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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