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件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就业
班”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3.09.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
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属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3〕27号)要求,经高职院校申报、专家评审,确定“提前就业班”项目29个,涉及高职院校18所、企业26家、专业24个。
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相关高职院校会同企业认真核验拟招生数,并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探索形成产教深度融合、校企良性互动的人才培养与就业工作新机制。
附件:河北省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名单
河北省教育厅
2023年9月7日
附件
河北省高职院校“提前就业班”项目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研室主任队伍建设

12 职 责 .
据调查统计 ,高职院校 教研室 主任年 龄在 4 周岁 以上的 5 占 8 %以上 , 0 他们在课堂 教学 、 专业 课程建设 等方面有一定建
树, 但对新 的教学理念 、 专业较前沿的知识 接受 相对迟缓 , 对办 公 自动化不能灵活运用 ,对多媒体教学手段不 能 自如操作 , 由 此常常造成工作滞后 。 24 责、 利 界限不清 . 权、
线, 落实到广大教师和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因此 , 抓好教研
室主任 队伍建设这项 基础 性工作 , 对深化 教育教学改革 、 加强 教学管理 、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高教育教学质 量都具有重要 提
意义 。 1 教研 室主 任 的 地位 和 职 责
11 地 位 .
细、 不严 、 不全面 。 管理效能低下 , 教研室人员作风散漫 , 导致 整 体工作缺乏预见性 和针对性 。在重大教学或科研任务中 , 教研
在高职 院校 中 , 凡是教学 质量过硬 的学校 , 教研室 主任 队
伍必定坚强有力 。 部分高职院校在教研室主任队伍建设上有一
定方 法和成效 , 拔教研室主任也 是好 中选优 , 够真正做到 选 能 把具 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管理 经验的人才放 到教研室 主任岗位
事不少 ” 。有些学校在教研室管理工作 中 , 包括课程建设 、 资 师
室主任往 往只能充当“ 主要实施者 ”不 能担 当“ , 直接组织者 ” ,
团 队缺乏 凝 聚 力 。
23 队 伍 结构 偏 于 老化 .
教研室主任是学校最基层的教学管理工作者 ,是学校 、 系
( ) 部 与教师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 是带动教研室全面建设的领头
人 。因此 , 教研室主任队伍建设 的好坏直接 影响到学校的教学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12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一位市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当前,医改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更加凸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迫切需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更加注重政策的协同联动,更加注重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更好地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办发〔2019〕2号)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的“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卫生与健康工作“38字”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导,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政府投入责任,突出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强化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正确处理政府、医院、医生、患者利益关系,完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上下贯通、防治结合、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原创实用版】目录1.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概念2.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3.免费定向生的优惠政策4.注意事项正文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是指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沧州医专)就读,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生活补助的学生。
这些学生毕业后,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定向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为了保证免费定向生的选拔公平、公正、公开,沧州医专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
一、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1.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选拔。
2.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分数线。
3.沧州医专将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
4.面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录取结果将在沧州医专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费定向生的优惠政策1.学费全免:免费定向生在学期间,学费将全部免除。
2.住宿费减免:免费定向生在学期间,住宿费将部分减免。
3.生活补助:免费定向生在学期间,将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4.优先实习就业:免费定向生在毕业前,学校将协助其联系实习单位,并优先推荐就业。
三、注意事项1.免费定向生在毕业后,需按照国家政策,定向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2.免费定向生在学期间,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学校将取消其免费资格,并追缴已享受的优惠政策。
3.免费定向生在毕业后,如未按照国家政策完成定向工作,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政策为有志于从事医疗事业的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和就业前景。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录取规则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概念
2.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
3.录取规则的具体内容
4.注意事项
正文
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是指在沧州医专学习的学生,他们在学期间可以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但需要在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方向和地点从事医疗工作。
这种模式的出现,旨在为我国的医疗事业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考生需要参加高考,并达到沧州医专的录取分数线。
这是免费定向生录取的基本条件。
其次,考生需要填报沧州医专的志愿,并明确选择免费定向生。
只有这样,才能进入免费定向生的录取流程。
然后,沧州医专会对报考免费定向生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在未来的工作中胜任。
最后,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面试表现,沧州医专会择优录取免费定向生。
被录取的考生需要在入学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承诺在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方向和地点从事医疗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免费定向生在享受免除学费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他们需要在毕业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工作地点从事医疗工作,并且不能提前解除协议。
如果免费定向生在毕业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他们需要按照协议支付违约金。
总的来说,沧州医专免费定向生的录取规则旨在选拔出优秀的医学专业人才,为我国的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本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一、背景和目标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医学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专科学校,为了提高学校的整体实力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应对日益激烈的教育竞争,学校决定制定升本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本计划的目标是在三年内,使学校能够顺利升格为本科院校,提供更高质量的教学和培养医学专业人才的能力。
二、行动计划1.教师队伍建设a.提高教师的学历要求,要求教师在升本前至少拥有硕士学位,增加高层次人才的比例。
b.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争取科研经费支持,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
c.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d.加强教师的评估和激励机制,激励教师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2.教学a.优化医学专业课程设置,增加前沿医学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环节。
b.推行研究式教学,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c.建立实践基地,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和实践经验。
d.加强实验室建设,更新实验设备和器材,提供更好的实验条件。
e.开设跨专业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职业发展选择。
3.学生培养a.加强学生宿舍和活动场所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b.建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交生活。
c.开设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规划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
d.加强与医院、社区等外部实践单位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4.办学条件改善a.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
b.不断提升学校的硬件设施水平,更新图书馆、实验室、学生教室等设施。
c.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的学习和教学平台。
d.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学校管理流程和服务流程。
5.学校声誉提升a.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与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和交流。
b.拓宽学校的知名度,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医学类竞赛和学术会议。
c.树立学校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d.加强专业认证和评估工作,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管理办法毕业实习是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高专学生必修的实践性课程。
毕业实习对于高职高专学生了解社会,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及职业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毕业实习管理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目的毕业实习是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进行的总结性实习,是培养和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组织与管理1、毕业实习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主管,各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系主任兼任组长。
2、教务处负责制订全校毕业实习有关文件;审查各系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各系检查实习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和总结实习工作。
3、各系负责制订本系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说明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宣布毕业实习纪律性;进入实习后协同相关检查毕业实习情况;评定成绩;研究和总结毕业实习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等。
三、实习指导教师及职责1、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应由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实习指导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
2、为保证毕业实习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带教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2~3人。
3、指导教师要根据毕业实习计划,认真带教,严格要求,重视对实习生实践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的培养。
4、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实习生的出科成绩考核工作。
四、对实习带队教师及学生的要求1、各系应挑选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强的教师作为毕业实习带队教师。
实习期间,实习带队教师应做到:(1)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安排实习计划与内容。
(2)引导学生深入实际,认真向实习指导教师学习。
(3)指导学生实习,及时解答学生在实习中提出的问题。
办法

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教学秩序,严肃教学过程,完善教学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使教学差错及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具有科学性、规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和教学系(部)及其人员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违背教育教学规律,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失职,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为教学服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的行为和事件。
第四条依据教学和管理的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分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管理、教学管理、教材管理及教学保障六类,分为三个级别:教学差错、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详见附表一)。
第二章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第五条发现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途径有: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实训中心及系(部)、教研室的教学检查;督办考核组、学校领导的检查或抽查;学生的信息反馈;其他有关人员的反映等。
第六条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发生后,由发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主张、举证,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按一事一表的方式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处理意见书》后报教务处。
第七条教学差错由教务处负责认定,学校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教学差错认定通报”至教务处、人事处及责任人所在部门;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负责核实、主管教学副校长认定,学校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一般教学事故认定通报”至各部门;严重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核实并上报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报校长办公会议进行认定,学校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严重教学事故认定通报”至各部门。
第八条一学年内,同一人员累计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教学差错,视为一般教学事故1次,累计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1次。
第三章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处理第九条对发生教学差错的责任人,由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内通报批评,人事处书面通知计财处扣发责任人20标准理论课时,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人事处书面通知计财处扣发责任人40标准理论课时,事故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由校长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人事处书面通知计财处扣发责任人80标准理论课时,事故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或晋升高一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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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
件
沧医专校[2013]70号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进一步明确“订单培养”项目部门职责
划分的通知
各部门:
“订单培养”是高等职业院校的一种重要人才培养方式,是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明确我校“订单培养”项目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加强订单培养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有序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1.督导订单培养项目责任系部制定订单培养项目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批准后,协调组织实施。
同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为独立设置的“订单班”调剂教室。
3.收集学校订单培养项目相关信息及资料,根据招生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及资料纳入招生宣传材料。
4.做好学籍异动工作。
5.与学工部联合负责检查评估订单培养的效果。
6.做好实施的订单培养项目存档及总结工作。
二、学工部职责
1.对各类途径提供的订单培养项目进行审核,对可行性项目进行立项,提交学校订单培养项目领导小组批准。
2.审核系部与合作单位合作协议草稿,提交学校订单培养项目领导小组批准。
3.协助订单培养项目承接单位组建“订单班”,在学生宿舍调整、辅导员调配等方面予以协助。
4.做好与合作单位之间的沟通及意见反馈工作。
5.督促合作单位承诺提供的奖(助)学金、教材、设备等物资及时到位,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6.做好已上岗订单培养项目学生的意见反馈工作。
7.与教务处联合负责检查评估订单培养的效果。
8.做好实施的订单培养项目存档及总结工作。
三、系部职责
1.系部主任为本部门订单培养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
成立订单培养项目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订单培养项目的具体工作。
2.对外联系,引进订单培养项目,与合作单位草拟合作协议。
3.做好订单培养项目的宣传、学生的组织及学生的初步筛选工作。
4.提供订单培养项目报名学生的真实资料供用人单位参考。
5.与通过正式考核进入订单培养项目的学生签订相关协议。
6.为订单培养项目(订单班)配备专职班主任,负责订单培养项目日常管理(自学生进入“订单班”后所有日常管理工作由现任班主任负责。
学生原所在班级个人档案移交至现班主任处)。
7.与用人单位共同为订单培养项目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8.安排合作单位专业人员来校授课(部分课程)。
9.根据订单培养项目及企业要求组织本项目小组的教师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10.按要求发放合作单位为订单培养项目所提供的奖(助)学金、等物资。
11.对订单培养项目学员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12.按要求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订单培养项目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一般在每年3月初提交)。
13.将订单班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14.做好已上岗订单培养项目学生的意见反馈工作。
15.做好实施的订单培养项目存档及总结工作。
四、其他未尽职责事项,由学校订单培养项目领导小组本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研究决定后确定职责归属。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