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8•【字号】吉卫基层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吉卫基层发〔2019〕4号各市(州)卫生健康(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健康)局,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并履行基层卫生健康战线新职责,根据《2019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吉卫发〔2019〕号),同时结合省情实际,省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分解制定了《2019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
请各地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2月28日2019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2019年吉林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性,坚持强基层、补短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为主线,以提升能力和激发活力为重点,努力构建规划设置合理、服务能力较强、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模式优化、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健康吉林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一)对标规划要求,完善基层服务网络。
依照《吉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吉政办发〔2015〕75号)、《吉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吉卫医发〔2016〕16号),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性原则,全省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梳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建设。
2019年明确基层卫生工作9个重点

热点关注CHINA RURAL HEALTH 本刊记者/文1月中旬,2019年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现场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会议强调,2019年要以“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为主线,以提升能力和激发活力为重点,推动新时代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明确了今年基层卫生工作的9个重点。
一是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每个县结合实际组建1个-3个一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疗集团。
同时,要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集约配置,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完善医保政策支持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要注意把握工作节奏,时间服从质量,不赶进度,务求实效二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组织基层机构对照服务能力标准,自评自建、整改提升,力争通过3年-5年建设,普遍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能力强的达到推荐标准。
三是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
坚持基层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后,经营性质不变.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不降低、不缩水。
严格试点机构遴选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要明确主要建设任务,补齐短板.健全临床、医技等科室设置,加强住院病房建设。
四是深化基层综合改革。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健全长效补偿机制。
按照“两个允许”,统筹平衡基层与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昙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基层自主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提升医保调控和支撑作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等相关政策持续推进“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经验做法。
五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基层人才培训项目。
拓展基层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提高收入待遇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组织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是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把提升质量放在首位,科学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提升家庭医生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健全收付费机制,扩大分配自主权。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09•【字号】厦卫政法〔2019〕298号•【施行日期】2019.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各区卫健局、委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35号)以及《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任务委内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政法函〔2019〕453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7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请各区卫健局、各处室、市卫生计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规范各项办事流程;按照便民原则,及时公开有关执法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执法信息,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避免出现执法不公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三、省卫生健康委已经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或信息系统的,结合实际,务必不折不扣执行,确保统一规范;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四、各区卫健局、各处室、市卫生监督所应于12月10日前将落实三项制度有关工作总结报政策法规处,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也一并及时反馈政策法规处。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办医〔2019〕6号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办医〔2019〕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9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2019年4月4日2019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19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健康河北战略和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深化改革,提升能力,加强管理,改善服务,保障安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一、抓好抓实深化医改相关重点工作(一)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
指导各地制订并落实医联体建设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医联体网格化管理。
对照深圳“罗湖模式”,以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和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为重点,全面推开医联体建设,重点打造“200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大医院组建医联体”。
(二)有序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总结推广医院章程试点经验,推进全省医院章程制定工作,力争到2019年底,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开展促进公立医院“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专项行动。
(三)持续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
以新生儿、重症医学等专业护理为重点,开展质量督导评价,进一步规范护理服务行为。
2019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XX市2019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一、工作内容(一)分类监督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三类,其中医疗机构按照级别分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一级医院和未定级医疗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监督。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查8项。
(二)综合评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卫生健康委在完成对本区医疗卫生机构8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后,进行综合评价,并采用标化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
评价原则为:1.优秀单位:标化分大于85分、关键项合格且本年度未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2.合格单位: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3.重点监督单位: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
(三)结果干预市、区卫生健康委要采取适当方式对综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综合评价结果要与业务管理工作相结合,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作为反映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加强动态监管。
二、主要方式(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据评价表开展自查。
(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实施,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区监督机构对2019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抽中的单位进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如抽取单位底档信息与医疗机构实际级别不符,可不列入评价范围);在此基础上,组织辖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5%未定级医疗机构(2018年未评价)进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三)市卫生监督所对开展综合检查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AA市2019年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AA市2019年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2019年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贯彻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以基层为重点”这一中心,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工作目标:即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系建设、进一步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推动AA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无锡前列。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系建设1、理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全市建制镇由政府举办的镇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名称为镇卫生院,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轨,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建制镇卫生院下辖的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的村级卫生机构统一名称为村卫生室;全市街道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范命名。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
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的投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对照《无锡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和《无锡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
3、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
2019年,我市要力争创成2 家以上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及5家以上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并力争新增创成1个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
在中心乡镇启动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和基层卫生人员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
二、进一步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精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所有基层医务人员要树立全科医学理念,确立全科思维模式,强力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模式向健康管理转型,以个体健康管理、全程服务为中心,实施服务流程再造,突出预防为主和政策激励,推动由全科医生及其服务团队提供医防融合服务,做到医患签约固定、团队医护绑定,实现医患协同、医医协调、医社协同。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普陀区区域卫生平台2020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普陀区区域卫生平台2020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普卫健信息〔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普陀区区域卫生平台2020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进一步为居民实现自我健康管理,享有方便、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信息支撑,深层次推动全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根据普发改投(2019)110号文的精神,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了《普陀区区域卫生平台2020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力求通过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区域整体卫生资源使用效益,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加快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社会难题。
同时,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度、公开度与透明度,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一、项目依据1、《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卫医〔2019〕27号)》2、《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沪卫医〔2019〕029号》3、《关于推进本市传染病疫情报告于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的通知》(沪卫疾控〔2019〕14号)4、《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沪卫计药政〔2018〕6号)5、《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计监督〔2019〕004号)二、建设目标依据国家、上海市政策导向,结合普陀区区域医疗卫生需求与问题,秉承前期项目建设成果,2020年普陀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将:(1)建设区域卫生平台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系统;(2)建设“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系统;(3)医疗业务监管系统扩展模块——药品监管、试剂监管;(4)促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的公共卫生应用,进一步推进疾控数字化建设;(5)完成新建应用系统配套的基础环境建设。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动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动机制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19〕106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改革。
聚焦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管理、执法、信用评价等方式,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社会共治,切实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春平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王安锐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曦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成员: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审计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承担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工作职责(—)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行为监管,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行政审批和监管,牵头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
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中医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二)区委政法委负责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
因地制宜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三)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监督医疗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指导医疗主管部门对行业主管领域在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方面加强管理,有力有效做好网络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网络舆情环境,强化网络生态治理,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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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健康赣州建设、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职责,坚持以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监督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能力素质为重点,以查办案件为核心,不断夯实监督工作基础,创新监督执法方式,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开创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力推进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一)全面提升监管体系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新体系。
卫生健康执法资源整合、监督机构改革到位后,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理顺工作职能,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措施,从依法行政和专业技能两方面入手,加快提升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
根据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督察落实、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涵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多元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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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整合执法力量,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健全完善我市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无缝对接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工作。
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监督检查及重要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二、着力查办违法案件,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能力
(一)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坚持以查办案件为核心,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社会影响大等热点、难点问题,始终保持主动出击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尊严。
进一步扩大案件查处数量,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着力查处一批能入围国家卫生健康委优秀典型案例的案件。
不断完善部门配合、案件移送、行刑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监督执法结果与行政管理工作、诚信体系建设衔接。
同时建立以查办案件数量质量成正比的激励机制,引导全系统形成严格监督执法、主动履职尽责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发展完善联合办案机制。
进一步发展完善全市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例,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取长补短、分工协作,使办案过程更加规范高效,结果更具威慑力。
三、创新监督执法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建立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和抽查结果公开制度,在组织实施国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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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查计划、各专项行动等监督检查活动时,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充分运用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监督检查结果通报、查办案件、建立“黑名单”制度等多种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参与、行业自律、高效监管的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新格局。
(二)着力打造智慧卫监。
加强监督信息平台建设,落实监督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质量。
加快推广移动执法终端等信息化设备使用,强化协管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切实提高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监督协管的信息化覆盖率。
鼓励创新执法模式,探索在线监测、移动执法、“互联网+”监督模式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集中空调和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等方面的广泛使用,着力打造智慧卫监。
认真做好卫生健康监督个案信息数据上报并开展督查考评,力争年内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建库率、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以上。
(三)、积极探索监督执法新模式。
在常规监督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执法人员+医疗专家”监督执法新模式,在对医疗机构监督执法检查时,邀请医疗专家协助,由医疗专家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进行检查评估,从更深层次查找问题,既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执业水平,又有利于提高监督执法质量。
四、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美容、医疗机构废弃物等专项整治,重点督办“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重大案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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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和集中餐饮具消毒单位等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切实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夯实基层监督工作基础
(一)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人员队伍建设。
加大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培训力度,适时开展各类监督业务培训。
完成各专业首席监督员遴选聘任工作。
(二)抓好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卫监督字〔2016〕62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定期通报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协管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做好卫生健康监督稽查考评。
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江西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考评实施方案》,科学设置考评内容,突出案件查办、体系建设、重点抽检计划落实等工作重点,公开公正考评各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年度工作情况。
同时根据考评结果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及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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