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

传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4.25

【实施日期】2011.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迎接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并结合省局全年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更加重视和改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

做好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宣传,是工商机关必须长期坚持并贯穿始终的重要工作内容。新时期,非法传销活动花样手段翻新,更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更加重视和改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局党组提出

的认真贯彻落实“五个更加”要求,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能力为目标,以宣传法律政策、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各级工商机关能动性,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各级联动,形成宣传工作合力,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的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 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吉工商企字…2010?205号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立足工商职能,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服务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建设、富民工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解放思想,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 1、更新服务发展理念,为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与发展创造条件。坚定执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对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而法律法规又无明确规定的问题,可从实际出发,先行试点或试验,努力营造大开发、大开放的发展氛围。

2、放宽准入政策,鼓励外资参与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参股或控股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支持外商企业扩大规模,鼓励对落后企业兼并重组和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机构,除有特殊规定外,无须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企业或经其授权的分公司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其他经营性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 3、丰富出资方式,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以债权增资。在继续完善股权出资登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债权出资的方式增资,经外汇管理部门和审批机关批准,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其对该企业的债权转增为注册资本。 4、从实际出发,对任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及时解除锁定。对因逾期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只要该企业及时办理了注销登记,该企业及本人没有严重违法记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对该法定代表人解除锁定,允许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探索创新,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准入 5、创新外资登记方式,探索建立长吉图市场主体登记一体化模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高区域协作水平,在区域内统一政策规定”的要求,探索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模式,冲破区划限制,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域内试点异地冠名、总部+分厂模式,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一体化,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拓展空间。

分销、营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的魅力之源其实可以简单归结为三点:双赢体制的贯彻、温馨的直销文化和巨大的适应能力。 在部分国家,直销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 单层次直销有实际产品,多劳多得的非金字塔模式,不限制人权、自由,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戴尔模式);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直接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是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与自由的非法模式。 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多层次直销是传销,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多层次直销属违法行为。 传统直销五大缺点 1、产品低价高卖,消费者难以接受。 2、直销商要赚到钱就要不断的推销。 3、必须送货。 4、容易囤货,产生削价竞争。 5、业绩压力。 两大严重问题 1、传统直销是以销售为导向。直销公司要照顾的是直销商,而不是消费者。每一个直销商做直销,目的是为了赚钱。但在直销里,赚到钱的永远只有金字塔中上层的人,下层的人是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的。如果直销商赚不到钱,那就会另谋出路。直销的金字塔是不会从上层开始崩溃的。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下层的直销商难以赚到钱,就会从下层开始崩溃,而上层的直销商就会面临组织萎缩,收入减少,甚至出现崩盘。 2、传统直销顾客续购率不高。 新型直销 直销将回归三个核心,实现两个突破,最后达到一个统一。 一、回归产品核心; 二、回归服务核心; 三、回归教育核心。 一、实现营销模式的突破; 二、实现企业形象的突破。 必须在营销策略上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与规划。 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定义

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汇报

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我县制定了《XX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国共产党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主题班会教案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主题班会教案 学习:维新中学班级:八(3)班班主任:刘建国 一、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的特征及构成要件 (1)组织要件:以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为加入条件,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另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三、传销惯用的手法和步骤 1、传销组织者编造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借口,通常利用介绍工作、洽谈生意、理财投资、市场营销等幌子,胡吹乱侃谎称什么“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远程投资”,极力鼓吹能使人迅速发财致富。 2、大肆寻找“邀约”对象,通常会“杀熟”,利用亲情、友情、乡情、同学情之间的信任关系把善良的人们骗往人地生疏的异地,先是诱骗他人交钱入伙,许诺从中提取报酬。竭力扩大团队,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被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了恶性循环。加入者交纳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入门费”或高价购买毫无用处的商品后,到头来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极少数上线头目从下线人员身上获取大量血汗钱,绝大多数下线人员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3、传销组织将一旦入伙者或参加传销人员的身份证、钱物,禁止他们读报、看电视、听广播,隔绝与外界的联系,只允许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写信,而且打电话时旁边有人监督,信的内容也经“把关”后才能发出。稍有反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2.22 【实施日期】2011.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完善吉林省工商局12315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建设进程,按照国家工商总局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以下简称“五进”)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已建立全省统一的12315指挥平台的特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五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2315 “五进”工作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实践特色,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的重要任务。各级工商机关要从坚持执政

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消费维权与促进科学发展统一起来;充分认识12315 “五进”是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服务功能和提升维权水平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理念,全面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明确12315“五进” 工作职责分工和基本组织模式 省工商局消审局负责指导、推进全省12315“五进” 工作,各市(州)、县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12315工作机构负责指导、推进本辖区12315“五进” 工作,工商分局(所)负责具体落实12315“五进” 工作。12315“五进” 工作的基本组织模式是建立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 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五进” 工作基本组织模式,是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调解等手段进行以消费维权为重点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网络。 三、抓住重点,因地制宜,认真研究“五进”工作运行模式 要解决“五进”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扎实做好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相关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原有12315联络站进行规范,调整职能。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建立新的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 (一)规范名称。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一、如何查询正规的直销公司? 登陆: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 二、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区别? 直销企业拿到直销牌照之前和之后,产品未变,奖金制度未变。没拿到牌照之前一直处在传销阴影之中,拿到牌照之后就是直销。 所以有人说,直销是升级版的传销,是合法的传销。还有人说,拿到牌照的就是直销,没有拿到牌照的就不合法,可能就是传销,可能随时会被打击。 三、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

例》,是 否滞后于现实? 大多数已拿牌的直销企业,一直采用多层次(超过三层),团队计酬,并且有较高的入门费。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以上行为都明显违法,也就是说,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几乎所有的拿牌直销公司都在违规经营。 四、直销税收 1、直销企业的相关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2、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没有这项制度,直销企业和直销员有大规模有组织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嫌疑,如果金额巨大,不仅面临经济处罚还要面临刑事责任,后果极其严重。 ***************************************************

**************************** 看到以上内容,您是否蒙了?到底如何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有没有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企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严格按照税务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些企业就可以视为合法的直销公司,反之,这些企业肯定是违法企业。 本人总结这么一句话:事情合法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逃税偷税漏税;事情不合法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传销。 换一句话就是,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起码减少了一个被处罚的理由,多了一层保护。不给国家纳税,不给国家做贡献,国家凭啥保护你。 正规的直销公司,肯定不会冒如此巨大的法律风险,他们肯定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只有居心叵测的公司,才不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又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企业高层的内心其实极其恐惧,因为随时会被扣上公开大规模有组织偷税漏税逃税或者非法非法传销的帽子。

公司章程(广东工商局)参考范例(2-50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

广东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区路号房。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 1、,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首次出资万元,应于年月日前缴足,其余万元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首次出资万元,应于年月日前缴足,其余万元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遏制传销在我县蔓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为打击传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打击传销会议精神,把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挽救参与传销的人员,形成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打击传销创造条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采取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措施打击传销活动。 二、宣传内容 关于禁止和打击传销以及规范直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揭露传销的性质、行为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

化特点及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危害性。 曝光近年来奇台县查处行政处罚的传销案件,教育、震慑以传销为手段的犯罪分子。 三、打击传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政法委:加强对公、检、法、司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抓好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工作个阶段的督促和督办。 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个体经营、集日市场主体进行宣传,并组织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严厉查办传销案件。 公安部门:组织派出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干警协助社区、乡村开展宣传活动,与工商部门建立信息交流等联动机制。 检察院、法院,要加强对传销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律指导。 人民银行、银监办:负责各银行、信用社及网点、保险公司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民政部门:组织社团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广电部门:在电视、广播进行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设专题进行宣传。 监察部门要对政府职能部门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及本次宣传活动和依法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 司法行政部门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

20XX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总结

20XX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总结 篇一: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两个条例工作总结 XX 区工商局贯彻执行《直销管理条例》 和《禁止传销条例》工作总结 20XX年,XX 区工商局根据XX 工商局、XX 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指示,严格依据《XX 工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区工商系统开展纪念〈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施行10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工商办发〔20XX〕XX号)的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履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定职责,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打击传销的原则得到有效贯彻,科学有效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区域执法协作、创建无传销社区及校园、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四项机制推进打击传销深入开展 (一)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6月26日世界禁毒日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识别传销方法,宣传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的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强了人民群众对于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认识。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22人次,深入社区6个,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逐步完善打传机制体系和传销数据库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街道(乡)”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控,打防结合,进一步铲除传销活动的土壤和生存空间,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自3月以来XX 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6车次,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出租屋以及以车站附近各宾馆、饭店为重点的营业场所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传销窝点与传销组织,也无新发传销案件。 (三)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近年来,我局不断总结经验,坚持重心下移、监管前移,构建了群防群治的基层防控体系,积极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要求,全区的租赁房屋实行了登记备案制,各社区建立了房屋出租登记台帐;二是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积极督促各社区建立暂住人口台帐,各居民楼设立信息员,鼓励部分社区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流动、暂住人口的全方位管理;三是加强社区巡查。构筑起以工商所、派出所为指导,以社区民警为骨干,各种辅助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巡防制度和防范网络。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防止传销向学生渗透。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向辖区内学校发出《创建“无传销校园”倡议书》,倡议在校学生“知荣明耻、拒绝传销”。同时,以召开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在校学生介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模板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今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xx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 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遵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高压势态。现将我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设立机构,加强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高思革任组长,蒋信刚、李鸿宇、严志文任副组长,县局执法股长、各工商所长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局执法监督股,王政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资料并整理上报。制订打传工作考核标准,把打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各工商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打传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二、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宣传力度。 三、我局将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刻揭批传销活动的违法手段和害人本质,督促群众不租房给传销人员,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发现传销活动

及时举报,使群众看到和理解传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巨大危害。 三、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我局各工商所积极协同乡镇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各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镇村(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我县目前共创建无传销社区56个。 四、多管齐下,及时规范直销、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 一是加强直销规范,南白、龙坑所定期对辖区内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特别是实行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二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 工商与县人民政府、各工商所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县建立起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树立工商良好形象 吉林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树立工商良好形象吉林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97603976.html, 2011年06月14日来源:中国工商报近年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吉林省工商系统在服务民生、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完善举措,有序推进,初步建立了具有工商特点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吉林省工商局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立足点,着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由传统工作模式向现代监管服务模式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升级。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吉林省工商局相继制定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全省10个市州工商局共制定出台近百个服务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创新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在全省工商系统建立了登记会商、工商联络员、年检扶持、优化登记、助推群众创业等一系列重点帮扶工作机制,促进重点企业、非公企业和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等实现就业再就业。 经过工商部门积极努力,全省市场主体快速增加,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吉林省工商局把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

谐、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立足于实现市场监管职能到位的需求,不断创新监管服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开展高密度、全方位、地毯式的市场巡查,努力做到广覆盖、无死角;充分发挥12315指挥调度平台作用,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了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零事故”;切实加强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演练,完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充实企业登记监管信用分类数据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数据库、综合执法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失信惩罚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对不同管理类别分别采取激励、警示、惩戒和淘汰等监管措施,实行跟踪监管,切实规范了企业行为,增强了企业信用意识,营造了诚实守约的信用环境。 吉林省工商局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先后组织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落实“四个统一”现场会、强化执法监督与法治保障工作座谈会等,出台一系列的指导性意见,把依法行政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累计举办培训班473期,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100多次。 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从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入手,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国首创“四段式”行政执法模式,全面推进行政指导,普遍推广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制度,积极搭建综合执法平台,推动了监管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整体

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区别

很多消费者都会困惑与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区别,甚至有的将三者混为一谈。下面笔者就概括性的介绍下三者的定义、特征、区别及案例。 一、网络直销、直销、传销的定义: 什么是网络直销? 网络直销是指生产厂家借助联机网络、计算机通信和数字交互式媒体且不通过其他中间商,将网络技术的特点和直销的优势巧妙地结合起来进行商品销售,直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系列市场行为。开展网络直销有三种主要方式:直销企业建立网站直接网络派送和电子直邮营销。 什么是直销? 所谓直销即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网络直销、直销、传销三者的特征: 网络直销的特征: 网络直销没有营销中间商,商品直接从生产者转移给消费者或使用者。网上直销有订货,支付和配送三个功能,它一般适用于大型商品及生产资料的交易。 直销的特征: 1、服务个性化。由于直销产品比较特殊化、个性很强,需直销人员讲解、演示、试用,所以要求直销人员根据产品和消费者的要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2、就业简易化。直销人员的就业门坎较低,它需要付出的是少量的金钱和时间,而且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省略了很多成本。具有推销能力都有机会成为一名直销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水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创建无传销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观音山学校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无传销学校”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着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以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基础,建立学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统一指挥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基层化,学校设立包含学校办公室、教导处等职能部门的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中心校;协同配合

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2.学校副职主要负责学校反传销排查,对学校教职工及家庭成员 信息进行摸排登记,对重点人员进行风险关注,并制定相关工作台账。 3.学校教导处主要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的宣传教育。做好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等反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反传销主题教育活动。 (二)宣传内容 1、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 2、通过发放传单、图片及漫画、LED电子标语、召开会议、举等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对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 3、通过邀请法制副校长、片区民警进学校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利用典型案例深刻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师生人员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积极举报传销。

2020年(直销管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

(直销管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2008年10月15日

目录 1系统登录 (1) 1.1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 (1) 1.2规范直销管理信息库 (2) 2禁传工作录入 (4) 2.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4) 2.1.1添加 (4) 2.1.2查看/修改 (6) 2.1.3导出 (6) 2.1.4删除 (7) 2.2查处传销案件 (7) 2.2.1添加 (7) 2.2.2查看/修改 (11) 2.2.3导出 (13) 2.2.4删除 (13) 2.3参与传销人员 (13) 2.3.1添加 (14) 2.3.2查看/修改 (15) 2.3.3查看历史查处情况 (16) 2.3.4导入 (17) 2.3.5导出 (17) 2.3.6删除 (17)

3.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18) 3.1.1查看/复核 (18) 3.1.2导出 (21) 3.2查处传销案件 (21) 3.2.1查看/复核 (22) 3.2.2导出 (26) 3.3参与传销人员 (26) 3.3.1查看/复核 (26) 3.3.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 (28) 3.3.3导出 (29) 4禁传工作审核 (29) 4.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29) 4.1.1查看/审核 (30) 4.1.2导出 (32) 4.2查处传销案件 (32) 4.2.1查看/审核 (33) 4.2.2导出 (36) 4.3参与传销人员 (36) 4.3.1查看/审核 (37) 4.3.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 (40) 4.3.3导出 (41)

5.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41) 5.1.1查看详细信息 (42) 5.2查处传销案件主体情况 (42) 5.2.1查看详细信息 (43) 5.3查处传销案件 (44) 5.3.1查看详细信息 (45) 5.4参与传销人员信息 (46) 5.4.1查看详细信息 (47) 5.4.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 (48) 6禁传工作统计 (49) 6.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49) 6.2查处传销案件 (50) 6.3参与传销人员 (51) 7禁传工作分析 (53) 7.1动态分析 (53) 7.1.1查询已发布分析模型 (54) 7.1.2查看分析结果 (54) 8直销企业 (56) 8.1直销报备信息授权 (56) 8.2授权情况查询 (57) 9直销监管录入 (58)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20010929(颁布时间) 20010929(实施时间)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1997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9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开业、变更、停业 第三章旅客运输 第四章货物运输 第五章运输车辆 第六章车辆维修 第七章搬运装卸 第八章运输服务 第九章出入国境道路运输 第十章价格、规费和票证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根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本条例应作如下修改: 二十九、《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旅客运输经营者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经营权,在有偿使用期内,经原审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可以转让。以无偿方式取得的旅客运输经营权不准转让。”修改为:“旅客运输经营者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经营权,在有偿使用期内,可以转让。以无偿方式取得的旅客运输经营权不准转让。” 第五十六条“为出入国境道路运输服务的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代理、货物仓储、转运包装企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在批准的作业范围内经营。”修改为:“为出入国境道路运输服务的搬运装卸企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在批准的作业范围内经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是指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出入国境道路运输。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以及与

传销直销及三级分销法律辨析

传销、直销以及三级分销 一、概念 1、直销 (1)定义:《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2)设立条件:《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2、传销 (1)定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表现形式:《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及第二十六条“为本

打击传销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打击传销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传销活动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按照x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x〔x〕1号)要求,结合目前我区传销活动发展趋势和特点,区人民政府决定自7月3日至7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x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发现要早、打击要准、处置得当、防止蔓延”的原则,抓实抓好“打、防、管、控”各个环节。将创建无传销城市纳入“六城联创”工作统一部署,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防范,严防传销人员向本区流入和蔓延。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案件查处。及时查获非法传销活动的苗头和线索,对非法传销活动露头就打,决不允许以“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等为幌子的“拉人头”传销、网络传销、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发生。 (二)抓好舆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更好地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步骤

(一)线索排查阶段(7月3日-7月7日)。区公安、市场监管、各乡镇、街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排查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活动情况,及时汇总、梳理传销线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进行筛查、甄别,确定传销人员和传销窝点,正确判别本地传销种类和特点,制定有效打击措施,为x打击行动奠定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3日-7月25日)。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介,通过LED显示屏、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传销活动危害性、欺骗性,揭露传销活动骗人的本质和危害。每个社区悬挂不少于5条宣传横幅,水城民生、静安、静宁社区等重点区域不少于10条宣传横幅,并在每个单元楼张贴《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7月6日至7月10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区公安分局在重点区域设立固定宣传咨询服务点,开展为期一周的x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利用门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宣传标语,营造氛围,提高群众识别防范意识。 (三)打击整治阶段(7月8日-7月28日)。区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区分局等部门要认真甄别摸排线索,对非法传销活动采取坚决行动,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传销的人员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库并强制驱离,组织传销者依法予以严惩,确保x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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