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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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2012-03-10发布2012-03-20实施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文件类别:作业类文件/动力系统管控文件初始编制者/日期:胡家伟/2009.11.30文件修订者/日期:胡家伟/2012.03.101目的与围使PM人员,设备运行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熟悉废气排放流程,了解废气异常排放处理办法,预防及减轻废气系统管理不当及人为疏忽造成的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处理后之制程废气达到国家市政废气排放标准安全排放。

2规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职责3.1相关部门因按照此办法规定的管理标准严格执行;3.2动力设备部相关工程师应严格管控生产废气达到国家标准排放;4术语和定义无5管理容与治理措施方法5.1 废气污染源分析废气处理系统所处理排放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包括扩散前清洗(制绒)、去硅片氧化物(磷硅玻璃)、刻蚀等使用氢氟酸、盐酸、硝酸、四氟化碳等化学试剂挥发产生的酸性、含氟废气;清洗、扩散、PEVCD等工序产生有机溶剂废气和少量工艺尾气。

5.2 废气处理系统根据废气性质,将废气处理系统分为一般性废气(废热)排风系统、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工艺尾气处理系统和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新增加异丙醇回收装置,各系统考虑了将来达规模的生产要求,放大了处理系统的能力,风机采用变频式风机,可根据需要变化排风量。

5.2.1 一般废气(废热)排风系统该系统排放一般的废气和高温排风,不需经处理而直接排放。

5.2.2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酸性废气主要来源于工艺流程中使用各种酸液对硅片的腐蚀、清洗过程、扩散及等离子刻蚀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硝酸、HCl、Cl2等;拟设置1套酸性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酸性废气处理系统主要由废气洗涤塔、通风机、排气管和加药系统等组成。

废气先由排气管道输入废气洗涤塔,吸收液为氢氧化钠溶液,碱液经回圈喷洒而下,利用氢氧化钠溶液作吸收液净化酸雾废气,吸收效率为93%~98%。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废气的排放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的一个严重问题。

废气的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纷纷出台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废气排放管理的定义、目的、法律依据以及废气排放管理的实施措施。

二、废气排放管理的定义及目的废气排放管理是针对工业企业和其它生产单位废气排放的监管和管控,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

废气排放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废气排放的浓度和排放量,从而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损害。

废气排放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防治并重、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防治并重是指对废气排放的防治工作不能只是靠处理和治理,应重视防止废气污染的发生。

综合治理是指从源头到终端对废气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治理。

源头治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减少或避免废气的产生。

三、废气排放管理的法律依据废气排放管理是国家的重点工作,有许多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以下是其中的代表性法规:1.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法》2.环境保护部《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国务院《环境保护法》4.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废气排放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责任和制度等各方面的要求。

四、废气排放管理的实施措施废气排放管理的实施需要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常用措施:1. 废气排放许可制度工业企业要想合法地排放废气,需要在环保部门申请废气排放许可证。

废气排放许可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得到严格管控。

2. 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对于已经获得废气排放许可证的工业企业,在最初的验收之后需要建立废气排放监测机制。

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可以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3. 限制高污染物排放在工业生产中,有些污染物对环境和身体健康的伤害更大。

因此,针对这些污染物的排放,政府要加强限制,强制参照环保部门的标准进行排放。

工厂的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工厂的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厂废气排放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产生废气排放的生产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运输车辆等。

三、废气排放标准1. 本厂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 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2)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

四、废气排放管理职责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废气排放工作,确保废气排放达标。

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的源头控制,确保废气排放设施正常运行,对超标排放负直接责任。

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废气排放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废气排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废气排放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废气排放控制措施1. 预防性措施:(1)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减少废气产生量;(2)选用环保型原材料,降低废气排放;(3)对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源头控制措施:(1)安装废气净化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2)采用密闭、负压、隔断等工艺,减少废气排放;(3)对排放源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 过程控制措施:(1)对废气排放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对废气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超标排放问题;(3)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高环保操作技能。

4. 应急措施:(1)制定废气排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程序;(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在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损失。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范本(2篇)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范本(2篇)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废气排放管理制度,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废气排放许可第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废气排放的,应当依法申请废气排放许可,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废气排放许可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废气排放源的说明,包括工艺流程、废气排放点的位置、废气排放的性质和组成等;2. 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以及影响废气排放的因素;3. 废气排放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设计、规划和运营管理情况;4. 废气排放控制措施的技术参数、运行情况和治理效果等相关信息;5. 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 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废气排放许可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废气排放活动。

第五条废气排放许可的有效期限为5年。

在许可期满前3个月内,应当重新申请许可,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废气排放的监测与报告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废气排放活动时,应当安装并使用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定期采集并上报相关数据。

第七条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应当满足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准确可靠。

第八条废气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上报至主管部门,并保留备查。

第九条废气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应当进行科学评价,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布。

第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编制废气排放统计报告,并按时报送至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

第四章废气排放的控制与治理第十一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治理措施,降低废气排放浓度和总量。

第十二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确保废气排放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对废气排放设施进行维护和清洗,保证治理效果的稳定。

第十四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积极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推动废气治理技术的创新和提升。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模版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模版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废气排放行为,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废气排放行为管理。

第三条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废气排放台账,记录废气排放量,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并按要求进行废气治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企业的废气排放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气排放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废气排放管理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废气排放管理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章废气排放标准第八条企业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企业应进行废气排放监测,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条废气排放监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三章废气排放治理第十二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废气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定。

第十四条废气治理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废气治理跟踪记录,记录废气治理效果,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经批准的废气排放治理项目应按规定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停止。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七条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不符合废气排放管理办法要求的企业,环境保护部门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对故意违反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的企业,环境保护部门有权采取停产、罚款等措施。

第二十条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吊销相关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企业可以依法对环境保护部门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环境保护部门。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1. 引言废气排放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气体排放。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减少废气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废气排放行为,确保企业在废气排放方面合规。

2. 管理标准2.1 废气排放许可2.1.1 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取得废气排放许可证。

2.1.2 企业须依据许可证中的实在要求合法地设计、建设、安装、维护和使用废气处理系统。

2.1.3 企业应定期进行废气排放监测,确保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符合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要求。

2.2 废气处理设备2.2.1 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购买符合标准的废气处理设备,并依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2.2.2 企业应定期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实现预期的处理效果。

2.3 废气排放管道2.3.1 企业废气排放管道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管道材质需耐腐蚀性能好、密封性能良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3.2 废气排放管道应避开泄漏,必需时应安装泄漏检测装置,并完成泄漏的及时修复。

2.4 废气监测与记录2.4.1 企业应建立废气排放监测点,并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废气监测设备。

2.4.2 废气监测点的选择应掩盖企业全部紧要排放点,且位置合理、准确代表废气排放情况。

2.4.3 企业应定期对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保管相关数据备查。

2.5 废气排放数据报告2.5.1 企业应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定期向本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废气排放数据报告。

2.5.2 废气排放数据报告应包含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相关信息,并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3. 考核标准3.1 废气排放许可考核3.1.1 企业应及时办理废气排放许可证,并设立特地负责该许可证的管理岗位。

3.1.2 企业应定期进行废气排放许可证的年度复查和技术升级,确保持证符规。

3.2 废气处理设备考核3.2.1 企业应建立废气处理设备的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管理,保护大气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废气排放行为管理。

第三条废气排放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减量、控制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废气排放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一般排放单位和重点排放单位。

第二章废气排放单位的监管第六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环境保护手续,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定期进行废气排放检测和监测。

第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环境监测人员,建立完善的废气排放监测设备,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第九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废气排放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废气排放。

第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对废气排放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废气排放标准第十一条国家对各类废气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废气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排放。

第十二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废气排放单位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善,限期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废气排放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废气排放进行准确、可靠的检测和监测。

第四章废气排放控制措施第十五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十六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废气排放评估,找出并改善不符合标准的废气排放环节。

第十七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提高设备的能效,减少能量消耗,降低废气排放。

第十八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处理废气。

第五章废气排放的合理利用第十九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重视废气的合理利用,推广废气能源的利用。

第二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废气回收利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废气能源的利用率。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正式版)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正式版)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 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 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安全环保处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 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 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 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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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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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
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

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

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

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治理和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应设立管理台帐。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
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

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
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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