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津人专(2005)23号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津人专〔2005〕23号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事局、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考试标准按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执行。
市人事局负责考务工作,会同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或者授权专门机构组织实施考前培训等工作。
考前培训工作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应考人员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
凡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
第三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
第四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科目。
第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六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七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相应科目:(一)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二)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淮安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苏人社发《关于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5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淮安市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报名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25日、26日进行。
2011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淮安市区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时考试机构会严格检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5.09.06•【字号】浙人专[2005]199号•【施行日期】200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5]199号)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首次二级建造师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考试时间为2005年11月19日和20日。
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和考务事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二00五年九月六日附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4〕7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
省人事厅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并会同省建设厅确定合格标准,以及考试结果公XXX发证等工作;省建设厅具体负责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发行、考试前培训以及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注册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第三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国家统一的考试大纲。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在每年上半年,具体时间根据考试计划另行通知。
第四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考试分为3个半天进行。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7.23•【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公告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对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有异议的考生请于公告期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复核申请。
一、成绩查询及复核(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成绩查询”,自行查询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客观题科目,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复核申请,不接受其他情形成绩复核申请。
二、资格审查复核考生对资格审查存在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复核。
复核材料清单如下:(一)考全科的考生1.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从事施工管理专业工作年限证明;5.在我省工作证明文件(仅省外户籍考生提供)。
(二)免考考生1.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3.免一科的考生,提交《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15年社保清单证明);4.免两科的考生,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15年社保清单证明)。
(三)增报专业考生1.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3.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4.08.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8.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
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
考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用户中心—我的证照—下载打印)查询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考试成绩查询网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招才引智网()。
2024年8月13日。
2018年上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通知

2018年上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通知2018年二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请持续关注学尔森二级建造师频道,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统考,考试报名时间于1-3月开始,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上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通知,赶紧来学尔森一起看一下吧。
更多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二级建造师备考指导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学尔森二级建造师频道。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上海市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及下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18 年3 月22 日上海市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考三科”。
1962 年12 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 年6 月30 日。
二、加考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2018 年6 月2 日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8 年6 月3 日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 个专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和证书效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关于201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二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和原省人事厅、原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201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日、6月17日举行,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6月16日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5:00-17:006月17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命题依据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09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举行培训。
三、报名条件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3.09•【字号】鲁建培注函〔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安排,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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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统考卷)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1 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7号)及原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职管〔〕2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符合“免一科”报考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符合“免二科”报考条件。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增报专业”。
考试合格后核发“增报专业”类别合格证明。
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岗位专业类别的依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
报考人员首先注册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历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它视为“新考生”。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
2、报“增报专业”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报“免一科”或“免二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原件;
根据所选审核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经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二)老考生
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经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考全科
增报专业
省直审核点 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昌
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 市州审核点 当地住建、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
表)
免一科
免二科
省直审核点
①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
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②省人事考试院二楼服务大厅(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 市州审核点 ①当地住建、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②市州人事考试院
(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