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3章公司法
经济法 第3章 公司法.ppt

四、变更登记
公司(包括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 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 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变更登记事 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 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五、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的两种情况,一不需要清算的,如因 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 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二是应当清算的,即 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的。公司解散应当申请注销 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其中 公司应当清算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
(三)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 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 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 章程规定。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
分析 1.张某对公司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2.张某要求清偿债务有无法律依据? 3.法院将如何处理该债务清偿案件 ?
答题要点: 1.在本案中,张某具有双重身份,张某既是公司的 股东又是公司的债权人,应加以区分。
2.张某是公司的债权人,他对公司的债权属于他的 个人财产,这一部分财产不属于公司财产的范围。在 公司法中,由于公司财产与股东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 是分离的,所以张某对于公司的债权,应当与公司其 他债权人一起参与分配。
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母公 司和子公司;本公司和分公司。
以公司国籍为标准的分类,可以将公司分为本 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以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经营活动是否局限于一国为 标准的分类,可以将公司分为国内(或内国)公司和 跨国公司。
(三)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下的公司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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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资 方式
货币 非货币
实物
工业产权
知 识
著作权
产 非专利技术
权 其他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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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发起人
❖ 1、股东资格的取得
❖ (1)原始取得: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 ❖ (2)继受取得:因转让、继承、赠与等取得 ❖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
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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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分立
❖ (一)分立的方式
❖ 1、派生分立(存续分立)
A
A +B
❖ 2、新设分立(解散分立)
C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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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分立的程序
❖ 1、股东会作出决议 ❖ 2、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 (三)债务承担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 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 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 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 方式和通知时限。
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否则,由副董事长、董 事顺次进行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 行一人一票。 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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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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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的程序
❖ 1、股东会决议,签订合并协议
❖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Hale Waihona Puke 。❖ (三)合并的法律后果
经济法课件第3章公司法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从税后利பைடு நூலகம்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 意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 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 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5、 公司的其他组织与民主管理
(1)公司与其他组织
A、公司工会 公司职工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
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 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 订集体合同; B、党组织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公司股东会
(1)公司股东会设立与职能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外其 他公司必须设立;
是依法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 力机关,是股东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的 法定组织。对外不代表公司,对内不执行 业务,是非常设立机构;
(2)公司股东会职权
教材P35
(3)公司股东会权力实施的方式
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的是外国公 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其审批办法由国务 院另行规定。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 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 请,并提交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 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的民主管理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PPT课件

通过; ❖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六)有公司住所。
一般有限 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股东 实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 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万;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 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 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10万;一次足额缴纳。
❖ 1)股东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 ❖ 直接投票:对每一个侯选董事或监事逐项
表决。 ❖ 累积投票: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 2)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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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格限制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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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分类
❖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2、母公司、子公司 ❖ 3、总公司(本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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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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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条件
❖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五)有公司住所。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第三章

第三章企业法 ⼀、企业法 1. 企业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①企业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式。
②企业经济管理关系。
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的内部经济管理关系。
③企业财产经营关系。
⼀般不包括经济合同关系和竞争关系。
2. 企业法的⼀般结构和内容:总则(⽴法宗旨、适⽤范围、企业性质和地位、原则);企业设⽴、变更和终⽌;企业的权⼒和义务;企业内部体制;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法律责任(奖励和处罚)。
3. 企业设⽴的⼀般实体条件:①独⽴的组织形式和名称;②固定的⽣产经营场所;③由与其预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必需的财产、资⾦和⽣产经营条件;④必要的内部机构和⼈员;⑤有明确的经营范围;⑥能独⽴的承担财产责任。
企业设⽴须经三部曲:申请、审批、登记。
4. 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①⼈权。
指⼈事劳动权。
②财权。
③物权。
特制企业对物资设施等的⽀配权。
④供应权。
⑤⽣产权。
⑥销售权。
前三项为物质基础⽅⾯的权利,属于企业的静态权利;后三项为企业⽣产经营⽅⾯的权利,属于企业的动态权利。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1.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①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商品⽣产和经营单位;②企业财产属全民所有;③经济上⾃主经营、⾃负盈亏、独⽴核算;④法律上具有法⼈资格,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以此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⑤可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
2.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任务:①根本任务是发展商品⽣产,满⾜社会需要;②精神⽂明建设任务。
3.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⑴⽣产经营决策权。
这是企业的⾸要权利,是企业经营权的核⼼。
⑵产品、劳务定价权。
⑶产品销售权。
⑷物资采购权。
⑸进出⼝权。
⑹投资决策权。
⑺留⽤资⾦⽀配权。
⑻资产处置权。
⑼联营、兼并权。
⑽劳动⽤⼯权。
⑾⼈事管理权。
⑿⼯资、奖⾦分配权。
⒀内部机构设置权;⒁拒绝摊派权。
三、企业内部领导体制 1. ⼚长经理负责制。
⼚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长实⾏任期制,每届3—5年,可以连任。
经济法概论第3章公司法

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予以 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即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特别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概念和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要 求的股东依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企业法人。
第三章 公司法
学习目标:
1.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我国公司法的 概述,掌握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理 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 定;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3.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掌 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了解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掌 握股东诉讼;
特别提示:
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解释:此处“股东”指的是全体股 东。
回顾总则相关知识 (1)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 力。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 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回顾总则相关知识 (1)名称的预先核准 (2)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有限责任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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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 二 指依照法律规定由50个以下的股东 节 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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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 公司 • 5、依据转让方式
封闭性 公司
公司法
6
第三章 公司法
人合 公司
• 6、依据信用标准 资合公司
人合兼 资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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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7、按公司资本构成来源属性
概 2、政府限制较多 述 3、保密性差
4、税负较重
公司法
3
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一 节
四、特征 1、营利性
2、法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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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配套PPT课件:第三章 公司法

分类
自愿解 散与强 制解散 两种。
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 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3.人民 法院依法 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 依照法律 规定的强 制执行程 序转让股 东的股权 时,应当 通知公司 及全体股 东,其他 股东在同 等条件下 有优先购 买权。
• 注意
• 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
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
目录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公司的基本法律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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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案例
• 2012年7月份,开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开瑞公司”)与其他六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划 建立立瑞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瑞公 司”)。资本总额确定为2000万元,七家发起企业 认购其中的1300万元的股份,其余700万无向社会公 开募集股份。同年10月,发起企业认足了1300万元 的股份,其出资方式有现金、厂房、设备、土地使 用权等。由于发起人作为投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因 此,由发行人共同协商成立的立瑞公司筹建处向紫 金装潢公司洽购一批装饰材料,包括墙纸、保丽板、 地毯、吊灯等和成套办公用品若干套,存款总计人 民币97万元。双方商定立瑞公司一经成立即向紫金 装潢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议事规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 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记录。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6.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可以兼任公司经 理。
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会的职权
决议权 选举权 审议权
问题:(1)公司董事和监事是如何产生的? (2)股东会是否有权选举和更换职工
代表的董事和监事?
3.股东会的会议
首次会议 定期会议 临时会议
首次会议的召开 定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三 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 会的监事
4.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的程序
董事会(执行董事)
监事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5.股东表决权的行使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会,并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的除外。股东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 公司章程规定 。
6.特别事项的表决
(1)特别事项: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 改公司章程。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必须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 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 资额。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 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概念和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要 求的股东依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企业法人。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成员 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监事
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 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 不设监事会。
2.监事会成员的组成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本国公司外 国公司和多 国公司
公司的国 籍不同
某个公司对另一 公司的组织控制 或依附关系
总公司和分 公司
公司管辖
三、公司法概述
1 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其设立、经营、变更、终止 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于1993年12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 月25日颁布修订本。2005年10月27日颁布新《公司法》。
如下不得作为出资方式:
劳务、信用、自然人的姓名、商誉、 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
货币出资额的特别要求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 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必须包括以下 内容:
a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b公司的经营范围; c公司的注册资本; d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e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f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h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i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问题: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途径?
3.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
4.不得兼任监事的成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为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5.监事会的任期
监事的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
适用情形:
1.虚设股东:为凑足股东人数,名为公司,实 为独资。此种情形系出资人规避有关法律规定, 应等同于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由其真正的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五、国有独资公司
(一)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
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解释:此处“股东”指的是全体股 东。
回顾总则相关知识 (1)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 力。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 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回顾总则相关知识 (1)名称的预先核准 (2)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
学习目标
4.了解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掌握公司财 务会计和公积金提取;理解公司的合并、分立 、增资、减资;掌握公司的解散与清算;了解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公司种类 三、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 四、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 概念 所谓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
(二)股东的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是持有公司股份 或出资的人,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 权利
(二)公司的担保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 东大会决议。
决议时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 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监事会的召开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 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外,由公 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出席会 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概念: 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
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法》以公司为调整对象 我国《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只包括有限责任
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只对这两种公 司做了规定,对其他的公司没有作出规定。对于 外商投资公司,适用《公司法》的一般规定,有 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如果另有规定,则适用该法律 的规定。
四、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公司的权利 1.法人财产权 2.公司的转投资和担保
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 法律特征
公司是企业 公司是企业法人 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3 以公司股东责任范围为标准,公司可分 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公司的其他分类
人合公司和 公司对外信用 母公司和子
资合公司 基础不同
公司
封闭公司和 公司股份掌 开放公司 握对象不同
员中指定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董事、高管兼职的禁止
3、监事会
(1).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2).成员组成:委派的人员和职工代表 (3).监事会主席的产生:由国资委在监事
会成员中指定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一)内部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或者部分股权。 注意:该转让属于完全自由转让
(二)外部转让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书面通知义务,三十日未答复,视为同意 不同意者须购买,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三)优先购买权
1.行使条件: a.股东同意转让 b.同等条件下 c.股东行使
第三章 公司法
学习目标:
1.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我国公司法的 概述,掌握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理 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 定;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3.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掌 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了解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掌 握股东诉讼;
(二)特点:
1.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2.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运行受到严格的 风险防范机制的约束:
a.注册资本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且一次交足。
对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b.出资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数量的限制: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 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组织机构
1、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责。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 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2、董事会
(1).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2).成员组成:委派的人员和职工代表 (3).董事长的产生:由国资委在董事会成
c.登记公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 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 业执照中载明。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部监督: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 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f.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 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字样
5.有公司住所
回顾总则相关知识 (1)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地为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人发起 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通常要先签订一个发起 人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