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制度
大唐电力集团审计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

大唐电力集团审计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的通知集团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规范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正确评价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二,,五年二月十八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审计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2月21日印发― 1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审批投资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其目的是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第四条审查竣工决算编制。
审查竣工决算是否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半年内及时编制;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 2 ―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第五条审查概算执行情况。
批复了执行概算的项目~重点审查,执行,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有无,执行,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审查已列入决算的单项工程间的投资调剂~是否经原,执行,概算审批部门批准。
第六条审查投资完成额及资本金到位情况。
审查建设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查各投资方的资本金是否按投资比例及时、足额到位。
大唐合同管理制度

大唐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大唐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的监督,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内部所有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审核、履行、变更和终止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合同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诚实信守原则,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谈判平等、签订自愿、诚实信守、公平合理、诚信合作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对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长期健康稳定合作关系。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相互配合、诚信合作、信息共享,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环节,应当由具有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员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方式、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第九条签订合同应当及时将合同文本存档,并在涉及到公司利益重大的合同中抄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对于涉及到公司核心业务或关键利益的合同,应当由公司领导进行评审并签署。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地点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动或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寻求解决方案,并避免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三条对于合同违约或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款项、资料等应当及时归档保管,确保合同履行过程的真实记录和证据。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五条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控制环节,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对于已经执行完毕的合同,应当及时进行结案,并归档存档,合同到期后的续签需经相关审批程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文本法律审核指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文本法律审核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根据《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合同法律审核,系指企业法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审核合同文本,并出具法律意见的行为。
第二章合同审核的基本要求第四条法务人员审核合同,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利,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第五条法务人员审核合同前,应核查合同基本信息是否完整,阅读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的合同背景、合同各方在交易中的地位等信息,了解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分析交易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六条合同审核应保证必要和充足的审核时间,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
复杂合同,承办部门应预先咨询或采取其他方式,确保合同审核把关的有效性。
第七条法务人员审核合同,应以承办部门、承办人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口头陈述不作为审核依据。
第八条法务人员应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作出法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胁迫法务人员出具与事实和法律不符的法律意见。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审查第九条法务人员应当把合同的效力作为合同法律审核的基础,重点审核:(一)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三)合同程序的合法性。
第十条判断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法务人员应关注合同主体的权利能力和履约资格。
(一)对于需要许可方能从事的行业,应审核合同标的是否符合相关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许可制度;(二)对于资质等级、专业资格的审核,应查阅承办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关注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
(三)对于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审核,应审核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第十一条判断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法务人员应审核合同关于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否违法。
大唐工程类合同审计原则

大唐工程类合同审计原则在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合同是规范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因此,合同的审计工作至关重要。
大唐集团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工程类合同审计原则。
公正公平原则是大唐工程类合同审计的首要原则。
无论合同双方的地位如何,无论合同金额的大小,审计工作都必须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
审计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实事求是原则也是大唐工程类合同审计的重要原则。
审计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真实反映合同的执行情况。
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都是不允许的。
这不仅是对合同双方的尊重,也是对审计工作的尊重。
再次,完整性原则是大唐工程类合同审计的另一项重要原则。
审计工作必须全面覆盖合同的所有内容,不能遗漏任何一项条款。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保密性原则也是大唐工程类合同审计的重要原则之一。
审计人员必须对合同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这是对合同双方权益的基本保障,也是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及时性原则是大唐工程类合同审计的最后一项原则。
审计工作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任何的拖延都可能对合同的执行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大唐工程类合同审计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完整性、保密性和及时性。
这些原则不仅是大唐集团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合同审计工作的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
在实际操作中,大唐集团会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灵活运用这些审计原则,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同时,这些原则也为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大唐集团制〔〕19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
为规范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正确评价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集团公司审计办法通知
2
2020年4月19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月21日印发
3
2020年4月19日。
合同审计制度

合同审计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内部合同管理和防范合同风险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的合规性、准确性、风险性、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营风险的可控性。
下面是一些合同审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审计范围:明确所需审计合同范围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包括金额、类型、期限、业务范畴等。
2. 审计流程:建立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审计流程和程序,包括合同审批前置条件、合同审核目标、合同签订手续、执行监督等。
3. 审计内容:明确审计内容,包括合同的完备性、准确性、法律合规性、合同实现效果、资金支付情况、争议解决情况等。
4. 审计标准和方法:按照政策法规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同审计的标准和方法,以确保审计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审计报告:提供形式化的审计报告,反映审核结果和建议,包括合同审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整改建议等。
6. 审计跟踪: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操作的合同存档及跟踪制度,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和审核,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贯彻执行。
合同审计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增强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规避合同风险,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绩效。
同时,在实施合同审计过程中,要加强内部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的意识和水平,确保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
某集团公司最新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大唐集团制〔2005〕13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二OO五年二月五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审计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5年2月5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的新建、扩建、技改等工程项目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前期决策审计第三条审查项目建议书的确立程序及内容的合规性。
第四条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计(一)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的合法性;(二)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深度;(三)审查项目审批手续(包括城建、土地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第五条投资估算审计(一)审查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及方法的合规性、合理性;(二)投资估算选用指标和具体工程之间存在标准或条件差异时,应进行必要的换算和调整;(三)审查投资估算的划分是否合规、合理;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计算是否正确;(四)审查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是否齐全,计算是否合理,是否重复计算,是否提高或降低估算标准;(五)审查投资估算精度是否能满足控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要求。
第六条开工条件审计审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第七条征地拆迁费审计(一)审查征地拆迁费的计算是否符合国家土地法及相应法规的规定;(二)审查征地拆迁费支出是否真实、准确,是否超过批准概算规定的支出范围。
大唐电力集团审计制度—委托审计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05〕104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加强集团公司委托审计业务的管理,确保委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委托审计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委托审计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XX年6月30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委托审计业务的管理,确保委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应于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归口管理,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的以下审计业务:(一)经济责任审计;(二)工程造价及竣工决算审计;(三)企业例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审计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办相关审计业务、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第五条社会审计机构的选定,可采取以下方式:(一)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大中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和有特殊要求的审计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方式选定;(二)其他审计项目,由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资格资质,比质量、比信誉、比服务的基础上,初选两个以上的社会审计机构,报企业招投标领导小组选定。
第六条承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资质条件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二)具备较完善的审计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三)拥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四)3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五)与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不存有利害关系;(六)近3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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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制度
1
大唐集团制〔〕95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合同审计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
为加强集团公司合同审计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办法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6月2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审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审计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专项合同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企业例行审计、基本建设及技改、大修工程等审计项目中涉及的合同审计工作。
3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审计,是指审计部门组织的对企业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审计
第四条审查和评价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第五条审查企业的合同是否有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第六条对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参与合同谈判、审查或会签及开展合同审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三章合同订立情况审计
第七条审查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平等公正、自愿缔约的原则。
第八条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意思表示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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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合同标的是否明确,内容是否规范、齐全;
(二)审查数量和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对某些特殊的要求,是否经双方协调一致并有相应的记载;
(三)审查价款、酬金及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合理;
(四)审查违约责任及罚则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第九条经过招投标的项目,审查合同的技术、经济条款等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符。
第十条对于格式条款合同,主要审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是否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是否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十一条审查所订立的合同是否属于企业正常的经济活动,有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企业或第三者利益,从中牟取非法收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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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审查合同成立条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章合同履行、变更和转让的审计
第十三条审查当事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条审查当事人在合同质量、价格、履行地点等内容约定不明确时,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以重要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审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对招投标后订立的合同,审查合同的履行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六条审查合同款的实际支付是否与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规定相符。
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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