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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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 1018-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02-27发布 2006-05-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文忠、秦玉金、闫斌移、薛军峰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分源预测法与矿山统计法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水平延深、新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放顶煤工作面除外)的瓦斯涌出量预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册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MT/T 77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3 术语及定义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prediction of mine gas emission rate计算出矿井在一定生产时期、生产方式和配产条件下的瓦斯涌出量,并绘制反映瓦斯涌出规律的涌出量等值线图。

矿井瓦斯涌出量 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内从煤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涌入矿井中的气体总量,矿井进行瓦斯抽放时包括抽放瓦斯量。

绝对瓦斯涌出量 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内从煤层和岩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采用m2/min。

相对瓦斯涌出量 relative gas emission rate平均每产1t煤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为m2/t矿山统计法 statistical predicted method of mine gas根据对本矿井或邻近矿井实际瓦斯涌出资料的统计分析得同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随开采深度变化的规律,预测新井或新水平瓦斯的方法。

矿井瓦斯涌出量分源预测法及其应用

矿井瓦斯涌出量分源预测法及其应用

设计项目:矿井瓦斯涌出量分源预测法及其应用摘要瓦斯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从煤层、岩层和采空区放出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其中甲烷(CH4)是瓦斯的主体成分,所以狭义的矿井瓦斯一般是指甲烷。

本文主要通过对矿山的了解,应用分源预测的方法对煤矿瓦斯涌出量进行预测。

得出矿井瓦斯涌出量数值,进而提出预测的结论,应对矿井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预防瓦斯的危害。

A bstractGas is in coal mine production from coal seams, GOB of rock formations and release harmful gases collectively, including methane (CH4) is the main component of gas, gas generally refers to methane so narrow.This article is through the understanding of mine, application source forecasting methods for prediction of mine gas emission rate. Come to the mine gas emission values, presented forecasts conclusions, raised a feasibility proposal on mines, prevention of gas hazard.任务书XXX地处宁武煤田东南部,岚县矿区中部,井田东西宽2.6km,南北长3.7km,井田面积9.26km2。

经计算,矿井工业资源储量213.55M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89.23Mt。

设计年产量1.5 Mt,预计生产近45年,总服务年限50年。

井田内含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4层,分别为4-1、4、7、9号煤层。

煤矿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规范

煤矿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规范

2012煤矿安全技术标准使用规范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防部目录一、AQ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二、AQ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6)三、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0)四、AQ6206---2006煤矿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0)五、AQ/T1047---2007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7)六、AQ1048---2007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使用和管理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76)七、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85)八、AQ1055---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09)九、GB50450---2008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51)十、AQ1056---200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90)十一、煤矿矿区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地质图编制方法全国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技术工作组 (208)十二、煤矿瓦斯抽采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8)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井工方式开采的煤矿的基本通风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开采的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包含的部分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标准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3.1矿井通风mine ventilation向矿井连续输送新鲜空气,供给人员呼吸,稀释并排出有害气体和浮尘,改善井下气候条件的作业。

AQ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AQ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 1018-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02-27发布 2006-05-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文忠、秦玉金、闫斌移、薛军峰1 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分源预测法与矿山统计法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水平延深、新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放顶煤工作面除外)的瓦斯涌出量预测。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册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MT/T 77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3 术语及定义3.1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prediction of mine gas emission rate计算出矿井在一定生产时期、生产方式和配产条件下的瓦斯涌出量,并绘制反映瓦斯涌出规律的涌出量等值线图。

3.2矿井瓦斯涌出量 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从煤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涌入矿井中的气体总量,矿井进行瓦斯抽放时包括抽放瓦斯量。

3.3绝对瓦斯涌出量 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从煤层和岩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采用m2/min。

3.4相对瓦斯涌出量 relative gas emission rate平均每产1t煤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为m2/t3.5 矿山统计法 statistical predicted method of mine gas根据对本矿井或邻近矿井实际瓦斯涌出资料的统计分析得同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随开采深度变化的规律,预测新井或新水平瓦斯的方法。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所需资料和需要测试数据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所需资料和需要测试数据

山西省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所需资料和需要测试数据一、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目的依据煤层赋存条件和煤层瓦斯含量地勘测值,研究主采煤层瓦斯含量分布规律;结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开拓方案和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分采区预测矿井开采期间的瓦斯涌出量(包括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采区和矿井瓦斯涌出量),确定对应时期的矿井瓦斯涌出等级。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采用分源预测法,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瓦发[2010]707号文《关于规范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工作的通知》。

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所需资料⑴井田地质勘探报告;⑵矿井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书;①开拓、开采系统图、采掘接替计划;②采煤方法、通风方式;③掘进巷道参数、煤巷平均掘进速度;④矿井、采区、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产量。

⑶地层综合柱状图;⑷井田地质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⑸主采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开拓布置平面图;⑹地勘期间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成果表(包括有钻孔号、地面标高、见煤标高、煤样气体成分、取样过程瓦斯损失量、煤样解吸量、粉碎前瓦斯成分、粉碎前残存瓦斯含量、粉碎后瓦斯成分、粉碎后残存瓦斯含量等数据);⑺井筒、大巷、上下山、顺槽断面图册;⑻最近3年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⑼最近3-5个月的矿井总回风瓦斯浓度、风量、瓦斯涌出量资料;⑽最近1年内的1-2个回采工作面从开始开采到回采结束期间逐日的回风巷风量、瓦斯浓度、工作面产量资料;⑾最近1年内的1-2条掘进工作面从开始掘进到掘进结束期间逐日的回风流风量、瓦斯浓度、进尺资料;三、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需要现场测试的数据⑴当缺乏主采煤层地勘瓦斯含量或地勘瓦斯含量数量不足0.5个/km2时或地勘瓦斯含量测值不可靠时,需要现场补测一定数量的主采煤层瓦斯含量;⑵主采煤层运至地表时的残存瓦斯含量;⑶主采煤层煤的孔隙率、煤容重;⑷主采煤层的灰分、水分和挥发份。

AQ1018-2006

AQ1018-2006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2006年2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分源预测法与矿山统计法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水平延深、新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放顶煤工作面除外)的瓦斯涌出量预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3 术语及定义3.1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prediction of mine gas emission rate计算出矿井在一定生产时期、生产方式和配产条件下的瓦斯涌出量,并绘制反映瓦斯涌出规律的涌出量等值线图。

3.2矿井瓦斯涌出量mine gas emission rate从煤层和岩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涌入矿井中的气体总量,矿井进行瓦斯抽放时应包括抽放瓦斯量。

3.3绝对瓦斯涌出量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内从煤层和岩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采用m3/min。

3.4相对瓦斯涌出量relative gas emission rate平均每产1吨煤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为m3/t。

3.5矿山统计法statistical predicted method of mine gas根据对本矿井或邻近矿井实际瓦斯涌出资料的统计分析得出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随开采深度变化的规律,预测新井或新水平瓦斯涌出量的方法。

3.6分源预测法predicted method by different gas source根据时间和地点的不同,分成数个向矿井涌出的瓦斯源,在分别对这些瓦斯涌出源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得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

AQ-1018煤矿瓦斯涌出量测定方法(精)

AQ-1018煤矿瓦斯涌出量测定方法(精)

AQ 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分源预测法与矿山统计法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水平延深、新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放顶煤工作面除外)的瓦斯涌出量预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册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MT/T 77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3 术语及定义3.1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prediction of mine gas emission rate计算出矿井在一定生产时期、生产方式和配产条件下的瓦斯涌出量,并绘制反映瓦斯涌出规律的涌出量等值线图。

3.2矿井瓦斯涌出量 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内从煤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涌入矿井中的气体总量,矿井进行瓦斯抽放时包括抽放瓦斯量。

3.3绝对瓦斯涌出量 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内从煤层和岩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采用m2/min。

3.4相对瓦斯涌出量 relative gas emission rate平均每产1t煤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为m2/t3.5 矿山统计法 statistical predicted method of mine gas根据对本矿井或邻近矿井实际瓦斯涌出资料的统计分析得同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随开采深度变化的规律,预测新井或新水平瓦斯的方法。

3.6分源预测法 predicted method by different gas source根据时间和地点的不同,分成数个向矿井涌出的与瓦斯源,在分别对这些瓦斯涌出源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得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

AQ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解读

AQ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解读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 1018-2006一、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文忠、秦玉金、闫斌移、薛军峰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分源预测法与矿山统计法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水平延深、新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放顶煤工作面除外)的瓦斯涌出量预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册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MT/T 77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3 、术语及定义3.1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prediction of mine gas emission rate计算出矿井在一定生产时期、生产方式和配产条件下的瓦斯涌出量,并绘制反映瓦斯涌出规律的涌出量等值线图。

3.2矿井瓦斯涌出量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内从煤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涌入矿井中的气体总量,矿井进行瓦斯抽放时包括抽放瓦斯量。

3.3绝对瓦斯涌出量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间内从煤层和岩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采用m2/min。

3.4相对瓦斯涌出量relative gas emission rate平均每产1t煤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为m2/t3.5 矿山统计法statistical predicted method of mine gas根据对本矿井或邻近矿井实际瓦斯涌出资料的统计分析得同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随开采深度变化的规律,预测新井或新水平瓦斯的方法。

3.6分源预测法predicted method by different gas source汇:矿井瓦斯涌出生产采区瓦斯涌出已采采区采空区瓦斯涌出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生产采区采空区瓦斯涌出开采层瓦斯涌出邻近层瓦斯涌出煤壁瓦斯涌出落煤瓦斯涌出根据时间和地点的不同,分成数个向矿井涌出的与瓦斯源,在分别对这些瓦斯涌出源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得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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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 1018-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2006-02-27公布2006-05-01实施前言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采纳分源推测法与矿山统计法进行矿井瓦斯涌出量推测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水平延深、新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放顶煤工作面除外)的瓦斯涌出量推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册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

MT/T 77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建筑物、水体、铁路及要紧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3 术语及定义3.1矿井瓦斯涌出量推测prediction of mine gas emission rate运算出矿井在一定生产时期、生产方式和配产条件下的瓦斯涌出量,并绘制反映瓦斯涌出规律的涌出量等值线图。

3.2矿井瓦斯涌出量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刻内从煤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涌入矿井中的气体总量,矿井进行瓦斯抽放时包括抽放瓦斯量。

3.3绝对瓦斯涌出量absolute gas emission rate单位时刻内从煤层和岩层以及采落的煤(岩)体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采纳m2/min。

3.4相对瓦斯涌出量relative gas emission rate平均每产1t煤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为m2/t3.5 矿山统计法statistical predicted method of mine gas按照对本矿井或邻近矿井实际瓦斯涌出资料的统计分析得同的矿井瓦斯涌出量随开采深度变化的规律,推测新井或新水平瓦斯的方法。

3.6分源推测法predicted method by different gas source按照时刻和地点的不同,分成数个向矿井涌出的与瓦斯源,在分不对这些瓦斯涌出源进行推测的基础上得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

4 一样要求4.1 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新水平,都必须进行瓦斯涌出量推测,以确定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投产后瓦斯涌出量大小,作为矿井和采区通风设计、瓦斯抽放及瓦斯治理的依据。

4.2 矿井瓦斯涌出量推测采纳分源推测法或矿山统计法。

4.3 矿井瓦斯涌出量推测应包括以下资料:a) 矿井采掘设计讲明书:1) 开拓、开采系统图、采掘接替打算;2) 采煤方法、通风方式;3) 掘进巷道参数、煤巷平均掘进速度;4) 矿井、采区、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产量。

b) 矿井地质报告:1) 地层剖面图、柱状图等;2) 各煤层和煤夹层的厚度、煤层间距离及顶、底板岩性。

c) 煤层瓦斯含量测定结果、风化带深度及瓦斯含量等值线图;d) 邻近矿井和本矿井已采水平、采区(盘区)以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测定结果;e) 煤的工业分析指标(灰分、水分、挥发分和密度)以及煤质牌号。

4.4 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新水平瓦斯涌出量推测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和生产单位共同完成,推测结果经专家审定后以报告形式提供给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

5 矿井瓦斯涌出量推测方法5.1 分源推测法5.1.1 矿井瓦斯涌出构成关系矿井瓦斯涌出构成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矿井瓦斯涌出构成关系关系图5.1.2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推测用相对瓦斯涌出量表达,以24 h为一个推测圆班,采纳式(1)运算。

式中:q采——回采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m3/t;q1——开采层相对瓦斯涌出量,m3/t;q2——邻近层相对瓦斯涌出量,m3/t。

开采层和邻近层相对瓦斯涌出量运算方法见附录A。

5.1.3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推测用绝对瓦斯涌出量表达,采纳式(2)运算。

式中:q掘——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q3——掘进工作面巷道煤壁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q4——掘进工作面落煤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掘进工作面巷道煤壁和落煤瓦斯涌出量运算方法见附录B。

5.1.4 生产采区瓦斯涌出量生产采区瓦斯涌出量采纳式(3)运算。

式中:q区——生产采区相对瓦斯涌出量,m3/t;K'——生产采区内采空区瓦斯涌出系数,如无实测值可参照附录D选取;q采i——第i个回采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m3/t;Ai——第i个回采工作面的日产量,t;q掘i——第i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m3/rain;Ao——生产采区平均日产量,t。

5.1.5 矿井瓦斯涌出量矿井瓦斯涌出量采纳式(4)运算。

式中:q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m3/t;q区i——第i个生产采区相对瓦斯涌出量,m3/t;Aoi——第i个生产采区平均日产量,t;K"——已采采空区瓦斯涌出系数,如无实测值可参照附录D选取。

5.1.6 瓦斯不均衡性涌出考虑各区域瓦斯涌出的不均衡性,利用分源推测法推测的各区域的瓦斯涌出量需乘以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Kn,如无实测值可参照附录D选取。

5.2 矿山统计法5.2.1 采纳矿山统计法必须具备所要推测的矿井或采区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顶板治理、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煤质等与生产矿井或生产区域相同或类似的条件。

5.2.2 矿山统计法推测瓦斯涌出量外推范畴沿垂深不超过200 m,沿煤层倾斜方向不超过600 m。

5.2.3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与开采深度的关系由式(5)表示。

式中:q——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m3/t;H——开采深度,m;Ho——瓦斯风化带深度,m;a——相对瓦斯涌出量随开采深度的变化梯度,m/(m3•t-1)。

a) a值确定1) 当有瓦斯风化带以下两个水平的实际相对瓦斯涌出量资料时,a值由式(6)确定。

式中:H2——瓦斯带内2水平的开采深度,m;H1——瓦斯带内1水平的开采深度,m;q2——在H2深度开采时的相对瓦斯涌出量,m3/t;q1——在H1深度开采时的相对瓦斯涌出量,m3/t。

2) 当有瓦斯风化带以下多个水平的实际相对瓦斯涌出量的资料时,a 的加权平均值由式(7)确定。

式中:Hi——第i个水平的开采深度,m;qi——第i个水平的相对瓦斯涌出量,m3/t;n——统计的开采水平个数。

b) H01) H0可由式(8)确定。

式中符号同前。

2)按照实测煤层瓦斯差不多参数确定,瓦斯风化带的下部边界可参照下列条件确定:甲烷及重烃的浓度之和占气体组分的80%(按体积);瓦斯压力P=0.1MPa~0.15MPa;相对瓦斯涌出量qCH4=2m3/t~3m3/t;煤层的瓦斯含量:•W=1.0m3t.r~1.5m3t.r(长焰煤)•W=1.5m3t.r~2.0m3t.r(气煤)•W=2.0m3t.r~2.5m3t.r(肥、焦煤)•W=2.5m3t.r~3.0m3t.r(瘦煤)•W=3.0m3t.r~4.0m3t.r(贫煤)•W=5.0m3t.r~7.0m3t.r(无烟煤)5.2.4 当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与开采深度之间不呈线性关系时,即a值不是常数时,应第一按照实测资料确定a值与开采深度的变化规律,然后再进行推测。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开采层和邻近层瓦斯涌出量运算方法A.1 开采层瓦斯涌出量A.1.1 薄及中厚煤层不分层开采时,开采层瓦斯涌出量可由式(A.1)运算。

式中:q1——开采层相对瓦斯涌出量,m。

/t;K1——围岩瓦斯涌出系数;K1值选取范畴为1.1~1.3;全部陷落法治理顶板,碳质组分较多的围岩,K1取1.3;局部充填法治理顶板K1取1.2;全部充填法治理顶板K1取1.1;砂质泥岩等致密性围岩K1取值可偏小;K2——工作面丢煤瓦斯涌出系数,用回采率的倒数来运算;K3——采区内预备巷道预排瓦斯对开采层瓦斯涌出阻碍系数,如无实测值可按参照附录D选取;m——开采层厚度,m;M——工作面采高,m;W0——煤层原始瓦斯含量,m3/t,参照附录C选取;Wc——运出矿井后煤的残存瓦斯含量,m3/t,如无实测值可参照附录C选取。

A.1.2 厚煤层分层开采时,开采层瓦斯涌出量运算采纳式(A.2)运算。

式中:Kf——取决于煤层分层数量和顺序的分层瓦斯涌出系数,如无实测值可按参照附录D选取;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A.2 邻近层瓦斯涌出量邻近层瓦斯涌出量采纳式(A.3)运算。

式中:q2——邻近层相对瓦斯涌出量,m3/t;mi——第i个邻近层煤层厚度,m;M——工作面采高,m;ηi——第i个邻近层瓦斯排放率,%,如无实测值可参照附录D选取;W0i——第i个邻近层煤层原始瓦斯含量,m3/t,如无实测值可参照开采层选取;Wci——第i个邻近层煤层残存瓦斯含量,m3/t,如无实测值可参照开采层选取。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掘进工作面煤壁和落煤瓦斯涌出量运算方法B.1 掘进巷道煤壁瓦斯涌出量掘进巷道煤壁瓦斯涌出量采纳式(B.1)运算。

式中:q3——掘进巷道煤壁瓦斯涌出量,m3/min;D——巷道断面内暴露煤壁面的周边长度,m;关于薄及中厚煤层,D =2mo,mo为开采层厚度;关于厚煤层,D=2h+b,h及b分不为巷道的高度及宽度;υ——巷道平均掘进速度,m/min;L——巷道长度,m;q0——煤壁瓦斯涌出强度,m3/(m2•min),如无实测值可参考式(B.2)运算。

式中:q0——巷道煤壁瓦斯涌出量初速度,m3/(m2•min):Vr——煤中挥发分含量,%;W0——煤层原始瓦斯含量,m3/t,参照附录C选取。

B.2 掘进落煤的瓦斯涌出量掘进巷道落煤的瓦斯涌出量采纳式(B.3)运算。

式中:q4——掘进巷道落煤的瓦斯涌出量,m3/min:S——掘进巷道断面积,m2;υ——巷道平均掘进速度,m/min;γ——煤的密度,t/m3;W0——煤层原始瓦斯含量,m3/t,参照附录C选取;Wc——运出矿井后煤的残存瓦斯含量,m3/t,如无实测值可按参照附录C选取。

附录C(资料性附录)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残存瓦斯含量的选定C.1 煤层瓦斯含量值是分源推测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核心参数,因此要求瓦斯含量测值尽可能接近真值。

C.2 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的测定与运算可采纳直截了当法(地勘钻孔解吸法)进行测定与运算,参见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MT/T77—94)。

C.3 地勘钻孔解吸法测定煤层瓦斯含量时,当钻孔深度小于500m时,按MT/T77—94标准测定瓦斯含量;当钻孔深度500m~1000m或煤的解吸性能专门强时,测定值必须进行校正。

C.4 直截了当法测定的煤层瓦斯含量应与邻近生产矿井和已生产水平井下钻孔解吸法或间接法测定的瓦斯含量对比。

C.5 煤的残存瓦斯含量Wc。

高变质煤瓦斯含量>10m3/t.r和低变质煤的Wc值可按表C.1选取;瓦斯含量<10m3/t.r的高变质煤的Wc值可按式(C. 1)选取。

瓦斯含量<10m3/t.r的高变质煤的Wc按式(C.1)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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