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
试论史志区别的四个问题

试论史志区别的四个问题赵庚奇提要:本文从 4 个方面论述了史志之间的区别, 即: 体例结构不同、资料详略不同、功能不同、写法不同。
指出弄清史志之间的区别, 既是一个理论问题, 也是一个实际问题, 是关系到地方志能否在信息时代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关键词: 史志区别新方志编修工作开展以来, 普遍遇到一个史志关系问题, 它直接关系到志书的结构、体例、资料收集、篇目制定和志稿编写的原则与方法等一系列问题, 关系到编纂出来的书到底是志还是史。
它既是一个理论问题, 也是一个实际问题。
笔者认为, 史志主要有 4 个方面的区别。
一史志体例结构不同编纂任何一种性质的书, 都要有一种与其相适应的体例结构, 才能最大限度地反映其内容。
内容与形式是辩证对立的统一体, 内容决定形式, 内容是第一位的, 形式是第二位的, 但是形式也影响、制约内容, 二者相辅相成。
中国通史著作均以时为经, 按历朝历代顺序纵(竖) 分。
20世纪80 年代以来, 新方志的体例结构是横排竖写。
众所周知, 首轮修志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背景下开展起来的, 对志书的性质、体例结构等问题, 广大修志工作者经历了一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
在开始的阶段, 有些志稿在设计篇目框架时仍然沿袭史体的分期法, 在志书的第一个层次(篇) 就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两大块(不仅政治部类也包括经济文化部类) , 或者分为古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大块, 也有分为四块、五块的。
在上述几大块之下又分别按历史分期划分章。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又分为: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改革开放时期。
这种在第一个层次就分期立篇是不符合志体要求的。
志书的编章节标题也不同于史书。
志书标题应简明, 能涵盖古今不同朝代、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事物; 应包含一类事物兴衰起伏的全过程。
因此, 一般用名词或词组作标题, 如工业、宣传、教育、建设、监督、侦查、体制、管理⋯⋯等, 而不用形容词之类的修饰词, 如繁荣、发展、创立、形成等史书标题。
地方志基本知识

地方志基本知识一、地方志的性质1、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志,古代又称地志、地记等。
方者,方域,地方;志者,记也,述也。
地方志是以一定地域(主要是行政区划)为范围,按一定体例综合记载一定时期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和历史的资料性著述。
新方志是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一个地方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与历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综合性地方科学文献(或者说综合性地情资料书)。
2、方志的基本特征。
(1)地方性(地域性):历代各类方志,均以一定地域为记述范围,又因地域不同,所记风物人文亦不同。
表现出特有的地方色彩。
(2)资料性:方志任务不是探索历史规律,而是为认识地情、科学研究积累资料,为决策提供依据。
其价值与功能即体现于资料性。
(3)纪实性(实录性):历来要求修志要实事求是,据实而书,“夫志,为一邑实录”。
不实则无用,甚至起反作用。
志书所录,又多为经过分析考证的一二手资料。
(4)综合性:内容是综合的,兼具史、地、自然、社会各方面,容纳古今百科记述方法和体裁是综合的,有概括提炼而非单纯资料汇编;又综合运用各种体裁。
(5)实用性:方志“非示观美,将求其实用”(章学诚),也正因其资料丰富,史实可靠,实用性强,而历代不衰。
3、史志关系。
志与史,可谓同源异流,殊途同归,既有共性,更各有特点。
史、志有密切联系。
上古史、志不分,即所谓“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郑樵《通志序》)。
梁启超也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寿杌》、鲁《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方志发展过程中在内容、体例方面吸收了史书的不少特点,有着基本相同的治学要求和编写原则,均有资政、鉴戒的作用。
从内容和体例看,可谓史中有志,志中有史。
志又为史提供资料,“有良方志,然后有良史”(梁启超《龙游县志序》)。
但史、志有别,不能以史代志。
其区别在于:(1)对象和任务不同:历史记述研究的主要是社会现象,目的是为提示历史发展规律;方志则自然、社会并重,主要反映本地自然、社会的基本情况,提供有关系统资料。
地方志与史志的区别

地方志与史志的区别地方志与史志的区别史志的区别就是历史书与地方志书的区别。
社会主义新方志刚编写的时候,对这个问题争论较多,后来趋于一致,即认为史志是有区别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纵横不同即史纵志横。
史以纵为主,志以横为主。
二者主要体现在篇目安排上,历史书是完全以时间为序,从前至后顺序编写;地方志书则是先横排门类,然后再以时间为序,从前至后顺序编写。
(二)详略不同即史略志详、史简志繁。
总的来讲,历史书与地方志书比较,在记述上是简略的,不完整的;而地方志书历史书比较,在记述上是比较是详细的,完整的。
志书是百科全书,包罗万象。
对天文、地理、自然,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风俗习惯,婚丧嫁娶,衣食住行,三教九流、诸子百家等等,均有记述。
(三)立足不同撰写历史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建立在反映历史规律上,政治观点极为明显;而编纂地方志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建立在反映客观事物上,讲究资料性、真实性,政治观点不十分明显。
(四)褒贬不同撰写历史时,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要有一个评价,褒贬分明;而编纂地方志时,则要求寓褒贬于叙事之中,一般不下肯定性的断语,如贼,盗,匪、寇词语,褒贬不十分明显,而要读者阅读志书后自己去辩明是非曲折。
(五)体例不同撰写历史时,主要采用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等,而编纂地方志时,则要求以采用记述体为主,同时吸收历史各体,这是很大的一个区别。
(六)参加编写人员不同编史人专,修志人众。
撰写历史时,几个人或一个人就可以完成;而编纂地方志时,一个人或几个人是不可能完成的,尤其是社会分工这样繁杂的今天,志书的编纂,需要各行各业的人员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当然,也有个人修志的,但个人修出的志书极不完整,权威性和可信性就可想而知了。
除上述讲到的几个问题外,应当注意的问题还包括经济问题,特点问题,民族问题、志书的整体性问题等等。
这里就不多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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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的性质、功能、特点

地方志的性质、功能、特点地方志的性质、功能、特点1、性质:资料性著述。
2、内容:包括自然与社会两个方面,既反映历史发展,又呈现现实状况。
举凡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灾异等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被称为一方之百科全书。
3、取材范围:一个特定的行政区域,如《祁县志》即记祁县现行区划范围的事情。
驻在祁县的国家、省、市管单位,行政上虽不属祁县管理,但处在祁县地域,应在记述范围。
4、功能(作用):古称存史、资治、教化,今引伸为存史、资政、育人。
存史就是记载当地历史并传之后世;资治就是帮助当政者了解当地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并以次作为主政的历史借鉴和制定决策的参考依据。
因为自从隋朝实行地方官吏回避制度后,一直到明清都是不让当地人在当地做官。
地方官到一地任职,必定要翻阅地方志了解当地情况;教化即教育,就是通过阅读地方志,自觉不自觉地会受到爱国、爱乡的教育。
今天,又有学者提出了交流的功能。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世界要实行经济全球化,国家要实行对外开放,从地方上来说,要加强开放力度,引进外资,扩大交流,要走出去。
地区之间互相依赖、互相补充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志书可以让外地人全方位地认识本地、了解本地,提高知名度。
所以,志书的功能今天越来越多样化。
有关志书在各地政府招商引资中所起的作用的例子已经很多。
5、记事时限:即志书的时间界限。
如这次《祁县志》就是从1978年1月1日记起,到2010年12月31日结束,不能超越时限。
6、目的:地方志被称为一方之全史,即通过记载自然、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变化,反映自然、社会各方面的当今状况,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服务。
历史变迁:写清某一事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兴衰起伏,反映事物发展的基本脉络和历史轨迹。
当今状况:各项事物在志书下限,如祁县2010年底呈现的状况。
例如:记祁县1978年起的行政区划变化,必须反映1978年时实行的是社队制,有多少个公社多少个大队,各自的隶属关系,之后有什么变化,即调整、增减情况;到1984年改乡镇村制,有多少乡镇多少个行政村多少个自然村,各自的隶属关系;之后有什么变化,即调整、增减情况,特别是2001—2002年的撤乡并镇之后乡镇的重大变化情况,移民并村后,行政村、自然村的变化情况以及隶属关系等;最后交代清楚到2010年底的乡镇村变化情况。
《金山区村史简编》与《海港区村镇志》比较评析——兼论地方史与

《金山区村史简编》与《海港区村镇志》比较评析———兼论地方史与地方志辩证关系□沈永清摘要:本文以上海市《金山区村史简编》、秦皇岛市《海港区村镇志》为范本,从其编修体制、资料选取、编纂目的、指导思想、体例、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比较性评析后,认为地方史与地方志具有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史中有志、志中有史的辩证关系,犹如一对孪生兄弟或姐妹,总还是彼此二人,不可等同。
关键词:村史与村志;体制;体例;价值;异同不论是国家按照法律而设立农村基层管理单位———行政村,还是自然形态的居民聚落———自然村,都可视作中国最基层的社区单元。
中国有多少村,没有明确数据,但进入21世纪后,数量锐减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农村至今保持着极为丰富的历史记忆、根基脉络以及丰富的文化遗存,漠视现存村庄的历史轨迹,“日用而不知,习焉而不察”,则会在将来留下遗憾。
同时,村不仅有量的变化,更有质的变化———新农村建设的深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的村尽管名字还在,但已难见旧有的痕迹。
乡村的巨变,迫切要求以村志、村史的形式,留住村的地理、历史、经济、风俗、文化、教育、物产、人物等方面的状况;迫切要求村志、村史细致地反映当代乡村向城市化演进的过程。
值得庆幸的是,史志界的有识之士早已开始了行动,使村志、村史成为回顾历史与展望未来的有效方法。
本文以上海市《金山区村史简编》(以下简称《金山村史》)①、秦皇岛市《海港区村镇志》(以下简称《海港村志》)②为范本,从编修体制、资料选取、编纂目的、指导思想、体例、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比较,探索地方史、地方志之异同,为村史、村志编纂提供编纂实践。
一、编修体制《金山村史》是“金山区农村党建研究室以村为着力点开展的简史修编工作,开了全市史志编修工作的先河。
”③“是记述金山区村情的第一部基础性工具书。
区内各镇、村撰稿,《金山区村史简编》编纂委员会主持编纂。
自2003年12月下旬成立编辑部起,历时三月,三易其纲目,四改文稿,于2004年3月脱稿……终于2004年3月定稿,并报送区领导审阅后送汉语大辞词出版社出版。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很早即誉称为四大文明古国,既然被称为文明古国,就要有文明古国的标志,长城、大运河、故宫、秦始皇兵马佣、三星堆等都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其实除了上述中外闻名的古代建筑和遗存之外,代表我国古代文明的还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
我国是世界上古代文献保留下来最多的国家,有说十余万种,有说二十多万种。
不管多少,这些典籍都是我国的巨大财富。
之所以我国能将大批古代文献完整的保留下来,应当归功于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明与推广,而我国正是这两项对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发明国。
我国传流下来的古代典籍内容丰富,种类繁冗,其中既有史书、地理书、兵书与农书,也有政书、类书、天文书与占卜之书。
除上述典籍之外,在我国的古代文献里,还有一种特殊体裁的书籍——即倍受瞩目的地方志。
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有人估算府志、州志与县志约占我国现存古籍总量的百分之十。
我国现存古籍有十万余种,就是根据现存记述府州县的地方志书数量推算出来的。
但这种统计仅限于府志、州志、县志,如果算上其他各种专志,地方志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所占比例将会超过百分之十五。
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到底是一种什么书,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属史书之流,有的认为应入地理书之列,也有的认为地方志乃“史地两性,兼而有之”。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修志以来,对地方志的属性,出现了很多新观点。
有的认为是“地方百科全书”(朱士嘉《谈谈地方志中的几个问题》);有的认为是“行政管理科学的书”(于希贤《试论中国方志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有的认为地方志应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方信息学”,为“地情之书”(刘伯伦《方志与信息》);而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说“地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这些观点或标新,或立异,各执一词。
中国地方志的史料价值及其利用

中国地方志的史料价值及其利用摘要:中国地方志,地方的全历史记录。
它属于史学范畴,但不是国史、正史,而是地方史;由于它的记载覆盖面十分广博,地方志也可以称之为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
我国自古至今、历朝历代都重视地方志的编修,地方志书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有严格的编写规范,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认真研究中国地方志的起源、特征及其史料价值是对历史发展的一种尊重和重视,本文就此相关内容进行浅论。
关键词:中国地方志;起源;特征:史料价值1地方志的特点1.1较强的地域性地方志,从字面上的意思就可以看出来,是对一个地方的一些文化或者独特的地理环境进行的一些记载,所以地方志的地域性比较强。
地方志主要对本地区的一些经济、政治等文化进行了记载,和与其他地区的一些比较。
每个地方的地方志都是对其自身地区的一些独特的文化进行的一些记载,所以在地方志的文化内容中,较为相似的内容其实是很少见的。
地方志这类典籍的存在,可以很好的帮助现在人了解当时社会发展的一些状况和特点。
同时也可以通过地方志的一些记载,对一个地区的地理环境和风俗习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1.2鲜明的时代性地方志除了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之外,还具有较为鲜明的时代性。
地方志的产生和发展,到如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每段历史下的地方志,都记载了一个时期、一个地域,人文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一些发展和变化。
每个地方志都是以一段时间内,本地区的一些基本的现实发展情况作为记录的资料。
所以所反应的都是一个时代的特点。
我们可以通过不同时期的地方志,来了解不同时代的社会特点和文化特点。
地方志鲜明的时代性,也是区分不同时代地方志的有效方式。
1.3广博的内涵性地方志在内容的记载上较为繁杂,所以这也成就了地方志拥有广博的内涵性。
地方志所记载的内容大多是反应一定时期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环境、历史的一些时代特点。
地方志所记载的内容包罗万象。
上晓天文,下知地理,还有一些记录,当地的名胜古迹,特殊的物产资源,独特的民族宗教文化,别具一格的方言俗语,一个时期的科学文化的发展状况,不同文化下的制度,一个历史上较为著名的历史人物,一些影响较为重大的历史事件,这些都是地方志所进行记载的内容,只要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所发生的一些事都是地方志记载的材料。
史与志的区别(转载)

史与志的区别(转载)展开全文无论是各机关、团体,还是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单位,定期组织人员编撰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全史则称厂史、矿史、党史、军史、校史等等,但不能称为厂志、矿志......然而,县(区)级以上单位编撰的地方史称为县志(区志)、市志、省志。
志也叫方志或称谓地方志。
方志即四方之志的简称,乃一方全史。
史与志最主要的区别有四个:1、史远而志近。
有隔代编史,当代修志之说。
2、史专而志广。
史主论述,志著广征。
3、史以时系事,而志以类系事。
史明其钢,志明其目。
4、史以议论为主,而志以记叙为主。
史重探索历史规律,而志为反映历史规律。
史与志的区别何为修志?修就是著述、编写;古称官方为修,私人为撰。
志也叫方志,或称地方志,方志即四方之志的简称。
史学家章学诚说:方志乃一方之全史。
我国修志最盛之世莫过于清代,有5700余种。
虽然早期的方志具有亦地亦史的性质,但志即史或志即地理加历史的观点是错误的。
志与史不仅内容不同,其成书方法、社会功用也不同。
它们中间最主要的区别在于:1.史远而志近(有隔代编史,当代修志之说)。
2.史专而志广(有史主论述,志著广征云云)。
史以时系事而志以类系事(有史明其纲,志明共上目之论)。
3.史以议论为主而志以记叙为主(所谓史重探索历史规律,而志只反映历史规律)。
史与志的区别(广东罗定市党史研究室 )从内容来看,因为两者都是以某一地区为记叙对象的,所以关系极为密切,以至互为渗透,史中往往有志的内容,而志内也难免有史的成份.但两者毕竟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地方史是以记叙过去为主的,尽管有时难免提到现状。
而志则是以记叙现状为主的,当然也需要追溯一下过去。
关健是两者的主题不同,各有各有的侧重面。
(二)、地方史主要是记叙该地区几千年来人类社会活动,包括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变化发展。
重大的政治、经济、军事事件等等。
当然,历史时期该地区的自然界若有重大的、显著的变化,如黄河缺口、地震、水灾、旱灾等也加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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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
自古至今,地方史和地方志这两种著作一直是同时并存的,不能强求合并、统一为一种体裁。
我们不妨简单回顾一下地方史、地方志的渊源和演变。
这两种著作大体上都是起源于汉朝,现在所知最早的是东汉的作品。
东汉的《越绝书》和《吴越春秋》,在《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中都列于杂史。
东晋的《华阳国志》在《隋书·地理志》列于霸史,在两《唐书》列于伪史,现在有不少人把这几种流传到今天的汉晋著作看成是最早的地方志,实在是不恰当的。
因为这几种书的内容显然是地方史,而不是地方志,所以隋唐的《经籍志》、《艺文志》都不列于地理类下,而列入杂史、霸史或伪史一类。
不过,地方志的渊源确乎也可以追溯到汉朝,从《华阳国·巴志》里可以看出,东汉桓帝时巴郡太守但望的疏文里提到了《巴郡图经》,可见,在此以前已有了图经。
图经就是一方的地图加上说明,图就是地图,经就是说明,这就是方志的滥觞。
东汉以后,从隋唐到北宋,图经大盛,到南宋以后,才改称为“志”。
当时由朝廷责成地方官编写地方志,每州或郡
都要编写,以后县以上行政单位编写志书成为制度。
据朱土嘉先生的统计,流传到现在的有八千多部。
东汉以后的地方史有各种名称,见于隋唐《经籍志》、《艺文志》的有《会稽典录》、《建康实录》(今存)、《敦煌实录》等,还有某地的“耆旧传”、“先贤传”、“人物志”、“风俗传”等。
这些书都列于史部旧事类、杂传类,不入地理类。
唐宋以后地方史远比地方志(即图经、方志)少,但一直沿袭到清朝,并未断绝。
如江苏扬州有汪中的《广陵典录》、姚文田的《广陵事略》,苏州有吴昌绥的《吴郡通典》,南京有陈作霖的《金陵通传》,四川有郭允蹈的《蜀鉴》,清代有张澎的《蜀典》、彭遵泗的《蜀故》。
云南更多,唐代有樊绰的《蛮书》,明代有杨慎的《滇载记》、倪铬的《南诏野史》,清代有冯更的《滇考》、师范的《滇系》和倪蜕的《滇云历年传》,民国有袁嘉谷的《滇绎》等等。
民国时各省还都有此类著作,不过不大有名。
在地方志盛行以后,仍然不断有人写地方史,这一点可以证明两者是不能互相代替的,而是并行不悖的。
特别是建国以来的三十多年间,各地编写的地方史比地方志还多,一般说来其成就还在新编地方志之上。
所以决不能说有了地方志就可以不要地方史了,两者是完全可以、也应该相互补充的。
从内容来看,因为两者都是以某一个地区为记叙对象
的,所以关系极为密切,以至往往互为渗透,史中往往有志的内容,而志内也难免有史的成分。
但两者毕竟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方史是以记叙过去为主的,尽管有时不免提到一些现状。
而志则是以记叙现状为主的,当然也需要追溯一下过去。
关键是两者的主题不同,各有各的侧重方面。
(二)地方史主要是记叙该地区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的活动,包括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变化发展,重大的政治、经济、军事事件等等。
当然,历史时期该地区的自然界若有重大的、显著的变化,如黄河决口、地震、水灾等也应加以记录,但主要的记述对象是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
即使记录了自然现象,侧重点也是它们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地方志则不然,至少是对自然和社会两者并重的,应将当地的地形、气候、水文、地质、土壤、植被、动物、矿产等各个方面都科学地记载下来。
同时对社会现象的记载也与地方史不同:史以大事为主要线索,记录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志则分门别类,面面俱到。
史的体裁接近于纪事本末体,志则用书志体,对农、林、牧、副、渔、工、矿、交通、人口、民族、风俗、制度、职官、文化、教育、人物、古迹等等,一一予以叙述。
(三)既然地方史以记叙过去为主,以记载社会发展为主,
所以写地方史主要须依靠史料,作者应做的工作主要是收集、整理史料,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加以分析、鉴别,科学地记述历史发展的过程。
很古的、没有文献记载的要搞考古发掘,有遗迹、遗物存在的要进行实地(物)调查。
但仅仅进行考古调查,而没有史料根据,很多历史问题还是无法说清楚的。
去今还不太远的史事,也需要向群众作调查,作实地考察,但这一般只限于最近数十年内的历史。
地方志以记述现状为主,主要是依靠调查采访。
一部分没有现成资料的完全要依靠调查,一部分虽然有现成的资料,也要通过调查予以核实补充。
所谓现状,当然不单是指今年或近几年,至少应该包括建国以来的几十年,还应该包括当地最后一部旧志修成以后的一段时间。
旧社会留下的现成资料,由于当时制度的腐败,多数作者立场的错误和资料长期的散失,需要重新调查,自不待言。
即使是建国后各主管部门整理汇编的资料,也必须加以核实补充。
因为毋庸讳言,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中,不少资料中或多或少有假话、大话、空话,少数甚至完全是颠倒黑白。
又由于“左”的影响、散失或付之一炬,因此必须重新调查,改正假话,去掉大话,充实空话,填补空白。
由于志是以现状为主的,所以大多数问题有可能通过调查采访得到解决。
编地方志比编写地方史需要的人力更多。
一般说来,编
地方史的工作可以由史学工作者担负起来,编地方志则需要有经济学者、社会学者、史学工作者、地学工作者等多方面的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