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对象在福建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建筑施工企业。
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含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暂不参与信用综合评价。
二、评价内容(一)合同额信息1.建筑施工企业近两年内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的,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闽建筑…2011‟42号)规定,经网上备案后均可获得合同分,无备案合同的不得分。
按照工程类别分别累计合同总额,排名计取房建总承包企业、市政总承包企业的得分。
2.建筑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完成的施工产值,由建筑施工企业在每年上半年通过评价系统如实填报,且与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一套表数据一致;省外建筑业企业按照闽建筑…2013‟30号文的规定上报施工产值,并以上报的产值数据为准。
按照企业完- 1 -成的产值额度计取得分,没有施工产值或不填报产值的不得分。
在尚未采集新的产值数据的,则延续使用原有的产值数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上报的产值数据进行抽查,发现报送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依照评价办法和标准予以严肃处理。
(二)纳税信息建筑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的建安行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总额,分别按排名计取得分,无纳税记录的不得分。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中填写本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含在闽分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
建安行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纳税信息由省国税、地税部门统一提供,经评价系统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导入纳税数据,经在信用平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后,纳入评价系统自动评价。
在尚未采集新的税收数据的,则延续使用原有的税收数据。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表(2020年版)

参建单位不得分。按照奖项的工程类别(房建、市政),分别在房建总承包、市政总承包两类序列中加分。
省住建厅或其委托的评价机构负责填报。
1、评价以生效的通报文书为准;承建单位(含各联合体成员)以通报文书中注明的单位为准
2、自评价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省住建厅或其委托的评价机构负责填报。
4
奖励
信息
满分
4分
4.4通报表扬
4.4.1 企业参与福建省组织的应急抢险救灾表现突出的:
(1) 受到省委或省政府或住建部通报表扬,一次得1分;
(2) 受到设区市委或市政府或省住建厅通报表扬,一次得0.5分。
同一事项,只计算一次最高得分。(满分2分)
注:应急抢险救灾包括参与应对台风、暴雨、地震、瘟疫的临时性工程建设活动,以及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不包括灾后重建、捐款捐物、扶贫等。
4.4.4 企业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的通报表扬。
(1) 省住建厅通报表扬,一次得0.2分(满分0.4分);
(2) 受到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通报表扬,一次得0.1分(满分0.2分)。同一事项,只计算一次最高得分。
满分
5分
3.1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1.1企业上一年度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累计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指标仅适用于房建总承包序列,市政总承包序列不考核):税收排名第1名的企业,得5分,其他企业的分值根据其税收缴纳情况按照线性差值法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分值低于0.5分的,按0.5分计取。没有缴纳税收或未填报的企业,不得分。
2、以联合体形式实施的工程,各联合体成员视为承建单位。
3、评价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一、引言随着福建省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数量也在快速增加。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诸多问题,如施工质量、履约能力等,给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水平,并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福建省建设厅决定开发并实施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二、系统概述1. 系统目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旨在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打造优秀的建筑施工企业榜样,提高企业的诚信和履约能力,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2. 系统功能(1)信用信息录入与管理: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信用信息录入和管理功能,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业绩评价、合同履约情况等。
(2)数据分析与评估:通过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分析和评估,为企业提供信用综合评分和排名结果,帮助企业了解自身信用水平。
(3)信用查询与展示:提供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展示功能,使企业和相关部门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信用情况。
(4)信用激励与处罚:根据企业的信用评估结果,对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激励和奖励,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处罚和限制。
(5)系统管理与维护: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三、系统设计1. 数据库设计系统的数据库设计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表、信用评估表、信用记录表等。
其中,企业基本信息表用于存储企业的基本信息,信用评估表用于存储企业的信用评估结果,信用记录表用于记录企业的信用变化情况。
2. 界面设计系统的界面设计应简洁、直观,并符合用户的操作习惯。
主要包括登录界面、主页、信用录入界面、数据分析界面、信用查询界面等。
3. 功能设计系统的功能设计应满足用户的需求,包括信用信息录入、数据分析与评估、信用查询与展示、信用激励与处罚、系统管理与维护等功能。
每个功能应有相应的操作界面,并能够实现相应的功能。
四、系统实施与运行1. 系统实施系统实施包括软件部署、用户培训和数据导入等工作。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篇一: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XX]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闽政办〔20XX〕81号)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评价标准,对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市场经营和现场管理情况的量化评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评价实施单位,是指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和运行平台,发布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实施监督指导,探索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项目监管权限和评价标准,明确相应的机构作为评价实施单位,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配合省住建厅建立健全评价系统和运行平台。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相应的机构作为评价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第四条评价实施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本办法、评价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时更新记录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信息,注重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在福建省的建筑领域,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犹如一位公正无私的裁判,对企业的表现进行着全面而细致的评估。
这个系统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系统的构成和运作机制。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是一个复杂而精细的体系,它整合了多个方面的信息和数据。
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的注册资料、资质等级;企业的经营业绩,涵盖了过往承接的工程项目数量、规模和质量;企业的财务状况,例如资金实力、偿债能力;企业的市场行为,比如招投标过程中的表现、合同履行情况;还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像环保措施的执行、员工权益的保障等。
这些丰富多样的数据来源广泛,有的来自政府部门的监管记录,有的源自工程项目业主的反馈,还有的是通过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获取。
系统通过一套科学合理的算法和权重分配,对这些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最终得出每个建筑企业的信用评价得分和等级。
那么,这个系统到底能为福建省的建筑行业带来哪些具体的好处呢?其一,它为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招投标等市场竞争活动中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和优势,从而激励企业积极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
相反,对于信用不佳的企业,可能会面临限制参与招投标、加大监管力度甚至被清出市场的惩罚,这有效地遏制了不良企业的生存空间,保障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其二,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企业为了获得良好的信用评价,必然会更加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在技术、人员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从而减少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三,促进了企业的诚信经营。
在这个系统的监督下,企业不敢轻易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而是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营造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同时,这个系统对于政府监管部门来说,也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以往,监管部门往往需要通过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不仅工作强度大,而且容易出现监管漏洞。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4.5
不参加信用等级评价的。
——
4.6
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4.7
其它严重失信行为,经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属实的。
——
合计
初评意见
年 月日
评审意见
年 月日
上年度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每一人次加2分;设区市级先进个人每一 人次加1分。本项不重复计分,满分2分。
2
项目名称
序号
评价标准
分 值
自评 得分
初评 得分
评审 得分
备注
1、
基
本
信 用 评 价
安全 管理
(15)
1.5.1
上年度企业无安全事故的得8分;每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扣2分;发生累计死亡3人的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票
否
决
4.1
依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 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记入违法违规 档案的。
——
4.2
发生死亡5人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
4.3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 报的。查实处理的。
8
企业应提 供相关证 明材料
1.5.2
企业上年度文明工地制度健全的,得3分;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的, 加2分;被评为设区市级文明工地的,加1分。本项不重复计分,满 分5分。
5
1.5.3
企业通过环境体系管理认证,得2分,未通过不得分。
2
质量 管理
(15)
1.6.1
上年度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的得10分;按GB50300-2001规范第5.0.6条验收的,有一项工程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23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3)8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对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二、评价内容及方式(一)评价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通常行为评价内容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
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根据企业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按照评价指标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类开展评价。
(二)采集评价方式1.经营信息采集方式(I)合同额信息,由评价系统对接获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
(2)施工产值信息,由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登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和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良好信用信息采集方式(1)由企业自行申报的良好信用信息,建筑施工企业在文书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评价系统如实填写,并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2)和获奖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动申报(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向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申报)。
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不予评价。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评价实施单位负责填报的良好信用信息,原则上应当在文书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采集,企业无需另行申报。
所涉的文书由其他部门作出的,评价实施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收到相关文书的1个月内纳入信用评价。
良好信用信息所涉的相关文书印发之日超过12个月的,不予采集评价。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54号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5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为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等有关规定,省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制定了《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建设厅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其信用等级评定、公布、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除信用评定年度内新设立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不满一年的企业外,符合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均应参加信用评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四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从企业规模、财务能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技创新、社会信誉等方面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定。
企业信用评定分为AA级、A级、B级、B-级四个等级,依次表示信用优良、信用超过一般水平、信用低于一般水平、信用差。
第五条企业信用评定每年组织一次,在当年4月底前对企业上一年度的信用进行评定。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附件)
附件1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结构
一、评标分值组成
1、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办法:
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所占比重—100%
2、应用信用综合评价的评标办法:
(1)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所占比重—80~90%
(2)信用综合评价所占比重—10~20%
二、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权重表
1.企业通常行为评价(40%)
1.1合同额信息
1.2纳税信息
1.3奖励信息
1.4不良信息
2.项目实施行为评价(60%)
2.1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20%)
2.2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40%)
- 3 -
附件2
企业通常行为信息采集审核流程图
备注: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机构按评价标准予以扣分。
- 4 -
附件3
项目实施行为现场采集信息审核流程图
- 5 -
附件4
公示期间异议处理流程图
- 6 -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日期:
7
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申报通知书
XXXXXX: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通常行为评价标准》,现已掌握你单位存在XXXX违法犯罪信息(或省级以上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不良信息)。
此前,你单位对该信息未予自行申报。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暂行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申报该信息。
逾期仍不申报的,将按规定给予处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附件:XXXX
领取人:领取时间:
8。
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附件1: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评价内容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附件资料1、保障体系指标(10分)①组织机构(3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组织机构的得1分;明确组织机构职责的得1分;各机构主要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
企业组织机构图、部门职责、主要人员组成②规章制度(4分)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编制质量、安全、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等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规章制度目录及文本光盘③管理体系(3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一项得1分。
认证证书复印或扫描件2、财务经济指标(25分)①净资产(5分)企业净资产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得5分;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每降低5%减1分,减完为止。
资质证书复印或扫描件经审计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须经审计部门盖章)统计报表(C102、C103)(须与报省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②工程结算收入或营业税(5分)特级资质企业按上缴建筑业营业税考核,其他企业按工程结算收入考核,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得5分;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每降低5%减1分,减完为止。
③资产负债率(5分)年均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得5分;高于75%的每增加5%减1分,减完为止。
④净资产收益率(5分)年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5%的得5分;低于5%的每降低0.5%减1分,减完为止。
- 1 -评价内容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附件资料⑤产值利税率(5分)年均产值利税率达到6%的得5分;低于6%的每降低0.5%减1分,减完为止。
3、竞争力指标(40分)①工程质量(10分)1、已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的得4分,不符合者不得分。
2、作为承建单位,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6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 作为参建单位,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5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分(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得分计取,满分6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大企业也开始重视信用建设。
建筑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一、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的定义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是指福建省建筑领域内企业获得的信用度量分值,能够直观地反映企业的信用水平和风险程度。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是由福建省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委员会统计得出,包含企业的历史信用记录、参与工程经验、财务绩效等多个维度,并且通过多方面信息交互自动更新。
二、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的意义
1. 协助政府监管建筑企业的质量。
政府通过建立福建省
建筑企业信用分评估体系,可以强制建筑企业优化其质量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提高企业自律意识,保证整个建筑领域内的质量水平。
2. 为企业融资提供健康保障。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的
得分越高,表明企业信誉度较好,财务状况相对较佳,获得贷款和融资的难度相对较小。
3. 强制企业市场竞争中良性竞争。
在建筑领域,企业信
用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反映企业的公信力和商业信誉,建
筑企业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信用分评估能够是建筑企业逐步摆脱“无序竞争”状态的一种有效方式。
三、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的评估标准
1. 企业业绩。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评估体系首先会考量企业在过去几年中完成的建筑工程的数量和规模、质量保证以及服务质量。
2. 企业运营管理。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评估体系也会重点评估企业内部的运营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包括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富有责任心和应对能力等。
3. 企业资质。
企业的资质越高,意味着企业所完成的工程越多,完成的项目越大,同时也暗示着企业的管理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越强。
四、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的采用
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在建筑业内部早已广泛采用,并被建筑业企业所认可。
开发商和客户在选择建筑企业时,最先考虑的不仅仅是价格问题,而是该企业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和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历史等信息,并对此加以考虑。
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也能让建筑企业更快地获得市场的信任,并更加成熟、健康地发展。
总之,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分对于建筑企业乃至整个建筑产业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福建省建筑领域日益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相信福建的建筑产业将迎来更加良性、可持续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