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中司法鉴定的分析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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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著作权为视角谈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

以著作权为视角谈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
表现手法 和技巧非常初 始和笨拙 , 从艺术价值 计, 应作 为工业产权进行保护进行抗辩 , 因此在 司法鉴定 中 占 童 的创作作品, 但其 同样属于用 自己特有 的表现手法表 有 一 定 的 比例 。另 一方 面 , 知识 产 权 司 法 鉴定 中最 为 常 见 的 则 的角度可能没有意义 , 仍然是受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 是被控侵权作品与著作权人作品是否存在抄袭或剽窃的判定 。 达 自己的某种思 想 ,

艺术价值本身不是法律所能 例争议的焦点都是 围绕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 的问题 , 比如在美 作品的艺术价值没有必然 的联系 , 够解决 的问题。在涉及艺术性作品的独创性判断过程中 , 我们 国复兴地 毯公 司诉 山东省特艺 品进 出口公司、 河北省吴桥 县对 遵循的仍然是独创性判定的一般准则 , 即作品的表达方式有没 外经济贸易局瑞 丰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中, 原告主张对涉案地毯 图案享有著作权 , 被告则以该地毯图案是一种工业 品的外观设 有体现出作者独特的创作视角 和鲜 明的个性 特征。即使是儿
要 是 独 创 性 的鉴 定和 是 否 存 在抄 袭 的鉴 定 。在 独创 性 判 定 标 准 中 , 当 注 意 历 史 题 材 作 品 和 涉及 作 品 艺 术性 的 独 应
创性判定 , 并且 坚持唯一表达方式不具备独创性 的准则。在侵权判定 中, 当准确适用“ 触加 实质性相似 ” 应 接 原则 ,
di 1 .9 9 ji n 17 — 9 82 1 .4 0 9 o: 0 3 6/.s .6 1 5 1.0 10 .3 s
随着商 品经济和 国际贸易 的快速发展 , 各级法院受理 的知 判 定标 准 如 何 确 定 是相 关 案 件 司 法 鉴 定 的关 键 所 在 。 识 产权 纠 纷逐 年 增 加 , 我 国新 时 期 审判 工 作 提 出了 更 高 的要 对 二 、 品独 创 性 的 判 定 标 准 作 求 。 相 对 于 一般 的 民事 案 件 , 识 产 权 案 件具 有 专 业 性 强 、 知 涉 独创性是作品著作权的核心 , 也是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基本 及 范 围 广 、 度 大 等特 点 , 多法 官 只懂 法律 不 懂 技 术 , 得懂 条件。正是 由于独创性 的要求 , 难 很 听 才使得我们的作品 活动。2 0 0 6年 , 上海 市法 院共 受理 知识产 身独创性较低作品的独创性 的判定 , 就变得 比较 困难 。而且 , 存在 一定 的主观灵活性 , 在 权 民事案件 10 00多件 , 中5 % 以上需要 知识产权鉴 定。一 独创性判定本身就没有明确标 准 , 其 0 般而言 , 知识产权 司法鉴定 的范 围主要包括: 商业 秘密纠纷、 专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中应 当注意以下几个 问题 :

浅述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浅述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浅Biblioteka 述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鉴定
山 东省 专利 保 护技 术鉴 定 中心 韩 晓林
[ 摘 要] 知识产权 司法鉴定是一种 以科 学性 为基础 , 以法律性 为保 障的诉讼 活动 , 同时也是 一种 科学技 术 实证 活动, 而其 中的 专利 技 术 司法鉴 定又是 伴随 着司法制度和科技 的发展 应运 而生 , 法院 以及相 关行政管理机 关在 审理专利侵权 纠纷中起 着极 为重要 的 在
作 用 . 别 是在 打 击 专 利 侵 权 方 面 , 其 需要 专 利 技 术 司 法鉴 定 工作 的 配合 。 特 尤
[ 关键词 ] 知识 产权 专利 司法鉴定 诉讼
侵权 派生出来的 , 这一点与证人证言有本质的区别。 ( ) 四 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部 门和鉴定 人是可以选择的和 南委托方决 定的。就是说 , 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部 门或鉴 定人不是不可替代的 , 其可 选 择性与其 它任何证据都 不同 。因此 , 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结论 作为证 据的一种形式 , 在整个法律程序 中的重要作用与其它证据是不同的 。 三、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的作用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是 随着 司法 制度 和科技 发展应运而生 的。在现 代科 技发展 日新月异 的形势下 , 于普通 的专 利权 人来说 , 对 如何确定他 人 的产 品或技 术涉嫌侵犯 自己 的专利 , 是一个很难 驾驭 的问题 。 专利 技术诉讼案 中的待证事 实涉及技术领 域广泛 , 及多种学科 且专业性 涉 强, 而对于拥有法律 专业背景 的法官 和行政 执法人员来说 , 在技术领域 方面只具有 一般人 的普通 性学识 和经 验 , 对这些 专门性 的待 证事实难 以识 别或认定 , 必须求助于各学科 的专家 , 多种技 术手段来作 出科 采用 学鉴定 ・ 。法院 以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 在审理 专利 侵权纠纷中 , 经常遇 到涉 及专利技术的理解 、 评价和认定 问题 , 遇到技 术性 很强的专利案件 时, 也有些难以判定 。例 如, 解释权 利要求 ,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 围; 被 控侵权 的技 术是否落人原 告专利权 的保护范 围, 确定被控专 利产品 的 特征 , 判定 二者是否相 同 、 同或 者不同 ; 等 研究开 发的专利技 术成果是 否符 合合 同约定的标准 , 让 的专利 技术是否符合 合同约定 的标准或 转 者付 诸实施 是否存在重大 缺陷等 。毫 无疑问 , 对这些 专利技术 鉴定是 依法正 确进行 司法 审理和行 政处理 的基础 。在法 制不 断完善 的情况 下 , 外专 利权人依法起 诉到人 民法院的各类专 利侵权案件 、 中、 提交 到 南有关 行政机关处理 的各类专利技术 纠纷 案件 都迅速增加。法院和行 政机 关在审理 和处理专利 纠纷案件 中 , 当事人 双方 争议 的专业技术 对 事 实的审查认 定 , 是我 国和世界上许 多国家所遇 到的共 同性 的难点 问 题 。这 迫切 需 要 专 利技 术 司 法 鉴 定 机构 的 建 立 和参 与 。 目前在专 利诉 讼 、 专利 行政案件处 理 、 专利案件 仲裁 、 发项 目立 研 项等诸多方面 , 专利 技 术 鉴 定 机 构 所 提 供 的科 学 、 正 、 立 、 威 的 意 公 独 权 见, 对于相关专 利案件的审理或处理起到了以下重要 作用 : ( ) 一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 的法律性作用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的法律 性质, 就在于它是一种法定 的证据形式 。存 法治社 会里 , 司法裁判具有 终局效力 , 诉讼是解决 权力与权利 、 权利与权利 冲突的最规 范方式 , 也 是停 止纷争的最后一道屏 障 - 。因此 近几年来 , 专利纠纷越来越多 的直 接转化 为专 利侵权案件 , 上法 院打 官司 已成为 专利权人保护 自己合 法 权益的一个 共识 。这其 中 , 以说对 于专利侵权 案件的技术 鉴定是功 可 不可没的。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结论作 为一种证 据方式具有重要的诉讼 功能 。其主要表现为 : 是法官藉 以查明案件事实 , 定案件性质 的重 一 认 要依据 ; 是它 以其 专有的 、 二 特殊 的判断和认定方 式 , 使那些 初步具有 证明作用的证据材料显现其在诉讼 中的证 信力 ; 三是它是鉴别 、 其 认定 它证据是否 具有真实 、 可靠性 的重 要途径和必要 手段 。在我 国的程序 法立 法 中,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论作 为证据 的法定形式 , 已体现在 民事 诉讼 法和刑事诉 讼法 的相应 条款 中。专利 技术 鉴定的结论作 为法定 的 证据形式 在专利技术侵 权案件 审判 中具有不 可替 代的重要 作, , } 因为 H 它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 、 证据 意义和证 据作用。因此 , 专利技术 司法 鉴 定结论 作为证据的法律性质决定了其在法律体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 ( ) 二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论 的合法性 作用。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 论 的合法性是 由作为基础证据 的合 法性所 决定 的。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 结论作 为诉 讼证据 , 法律意 义在 于能够在案件 审理 中为证 明待证 事 其 实提供必要条件 。证据充分 的情 况下法官能够根据一个完整 的证据链 勾勒 出案件 的法律事实 , 从而为法 律适用奠定 基础。专利技 术司法 鉴 定结 论的取证过程 , 即进行专利技术 司法鉴定的整个过程是否合法 , 正 是其 是否存在合法性 的关键 。虽然对 于专利技 术司法鉴定的具体操作 规范 , 目前 尚没有统一 的条规 , 利技术司法鉴定结论的取证过程 已 但专 经被纳入诉讼 法的调整范围。 ( ) 三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论 的关联性 作用 。专利技术司法鉴定结 论作 为证据 , 具有举办与待证事实 的关联性 , 因为鉴定是根据委托事项 作 出的 , 鉴定 结论的基本作 用就是 回答委托方提 出的有关案件 待证事 实 的问题 。专利技术案件 的鉴定结论是解 决案件事 实认 定中的问题 , 而恰恰 这些问题是案件事实认定 中存在 争议的关 键性 问题。专利技术 司法 鉴定结论直接对争议事实起着直接 的证 明作 用。专利技术司法鉴 定结 论具备 的关联性 , 使专 利技术 司法鉴定成为专利 侵权案件 审判 中 不可缺少 的一个重要 环节 。 ( 专利 技术司法鉴定结论 的客观性作用 。专利技 术司法鉴定结 四) 论 本身是 鉴定人 的理性分 析和判断 的主观 意识 ( 下转第 3 ) 页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

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专利侵权是指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他人擅自使用、制造、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不仅会损害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市场秩序和技术创新。

因此,对于专利侵权行为的分析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

一、侵权行为分析。

1. 侵权行为的实质。

侵权行为的实质是指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益,包括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益的全部或部分。

侵权行为主要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形式。

直接侵权是指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间接侵权是指他人为了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益,提供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设备、器材、材料或者提供方法的实施等帮助的行为。

2. 侵权行为的主体。

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侵权人和侵权共犯。

侵权人是指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侵权共犯是指在侵权行为中提供帮助、支持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

3. 侵权行为的地域范围。

侵权行为的地域范围包括国内侵权和境外侵权两种形式。

国内侵权是指在国内范围内实施的侵权行为,境外侵权是指在国外范围内实施的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影响分析。

1. 对专利权人的影响。

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经济利益和声誉方面。

侵权行为会直接损害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降低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市场份额,导致经济损失。

同时,侵权行为还会损害专利权人的声誉,影响其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形象。

2. 对市场秩序的影响。

侵权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正常的市场竞争。

侵权行为导致不正当竞争,影响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对整个市场秩序造成破坏。

三、侵权行为的应对措施。

1. 法律诉讼。

专利权人可以依法向侵权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行政投诉。

专利权人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侵权行为,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行政投诉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知识产权诉讼中常常进行司法鉴定,由于《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较为简单,审判实践中,法官对涉及司法鉴定的一些问题还不甚明了。

为统一认识和实务操作,现就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的若干问题解答如下:1、哪些知识产权案件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如果当事人对涉及专业性问题的案件事实存在争议,依照通常的证据调查方法难以查明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查明该事实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

2、司法鉴定如何启动,法院能否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第二十五条规定,争议的事实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负责证明,对需要司法鉴定查明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司法鉴定。

因此,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实施。

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怠于申请鉴定,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进行鉴定的,可以向其释明举证责任与法律后果。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同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因此,在当事人不申请司法鉴定、人民法院又认为必须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3、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哪些司法鉴定机构与鉴定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鉴定,一般应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中所列的鉴定机构与鉴定人。

司法鉴定与证据保全—有效利用鉴定证据提升诉讼胜算

司法鉴定与证据保全—有效利用鉴定证据提升诉讼胜算
证据灭失或损坏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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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采取措施
在发现重要证据时,应立 即采取措施进行保全,避 免证据被篡改、破坏或丢 失。
专业技术手段
运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证 据保全,如拍照、录像、 封存等,确保证据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
第三方保管
将保全后的证据交由第三 方机构进行保管,避免当 事人自行保管可能带来的 风险。
PART 04
有效利用鉴定证据策略
及时申请鉴定并保全相关材料
鉴定申请时机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以确保鉴定程序顺利启动。
保全相关材料
在申请鉴定的同时,当事人应积极收集、保全与鉴定相关的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物证等,以便为鉴定提供 充分依据。
充分准备鉴定所需资料和信息
提供完整资料
级、省级或市级等。
注重庭审技巧及策略运用
充分准备庭审材料
提前整理好证据材料,并按照法庭要求进行分类和编号,确保庭 审过程有条不紊。
灵活运用庭审技巧
在庭审过程中,注意运用语言技巧、情绪控制等方法,增强说服力 和感染力。
制定合理诉讼策略
根据案情和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包括起诉、答辩、举 证、质证等环节的具体安排和应对措施。
准确性,也是未来需要关注的问题。
2023 WORK SUMMARY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探讨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
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 ,司法鉴定和证据保全将更加注重科技应用 和法律规范相结合,提高鉴定效率和准确性 。
挑战
面对不断变化的诉讼环境和复杂的技术问题 ,如何保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专业性和 公信力,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将是未来面临的挑战。同时,随着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如何有效利用 这些技术提高司法鉴定和证据保全的效率和

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

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

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司法鉴定逐渐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然而,司法鉴定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司法鉴定程序不完善、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司法鉴定费用不透明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需要从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和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两个方面入手,综合减少司法鉴定问题的发生和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

一、司法鉴定程序不完善1、法律规定不完善当前司法鉴定制度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法律规定不完善,缺乏具体操作细则。

司法鉴定的遴选、审批、评估、监管以及管辖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款比较空泛,法律界面对司法鉴定人员的具体操作缺乏明确规定,给司法鉴定带来了许多困难。

另外,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司法鉴定结论的认定与审判的衔接和协调等。

2、管理规范不明确司法鉴定过程中的管理规范不明确也是一个问题,有的司法鉴定部门的管理制度不规范,未设立完备的规章制度、管理指导、标准化操作流程、内审制度等,导致行为标准无法统一或管理缺乏教育、规范不到位等,这为司法鉴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增加了司法判决的不确定度。

对策要加强司法鉴定制度的建设,完善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细则,建立好司法鉴定的标准规定,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1、司法鉴定人员素质不高在常规司法鉴定中,由于高端人才的欠缺,审判人员往往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作出判决。

这样,一些司法鉴定人员力不从心,难以完成他们应该担负的责任。

此外,由于司法鉴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差别很大,社会责任心、职业态度等等也会呈现出很大不同,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违规操作,甚至有的司法鉴定人员行为不当,损害了司法公正的形象,使得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出现了许多争议。

2、缺乏科学技术支持在现代社会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况下,科学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司法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科学技术的提高、普及和发展直接影响着司法鉴定的质量。

专利侵权风险分析及专利信息检索

专利侵权风险分析及专利信息检索

专利侵权风险分析及专利信息检索一、专利侵权风险分析专利侵权是指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生产、销售、使用、引入或者让他人使用的方式实施专利权利要求的行为。

对于企业而言,面临专利侵权风险可能会导致法律诉讼、巨额赔偿等后果,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1.分析相关专利:企业在开展研发、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首先充分了解相关领域的专利情况,包括已有的专利和已公开但尚未授予专利的技术。

通过分析这些专利的内容和技术特点,可以判断自身产品或技术是否与他人专利存在冲突。

2.评估侵权风险:将自身产品或技术与相关专利进行比对,并对比较结果进行权利要求要素的分析。

对于那些与自身产品或技术相似度较高且涉及关键技术要素的专利,需要进一步评估侵权风险。

这包括评估专利权利要求的广度、专利所保护的范围、专利权是否有效等因素。

3.了解对手专利:企业除了分析自身产品或技术的侵权风险外,还需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

通过获取对手的专利信息,可以判断对手是否持有与自身产品或技术相关的专利。

了解对手专利情况对于制定合理的竞争策略和规避侵权风险都具有重要意义。

4.避免侵权:在产品或技术研发过程中,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来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这包括对市场上已有的专利进行彻底调研、产品研发过程中进行专利和分析、避免明知侵权的行为等。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合法的技术许可等方式获取他人的专利授权,以规避侵权风险。

专利信息检索是指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获取与特定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

该信息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调研和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

1.选择合适的检索工具:根据自身需要和要检索的内容,选择合适的专利信息检索工具。

常见的专利数据库包括国内外的专利局网站、专利检索引擎、专利数据库等。

这些工具提供了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信息查询功能,可以根据关键词、专利号、发明人等进行检索。

2.制定检索策略:在进行专利信息检索前,企业可以制定检索策略。

这包括明确检索目标、确定关键词、选择筛选条件等。

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的迅猛,各行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创新技术和产品。

然而,这也给专利侵权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实际的专利侵权案例,探讨专利侵权诉讼的重要性以及一些经验分享。

案例一:公司A与公司B的专利纠纷公司A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公司,最近推出了一款具有独特技术的新产品。

然而,没有过多时间,公司A发现公司B竟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与其产品相似的产品。

考虑到公司A 的利益,他们决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诉讼的过程中,公司A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公司B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为此,公司A发起了调查,收集了有关专利的证据,并聘请了专利律师进行法律指导。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A的专利律师通过详细分析两款产品的技术特点和设计结构,成功地证明了公司B的产品涉及了他们的专利权。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B侵犯了公司A的专利权,并下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公司A损失。

案例二:个人创新者与公司C的专利侵权纠纷这是一个关于个人创新者和大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案例。

个人创新者在开发一款新型的智能家居设备时,不慎侵犯了公司C的专利。

公司C察觉到这一问题后,立即采取了措施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公司C首先与个人创新者进行了友好沟通,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由于双方的利益分歧,协商破裂。

公司C随后选择了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C需要展示他们的专利得到合法的保护,并证明个人创新者的设计与他们的专利权存在相似部分。

通过详细的技术分析和专利文件的对比,公司C成功地证明了个人创新者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最终,法院判定个人创新者侵犯了公司C的专利权,并责令他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经验分享: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专利侵权诉讼对于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在面对专利侵权问题时,以下几点经验值得总结和分享:1.妥善保管证据: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据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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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中司法鉴定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国家实施创新驱动知识产权战略以来,我国专利申请量和专利诉讼案件的数量激增。计算机软件、通信、电子和药物成分、配方工艺、基因技术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大量涌现,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诉讼也随之出现。司法实践中对于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侵权判定却较难做出准确的判定。虽然试点技术调查官制度,但是司法鉴定制度仍是电学和生化领域专利侵权诉讼中认定侵权法律事实的主要依据。本文首先介绍何种案件需要司法鉴定,接着介绍司法鉴定的制度和程序,然后介绍两个专利侵权司法鉴定的案例。本文希望通过介绍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司法鉴定,从而提高专利代理师处理新兴技术领域专利侵权诉讼的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制度和程序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我国,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属于前三类比较成熟的鉴定类型,而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则属于第四类新兴鉴定。司法鉴定意见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法院把委托司法鉴定文件、涉案专利、涉嫌侵权产品实物一起移交给鉴定机构,原告和被告也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一些参考的技术资料和技术分析。司法鉴定机构遴选专业对口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分析,撰写鉴定意见。有些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意见之前还会组织原告和被告进行听证程序,听取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意见,听证程序形成的笔录作为鉴定意见的参考资料之一。鉴定意见出具后作为专利诉讼中的证据,法院会开庭让原告和被告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一般也需要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出庭接受双方质证。只有通过质证的鉴定意见才能作为审判定案的依据。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可以由中立的司法机关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委托,而由中立的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更具有公正性。专利诉讼中一般由原告先提起司法鉴定的请求,被告方也可以在诉讼中提起司法鉴定的请求。审判法官一般根据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做出是否委托司法鉴定的决定。如果审判法官认为无须委托司法鉴定就能查清事实,则审判法官可以不委托司法鉴定。
遴选鉴定机构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该鉴定机构的鉴定业务范围是否包括知识产权,是否有能力鉴定专利侵权;其次,该鉴定机构是否获得司法局行政许可并备案,正规有实力的鉴定机构是司法局行政许可核准成立,鉴定机构中的鉴定人持有执业司法鉴定人证件,能持证参加法院组织的质证程序;最后,该鉴定机构是否进入法院的遴选名录。
如今,计算机软件、通信、集成电路、电子方面和药物成分、化工配方、工艺、基因工程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专利诉讼逐渐出现。一方面,电学领域和生化领域的专利技术本身比较抽象和复杂,属于高精尖的高新技术。比如大电学领域分为计算机软件、硬件、通信技术、电子技术等,而且还有一些细小的技术分类,比如计算机软件也分上位机软件、嵌入式软件、互联网软件等,而且这些新兴技术高速发展,可谓一日千里,技术难度相对来说更大,非专业人士一般难以理解。另一方面,涉嫌侵权产品一般都表现为“黑匣子”,即所有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都隐含在这个所谓的“黑匣子”里,需要通过特定的分析仪器设备应用特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和分析。因此,这个“黑匣解决专利侵权判定的问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变成新兴技术领域专利诉讼中的必要程序。
一旦法院认为有必要委托司法鉴定,则下一步就进入遴选司法鉴定机构的程序。一般是由原告和被告分别推荐两家鉴定机构,这个时候原告和被告一般会推举其信任的鉴定机构。如果双方推荐的鉴定机构一致,则法院直接委托该一致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双方推荐的鉴定机构没有一致的,则由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则直接委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在最高人民法院或省高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中对符合知识产权鉴定业务范围的机构进行摇珠程序,最终通过摇珠确定委托的鉴定机构。
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1、案例一:广州新莱福磁电有限公司诉宁波迈格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赞扬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涉案专利名称为“一种可直接印刷的磁纸产品”、专利号为200820176937.4,其权利要求1为“一种可直接印刷的磁纸产品,包括能够直接印刷和书写的印刷层,其特征在于:所述印刷层的一面设置有磁性涂料层,所述磁性涂料层紧密连结于印刷层的表面”。
被控侵权产品名称为“不防水PP810A”,原告通过公证购买和法院证据保全分别固定了一卷上述磁纸产品,该磁纸产品一面呈白色,一面呈黑色。
由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具有磁性涂料层,法官通过肉眼无法分析判断,原告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内已经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过证据交换和首次开庭后,归纳了其中一个争议焦点就是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1、2、4的保护范围。针对这个争议焦点,原告认为磁纸产品白色一面就是印刷层,黑色一面就是磁性涂料层。而被告则认为磁纸产品黑色一面只是铁粉,不是专利所述的磁性涂料层。法院为了查明事实,同意首次开庭后进行司法鉴定。原告指定了北京和广州两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被告则指定了上海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就鉴定机构的遴选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是采取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内挑选四家机构进行摇珠。原告代理人经过调查发现名录内其中两家主要是涉及声像资料的鉴定,不具备专利司法鉴定的资质,并提出了质疑。最终法院从两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中进行摇珠程序来确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由于法院是通过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录中的鉴定机构进行摇珠确定,鉴定意见经过双方质证,鉴定人也出庭接受质证,整个程序公平公正,该鉴定意见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关键字:专利诉讼,司法鉴定,案例分析,应对策略。
一、何种案件需要司法鉴定
以前,我国法院审判的知识产权案件多以外观设计专利和简单机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为主。由于外观设计专利和简单机械专利比较直观,能看得到或摸得着,民三庭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在听取了双方律师的讲解和剖析后,一般能独立作出侵权判定,无须委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在以前的案件中主要是一方当事人把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之一提交给法院参考,争取法院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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