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
财政部关于发布《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2012年修订)

财政部关于发布《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6.04•【文号】财际[2012]67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发布《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财际〔2012〕67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各招标公司,有关项目单位:为适应新的形势与政策变化,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在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两年多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财政部在1997年《世界银行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了《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包括货物采购招标文件和土建工程采购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范本》),即日起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并将在世行、亚行网站上予以发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套《范本》自发布之日起即可使用。
二、自2012年6月1日起,原《世界银行项目招标文件范本》(1997年版本)停止使用。
各单位自该日期以后开展的世行、亚行贷、赠款项目下的国内竞争性招标,均统一使用上述新发布的《范本》。
三、鼓励其他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如EIB、GEF、IFAD等)在国内竞争性招标中使用该套《范本》。
四、该《范本》分中、英文两种版本。
世行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一律使用中文版本;亚行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可根据亚行对采购的审核要求与具体情况,选择使用中文版本或英文版本;其他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可根据相关贷(赠)款机构的具体采购要求自主选择使用《范本》版本。
五、该《范本》为免费使用。
请用户自行从财政部网站或者世行或亚行网站上下载使用,财政部不发行纸质文本。
《范本》内容包含固定条款和变动条款。
(招标投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

1)“招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包括“投标人须知修改清单”)”
3)“第3章 专用合同条款”
4)“第4章 技术规范”
5)“第6章 工程量清单”和计日工清单
6)“第10章 图纸”(如果世行项目经理同意,可以只报图纸目录)。
4.如果招标文件要承包商填报主要施工机械表、主要人员表、组织机构图、施工规划(施工方法、布置、进度等),应该在投标函格式附录或技术规范附录中附上相应的表格和说明。
五、开标与评标…………………………………………………………………………………20
23.开标 …………………………………………………………………………20
24.评标过程保密 ………………………………………………………………20
5.本“编写说明”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注解是指导招标机构编写招标文件的,连同前言、编后记一起不构成招标文件正文的一部分,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中应删去。
6.有关范本的反馈意见或使用中的问题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世界银行司反映或垂询。
招 标 邀 请 书
招标邀请书
信贷/贷款编号:
日期:
招标文件编号:
6.投标费用………………………………………………………………………15
7.现场考察……………………………………………………………………… 15
二、招标文件………………………………………………………………………15
8.招标文件的内容 ……………………………………………………………15
9.招标文件的澄清 ……………………………………………………………16
1995年1月,世行对其“采购指南”进行了修改,出版了新版“采购指南”。随后世行根据新“指南”编写了“标准招标采购文件(SBD)”,并要求其借款国在世行项目的采购中必须使用SBD。经过深入研究,我们认为世行的SBD确是其半个世纪采购经验的结晶,采用SBD的主要条款有利于我国利用世行贷款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和采购管理经验,我们认为仍有必要根据中国特有的情况对世行的SBD加以补充。经与世行充分协商,世行方面理解我们的看法,并同意继续修订和保留中国的“范本”,但要求其主要内容与SBD保持一致。这就对“范本”的修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为了更有效地利用世界银行(以下称世行)贷款(包括世行提供的赠款和通过世行获得的多边和双边赠款,以及与世行贷款混合使用的联合融资贷款)采购设备、一般商品和土建工程,保证依据国家和世行有关规定公正合理招标评标,保证采购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透明度,防止采购过程中浪费、欺诈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采购管理办法各地方、各部门在实施世行贷款项目采购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均须按本规定办理。
需制定地方或部门的办法或规定,须经财政部审核批准后方可颁布执行。
第二条采购计划项目的总采购清单须经国家计委批准,地方项目和中央部委打捆项目的年度采购计划/ 清单和每批采购的计划/清单须送经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并作出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财政部门应在收到该计划/ 清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进行确认(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反应视为同意)。
第三条招标代理的选定项目单位须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颁布的《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指南》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
项目业主单位应按规定向所有有资格承担国际招标业务的公司发出委托邀请书,委托邀请书须按财政部编制?quot; 咨询邀请函样本"(以下称邀请函)编制。
各招标代理应按"邀请函"的要求提出详细的招标和采购咨询服务方案,并按采购合同总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或按人月费率和拟投入人月为基础提出收费报价。
方案中应包括关键工作人员的简历,中选并签订委托协议后未经项目业主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在世行编制出" 采购代理标准合同格式" 后,招标代理和项目单位应使用该格式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
中央项目(包括铁路、邮电、电力、银行和技援项目等)、中央部委打捆项目和中间金融机构项目的招标代理评审报告由项目单位报送财政部审核并备案,地方项目的招标代理评审报告须送请相应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然后由项目业主单位将评审报告和书面意见报送财政部审核并备案。
联合体投标及中标后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联合体投标及中标后应关注的几个问题22联合体投标及中标后应关注的口文/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潘凌东I一,关于联合体的性质I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几个法人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联合体投标均有规定,这些规定的内容都是一致的.关于联合体性质的问题,也有不少文章给予了论述.综合这些论述,有一点是业内普遍认同的,即我国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联合体类型是合伙型投标联合体,属于《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的"合伙型联营".这种联合体是一个临时眭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招标投标法》第3l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联合体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放弃退出,或者在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没收联合体的投标担保,追究联合体的责任.《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 "两个1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2条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按照上述规定,联合体成员拥有独立的法人身份,但在加入联合体之后,其独立法人的身份暂时失效,不能再以独立法人身份在同一招标工程项目中投标.同样,在联合体中标后,也不能以独立法人身份处理工程事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可见,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对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相关法规中仅有很简单的规定:1.联合体投标协议要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同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提供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格式内容.在这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格式中,有诸多事项并没有涉及,因此,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内容对联合体各成员并不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是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成员自愿组成的,从前述的联合体法律性质和招投标相关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可以知道,联合体各成员间不是总包和分包的合同关系.但是,工程项目是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协作完成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间又必然存在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在联合体各成员间进行合理,均衡的分配和承担,联合体是不能维持长久的,这无论对招标人还是联合体各成员来说都蕴藏着巨大的风险.一旦这个风险被激发,直接的后果就是工程建设将被迫停止,受损害最大的将是招标人.原因很简单:虽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当这种"连带责任"缺少相应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等因素的支持,就如同一缕青烟,根本拴不住任何人,"连带责任"也仅仅就是四个字的摆设而已.因此,在联合体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外,联合体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份工作协议的存在,不仅能够保持联合体的正常存在,也能使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建立起信任和依赖.尤其是当联合体各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这份工作协议就是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此外,"投标担保"也是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的重要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5条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财政部编)中规定:"联营体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将联营体全部成员定义为投标人,并列出全部成员名单."由于联合体成员不能再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因此,投标担保也就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成员或几个成员的名义提交.该投标担保无论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几个成员分摊出资提供还是由联合体中某一成员(比如牵头人)单独出资提供,均必须要以联合体的名义提交给招标人,并在投标担保上列出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名单以资证明.联合体中标后, 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的履约担保也是如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4条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这个规定有两点说明:第一,指定牵头人是很重要的事,在投标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果在投标时没有这一授权,牵头人所代表的投标是无效的,联合体投标就会被招标人拒绝;第二,牵头人的作用有两个,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二是进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牵头人在"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具体内容,权利和职责都有哪些,在目前的招标投标相关法规中都没有再进一步的说明.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财政部编)中对联营体主办人(即联合体牵头人)的工作有这样的规定:"1.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接受指令和承担责任.2.负责全部合同的实施, 包括支付."由此可见,在世界银行《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中,联营体的主办人被授予了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这个授予是强制性的,否则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项目管理机构是工程承包人派驻工程现场负责全面履行合同的机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承包人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合同的全权负责人,也是工程现场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合同行为就是工程承包人的合同行为.对于联合体来说,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合同行为就是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合同行为.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规中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这一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授权牵头人组建驻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全面履行合同.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权力和责任应在授权书内明确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岗位人员的设置,职权责任等应得到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同意.为防止牵头人单方控制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架空23联合体其他成员,项目管理机构中应有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参加. 透明,开放,共同参与的项目管理机构,有利于形成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管理工程,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局面.《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按照该规定,联合体的成员无论多少,联合体本身都是作为一个投标人对待的.联合体中标后,该联合体本身自然也就是工程总承包人.《招标投标法》第48条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 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法规和规章中对于分包的规定与上述规定是相同的.按照该规定,联合体中标后是可以进行工程分包的(只要取得业主同意或经合同约定).然而,由于联合体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联合体要对工程进行分包必须如《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依此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共同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对于分包商来讲,虽然他所分包的工程只是联合体中某个成员工程内容的一部分,但他并不对该成员负责,而要向联合体负责,也就是向联合体所有成员负责.同样,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无论和分包商是否有工作关系,都和分包商建立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因此,分包商的所有合同行为必须要经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认可才能有效.如果分包商的工作迟迟得不到联合体中某一个成员的认可,那么他的工作就无法实施.分包商的工作不能顺利实施,必然要影响到与分包商有工作关系的联合体成员的工作,这种影响很必然地会引发连带责任风险.这种连带责任风险不仅来自联合体成员,也来自分包商,而且这种连带责任风险发生的机率很大.当这种连带责任风险发生的机率在和分包商无工作关系的联合体中成员身上被放大时,工程分包就行不通了.所以,联合体分包工程风险发生的机率太大, 对各方都是没有好处的.那么,联合体成员是否可以单独进行工程分包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2条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由此可见,虽然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一旦加入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这些成员的独立法人身份暂时失效,此时,这些成员不能再以独立法人身份处理中标工程中的任何事务(包括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务).所以,联合体成员没有分包工程的资格, 不能单独进行工程分包.《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虽然联合体是因某一工程成立的一个临时性组织,然而其成员间的联合应该是强强联合,而不应是临时拼凑的乌合之众.从这个层面上讲,联合体各成员必须要具备能够独立完成自己工作的能力.工程是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工协作完成的,对于联合体中每位成员来讲,其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是整个工程的一部分.这部分工作的内容相对于整个工程来说是比较单一的,基本上就是自己的专业工作,所以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规定的每个成员的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应该是由该成员独立完成的.综上所述,联合体中标后不适宜将工程进行分包.I豳。
(招标投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货物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投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货物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投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货物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货物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前言财政部世界银行司于1991年组织编写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范本》(以下称“范本”)一套三册共九种文本,供各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试用。
1993年5月,财政部与世界银行(以下称世行)决定根据试用的情况对“范本”进行修订,并组成了新“范本”编写组。
在文本数量上,除原有的九种外,新增加了《大宗商品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计算机系统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单个咨询专家咨询合同》以及《标准评标报告格式》等文本,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1995年1月,世行对其“采购指南”进行了修改,出版了新版“采购指南”。
随后世行根据新“指南”编写了“标准招标采购文件(SBD)”,并要求其借款国在世行项目的采购中必须使用SBD。
经过深入研究,我们认为世行的SBD确是其半个世纪采购经验的结晶,采用SBD的主要条款有利于我国利用世行贷款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与国际标准接轨。
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和采购管理经验,我们认为仍有必要根据中国特有的情况对世行的SBD加以补充。
经与世行充分协商,世行方面理解我们的看法,并同意继续修订和保留中国的“范本”,但要求其主要内容与SBD保持一致。
这就对“范本”的修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范本”编写组已先后完成了各主要文本的修订工作。
世行也已完成对这些“范本”的终审,同意正式出版发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从1996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世行贷款项目中每次货物和土建工程的国际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负责编制的相应的“范本”作为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范本”的标准条款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
同时还规定新“范本”的版权归财政部所有,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打印、翻印,也不得使用盗版复制的“范本”。
下面把新“范本”的主要特点作一简要介绍:1.新“范本”体现了世行新版“采购指南”规定的经济性、效率性和增加透明度的原则。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和采购规定

(1)、世界银⾏贷款项⽬招标采购⽂件世界银⾏贷款项⽬招标采购的法律⽂件是:《贷款协定》( Loan Agreement)《项⽬协定》( Project Agreement),其中对招标采购进⾏了简要规定,详细规定则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简称《货物和⼯程采购指南》)( Guide-lines: Procurement under IBRD Loans and IDA Credits)和《世界银⾏借款⼈选择和聘⽤咨询⼈指南》(简称《咨询服务采购指南》)( Guidelines: Selection and Employment of Con-sultants by World Bank Borrowers)。
“采购指南”原⽂为英⽂,解释以英⽂为准。
《贷款协定》和《项⽬协定》必须与“采购指南”共同阅读和使⽤才完整。
有关世界银⾏贷款项⽬招标采购的⽂件还有:贷款项⽬评估报告( PAD)附录“采购”,项⽬单位编制的“采购计划”,世界银⾏贷款采购政策( OPII),程序(BP11),标准招标⽂件( SBD)和采购⼿册等。
世界银⾏贷款项⽬招标采购必须使⽤世界银⾏制定的《标准招标⽂件》(SBD),并通过具体贷款项⽬的招标⽂件的条款对适⽤法律进⾏规定,借款国可以选择适⽤本国法律。
由于中国的《招标投标法》与世界银⾏的规定不完全相符,世界银⾏贷款项⽬的贷款协定中⼀般都有限制国内招标⽅法的条⽂,如⼯程和货物的评标要采⽤最低评标价法,资格预审要采⽤“通过/不通过法”,不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的数量和投标⼈少于3家可以开标等。
(2)、世界银⾏贷款项⽬采购规定世界银⾏贷款项⽬的采购政策是经济、有效、透明,为成员国机构提供竞争机会,⿎励借款国发展本国产业。
⿎励借款国发展本国产业的⽅法是借款国的承包商、咨询⼈和借款国制造的产品在国际竞争性招标评标时享受评标国内优惠。
世界银⾏贷款项⽬采购⼯程和货物的资格预审⽅法是通过或不通过的合格制,评标⽅法是实质上响应招标⽂件的有资格和能⼒的最低评标价中标,咨询服务建议书评审则是技术和报价综合分的咨询⼈中标。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背景介绍世界银行是一个全球性的多边开发机构,旨在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为了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世界银行向这些国家提供贷款项目,包括土建工程。
这些项目需要通过招标来选择一个能够承接该项目的承包商。
因此,世界银行发布了招标文件,以吸引并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
招标文件概述招标文件是一个详细的文件,其中定义了招标的目的、时间、条件和要求。
此外,招标文件还包括了招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条款和规定,如资格要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支付要求等等。
该文件还将列出标书准备和提交的所有必要细节和程序。
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土建工程是在建筑、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由于大多数土建工程实施在国内,因此需要一个适合这一需求的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
联系人信息在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中,首先需要列明世界银行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商对接的联系人信息,以便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可以及时与世界银行沟通。
招标条件这个部分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它列出了投标过程的一些必要条款和要求,包括:1.投标资格要求,例如注册资金、工作经验、人员要求等。
这些要求可以筛选掉不合适的投标者,最终留下适合的顶尖承包商。
2.投标文件的提交标准和要求。
这个节要求投标者遵守提交标书的一些基本标准,并明确规定每个标书和复制份数的格式、数量和交付日期。
3.技术要求,包括设计和施工方案。
这些要求按照国际标准特别明确,并确保投标者采用世界银行认可的建立技术和材料。
评判标准评判标准是项目经理评估并选择合适承包商的关键。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一定的标准来评分,最终选出一个成功的承包商:1.技术设置,包括设计的技术实施和技术方案的实用性。
2.所具备的计划以及管理和执行计划的能力和经验。
3.质量控制和技术保证的能力和经验。
4.提交的商业和技术建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例如最后的造价预算和时间模拟结果。
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货物国内竞争定稿版

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货物国内竞争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货物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2年1月前言为规范世界银行在华贷款项目的采购工作,财政部于1991年组织编写并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范本”),此后又于1993年与世界银行一起根据试用情况对该套“范本”进行了修订。
1995年,世界银行对其“采购指南”进行了修订,随后编写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标准招标文件”,并要求其借款国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必须使用“标准招标文件”。
经过充分协商,财政部与世界银行双方同意参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招标文件”对1991年以来编写的“范本”进行修订、补充,并于1997年重新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近二十年来,“范本”的使用对规范世界银行在华项目的采购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国内的有关采购制度建设也产生了有益的影响。
2001年10月,多边开发银行和有关国际金融机构编制出版了“通用招标文件和用户指南”。
该“通用招标文件”充分反映了这些国际机构的“最佳实践”成果。
根据该“通用招标文件”编写的世界银行“标准招标文件”自此以后统一应用于我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国际竞争性招标工作中。
近些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不断地对其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并开始强调和推动在其贷款项目中使用国家采购制度。
与此同时,近些年来我国国内的项目建设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关采购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在公共采购中进行公开招标、使用标准招标文件也得到普遍认同。
这些对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华项目的招标工作,特别是国内竞争性招标工作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考虑到自1998年机构改革后亚洲开发银行业务也统一归口到财政部管理,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国际金融组织项目的管理,规范有关招标采购工作,财政部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协助下,对1997年出版的有关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范本”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更名为《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新范本》),以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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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览表)。如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实需要对以上“投标人须知”和“合同专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则只能将修正或增加的条款放入该两部分相应的前附表/资料表中.土建工程国际招标文本的专用条款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标准合同专用条款”,由财政部编制,不可更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第二部分是“合同特殊条款”,由项目单位或招标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货物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中没有合同专用条款,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进行。这些自行编制的部分在向投标人发售前应按规定报国内有关部门和世界银行进行审查。“范本”的标准条款则不必报审。
第3章 合同专用条款…………………………………… 51
第4章 技术规范………………………………………… 57
第5章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金格式 ………………………… 59
第6章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清单 …………………………… 65
第7章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69
第8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和中标通知书格式……………75
6.考虑了采购工作中比较敏感的反欺诈和反腐败问题。新“范本”中增加了反欺诈和反腐败条款。如在投标人须知中增加“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其向与该投标有关的代理支付佣金的情况”;“如确定投标人参与了欺诈和腐败活动,将拒绝对其授标,并宣布该投标人无限期地或在规定期限内无资格参加世行资助合同的投标或获得合同”;“如买方判定卖方在为合同进行竞争或在合同执行中有欺诈和腐败活动,可使用违约终止条款终止合同”等等。
下面把新“范本”的主要特点作一简要介绍:
1.新“范本”体现了世行新版“采购指南”规定的经济性、效率性和增加透明度的原则。它保留了世行SBD中的投标人须知和合同通用条款,而这些条款在世界各地世行贷款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中都是一样的,这就增加了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业主与承包人,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利益和风险的平衡,为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了公平的竞争机会。新“范本”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考虑了标准化和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对我国利用世行贷款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促进国内制造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范本”编写组已先后完成了各主要文本的修订工作。世行也已完成对这些“范本”的终审,同意正式出版发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从1996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世行贷款项目中每次货物和土建工程的国际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负责编制的相应的“范本”作为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范本”的标准条款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同时还规定新“范本”的版权归财政部所有,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打印、翻印,也不得使用盗版复制的“范本”。
3.根据世行新版“采购指南”的要求,新“范本”中对投标人及货物合格性、投标报价、投标货币、运辖,投标有效期、国内优惠、争端解决等条款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和增加了履约保函、检验、唛头、装运条件,装运通知、保险、交货及证明文件、支付、质量保证、索赔、不可抗力、税费、争端解决等条款,这样就使新“范本”更加严谨完整并更切合实际。新“范本”还规定在国际招标中如国内投标人中标,可以签订中文合同,土建工程国际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时规定合同执行期间支付外汇所使用的汇率,这些方面反映了对合同双方而言,新“范本”比老“范本”具有更多的灵活性.
1995年1月,世行对其“采购指南”进行了修改,出版了新版“采购指南”。随后世行根据新“指南”编写了“标准招标采购文件(SBD)”,并要求其借款国在世行项目的采购中必须使用SBD。经过深入研究,我们认为世行的SBD确是其半个世纪采购经验的结晶,采用SBD的主要条款有利于我国利用世行贷款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和采购管理经验,我们认为仍有必要根据中国特有的情况对世行的SBD加以补充。经与世行充分协商,世行方面理解我们的看法,并同意继续修订和保留中国的“范本”,但要求其主要内容与SBD保持一致。这就对“范本”的修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
招标文件
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7年5月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
招标文件
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7年5月
前 言
财政部世界银行司于1991年组织编写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范本》(以下称“范本”)一套三册共九种文本,供各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试用。1993年5月,财政部与世界银行(以下称世行)决定根据试用的情况对“范本”进行修订,并组成了新“范本”编写组。在文本数量上,除原有的九种外,新增加了《大宗商品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计算机系统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单个咨询专家咨询合同》以及《标准评标报告格式》等文本,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4.新“范本”的条款更加标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各文本中的不可抗力、争端解决、税收、履约保证金和反欺诈反腐败条款都是一致的.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废弃了老“范本”中过于复杂的FIDIC条款,代之以比较简单易懂,更具可操作性的合同条款。
5.合同文本更加专业化。老“范本”中适用于咨询服务的只有人月费加可报销费用合同文本。新“范本”中则包括四个合同文本:人月费加可报销费用合同、一次总付合同、长期单个咨询专家合同和短期单个咨询专家合同,以适应不同情况的需要。财政部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行业采购工作的需要,编制相应的“范本”的。
为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套新“范本”,我们编制了相应的《使用者手册》供大家在使用新“范本”时参考。
财政部世界银行司
1996年12月
总目录
招标邀请书………………………………………………………… 3
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第2章 合同通用条款……………………………………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