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13)管道布置

管道布置7.1 厂内管线综合7.1.1 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宜地上敷设;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应环绕工艺装置或罐组布置,并不应妨碍消防车的通行。
7.1.2 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铁路线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
在跨越铁路或道路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7.1.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管道横穿铁路线或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
7.1.4 永久性的地上、地下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或储罐组;在跨越罐区泵房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7.1.5 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m以内的管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的措施。
7.1.6 各种工艺管道及含可燃液体的污水管道不应沿道路敷设在路面下或路肩上下7.2 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7.2.1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25mm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和阀门采用锥管螺纹连接时,除能产生缝隙腐蚀的介质管道外,应在螺纹处采用密封焊。
7.2.2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
7.2.3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采样管道不应引入化验室。
7.2.4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应架空或沿地敷设。
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并在进、出装置及厂房处密封隔断;管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封井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7.2.5 工艺和公用工程管道共架多层敷设时宜将介质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250℃的管道布置在上层,液化烃及腐蚀性介质管道布置在下层;必须布置在下层的介质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250℃的管道可布置在外侧,但不应与液化烃管道相邻。
7.2.6 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布置在一侧,且平行布置时净距不应小于500mm,交叉布置时净距不应小于250mm。
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

算。
3 隔 热 层重量计算
按 隔 热 标准或生产厂家提供资料计算 。
4 集 中 荷 载
1)管 件 ( 包括阀门)重量来源于样本或生产厂家的资料; 2)管 道 支 吊架重量;
3) 安 全 阀反力 ,由工艺系统专业提 供 ;
4) 调 节 阀推 力。由仪表专业 提供 ; 5) 风 荷 载 、地震荷载等 由土建专业提供 。
尺寸 (mm) 角 度 备
或管线号 P
P
P, P
N
E (W ) k- - 少 e/e} A
a0 注
X X X X 1000
0.3 P 0.3 P X X X XXX + 6500 500
C
XXXX
500
XXX
只 X X 千 3000
B
X X X X 900
0.3 P 0.3 P X X X
XXX
+ 6000 200
全 国 化 口二口二涸 .建 设 标 准 编 辑 中 J-&- (原 化 工 部 工 程建设标准编辑 中心 ) 1999 北京
化工装置管道布置专业提出的
设 计 条 件
HG/T 20549.4一 1998
1说 明 1.0.1 以下各条件是管道布置专业(不包括设备布置)在详细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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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道荷负责提 出。
2.1 范围及用途
2.1.1 本规定适 用于化 工装置管道条件 的编 制。 2.1.2 该条件应在详细 工程设 计管道 布置 图(研 究版 )阶段提 出,供 土建 (或 设备 )专 业进 行结构计算 。
2.2 依据 资料
— 管道 布置设计工程规定 ; 一一 管道布 置图 ; 一 一设 备布 置图 ; — 管道 等级表 ; — 隔热设 计规定 ; — 材控专业发表 的有关 文件 ; — 管道仪表流程 图(PID)e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介: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院对原《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SHJ34-91进行修订而成。
, 关键字: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1总则1.0.1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必须满足工厂生产、消防和生活的给水排水要求,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保护环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石油化工企业的给水排水管道设计,扩建、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一般规定2.0.1水源至工厂给水净化场(站)的输水管道设计流量.应按设计最高日平均小时用水量与给水净化场(站)的小时自用水量之和确定。
2.0.2向配水管网输水的管道设计流量,应按设计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确定。
当其负担消防用水时,应按有关防火规范执行。
2.0.3厂内管道设计流量,应按现行《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确定。
2.0.4穿越或跨越国家铁路、公路、河流的给水排水管道,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0.5装置(单元)给水排水管道的进、出口方位,应结合全厂性给水排水管道的布置确定,并应减少进、出口管道的数量。
2.0.6进、出装置(单元)的压力流管道及工厂出水口应设置计量仪表和取样设施;主要装置(单元)的重力流生产污水管道计量仪表的设置应按现行《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有关规定执行.2.0.7给水排水管道不得穿过设备基础、柱基础和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
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2.0.8装置(单元)内管径小于等于500mm的给水管道、输送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及压力流污水管道宜架空敷设。
2.0.9给水排水管道的材质,应根据水压、水质、外部荷载、上壤性质、建设耍求以及材料供应等确定。
2.0.10生活给水管道应采取下列卫生防护措施:1严禁与非生活给水管道直接连接:2当生活给水管道穿过地下有污染的地段时.应采取防止生活给水受污染的措施。
(完整word版)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完整word版)⽯油化⼯管道布置设计规范⽯油化⼯管道布置设计规范⼀⽯油化⼯管道布置设计⼀般规定1.管道布置设计应符合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要求;2.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施⼯、操作、维修等⽅⾯的要求,并⼒求整齐美观;3.对于需要分期施⼯的⼯程,其管道的布置设计应统⼀规划,⼒求做到施⼯、⽣产、维修互不影响;4.永久性的⼯艺、热⼒管道不得穿越⼯⼚的发展⽤地;5.在确定进出装置(单元)的管道的⽅位与敷设⽅式时,应做到内外协调;6.⼚区内的全⼚性管道的敷设,应与⼚区的装置(单元)、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协调,避免管道包围装置(单元),减少管道与铁路、道路的交叉;7.管道应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可埋地或敷设在管沟内;8.管道宜集中成排布置,地上管道应敷设在管架或者管墩上;9.在管架或者管墩上(包含穿越涵洞)应留有10%~3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装置主管廊架宜留有10%~2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10.全⼚性管架或者管墩上(包含穿越涵洞)应留有10%~3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装置主管廊架宜留有10%~2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11.输送介质对距离、⾓度、⾼差等有特殊要求的管道以及⼤直径管道的布置,应符合设备布置设计的要求;12.管道布置设计应满⾜现⾏《⽯油化⼯企业⾮埋地管道抗震设计通则》SHJ39的要求;13.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结构的安装、检修和消防车辆的通⾏;14.管道布置应使管道系统具有必要的柔性;在保证管道柔性及管道对设备、机泵管⼝作⽤⼒和⼒矩不超出过允许值的情况下,应使管道最短,组成件最少;15.应在管道规划的同时考虑其⽀撑点设置;宜利⽤管道的⾃然形状达到⾃⾏补偿;16.管道系统应有正确和可靠地⽀撑,不应发⽣管道与其⽀撑件脱离、管道扭曲、下垂或⽴管不垂直的现象;17.管道布置宜做到“步步⾼”或“步步低”,减少⽓袋或液袋;否则应根据操作、检修要求设置放空、放净;管道布置应减少“盲肠”;18.⽓液两相流的管道由⼀路分为两路或多路时,管道布置应考虑对称性或满⾜管道及仪表流出图要求;19.管道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要⽤法兰或螺纹连接者外,应采⽤焊接连接;下列情况应考虑法兰、螺纹或者其他可拆卸的场合;1)因检修、清洗、吹哨需拆卸的场合;2)衬⾥管道或者夹套管道;3)管道由两段异种材料组成且不宜⽤焊接连接者;4)焊缝现场热处理有困难的管道连接点;5)公称直径⼩于或等于100的镀锌管道;6)设置盲板或“8”字盲板的位置。
石油化工企业管道布置设计防火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管道布置7.1 厂内管线综合7.1.1 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宜地上敷设;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应环绕工艺装置或罐组布置,并不应妨碍消防车的通行。
7.1.2 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铁路线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
在跨越铁路或道路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7.1.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管道穿越铁路线或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并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在管涵或套管内的措施。
7.1.4 永久性的地上、地下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或储罐组;在跨越罐区泵房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7.1.5 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m以内的管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的措施。
7.1.6 各种工艺管道及含可燃液体的污水管道不应沿道路敷设在路面下或路肩上下。
7.2 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7.2.1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25mm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和阀门采用锥管螺纹连接时,除能产生缝隙腐蚀的介质管道外,应在螺纹处采用密封焊。
7.2.2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
7.2.3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采样管道不应引入化验室。
7.2.4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应架空或沿地敷设。
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并在进、出装置及厂房处密封隔断;管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封井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7.2.5 工艺和公用工程管道共架多层敷设时宜将介质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250℃的管道布置在上层,液化烃及腐蚀性介质管道布置在下层;必须布置在下层的介质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250℃的管道可布置在外侧,但不应与液化烃管道相邻。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要求规范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规一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一般规定1.管道布置设计应符合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要求;2.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并力求整齐美观;3.对于需要分期施工的工程,其管道的布置设计应统一规划,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维修互不影响;4.永久性的工艺、热力管道不得穿越工厂的发展用地;5.在确定进出装置(单元)的管道的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做到外协调;6.厂区的全厂性管道的敷设,应与厂区的装置(单元)、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协调,避免管道包围装置(单元),减少管道与铁路、道路的交叉;7.管道应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可埋地或敷设在管沟;8.管道宜集中成排布置,地上管道应敷设在管架或者管墩上;9.在管架或者管墩上(包含穿越涵洞)应留有10%~3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装置主管廊架宜留有10%~2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10.全厂性管架或者管墩上(包含穿越涵洞)应留有10%~3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装置主管廊架宜留有10%~2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11.输送介质对距离、角度、高差等有特殊要求的管道以及大直径管道的布置,应符合设备布置设计的要求;12.管道布置设计应满足现行《石油化工企业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通则》SHJ39的要求;13.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部结构的安装、检修和消防车辆的通行;14.管道布置应使管道系统具有必要的柔性;在保证管道柔性及管道对设备、机泵管口作用力和力矩不超出过允许值的情况下,应使管道最短,组成件最少;15.应在管道规划的同时考虑其支撑点设置;宜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状达到自行补偿;16.管道系统应有正确和可靠地支撑,不应发生管道与其支撑件脱离、管道扭曲、下垂或立管不垂直的现象;17.管道布置宜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减少气袋或液袋;否则应根据操作、检修要求设置放空、放净;管道布置应减少“盲肠”;18.气液两相流的管道由一路分为两路或多路时,管道布置应考虑对称性或满足管道及仪表流出图要求;19.管道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要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者外,应采用焊接连接;下列情况应考虑法兰、螺纹或者其他可拆卸的场合;1)因检修、清洗、吹哨需拆卸的场合;2)衬里管道或者夹套管道;3)管道由两段异种材料组成且不宜用焊接连接者;4)焊缝现场热处理有困难的管道连接点;5)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的镀锌管道;6)设置盲板或“8”字盲板的位置。
石油化工多层管廊管道布置的要点

石油化工多层管廊管道布置的要点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提高,对油气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管廊作为石化公司的主要连接通道,如何制定多层管廊内管线的布局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重点对目前国内石油化工多层管廊的管道类型进行分析,明确在石油化工管廊管道布置工作中需要考虑的一些问题,并给出了一套管廊管道布置的设计方案,期望能为未来国内的石油化工行业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石油化工;多层管廊;管道布置;要点引言在中国石化炼化一体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以管道为纽带的管道断面布局,直接影响到工厂的产品质量、设备的耐久性及能源消耗,以及企业的效益、安全等。
为此,需要确保多层管道布置规范化和合理化。
采用组合式的管廊结构时由于接口较多,尽管在日常的设计和接入的过程中较为方便,但当遇到较为复杂的环境时对于布置和设计的目标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也容易出现错误。
1石化工程中多层走廊管线的分类1.1多层管道系统的分类石化工程中多层管道的材质可分为三类:钢筋混凝土管道、钢结构管道和组合管道。
不同形式的管廊,其实际用途、使用范围及约束条件各不相同。
一般情况下,根据目前的应用情况和所连接的设备,进行选材。
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的材料的使用范围较广,并且钢筋混凝土材料的成本较低,抗腐蚀性能较好,外形也较为简单。
另外,对于与之相关的建筑,无论是钢筋混凝土还是钢制,其自身的使用特性都较为显著,并无特别的要求。
在石油化工企业的日常工作中,与单层管廊相结合,可以形成更加完整的管道布置,也可以更好地提升整个石油化工企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1.2高层建筑楼道内管线的类型多层管廊的管道,主要用于输送各种石油产品,包括原油、半成品以及成品油、溶剂油、化学类的清洗剂、原料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水以及烟气等。
管廊管道的面积相对较大,并且需要根据有关规范来确定其直径,以确保流体的双向流动与输送。
公共用石化工程管道分为气体工程管道和液体工程管道。
石油化工多层管廊管道布置的要点

石油化工多层管廊管道布置的要点摘要:作为中国石化炼油企业一体化项目实施、化工改扩建项目,管廊作为一个单元,装置与终端通道之间的连接,大型化工厂多层管廊管段的布置关系到产品质量、厂房设备耐久性和能耗,工厂的利润、安全等各个方面。
因此,多层管廊的布置需要规范化、合理化。
关键词:石油化工;多层管廊;管线布置;要点;分析研究1石化装置多层管廊的配管基本要求在多层管廊配管设计过程中,需要遵从一定的技术标准化原则。
针对布置在管廊上部的管道,需要划分为上部连接以及下部连接的区间,通过布置压力与温度管道来满足对应管道的控制需求。
在管廊的下部进行管道布置时,则需要重点做好管道传输性介质的控制工作。
在具体布置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介质温度等方面的因素,如果高度较高,则需要进行上层优先布置,如果是较低的情况,则可以在外部进行布置。
管廊的两侧进行集中布置时,需要考虑到公用工程的实际施工环境问题,通过临近柱子的位置进行管道的设计即可。
另外,在进行蒸汽管道的整体布置时,需要重点借助于操控平台来进行集中布置。
比如说设计阀门过程中要做好水平与垂直方向的安装控制,通过错开管理的方式来进行具体的控制。
针对管廊的外部调节则需要借助于管廊柱进行实际的控制,最为合适的控制模式是1.2m内,通过立柱的布置来完成阀门组的调整。
一些双排、三排的布置则主要通过引出点设置的方式来实现,该过程中输水系统、集水系统都需要满足管道最低点设置的客观要求。
另外,设置过程中非净化压缩空气属于主导,必须提前做好该类型气体的规划才能够完成多层管廊配管设计工作。
2 管廊管道的布置要求对于布置在管廊上层的管道,能够划分为连接上层装置管嘴的管道、敷设距离长的管道、极高压力和温度下的管道、管廊顶层装置对应的管道。
布置在管廊下层中的管道,主要包括管廊下层有关管道和传输腐蚀性介质的管道。
在进行布置的时候需要兼顾介质的温度,如果介质的温度太高,就能够在上层进行布置,如果温度比较低,就在管廊外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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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规范一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一般规定1.管道布置设计应符合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要求;2.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并力求整齐美观;3.对于需要分期施工的工程,其管道的布置设计应统一规划,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维修互不影响;4.永久性的工艺、热力管道不得穿越工厂的发展用地;5.在确定进出装置(单元)的管道的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做到内外协调;6.厂区内的全厂性管道的敷设,应与厂区的装置(单元)、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协调,避免管道包围装置(单元),减少管道与铁路、道路的交叉;7.管道应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可埋地或敷设在管沟内;8.管道宜集中成排布置,地上管道应敷设在管架或者管墩上;9.在管架或者管墩上(包含穿越涵洞)应留有10%- 30%勺空位,并考虑其荷重;装置主管廊架宜留有10%- 20%勺空位,并考虑其荷重;10.全厂性管架或者管墩上(包含穿越涵洞)应留有10%-30%勺空位,并考虑其荷重;装置主管廊架宜留有10%-20%勺空位,并考虑其荷重;11.输送介质对距离、角度、高差等有特殊要求勺管道以及大直径管道勺布置,应符合设备布置设计勺要求;12.管道布置设计应满足现行《石油化工企业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通则》SHJ39 勺要求;13.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结构勺安装、检修和消防车辆勺通行;14.管道布置应使管道系统具有必要勺柔性;在保证管道柔性及管道对设备、机泵管口作用力和力矩不超出过允许值的情况下,应使管道最短,组成件最少;15.应在管道规划的同时考虑其支撑点设置;宜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状达到自行补偿;16.管道系统应有正确和可靠地支撑,不应发生管道与其支撑件脱离、管道扭曲、下垂或立管不垂直的现象;17.管道布置宜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减少气袋或液袋;否则应根据操作、检修要求设置放空、放净;管道布置应减少“盲肠”;18.气液两相流的管道由一路分为两路或多路时,管道布置应考虑对称性或满足管道及仪表流出图要求;19.管道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要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者外,应采用焊接连接;下列情况应考虑法兰、螺纹或者其他可拆卸的场合;1)因检修、清洗、吹哨需拆卸的场合;2)衬里管道或者夹套管道;3)管道由两段异种材料组成且不宜用焊接连接者;4)焊缝现场热处理有困难的管道连接点;5)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 的镀锌管道;6)设置盲板或“ 8”字盲板的位置。
20.管道布置时管道焊缝位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对接焊口的中心与弯管起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100mm;2)管道上两相邻对接焊口的中心间距:A.对于公称直径小于150mm勺管道,不应小于外径,且不得小于50mmB.对于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150mm的管道,不应小于150m m21.各种弯管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弯管最小弯曲半径22.管道穿过建筑物的楼板、屋顶或墙面时,应加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应密封。
套管的直径应大于管道隔热层的外径,并不得影响管道热位移。
管道上的焊缝不应在套管内,并距离套管端部不应小于150mm套管应高出楼板、屋顶面50mm管道穿过屋顶时应设防雨罩。
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或防爆墙。
23.布置腐蚀性介质、有毒介质和高压管道时,应避免由于法兰、螺纹和填料密封等泄漏而造成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
易泄漏部位应避免位于人行通道或者机泵上方,否则应设安全防护。
24.有隔热层的管道,在管墩、管架处应设管托。
无隔热层的管道,如无要求,可不设管托。
当隔热层厚度小于或等于80mn时,选用高100mm的管托;隔热层厚度大于80mn时,选用高150mm的管托;隔热层厚度大于130mn时,选用高200mm的管托。
保冷管道应选用保冷管托。
25.全厂性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并宜与地面坡度一致,管道的最小坡度宜为2%。
管道变坡点宜设在转弯处或固定点附近。
26.对于跨域、穿越厂区内铁路和道路的管道,在其跨越段或穿越段上不得装设阀门、金属波纹管补偿器和法兰、螺纹接头等管道组成件。
27.有热位移的埋地管道,在管道强度允许的条件下可设置挡墩,否则应采用热补偿措施。
二管道布置(一)管道的净空高度或埋设深度1.管道跨越厂区、装置区的铁路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跨越铁路时,轨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2)管道跨越厂区时内道路时,路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3)管道跨越装置内的检修道路和消防道路时,路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m;4)管架立柱边缘距离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m距道路路肩不应小于1m2.管道与铁路或道路平行敷设时,其突出部分距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5m,距道路路肩不应小于1m;3.管道穿越厂区、装置区铁路、和道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穿越铁路和道路的交角不宜小于60°, 穿越管段应敷设在涵洞或者套管内,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2)套管的两段伸出路基边坡不得小于2m路边有排水沟时,伸出水沟不应小于1m;3)套管顶距铁路轨面不应小于1.2m,距道路路面不应小于0.8m,否则应核算套管强度。
4.管墩、管架上敷设的管道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全厂性管道的高度:a) 管墩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4m;b)管廊下方考虑通行时,管底距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 2.1m;c)多层管架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架结构确定,但不宜小于1.2m;2)装置内管廊的高度,除应满足设备接管和检修的需要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管廊下方布置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5m;b)管廊下方不布置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m;c)管廊下方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 4.5m;d)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架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2 〜2.0m;e)当管廊有桁架时要按桁架底高计算管廊的净高。
5.接近地面敷设的管道的布置应满足阀门和管件等的安装高度要求,管底或隔热层的底部距地面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50mm;6.装置内管道的管底至人行通道路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2m;7.埋地管道埋设深度的确定应以管道不受损坏为原则,并应考虑最大冻土深度和地下水位等影响,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5m;在室内或室外有混凝土地面的区域,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3m;通过机械车辆的通道下不宜小于0.75m或采用套管保护。
埋地管道上如有阀门应设阀井,阀井大小应能进人操作与拆装,阀井井壁顶面应高出地面约100mm且应设盖板,井底离管底净空不应小于200mm保温管道不应小于300mm阀井应设排水设施;8.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埋地管道不宜穿越电缆沟,如不可避免时应设套管;当管道介质温度超过60C时,在套管内应填充隔热材料,使套管外壁温度不超过60°C ;套管长度伸出电缆沟外壁不应小于500mm9.管道管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法架空敷设而又不宜埋地敷设的管道可在管沟内敷设;2)管沟有全封闭地下管沟和敞开式半地下管沟两种形式;后者应有盖板或格栅;全封闭式地下管沟适用于不需经常检查和维修的管道;敞开式半地下管沟适用于需要经常检查和维修的管道。
为防止雨水进入,敞开式半地下管沟的沟壁顶面应高出地面约100mm;3)全封闭地下管沟中的管道如有阀门也应设阀井,对阀井的要求与埋地管道相同;4)当管道不保温时,管底距沟底净空不应小于200mm保温管道不应小于300mm;5)管沟进出装置和厂房处应设密封隔断。
(二)管道间距1.在管墩、管架上敷设的管道不论有无隔热层,其净距不应小于50mm,法兰外缘与相邻管道的净距不得小于25mm管沟内管间距应比架空敷设适当加大,其净距不应小于80mm法兰外缘与相邻管道的净距不得小于50mm。
2.管道上装有外形尺寸较大的管件、小型设备、仪表测量元件或有侧向位移的管道应加大管道间的净距。
3.管道外壁或管道隔热层的外壁的最突出部分,距管架或构架的立柱、建筑物墙壁或管沟沟壁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三)工艺管道布置1.多层管廊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上层,必须布置在下层的热介质管道,不应与液化烃管道相邻布置;2)气体管道宜布置在上层;3)液化烃和腐蚀性价值管道宜布置在下层,但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布置在驱动设备正上方;4)低温价值管道宜布置在下层;5)低温介质管道、液化烃管道和其他应避免受热的管道不宜布置在热介质管道的上方或紧靠不保温的热价值管道;6)工艺管道视其两端所连接的设备管口标高可以布置在上层或下层,以便做到“步步低”或“步步高”。
2.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共架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氧气管道应布置在一侧,不宜敷设在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2)平行敷设时,两类管道之间宜有不然物料管道隔开,或其净间距不小于250mm。
3.工艺管道不应再路面下或路肩上沿道路敷设;4.气体支管宜从主管顶部接出;5.有毒介质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除有特殊需要外不得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有毒介质管道应有明显标志以区别于其他管道,有毒介质管道不应埋地敷设;6.布置固体物料或含固体物料的管道时,应使管道尽可能短、少拐弯和不出现死角;7.固体物料支管与主管的连接应顺介质流向斜接,夹角不宜大于45°;8.固体物料管道上弯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公称直径的六倍;9.含有大量固体物料的浆液管道和高粘度液体管道应有坡度;10.需要热补偿的管道应从管道的起点至终点对整个管系进行分析以确定合理的热补偿方案;11.敷设在管廊上要求有坡度的管道,可采用调整管托高度、在管托上加型钢或钢板垫枕的办法实现;对于放空气体总管(或去火炬总管)宜布置在管廊立柱的顶部,以便于调整标高;12.布置与转动机械设备连接的管道时,应使管系具有足够的柔性,以满足设备管口的允许受力要求,必要时可采用以下措施:1)改变管道走向,增强自然补偿能力;2)选用弹簧支吊架;3)选用金属波纹管补偿器;4)在适当位置设置限位支架。
13.布置与往复式压缩机相连的管道时,应使管系的机械振动固有频率和管道的气柱固有频率避开机器的激振频率;必要时采用以下措施:1) 增设防振支架;2) 适当扩大管径;3)增设脉动衰减或孔板;4)合理设置缓冲器,避开共振管长,尽可能减少弯头。
14.不应再振动管道上弯矩大的部位设置分支管。
15.在易产生振动的管道(如往复式压缩机、往复式泵的出口管道等)的转弯处,应采用弯曲半径不小于1.5 倍公称直径的弯头。
分支管宜顺介质流向斜接;16.从有可能发生振动的管道上接出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40mm勺支管时,不论支管上有无阀门,连接处应采取加强措施;17.自流的水平管道应不下雨3%o的顺介质流向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