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各地行动
2018年8月,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中,秦皇岛、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邢台七个设区市达到国家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为2013年以来PM2.5月均浓度达标城市最多的月份。从改善程度看,下降 幅度较大的为邢台、邯郸、保定、石家庄、衡水五市,分别同比下降40.0%、38.1%、32.7%、26.0%、26.0%。
印发实施
2018年6月20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打赢蓝天保 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印发实施。
2018年7月3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由国务院公开发布。
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 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 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Biblioteka 2015年下降15%以上;PM2.
计划解读
2018年6月20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对《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谢谢观看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 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 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省份,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 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认真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强化目标、细化措施,切实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完成《天津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持续改善。
各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见附件。
(二)基本思路。
深入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加快推动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及港口运输“公转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狠抓环保监管执法,严格督察考核问责,实现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全市钢铁产能严格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2.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
不断完善“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在新一轮排查登记的基础上,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搬迁或原地提升改造,严防死灰复燃。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确保全市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在用锅炉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荣程钢铁等25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基本完成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治理。
京津冀及周边28个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保污染治理该如何进行?

京津冀及周边28个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保污染治理该如何进行?安科瑞杨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停工令”。
上述方案提到,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据预测,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文件对于攻坚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且分城市对于涉及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以及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和工地扬尘、矿山治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19年的10月1号到2020年的3月31号,共计6个月,那么停工令涉及到哪些地区?今年的停工又有什么新变化?各大企业又该如何应对?此次停工令涉及到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简称“2+26”城市。
停工限产重点一钢铁、焦化、砖瓦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
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停工限产重点二2019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停工限产重点三自2019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砖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停工限产重点四据了解,近日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各地2019年上半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
今年前6个月全国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72192份,罚没款金额585030.78万元,处罚力度较大的有江苏、广东、河北和山东四省。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为全面实现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既定目标,进一步保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更加深入推进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根据《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以下简称《督查方案》),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督促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期完成《攻坚方案》任务。
实行区域联动、综合整治,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督查范围督查范围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邢台、保定(含定州)、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3—义)、开封(含兰考)、安阳(含滑县)、鹤壁、新乡(含长垣)、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
三、督查时间总体时间安排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29日。
第一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1月9日),共5个轮次(第11至15轮次)70天,重点对“2+26”城市所有县(区)全部12项任务完成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任务清单外的涉气类突出问题以及《攻坚方案》中“2+26”城市的其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进行督查(具体安排见附2)。
第二阶段(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3月29日),共10个轮次(第16轮次至25轮次)140天。
进入采暖期,重点通过热点网格、高架源排放情况、“12369”环境举报热线等掌握的线索,调度督查组和“2+26”城市环保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区域和行业进行“双向反馈式”督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 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 案要求,细化分解 2019 年度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9 年 12 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 588 立方米高炉 1 台;河北 省压减钢铁产能 1400 万吨、焦炭产能 300 万吨、平板玻璃产能 660 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 175 万吨、焦炭产能 1000 万吨;山 东省压减焦化产能 1031 万吨。河北省加快 1000 立方米以下高炉和 100 吨以下转炉淘汰。河北、山西、山东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 差的炭化室高度 4.3 米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要按照 2020 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 0.4 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 淘汰力度。山东、河南积极推进 10 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淘汰。 天津、山东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以及位 于环境敏感区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
4.加强排污许可管理。2019 年 12 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 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 核发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 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 号)要求,深入实施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通 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已完成排污 许可证核发的 24 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 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 环境管理。加大依证监管和执法处罚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依 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严厉查处无证排 污行为;对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督促企业按证排污。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坚行动方案
附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2.5
数同比减少3%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
—1—。
2022年高考地理必刷题精选(20)(解析版)

2022年高考地理必刷题精选(20)一.选择题曙暮光是指在日出之前或日落之后散射在地球大气层的上层,照亮了低层的大气与地球表面的阳光。
曙暮光包括了航海曙暮光和天文曙暮光(下图)。
1.3月20日上海(31°11′N,121°29′E)航海暮光发生的当地时间大概是A.6:36-7:12 B.18:36-19:12 C.1:48-3:24 D.16:48-17:24【解析】因为3月20日太阳直射赤道,全球昼夜平分,上海(31°11′N,121°29′E)是18时日落,航海暮光发生在日落后。
答案B2.某日北京天文台在正东方向开始观测到天文曙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日以后天津昼变长 B.该日以后广州正午太阳高度变小C.北京在正西方向开始观测到天文暮光D.北京再过12小时就观测到天文暮光结束【解析】北京天文台在正东方向开始观测到天文曙光时,地方时刚好6点,太阳高度位于地平面以下18度。
12个小时后18点,太阳位于正西方地平面下18度,所以此时天文暮光刚好结束,故C项错误,D项正确。
因该日后不能确定直射点移动方向,所以不能确定天津昼长和广州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AB 项错误。
答案D土壤侵蚀的发生是自然与社会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降水是导致土壤侵蚀的主要动力因素之一。
下图为福建省北部降水侵蚀力变化图。
3.该地降水侵蚀力7月份急剧下降,主要原因是A.受副热带高压影响,降水少 B.地势低平,水流速度较慢C.水热充足,植被覆盖率较高 D.需水量大,地表径流减少【解析】根据材料可知,降水是导致土壤侵蚀的主要动力因素之一,该地 7 月份降水侵蚀力急剧下降,应该跟降水减少有关。
结合所学知识可知,7 月份该地受副热带高压影响,出现少雨现象,A 正确。
该地地势特点不会随着月份发生变化;该地位于亚热带,植被覆盖率季节差异不大;需水量的多少不会直接影响降水侵蚀力。
答案A4.该地降水侵蚀力8月份回升可能是因为A.海平面上升 B.洋流影响 C.地形影响 D.台风影响【解析】该地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8 月份容易受台风影响,降水增多,对土壤侵蚀力加大,降水侵蚀力回升。
第五章、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第五章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是北京市环境监察重点内容,其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监测项目,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严格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活动计划》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关措施进行防范和预控。
本工程为室内装饰项目,仅有部分的室外施工内容(露台改造),室外工程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物质的使用。
室内工程的部分施工内容会有所涉及,项目部制定专项方案。
一、装饰装修材料所涉及的有害物质:
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A、按产品规定的配比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
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
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
固化剂(含二甲苯二异氟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二、控制措施
本装饰工程所涉及的项目及用材会严格遵守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要求。
同时针对所涉及的施工分项和材料采取以下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2.5数同比减少3%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1—(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
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
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钢铁项目,禁止外地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退出1000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退出225万吨,山东省压减退出355万吨。
区域内完成48台共294万千瓦燃煤小火电机组的淘汰任务。
河北、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0.4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2.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
各地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2—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
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厂内所有散状物料储存、输送及主要生产车间应密闭或封闭;实施清洁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主要通过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等方式运输。
鼓励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各地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各类开发区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
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有效整合。
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3—涂工程中心,配套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4.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2018年12月底前,各城市完成陶瓷、再生金属等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
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要将相关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补充到排污许可证中。
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5.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各地应按照2020年采暖期前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制定三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兼顾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工作,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坚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天然气需求,优先推进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大的地区散煤治理;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各地在优先保障2017年已经开工的居民和供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和供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蒸吨数;坚持先立后破,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4—根据各地上报,2018年10月底前,“2+26”城市要完成散煤替代363万户。
其中,北京市替代15万户,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天津市替代19万户,力争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散煤治理工作;河北省替代175万户,重点加快北京市以南、石家庄市以北散煤替代工作,力争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山西省替代28万户、山东省替代45万户、河南省替代81万户。
各地要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采取综合措施,防止散煤复烧。
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符合相关煤炭质量标准。
6.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供暖方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
2018年12月底前,北京、天津、河北省(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山西、山东、河南省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各地开展排查工作,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
2018年10月底前,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省(市)基本完成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
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
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5—炉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2018年10月底前,北京市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天津市完成改造222台、5908蒸吨;河北省完成353台、8028蒸吨;山西省完成17台、100蒸吨;山东省完成483台、1051蒸吨;河南省力争完成278台、1450蒸吨。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7.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
各省(市)要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大宗货物、集装箱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铁水联运、绿色货运枢纽建设实施计划,明确运输结构调整目标。
充分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运输能力,大幅减少货物公路运输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禁止公路运输。
加大铁路与港口连接线、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
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采用铁路、水路或管道等绿色运输方式。
2018年10月底前,环渤海地区、山东省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大幅提升疏港矿石铁路运输比例,鼓励通过带式输送机管廊疏港;加快唐曹、水曹等货运铁路线建设,大力提升张唐、瓦日铁路线煤炭运输量;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0%以上;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8.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各城市要制定营运车船结构升级三年—6—行动方案,确保2020年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
制定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
自2018年10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郑州市制定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各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9.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严格降尘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自2018年10月起,生态环境部每月向社会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各省(市)每月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
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
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各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
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7—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10.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
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