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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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关于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厂区治安保卫工作,进一步规范进出厂区人员、车辆管理,防范治安、偷盗、破坏等事件的发生以及预防人为和车辆诱发的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好公司人员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出公司的所有人员和各类车辆。

三、管理职责 (一)综合事务部是公司治安保卫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安保服务单位是履行安保服务协议,负责执行本制度的直接责任单位。

(三)公司相关部门是管理本部门以及所辖外协单位人员和车辆执行本制度的直接管理部门。其中,消防队人员负责联防厂区内的治安、防火、防盗、巡逻、交通管制以及消防安全等工作。

(四)公司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本班次治安保卫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检查安保人员执勤情况。

四、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安保人员 (1)着装规范,举止文明,言语得体。

(2)坚守岗位,做好执勤,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严禁脱岗、睡岗、空岗。

(3)班前、班中严禁饮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具备一定的安保工作经验,并经过正规培训,具备一定治安事件处理技能,熟悉厂区治安环境状况、公司相关规定以及职业工作规范。

(5)熟悉和使用配备的各类治安器材、通讯设备、监控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并做好保养监护、防丢失和损坏工作。

(6)做好交接班记录、进出人员和车辆台账登记、治安事件处理记录,记录或登记内容应书写工整。

(7)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洁净,物品摆放整齐。

(8)在公司上下班时间各门卫安排专人站岗执勤。

(9)严格执行本制度相关规定。

2、公司员工和外协单位员工 (1)严格履行本制度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安保人员做好安检和治安保卫工作。

(2)着装规范,语言文明,不得蓄意滋事。

(二)门卫管理 1、厂南大门门卫 (1)负责进出人员的登记、排查和疏导管理。

公司员工进出的,应着工装或出示有效证件。

客户或来宾进入的,必须征得到访部门的认可,抵押有效证件、换取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厂前区;

出厂时,交回人员临时出入证(由到访部门签字),领取抵押的有效证件。

厂区工程施工、设备调试、技术服务等外协人员进出的,由公司管辖部门统一在门卫办理进出手续(说明事由,进出入时间等);

门卫负责进出人员信息核查,填写会客单。

(2)负责对闲杂或与无证人员的排查,严禁其进入厂区。

(3)负责进出车辆的登记管理。厂前区大门原则上仅放行客运机动车辆(本条以下规定,均指该型车辆)。其他车辆(如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确需进入的,由公司管辖部门统一到综合事务部申请办理。

公司车辆进出的,由综合事务部统一向门卫提交车牌号和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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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负责进出车辆与司机的校对。

公司内部员工车辆进出的,车主本人应到综合事务部办理车辆出入证。进出时,门卫负责安检;

不接受检查的,门卫有权不予放行。

客户或来宾车辆进出的,必须征得到访部门的认可,抵押有效证件(行驶证或驾照)、换取临时车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出厂时,交回车辆临时出入证,领取抵押的有效证件。

公司外协单位车辆进出的,由公司管辖部门到综合事务部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进出时,门卫负责安检;

不接受检查的,门卫有权拒绝放行。

(4)负责引导入厂车辆进入停车位。

(5)负责做好邮件或包裹的登记、签收和移交工作。

应登记、签收公司内部邮件或包裹,并电话通知相关部门领取。应电话通知外协单位或公司管辖部门签收、领取其邮件或包裹。

(6)负责出厂物资排查,所有出厂物资一律经综合事务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出门证月底交综合事务部。

(7)负责厂区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该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和治安事件(含突发性群体治安事件)等工作。

2、厂区东门门卫 (1)严禁各类载人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进出,原则上禁止行人进出,严禁未成年人进出。

(2)负责安检所有进出车辆;

负责检查车辆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

安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持有车辆出入证的),严禁进入。

(3)负责进出厂车辆的信息审核、登记和疏导管理。

公司货物运输车辆进出的,按照《江苏徐矿综合发电有限公司货物运输车辆入厂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并维护好进出厂车辆秩序。

其他外协单位货物运输车辆进出的,由外协单位管辖部门到该门卫统一办理临时车辆出入证;

进厂时,出示有效证件,从门卫领取出入证后进入;

出厂时,出示有效证件、退还出入证后,放行;

进出车辆必须登记,其在厂内通行管理要求,参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4)负责登记随车进出司机(含随车人员)的信息。

公司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司机(含随车人员,不得是未成年人,下同)信息,门卫负责核对并登记。

其他外协单位货物运输车辆进厂司机(含随车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

出厂时,出示登记的有效证件,登记后予以放行;

随车人员不与同车一并出厂时,应在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说明随车临时车辆出入证号,门卫核对无误、登记后予以放行。

(5)负责厂区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该区域的防盗、防破坏和治安事故(含突发性群体治安事件)等工作;

负责协助做好生产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巡逻执勤厂区保卫人员负责巡逻安保,不定时巡逻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1)负责办公楼、宿舍、浴室等场所的安全巡检,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负责排查厂前区的可疑人员。

(3)负责检查进入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并疏通车辆。

(4)负责检查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查处超速和违规行为,纠正和处理插队、乱停乱放、不按路线行驶车辆。

(5)负责排查厂内可疑人员、闲杂人员。

(6)负责关注厂区各类报警系统,出现报警应及时汇报。

(7)负责检查厂区内禁烟管控的执行情况。

(8)负责处理和汇报厂区内治安事件。

(9)负责自身巡逻安全,佩戴手电、对讲机、巡逻棒、以及相应安全报警设备(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报等警仪)等巡视器材。

(10)负责紧急事故时,引导人员的撤离、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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