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任务清单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贵港市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贵港市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2•【字号】贵政办通〔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贵港市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贵政办通〔2018〕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乡镇“四所合一”改革,促进“四所合一”机构有序、高效运转,提高乡镇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贵港市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召集人:苏干秋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副召集人:黄炎林市编委办主任方向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婉华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晓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向开林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成员:闭少敏市法制办副主任罗韬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覃仕林市财政局副局长覃广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炎林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市编办抽调人员组成。
联系电话:4563356。
二、工作职责(一)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解决全市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改革整体合力。
1.研究落实自治区“四所合一”改革重大政策和措施,审定贵港市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和阶段性目标;2.研究审议全市深化“四所合一”改革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3.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联合专项督查指导;4.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2.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3.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4.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各地深化“四所合一”改革工作;5.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24年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24年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贵政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24年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贵港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2024年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8日贵港市2024年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宏伟蓝图,以促经济优服务为导向,紧扣市委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将营商环境融入抓项目、兴产业、促招商全过程,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实现营商环境更快速度、更低成本、更优服务、更全保障、更亲关系“五个更”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打造“产业+营商”服务品牌(一)构建审批提速场景,打造投资活跃的招商环境。
规范出台招商引资政策,不突破自身承载能力、财力条件,不超越本级事权许诺优惠政策,出台招商引资政策前,必须经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奖补兑现审查等细节。
持续开展梳理并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工作。
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流程,通过“情景式”审批流程图,为每个项目“量身定制”用地预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建设周期专属业务审批清单,在项目审批中开设绿色通道,通过提前辅导、承诺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对新落地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预装用水用电用气服务,企业在办理工程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可同步推送水电气信息至供应企业,实现相关前期配套设施提前建设。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贵港市市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6〕31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贵港市市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贵港市市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6〕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发展改革委等55个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四届第53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及时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清理,市本级政府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484项,下放县(市、区)权力事项635项,暂不执行权力事项54项,各部门共性权力11项;明确主要职责589项,具体工作事项2492项,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84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5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59项。
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及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站、编制清单的部门官方网站设置固定板块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要加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政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市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市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贵政发[2011]10号【发布部门】贵港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5.06【实施日期】2011.05.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发〔201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贵港市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镇(乡)、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
目前,我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严重不足,全市村镇规划编制滞后,管理缺位,普遍存在建设杂乱无序、生态环境恶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村镇有序建设、扩大内需的迫切需要;是促进集聚发展、节约土地资源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建房和整治村屯环境的基础性工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的重要保证。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
为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从2011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2011-2013),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以逐步实现村镇规划基本覆盖为重点,以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和村庄治理,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完善长效管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各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委所在地村屯、中心村和交通干线沿线50户以上自然村等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使我市的村镇规划建设依法管理、有序发展,逐步实现规划科学、机制健全、设施完善、功能较全、集约节约、环境优美、村容村貌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长远目标。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发〔2017〕13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发〔2017〕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30日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发〔2016〕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及“分步走”的原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理顺行政审批机构体制、精简优化审批环节及手续,优化再造并固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中介服务、实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全流程审批监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低、程序优、效率高、服务好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21•【字号】贵政办[2012]296号•【施行日期】2012.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2〕2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21日贵港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2〕22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2〕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89号)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关于广西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调办字〔2012〕121号)等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贵港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调查目的通过调查,全面、准确、及时了解贵港市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统筹城乡、协调收入分配提供正确可靠的决策依据以及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范围及调查对象调查范围涉及三区两县市35个乡镇38个社区。
本次调查样本是先抽住宅,再调查住户。
全市调查样本共500宅,其中分省住户调查样本(国家调查样本)390宅(桂平市100宅,平南县100宅,港北区80宅,港南区60宅,覃塘区50宅);地方扩充调查样本110宅(港北区40宅,港南区30宅,覃塘区40宅)。
2024年乡镇四化建设工作方案范文

2024年乡镇四化建设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乡镇的发展也日益受到关注。
乡镇四化建设是推进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对于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乡镇四化建设工作方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2024年,本乡镇将实现四化建设,即实现农村经济的现代化、乡镇农村的信息化、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社会的现代化。
三、具体目标与工作任务(一)农村经济的现代化1. 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力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提高农民的生产条件。
3.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4. 推动农村创业创新,鼓励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电商销售等新业态,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乡镇农村的信息化1. 加大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普及力度,提高农民对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力,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
2. 建设农村电商平台,推动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3. 加强对农村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
(三)农民素质的提高1. 加大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2. 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科学知识水平。
3.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4. 积极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能力和组织水平。
(四)农村社会的现代化1.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2. 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3. 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4.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
四、工作措施(一)农村经济的现代化1. 制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和财政扶持。
镇政府“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情况总述及思考性总结

镇政府“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情况总结XX年11月乡镇“四所合一”以来,我镇按上级要求开展了相应工作,现将我镇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报如下:一、“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方案》(桂编办发〔XX〕8号)文件精神,按照《港北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明确和强化责任,积极理顺权责关系,力争在推动乡镇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有所提高。
我镇“四所合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整合机构职能。
采取职能整合模式,在不改变国土所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下,将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整合,组建规建环保安监站,作为镇所属事业单位,再由规建环保安监站与国土所组建综合职能的联合工作机构,统称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二)优化人员配备。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站长1名,由分管副镇长兼任;设副站长4名,属联合工作机构的,分别由原镇国土所、建设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原来镇国土、建设、安监、环保工作人员组成。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和考核,编制管理及人员身份待遇维持不变。
(三)明确工作职责。
统一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明确为: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四所合一”的运行情况根据“四所合一”改革的相关要求,我镇坚持精简、统一、效能、责权一致、积极稳妥、依法行政的原则,真正把职能定位在“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维护稳定、促农增收”上,从而真正成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基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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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贵港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机关,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贵港市委会,市工商联。 - 5 -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安全 持续推进 监管、法制等部门
二
加强人 员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建设
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乡镇(街道)政府
持续推进
市、县(市、区)政府、乡 镇(街道)政府
持续推进
- 2 -
三
加强制 度机制 建设
10.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制度化、常态化 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改革整体合力。 11.制定下放事项及委托事项监管办法、考核评价机制、责任 追究制度、工作激励机制和内部工作制度,健全县乡日常工 作对接机制。 具体措施 12.根据自治区统一标准要求,统一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 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文书、制服、标识和流程整合乡镇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领域 和区域范围,完善县乡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 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13.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正常运转。每年 安排给“四所合一”机构的经费,原则上不得少于改革前原有 相关站所经费之和,并应根据环保、安监等新增业务开展需要相 应提高经费总额。 14.根据自治区“四所合一”机构基本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市级 解决一部分、县级安排一部分等方式,落实基本设备配置,并 将设备维护经费纳入经常性经费予以保障。
加强保 障能力 建设
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市级政府、县级政府
2018 年6 月30 日前
- 3 -
1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等岗位待遇。 加大改 革创新 力度
县(市、区)政府、乡镇 (街道)政府
持续推进
五
16.加大机构和职能整合力度,探索实行“多所合一”;分别在 乡镇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探索推行更大范围的“大部门” 县(市、区)政府、乡镇 制。鼓励各地创新基层管理和服务模式,增强乡镇治理水平和公 (街道)政府 共服务能力。
贵港市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1.研究制定各乡镇 “四所合一” 机构编制方案,在县级政府网站 上公布该机构的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同时相应调整县级相关 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权责清单。 加强职 能体系 建设 2.依法依规完善赋权方式。 责任单位 县(市、区)政府、乡镇 (街道)政府 县(市、区)政府、乡 镇(街道)政府 市、县(市、区)国土 资源、环境保护、规划 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 县(市、区)政府、乡 镇(街道)政府 完成时限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6.逐级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工作机制,以及 “四所 合一”机构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互派干部跟班学习(挂职锻炼 机制。 7.将乡镇 “四所合一” 机构业务培训纳入每年干部轮训计划予以 专门保障,同时明确培训工作牵头部门,争取尽快实现全员 轮训,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8.整合盘活现有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最大效用。实行定责管理与协 同配合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9.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加强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的文件规定,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四所合一”机构正常运转所需基 本工作力量。
2018 年3 月31 日前
一
2018 年4 月30 日前
3.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权责关系。
持续推进
二
加强人 员队伍
4.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 自治区有关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 策措施,对乡镇人才招聘予以照顾和倾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持续推进 局
- 1 -
建设 5.根据工作需要及空编、 空岗情况, 及时补充业务急需紧缺的人 员,并按要求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不断扩大持证上岗比例, 切实解决好“四所合一”机构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县(市、区)政府、乡镇 持续推进 (街道)政府
市、县(市、区)政府、乡 镇(街道)政府 县(市、区)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规划建设、 、安 全监管等部门,乡镇(街 道)政府 责任单位
2018 年3 月31日前
2018 年3 月31日前
序号
工作任务 加强制 度机制 建设
完成时限
三
县(市、区)政府、乡镇( 2018 年5 月31 日前 街道)政府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