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票使用服务指南
重庆模式:地票制度

重庆模式:地票制度一、地票交易概述2008年12月4日,伴随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的挂牌成立以及地票的第一次公开拍卖,“地票”由此走进人们的视线,然而对于“地票”,许多人的理解依旧停留在“土地票据化”的初始概念范围之内,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地票概念进行厘清,并对重庆地票交易发展历程和运作模式进行梳理。
(一)地票概念厘清地票,是指将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变成符合栽种农作物要求的耕地,经由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国土房管部门发给等量面积建设用地指标凭证。
这个凭证就称为“地票”。
概言之,地票是建设用地指标凭证的通俗说法,尽管目前尚未规定地票拥有者在城市建设用地拍卖中有优先权,但是地票仍被尊称为“土地VIP卡”。
地票交易,字面理解就是在特定场所对地票进行的买卖。
现实中,因二级市场尚未成型,地票交易仅仅是指在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的一级市场地票拍卖。
值得注意的是,地票交易仅仅是民间对指标交易的称呼,官方对于地票交易,仍称之为“指标交易”。
(二)重庆地票交易发展历程2007年,国务院批准重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8年6月27日,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颁布。
2008年11月1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该交易所以“地票”作为主要交易标的,中国的地票交易制度就此诞生。
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第一场地票拍卖。
2009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批准重庆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在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基础上,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2009年12月3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第六次地票拍卖,共有玉豪龙公司、腾翔公司、中渝公司、晋愉公司、东港公司、龙湖地产等6家民企曾经拿到过地票,截至2009年12月3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总成交44总地票,共计8300亩用地指标,成交总金额7.38亿元,均价每亩9万元。
停车票的使用流程

停车票的使用流程简介停车票是指在停车场停车时使用的一种票据。
停车票的使用流程通常包括了进场扫码、缴费、出场扫码等步骤。
本文将详细介绍停车票的使用流程。
使用流程使用停车票的流程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进场扫码、缴费、出场扫码。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步骤。
进场扫码1.驾驶员在进入停车场时,需要将车辆停在指定区域,并将车辆停放好。
–注意选择合适的停车位,确保不会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
–对于有多层停车场的情况,应按照指示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楼层或区域。
2.在进入停车场后,驾驶员需要找到入口处的扫码区域,并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扫描入口处的二维码。
–扫码时需要确保手机或设备的摄像头对准二维码,以便能够成功扫描。
3.扫码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并生成一张停车票。
驾驶员需要妥善保存停车票,以便后续使用。
缴费1.在停车期间,驾驶员需要根据停车场的规定缴纳相应的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的计算通常根据停车时间的长短以及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
2.驾驶员可以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进行支付。
常见的缴费方式包括现金支付、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等。
–根据停车场的规定,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支付。
3.缴费成功后,停车系统会自动更新停车费用,并记录下缴费的时间和金额。
驾驶员无需额外操作。
出场扫码1.当驾驶员准备离开停车场时,需要将车辆停到出口区域,并停放好。
–和进场时一样,需要注意合适的停车位选择和停车位置的规范。
2.在出口处,驾驶员需要找到扫码区域,并使用手机或其他设备扫描出口处的二维码。
–扫码时,需要确保手机或设备的摄像头对准二维码,以便能够成功扫描。
3.扫码成功后,停车系统会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并根据缴费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如果已经缴费完成,系统会自动开启门闸,驾驶员可以顺利离开停车场。
–如果还有未支付的费用,系统会提醒驾驶员进行额外的支付。
注意事项•驾驶员需要妥善保管好停车票,以便后续的缴费和出场时使用。
•如果无法正常扫码或出现其他问题,驾驶员可以寻求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帮助。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工作流程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工作流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省外市、县临时到我县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
2、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3、申报材料3.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3.2 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4、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5、工作流程5.1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5.2 受理(窗口,责任人:窗口人员,当场);5.3 审批(窗口,责任人:窗口人员,1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工作流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
2、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3、申报材料3.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3.2《企业冠名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3.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4 税务登记证副本;3.5《普通发票领购簿》;3.6 经办人身份证明;3.7 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4、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5、工作流程5.1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各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5.2 受理(窗口,责任人:窗口人员,当场);5.3 审查(主管分局,责任人:分局长,2个工作日);5.4 审批(行政审批办公室,2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印花税票代售行政许可工作流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申请印花税票代售行政许可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固镇县地税局各分局办税服务厅。
2、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景区售票服务的基本流程

景区售票服务的基本流程景区售票服务可是个很有趣又很重要的事儿呢!一、售票前的准备。
售票员得早早到岗呀,就像学生要早早到学校一样。
先把售票窗口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桌子擦得锃亮,电脑、打印机啥的都得检查好,可不能到时候出故障。
还有票纸得准备充足,要是游客排了老长的队,结果没票了,那多扫兴呀。
售票员自己呢,也得把仪容仪表整理好,脸上带着笑,给游客一个好心情。
二、游客到来时。
当游客来到售票窗口,售票员要热情地打招呼。
可不能板着个脸,就像别人欠了自己钱似的。
要是游客是一家子,就可以说:“哟,全家出动来玩啦,真幸福呢!”如果是小情侣,就打趣说:“小两口看起来好甜蜜呀。
”然后询问游客要购买哪种票。
是全价票呢,还是有优惠的票,像老人票、儿童票或者学生票之类的。
要是游客不太清楚有哪些票种,售票员就得耐心地介绍,比如说:“我们这儿有全价票,就是正常的票价啦。
要是您带着老人,年满60岁就可以买老人票,能便宜不少呢;小朋友要是身高没到标准,也是有优惠的哦。
”三、售票操作过程。
确定了票种之后,就开始售票啦。
在电脑上操作的时候,可得仔细着点。
输入游客的相关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啥的,千万不能出错。
一边操作还可以一边和游客聊天,让游客不觉得无聊。
比如说:“您今天来得可真是时候,景区里的花开得正盛呢。
”票打印出来之后,要仔细核对一下信息,再递给游客,递的时候还可以说:“您拿好票,祝您在景区玩得开心呀。
”四、特殊情况处理。
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呢。
比如说游客的证件忘带了,但是符合优惠条件。
售票员就不能直接拒绝,而是要灵活处理。
可以先让游客提供其他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像学生证的照片之类的,然后再和上级汇报一下情况。
要是游客对票价有疑问,售票员要耐心解释,不能不耐烦。
可以说:“这个票价是包含了景区里很多项目的费用呢,不是乱收费的哦。
”五、售票后的服务。
票卖出去了,服务还没结束呢。
可以给游客指一下景区的入口在哪里,告诉游客一些游玩的小建议。
土方票管理办法

土方票使用管理办法
1、土方票由项目部财务科从公司财务科领取,建立健全签字、登记台账,完善手续。
2、项目部落实各工区发票人选,由各工区负责人安排发票人员到项目部财务科领取土方票,签字登记,建立台账;发票人员下一次领票前,必须上交前一次的土方票存根。
3、土方票由项目部统一加盖指定的印章。
4、土方票应指定专人发放,发票人在倒土区现场指挥发票,如果发现拉土车没有装满,或不听指挥倒土或倒土不净,发票人可拒绝发票,情节严重的应向项目部汇报给予罚款。
5、项目部、工区、机械科、施工员、技术员等管理人员应监督取土场挖掘机驾驶员装土是否装满,自卸车是否不装满车就拉走等现象存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6、土方票发票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多发错发土方票,若发现多发错发行为,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土方票应当天发放当天核实,如有遗失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处理,不得隐瞒不报、虚报;
8、土方票结算由车队负责人上交项目部统一收回,财务科安排两人或两人以上清点回收,核实无误后开具公司统一印制的收料收
据,作为付款依据。
收料收据应由两位收票人和交票人签字。
收回的土方票应由收票人员及时交回财务科,公司统一安排销毁。
9、土方工程结束或更换发票人员时,工区剩余的土方票,由发票人员整理完善,连同存根一起上交项目部财务科收管,并移交公司财务科。
10、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新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
安徽新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土方票领用登记台账。
2023年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为规范重庆市地票的管理,优化城市公共资源配置,保障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重庆市地票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地票管理工作,保证社会公共资源合理利用,本办法规定了重庆市地票管理的有关事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票”,包括住宅地票、商住地票、商业地票等。
凡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进行地票的交易。
第三条地票买卖活动,应在合法交易场所进行。
第四条地票的交易应遵循“自由竞价、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地票的交易应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不得采取欺骗、诈骗、胁迫等非法手段。
第六条地票买卖活动中,出现的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
第七条地票交易过程中,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建筑用地、文化遗产保护区等。
第八条地票的交易价格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过法定价格。
第九条地票的交易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主定价和自主购买。
第二章地票交易市场第十条重庆市地票交易市场应根据市场规模和需求建立相应的市场。
第十一条地票交易市场应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规则。
第十二条地票交易市场应加强交易监管,确保地票的交易安全、公开、公正。
第三章地票交易流程第十三条地票的交易应当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包括报名、确定排名、公示、竞价、定价、过户等。
第十四条地票的报名应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大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申请。
第十五条地票的招标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并确保参与竞标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有关条件和资格要求。
第十六条地票招标的成交价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和竞价情况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七条地票交易合同应当合法、公正、公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实施机构和监管第十八条重庆市人民政府应组织信用机构、法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相关部门,对地票交易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津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津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2•【字号】江津府办〔2016〕166号•【施行日期】2016.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江津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2016〕1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统筹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用好用活地票政策,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地票生产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有序推进地票复垦项目区国土房管局应当根据土地权利人复垦意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复垦,支持各镇(街)将高山生态移民、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等群众纳入地票复垦项目优先实施,并给予地票交易金额的优先兑付。
地票复垦项目工程竣工后,区国土房管局应当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复垦验收标准,组织区农业、水利等部门和所在镇(街)按程序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国土房管局核发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复核。
取得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备案号后,区国土房管局应当注销复垦地块相关权属证书,并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变更登记。
二、严格执行地票使用政策(一)明确地票使用范围。
在江津区范围内,下列项目必须使用地票办理项目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1.根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新增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项目,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经营性文化设施、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用地;经营性旅游设施、娱乐用地;加油站等。
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

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3.03.01
【实施日期】1993.03.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5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5月30日)修正
北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使用办法
(1992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
3月1日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地下铁道列车车票的使用管理,维护乘车秩序,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乘坐地下铁道列车的乘客(以下简称乘客),须照章购票,接受验票,凭票乘车。
禁止不购票或用废票、假票乘车。
(一)普通单张票,在购票站当日乘车有效。
(二)持票乘客带领一个身高不满1.1米的儿童乘车,儿童免票。
(三)持有免费乘车证的伤残军人、盲人,可免费乘车。
免费乘车证只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但一名盲人可有一名陪同人员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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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入建设用地规划目标但未落实布局的空间指标作为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预留指标进行管理。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项目布局在有条件建设区内使用预留指标时,由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国土房管局下达批复。区县申请规划局部调整时具体需提交以下资料:
地票使用服务指南
(试行)
为明晰地票使用流程,规范地票使用管理,特编制本指南。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本指南依据以下文件编制:
1.《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95号);
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和印发用地报批所需资料及相关示范文本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2〕184号);
5.《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填报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743号);
6.《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4号);
地票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功能一并由地票购得人申请行使,在使用地票办理土地转用手续时记载、核减数量。
地票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功能由市、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使,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预先申请地票规划空间功能入库,市国土房管局进行数量登记。未预先申请入库的,则在地票落地使用时,由市国土房管局将空间功能登记入库。地票的空间功能完成登记入库后,即表示该地票已锁定在相应区县使用。经市政府同意并下达用地规划目标调整批复后,市国土房管局依据批复文件在空间指标管理数据库中对应核减空间指标数量。
配给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指标,在区县申请地票空间功能入库时兑现,一并纳入数据库管理,作为区县调整增加用地空间的基数。
4.使用地票(包括出让环节收回的地票指标)办理土地转用手续,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5.对地票使用实行台账管理。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牵头建立电子登记台账,将地票使用相关数据纳入重庆市地票管理系统,即时登记数据变化情况,完善数据管理机制,保障数据安全。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分别承担相应环节台账记录和管理的相关职责。
2.实行持票准用。即: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使用地票,应当使用地票办理土地转用手续;凡2009年1月1日后未使用地票办理土地转用手续,而以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的,应当在土地出让时补充使用地票。凡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在有条件建设区增加规划建设空间的,必须使用地票。
土地出让环节收回的地票指标,仍具有地票的三项功能,可用于办理除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建设用地的转用手续。
3.实行差异化用票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城市发展新区按实际使用地票量的25%,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按实际使用地票量的50%,分别配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指标。但是,经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使用地票,不纳入差异化使用地票政策的范围。
配给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地票落地使用时兑现,可用于办理经营性建设用地转用手续。经市国土房管局确认下达后,由各区县自行安排使用配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但不得与地票(包括出让环节收回的地票指标)混合使用。
市国土房管局审核通过区县申报使用地票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后,每年分两次集中报送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下达批示抄告单后,即由市国土房管局代市政府下达调整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划目标的批复。
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的批复下达后,市国土房管局即在地票空间指标管理数据库中核销相应的空间指标数量,并向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地票空间功能核销单,同时抄告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
2.用票入库
地票落地使用前未申请入库的,则在地票使用(包括土地转用环节使用地票、土地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时空间功能自动入库。由市国土房管局在地票空间管理库中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并及时将地票入库备案通知书抄告有关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差异化配给空间同步入库
地票空间功能入库时,对符合差异化配给政策的地票,市国土房管局依入库地票面积,按照所在区域的配给比例(50%或25%),同步核算需配给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指标,并在地票空间管理库中登记,与入库地票面积一并作为区县申请调整规划目标的可用基数。市国土房管局在向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地票入库备案通知书时,既要说明入库地票面积,也要说明同步配给的空间指标面积。
②地票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承诺书(格式文书,由地票购得人出具,明确同意该地票锁定在拟入库区县使用,并承诺该地票不用于完善违法用地手续等,原件1份)。
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地票入库备案通知(格式文书),在地票证书上记载入库信息,退回地票证书原件。
二、土地规划环节使用地票流程
(一)办理地票空间功能入库
1.购票入库
(1)申请入库备案。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集拟在本区县使用的地票,形成地票空间功能入库的书面申请,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报请地票入库的请示(请示中注明入库地票面积及证号、承诺拟入库地票不用于完善违法用地手续等,原件1份);
(二)调整区县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1.申请使用地票空间
区县可根据已入库的地票数量和配给的空间指标数量,申请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划目标。申请时,需向市国土房管局报送区县政府关于申请使用地票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的请示文件。
原则上,各区县每年最多可两次申报使用地票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2.报批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7.《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
(二)适用范围
地票在土地规划、转用、出让等环节使用,适用本指南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三)一般规定
1.地票的功能。地票具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划空间、耕地占补平衡三种功能。同一地票,其三种功能只能在同一区县内使用。地票证书签发后,即可申请行使地票的三项功能: